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奇森库克湖

时间:2022-12-2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怀特黑德岛上,岩光秃秃的,钟阴森森的,有点意思。等我到了那儿,我未来的旅伴已经溯河而上了,他去找一个叫乔·艾希昂的印第安人和我们一起去奇森库克湖。乔是酋长的儿子,之前一年里带过两个白人往奇森库克方向猎捕驼鹿。所罗门下周一会和乔的父亲一起离开班戈,取道佩诺布斯科特河,计划在奇森库克与乔会合,一起打驼鹿,到时候,乔和我们的事也应该办完了。

奇森库克

1853年9月13日下午5点,我离开波士顿,上了蒸汽船,由外航道去往班戈。这是一个温暖平静的夜,——海上可能比陆地上更暖和些,——此时的大海风平浪静,像夏日里的小湖泊,只微微有些波纹。乘客们到甲板上去放声歌唱,全然把甲板当成了自家的客厅,一直唱到10点钟才算完。在群岛的近旁,我们和一艘倾斜的船擦肩而过,它靠岛外的一块岩石支撑着;很多人都以为这是一艘“失魂落魄的船”,它在航行的时候——

船身如此倾斜,

以至它喝了水,龙骨高高翘起,指向空中。[1]

大家的这种感受,似乎没考虑到当时没风,而且船也没挂帆。接下来我们离开了群岛,离开了马萨诸塞州的纳罕特,渐行渐远。我们见到的风物均为当初发现大陆的人们所见,未有丝毫改变。继而,我们望见了安角上灯塔的光亮,看到了泊在那里的捕捞鲭鱼的船队,船队像一个小村庄,所在位置可能就在格洛斯特[2]附近。船员们在低矮的甲板上向我们呼喊致意——但是我认为他们的“晚上好”其实意思是说:“先生,拜托,别撞上我们了!”海上景色虽好,但总有看累的时候,困了,我们到下层甲板,上床睡。半夜里正睡着,会有人把你叫醒,感觉怪怪的,他说要给你的靴子上黑鞋油,并且告诉你这是他的工作!这样的擦鞋匠你难免会遇上,甚至比晕船的几率都高,——当然了,晕船兴许还与这事真有点关系。这就像你第一次过赤道的时候总是不可避免地会被抛入水中再捞起来[3],我还以为这些旧俗已经废弃了呢。出于同样的理由,他们可能要求把你的脸也上了黑鞋油才好。我听到有人诉苦,说夜里靴子被偷,再找到的时候,都快认不出来了,他真想知道擦鞋匠都对自己的靴子做了些什么,——好好的靴子,就这样被擦鞋匠给毁了,——靴子主人从来不给靴子上黑鞋油的。当然,你是别指望让擦鞋匠赔钱的。

因为不想一直在“鲸鱼肚子”里憋着,我早早地起了床,和几个经验丰富的老水手待在一块儿,他们借着微光,正在甲板背风处抽烟呢。此时我们刚刚进入河道。他们对这条河相当熟悉。我有些自豪,因为这次旅行我状态很好,一点都没感觉难受。我们洗漱已毕,注视着开阔的港口,搜寻着清晨第一缕曙光的踪迹;但是黎明迟迟没有到来,似乎有点犹豫不决。我们问了一下时间——我的伙伴们都没有带计时器。最后,一个非洲王子匆匆走过,观察了一下,说,“现在十二点,先生们!”然后吹灭了灯。原来我们刚才看到的是月亮出来的样子。所以,我又蹑手蹑脚地潜回到怪兽腹中,睡了。

天亮前,我们见到的第一片陆地是孟希根岛,接下来是圣乔治群岛,我们看到了两三点灯光。怀特黑德岛上,岩光秃秃的,钟阴森森的,有点意思。下一个吸引我的是康登山脉,之后是法兰克福周围的山。中午时分,我们到了班戈。

等我到了那儿,我未来的旅伴已经溯河而上了,他去找一个叫乔·艾希昂的印第安人和我们一起去奇森库克湖。乔是酋长的儿子,之前一年里带过两个白人往奇森库克方向猎捕驼鹿。他当天晚上乘火车[4]到了班戈,带着他的独木舟和自己的伙伴塞班提斯·所罗门。所罗门下周一会和乔的父亲一起离开班戈,取道佩诺布斯科特河,计划在奇森库克与乔会合,一起打驼鹿,到时候,乔和我们的事也应该办完了。他们在我朋友家吃了晚饭,在他家谷仓里对付了一晚上。他们说,等进了林子,条件可就比这儿差多了。夜里他们进门取水的时候,惹得沃奇汪汪叫了几声,这狗好像不太喜欢印第安人。

第二天早上,乔和他的独木舟就上了开往穆斯黑德湖的轻型马车,穆斯黑德湖离班戈有六十多英里。一小时之后,我们坐了一辆敞篷马车也出发了。我们带了硬面包、猪肉、熏牛肉、茶、糖,等等,看来够一大群人用的了。看着我们搜罗的这么些东西,我不由得想到,我们迄今从这边土地上攫取甚多,却为它做得太少,想着就觉出人类的卑微来了。我们走的艾弗纽公路,公路笔直平坦,往西北方向一直通到穆斯黑德湖,沿途经过十几个热闹的城镇,几乎每个城镇都有自己的学校,——但是,我用的出版于1824年的《通用地图册》上,却没有标注出其中的任何一个。一个都没有!或许他们大踏步地走在了时代之前,或许是我自己落后了!对于《通用地图册》来说,肩上扛起的地球肯定要比实际的轻得多。

雨下了一整天,第二天中午才停,几乎将整个景观都掩藏起来。但是还没出班戈的街道,薄雾中,我已经瞥见了野生冷杉和云杉,还有别的常绿树木,这让我精神一振。那感觉像学生看到了蛋糕,闻到了香味。如果骑马走寻常路,主要能看到的就是些栅栏。在班戈附近,人们不把栅栏桩插在地上,因为霜冻会使其在黏土中松动;他们用榫将其与地面上的一根横木连接起来。再后来,原木栅栏流行起来,有些时候也有犬牙形篱笆,或者是其他以横杆斜插过交叉的桩柱形成的栅栏——这些栅栏呈“之”形或随地势跃进,一路修到了湖边,始终在我们的视野里。

出得佩诺布斯科特山谷,我们到了一处平坦的地域,这非常出乎我们的意料。这里之所以平坦,是因为集合了一些平顶等高的小山丘,二三十英里内,甚至没有一处高出平均高度的凸起。据说在晴好的天气,可以从这里望见笔直的公路和绵延的群山,还常常可以欣赏到卡塔丁山的美景。房舍之间相距很远,一般面积不大,虽只有一层,却用了框架结构。这里的土地很少有人耕种,森林却并不经常与道路为邻。树桩常常有一人高,仿佛在提醒我们冬天积雪的厚度。一些白色的干草帽盖在田里一小堆一小堆的豆子或玉米上,为它们遮雨——这景象我先前从未见过,感觉十分新奇。一群群的鸽子从我们身边飞过,有好几次,在路上,鹧鸪就在离我们一两杆远的地方。同伴告诉我,有一次从班戈外出,就在轻型马车上,他和儿子两人打了60只鹧鸪。花楸树此刻正长得漂亮,桤叶荚也不赖,熟透了的浆果紫里带红。田蓟本是一种外来植物,却成了通往湖边的路旁最常见的野草,——路边有很多地方,还有长期没人打理的地里,密密麻麻长着的全是,跟种下的庄稼似的,有田蓟的地方,其他草根本找不到容身之所。还有大片大片的蕨类植物,当时给人感觉锈迹斑斑枯萎凋零,要知道蕨类植物在旧乡村通常只生长在湿地的。即使把季节因素考虑进去,花儿好像也还是少了些。沿途50英里,我就没看到翠菊盛开的样子,尽管在马萨诸塞,这正是翠菊争奇斗艳的时节,——除了一处有一两株轮生翠菊之外,——秋麒麟草属植物也只是到了蒙森20英里以内才有,三道棱纹的那种。迟开的毛茛属植物倒不少,而且还有两种杂草,分别是菊芹属和柳叶菜属,通常长在烧过荒的地方,最后还有大叶白头翁。有时候我会注意到长长的引水槽,这是专门为公路提供水源的。同行的伙伴告诉我,州里为了给旅人提供用水,每年拨款3美元,要求每个学区有一个人专门负责提供和维护引水槽的工作,——这条消息对于我来说和水本身一样让人感觉清爽。立法机构算是尽职尽责了。因为这是一项东部的法案,也就让我有一种继续往东走得更远的愿望。这是又一条我希望在我们马萨诸塞也能施行的缅因法律——缅因州禁止在公路旁边经营酒吧,并且把山泉引到路边。

走到加兰、桑吉维尔,山开始多了起来,再往前都是山地,当时距离班戈有25到30英里。下午三点多,我们在桑吉维尔停下,暖暖身子,干干衣物。房主告诉我们,我们现在所在的位置,在他初到的时不过是一片荒野。在艾伯特和蒙森之间的公路的一个岔路口,大概离穆斯黑德湖20英里的地方,我看到一个指示标,上面有一对驼鹿角,伸出去四五英尺的样子,路标的一面写着“蒙森”,另一面写着其他什么市镇的名字。驼鹿角有时候和鹿角一起被用作装饰性的衣帽架,置于前门——但是在我以后会讲到的一段经历之后,我觉得要捕杀驼鹿,应该找个更好的借口,而不能说就为了把我的帽子挂在它的鹿角上。天黑之后,我们到了蒙森,算起来我们已经从班戈出来50英里了,距离穆斯黑德湖还有13英里。

第二天早上四点,天没亮,我们就冒雨继续赶路了。在这个镇子的学校旁边,专门准备了吊架一类的器械供学生练习。我以为他们不妨把所有需要这种锻炼的人都一次性吊了才好,这里的乡村尚新,没有任何东西可以妨碍他们进行户外活动。还是省省吧,器械就不用了,呼吸一下新鲜空气吧。湖南头的乡村山非常多,道路明显受到了地形的影响。算起来有一座山我们花了25分钟才上去。很多地方,道路还处于所谓“维修中”的状态,刚用铁铲和平土机做成半圆柱形,中间微微有些起伏,像是竖起鬃毛的猪背,耶户[5]或许能跨骑飞奔。目光移到路旁,道路两边的排水沟看来有些难受,——又宽又空,像萨杜恩[6]和他的指环之间的空洞。附近一家客栈的马夫热情地招呼我们的马,说是老相识了,尽管赶车人已经不记得他。据他说,一两年前,在吉尼奥峰客栈,他曾经短暂地照顾过那匹小母马,觉得现在它的状态不如当初了。真是各人自有专长啊。在这个世界上,我跟哪匹马都不熟,即使是踢过我的那匹也一样。

从山顶望去,大片的浓雾弥漫在远远的低地,我们本以为那就是穆斯黑德湖,结果搞错了。直到我们走到湖南头一两英里左右的地方我们才第一次一睹真容,——一汪湖水透着原始的气息,湖上散落着座座小岛,小岛地势不高,岛上长着蓬乱的云杉和其他野生树木,——从这里能看到格林威尔新建的港口,两边都是山,往北远远瞧见的还是山,蒸汽船的烟囱从顶上冒了出来。我们下了马车,来到一个客栈,客栈的一角有一对驼鹿角装饰,不远处停着一艘小蒸汽船,名为“金船长的穆斯黑德号”。朝这个方向继续往前,没有村庄,没有夏季可以通行的道路,倒是有一条冬季道路,——也就是说,只有厚厚的积雪让地面的凹凸不平不再成问题时才能通行的路,——可以从格林威尔一直沿着湖的东面上行到丽莉湾,总长约有12英里。

在这里我才被介绍给乔相识。之前一天,尽管下着雨,他为了给女士们腾地方,一路上一直坐在马车的外面,浑身都湿透了。因为天还没有晴起来的意思,他问我们是不是就准备这样煎熬着。乔是一个相貌不错的印第安人,24岁,明显血统纯正,身材不高却非常健壮,脸宽宽的,面色有些泛红,眼睛在我看来比白人的要窄一点,而且眼角外侧向上更明显些,完全印证了人们对他的种族的描述。除了内衣,他穿了一件红色法兰绒的衬衫,皮裤子,戴一顶黑色的科苏特帽子[7],完全是普通的伐木工打扮,佩诺布斯科特沿岸的印第安人一般都这么穿。后来我有机会看到他脱下鞋袜的样子,非常吃惊,他的脚居然那么小。乔干过很多伐木工的活,看起来好像对这一行颇为认同。一群人中,就他一个有橡胶夹克。他的独木舟舟头因为在马车上的摩擦都快被磨穿了。

八点钟到了,蒸汽船又是打铃又是鸣笛,招呼我们上船,声音吓了驼鹿一跳。蒸汽船不大,却设备齐全,船长颇有绅士风度,船上有专利授权的救生座椅、金属的救生船,如果你愿意还可以在船上就餐。蒸汽船主要是给伐木工人提供方便,解决他们的交通问题,比如运他们的独木舟以及给养之类的。除了他们,乘客也有狩猎者和旅行者。还有另外一艘蒸汽船停在近旁,名为安菲特里忒[8]号;名字取得平庸,船体更是陈旧。港口里还有两三艘大帆船。这些都是湖上商业贸易的发端,荒野中的这些挺有意思,——大白鸟来和这里的鸥鸟做伴了。乘客不多,而且都是男性:一个圣弗朗西斯印第安人[9],带着他的独木舟和驼鹿皮,两个找木材的探险家,三个在桑德巴岛下船的,还有一位绅士,家住湖上游11英里的迪尔岛,而且苏格岛也是他的领地,迪尔岛和苏格岛都在这蒸汽船的航路上。除开我们之外也就这些人了。在大厅里还摆着乐器,像是要用来抚慰汹涌的波涛。还规规矩矩地贴了一张《缅[10]和马萨诸塞的公共土地地图》,这种地图我兜里也有一份。

因为大雨,我们只能在大厅里待着。我和苏格岛的岛主聊了起来,谈起了旧约时代的世界究竟是何等模样,但是最终这个话题没能深入,就撂那儿了。他跟我说起了自己的经历,说自己在这个湖一带已经住了二三十年,却已经有21年没去过湖首,然后就把脸转向了另一方。两个探险者带了一艘漂亮的桦树皮独木舟,比我们的还大些,他们坐独木舟从霍兰德出发溯皮斯卡特奎斯河而上,已经吃过好几顿鳟鱼了。他们要去伊戈尔湖、张伯伦湖一带,也就是圣约翰河的源头,而且主动提出来一路和我们做伴。今天的湖水我觉得比海水还汹涌,潮来潮往的,乔说湖水都可以吞没他的独木舟了。丽莉湾附近湖水有12英里宽,但是因为岛屿的缘故并没有连成一片。眼前的风景不仅原始,而且多变,煞是有趣——除了西北方向,远远近近都是山,山顶隐匿于云雾之中,不见真容——但是吉尼奥峰是这个湖的主要特色,更大程度上可以算作这个湖的专属。湖下部的格林威尔是一个有着10年左右历史的小镇的中心。离开格林威尔,穿过整个湖全程大约40英里,能见到三四座屋舍,其中三处是广告中蒸汽船停靠的客栈,除此以外,整个湖岸是连续不断的原始荒野。这里主要的树木是云杉、冷杉、桦树以及糖槭。隔着很远的距离,你就可以轻而易举地把硬木和软木,或者说所谓的“黑植物”清楚地区分开来,——硬木光滑,树冠呈圆形,浅绿色,看来像座凉亭,透着一丝文明的气息。

吉尼奥峰位于一个细颈的半岛,在湖中途靠东的位置。著名的绝壁在山东边或者说陆地一侧,它高高矗立,垂直而下,即使从上面几百英尺跳下,也不用担心落不到水中。水就在岬角后面。同船的一个人告诉我们,锚下放90英寻[11]才能触到湖底。也许不久之后,就会有人发现一个印第安少女为爱纵身跳下绝壁,因为真爱从来找不到比这儿更能通往心灵的路了。经过此地的时候,我们几乎是贴着岩石而过,因为湖岸非常陡峭,陡然上升了四五英尺。那个圣弗朗西斯印第安人希望能在这里接到他的儿子,但是他儿子好像没有在船靠岸的地方出现。幸好父亲眼尖,看到远远的山下有一条独木舟,舟上坐着的正是他的儿子,尽管我们其他人都没瞧见。“独木舟在哪儿呢?”船长也在问,“我没看到啊。”但是父亲坚持着,就这样,渐渐的,独木舟进入了我们的视野。

中午时分,我们到了湖首。这时候天也放晴了,尽管群山还遮着云雾面纱。从这个地方看,吉尼奥峰与另外两座与之相连往东北方向延伸的山峰非常相似,像是源于同一家族,用一个模子浇铸出来的。蒸汽船在这里靠上了一个长长的码头,码头从北面的荒野延伸过来,就地取材,用这里的原木建成。蒸汽船鸣响汽笛,这里既不见小屋,也看不到一个人影。湖岸很低,上面有些扁平的石头,长着些黑梣、金钟柏之类的植物,乍看上去好像不屑搭理我们的鸣笛致意。没有马车夫伺立一旁,大声吆喝着“马车,坐马车嘞!”来招揽生意或者是花言巧语诳骗我们去住合众国酒店。终于,来了一位叫辛克莱的先生,辛克莱先生住在陆路搬运段另一头的一个宿营地里,他赶着一辆由牛马合拉的货车驶过林中原始的原木轨道而来。接下来就是把我们的独木舟等从肯纳贝克河源头的这个湖搬运到佩诺布斯科特河去了。从湖边到河边去的轨道在一条两三杆宽的空地中央,笔直穿过树林。我们徒步穿越,行李放在车上,有牛马拖着。我的同伴往前走着,随时准备打鹧鸪,我跟在后面,观察着植物。

对一个来自南方的人来说,开始就遇到这样一处植物园是蛮有意思的,因为很多植物都比较珍稀,还有一两种植物,在马萨诸塞东部根本就找不到,在这里的轨道之间却长得非常丰茂,如拉布拉多茶,白山月桂,加拿大越橘(树上还挂着果,都二次开花了),七筋姑和林奈花(一个伐木工曾将林奈花称作“摩克松”),蔓生雪果,杂色延龄草,大花百合等。我都能想见:细叶翠菊、伞状翠菊、披针叶一枝黄花、红泽兰,以及许多其他植物在湖岸边和运输道上竞相绽放,散发着一种天然淳朴的气息。轨道两旁,云杉、冷杉争先恐后地挤在道边欢迎我们,金钟柏叶子变换着色彩,引着我们快步向前。看见纸皮桦,让我们不禁有一种冲动,想要亲手做一条桦皮独木舟。有时候,一棵刚刚倒下的常青树横在路上,树上果实累累,看起来比我们长在最好环境里的树木都更有活力。你根本不会想到在这样的原野树林中还会有那样的云杉,但是即使在原始森林中,云杉每天早上显然也不会忘记要梳洗打扮一番。穿过这样的前庭,我们步入了荒野。

这里位置比湖面稍高,——这边的乡野看起来像沼泽,或许也有一部分确实是沼泽吧,——地势逐渐下降,最后到了佩诺布斯科特河,我很惊讶,在这里看到的佩诺布斯科特是一条大河。宽12到15杆,自西向东流去,或者与穆斯黑德湖成直角,二者相距不到2.5英里。无论是《公共土地地图》还是《科尔顿缅因地图》,标注的距离差不多是实际距离的两倍,拉塞尔溪也标得太靠下了。杰克逊[12]标记的穆斯黑德湖比波特兰港的最高水位高960英尺。穆斯黑德湖位置高过奇森库克湖,因为伐木工认为我们所到的这段佩诺布斯科特河比穆斯黑德湖低25英尺,——尽管沿河往上游8英里据说是最高点,河水可能流向任意一侧,但是在这里与奇森库克湖之间,河流还是落差很大。搬运工说走水路的话,这里在班戈以上约140英里,离大洋200英里,在希尔顿家下游55英里——希尔顿家农垦场位于加拿大公路上,是上游的第一处农垦场,距佩诺布斯科特河源头4.5英里。

搬运段北端,在一处60英亩左右的空地中间,有一处常见的原木结构的营地,毗邻的建筑更像房子,供搬运工的家人和来来往往的伐木工居住。铺在床上的冷杉枝叶已经干枯,虽然确实很脏,味道却还好闻。河岸边是一个仓库,猪肉、面粉、铁、平底船、独木舟,等等,都锁在里面了。

现在我们腾出手来,终于可以用餐了。说是用餐,其实常常相当于茶点。终于可以给独木舟抹松脂了,——为了抹松脂方便,岸上专门有一口大铁锅一直在那儿摆着。我们和两个探险家一起干。印第安人和白人都是把松香和油脂混在一起使用——注意是使用,用于涂船,而不是食用,当成晚餐。乔从火中拿出一小块烙铁,把热气、火苗往独木舟上的松脂上吹,松脂熔化,涂在了独木舟上。有时候他觉得船体某处可疑,会把嘴凑上去用力吸,以确定是不是漏气;有一次我们停下来休息的时候,他把独木舟高高地架在木桩上面,装水检查。我密切地关注着他的一举一动,仔细地听他在说些什么,因为我们之所以请一个印第安人同行,很大程度上是希望能有机会研究一下印第安人的方式方法。有一次我听他边做事边轻声抱怨,说他的刀钝得像把锄头,——能说出这样的话,他自己觉得是因为和白人交往不少;他还说:“我们动身前应该填填肚子,要不然,没等到我们干掉那头驼鹿,又饿得前心贴后背了。”

下午3点左右,我们登船进入了佩诺布斯科特河。我们的独木舟长19.5英尺,最宽处有2.5英尺,内部有14英寸深,船两头都差不多,船体刷成了绿色,但乔觉得这可能影响船上涂抹的松脂表面,导致船体出现渗漏。这条独木舟我觉得算是中等大小。探险家的那条要大很多,尽管可能并不比我们的长。我们的独木舟载着我们三个连同我们的行李,总重量应该有550到600磅左右。我们配了两把桨,桨尺寸不大,但分量不轻,其中的一把还是鸟眼枫做的。乔在船舱底部放了桦树皮让我们坐上面,横杆上还斜靠了几张云杉薄板以便我们的背可以舒服些,而他自己就直接坐在船尾的一根横杆上了。独木舟中间最宽的地方放的都是行李。我们也轮这在船头划桨,一会儿伸着腿坐着,一会儿蹲着,一会儿跪着。我发现没一个姿势可以坚持很久,这让我想起了耶稣会传教士[13],他们从魁北克到休伦湖的漫长航行中,长时间地挤在独木舟里,狭小的空间让他们叫苦不迭。后来我也坐到了横杆上,或者站起身来,这似乎更舒服一些。

好几英里都是静水。河面因为降雨上涨了2英尺,伐木工们正巴望着水量再大点儿,能把春季滞留的木材冲下来。河岸有七八英尺高,覆盖着浓密的白云杉和黑云杉,——我想这些树应该是这附近地区最常见的吧,——沿岸还有冷杉、金钟柏、纸皮桦、黄桦、黑桦、糖槭、山枫、红枫、山毛榉、黑槐、花楸、大齿杨,以及一些体态优雅、已现褐色的榆树,开始的时候还看到几棵铁杉。还没走出多远,我就冲着同伴们惊呼起来:“营地!”岸上有一处盖了红旗的地方,我以为是印第安人的营地。过了好一会儿我才弄明白,那是因为霜而变红的红枫。近岸都是些带斑点的桤木、红柳、灌木柳和黄花柳,等等。边上还有几片黄睡莲叶子,有一半没在水里,偶尔也有白睡莲叶子。水浅的地方,可以看到驼鹿活动的新鲜印迹,岸上还有才被驼鹿咬断的睡莲茎。

划了2英里之后,我们别过了两位探险家,转而上溯龙虾溪,这条溪流从右边汇入,自东南方向而来。这条小溪宽约6到8杆,看起来流向几乎与佩诺布斯科特河平行。乔告诉我们说,之所以以龙虾命名,源于溪流中大量的淡水小龙虾。这里是地图上标注的马托瓦姆基格。我的同伴希望能找到点儿驼鹿的踪迹,而且如果值得的话,想在那边宿营,因为我们的印第安向导就是这样建议的。因为佩诺布斯科特河地势较高,这条小溪里的水流入了2英里之外的龙虾湖里。穆斯黑德湖北头以东的斯宾塞山脉现在已经清楚地展现在我们面前了。翠鸟从我们跟前飞过,眼里看到金翼啄木鸟的身影,耳朵听到的还有金翼啄木鸟的声音,五子雀和山雀近得伸手就可以够到。乔说他们印第安人的语言中管山雀叫作“kecunnilessu”。我不敢担保这个单词我一定写对了,因为之前可能从来没人写过。但我是跟着乔念的,直到我的发音得到他认可为止。我们从一只丘鹬近旁走过,丘鹬一动不动地站在岸边,羽毛蓬乱,像是病了一样。乔说他们管这个叫“nipsquecohossus”。他们的语言中,翠鸟成了skuscumonsuck,熊是wassus,美洲豹(又名印第安魔鬼)是lunxus,花楸树是upahsis。这最后一种植物在这里只能用一个词来形容:“丰美”。除开上游1英里左右的一处小河湾里的,这条溪流附近的其他驼鹿行迹不是很鲜明,小河湾那里有一块大原木,是春天卡在那里的,上面标记着“W-cross-girdle-crow-foot”。我们看到岸上有一对驼鹿角,我问乔这是不是驼鹿的角自己脱落的,但是他告诉我鹿角是和脑袋连在一块儿的,而我明白,驼鹿的一生中脑袋不可能掉好几次。

往上走了大概1.5英里,离龙虾湖已经很近,我们折回来,回到佩诺布斯科特河。就在龙虾河河口,我们发现水流突然加快了不少,河面的宽度也增加至20到30杆。驼鹿在这里活动的踪迹随处可见,而且看得出来都是最近留下的。我们注意到在很多地方都踩出了窄窄的小道,显然是驼鹿经常由此下到河边。河岸坡度不小,黏土又多,我们能够看到驼鹿滑下岸边的印迹。驼鹿的足迹要么接近水边,要么就在浅水之中,幼崽留下的印迹和别的动物是截然不同的:它们的脚在软软的地面踩出坑来,这些坑在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容易分辨。如果有一处小河湾,刚好邻近草地,或者由一处长满粗草、蒯草的低矮半岛与河道分隔开来,那简直就是驼鹿的天堂,它们可以涉水而过,自如穿梭,吃水里长的大浮叶。我们在一处这样的地方搜寻到了驼鹿的足迹。在一处地方,我的同伴打了一只鸭,我们靠岸准备去捡起猎物。乔把一棵纸皮桦的皮剥下用来制作猎号。然后他问我们想不想把另外一只鸭也捡过来,因为他敏锐的目光已经观察到又有一只鸭子落在了稍远的灌木丛里。我的同伴过去果然捡到了两只。我现在开始注意到欧洲荚蒾树上鲜红的浆果,这种树8到10英尺高,在岸上和桤木、山茱萸杂在一起,相映成趣。一开始的时候硬木要少得多呢。

龙虾河河口下行了1.75英里之后,将近黄昏我们来到了乔称为穆斯霍恩死水尽头的一座小岛。(乔打算当天晚上在穆斯霍恩死水狩猎,而穆斯霍恩的汇入点在下游3英里左右。)我们决定当晚就在小岛上端宿营。在小岛下端的一个岬角有一具驼鹿的尸骨,看起来应该是一个多月前留下的。我们决定只做宿营准备,然后把行李放在这儿,等打完驼鹿回来,可能一切就都解决了。尽管我此行不是为狩猎而来,陪着别人打猎良心上也有些过不去,但我确实希望能近距离观察驼鹿,而且对印第安人怎样猎杀驼鹿充满好奇。就当我是猎人们的记者或者牧师吧,——陪同狩猎的牧师好像自己也要带枪的。我们先是在浓密的云杉冷杉中清理出一小块空地,然后在潮湿的地面上盖上一层冷杉嫩枝。而乔呢,则忙活着准备桦树猎号,忙着保养他的独木舟,——因为独木舟的保养是必须做的事情,每次我们停下来只要时间够长可以燃起篝火,乔的主要任务就是给独木舟涂松脂。我们找来了晚上烧的柴火,都是些在岛头上卡住的大原木,湿湿的,正渐渐腐烂的那种,因为我们的短柄斧头太小了,劈柴火不太方便。但是我们并没有点火,因为害怕驼鹿会闻到篝火的味儿。乔把几根木桩交叉着立起来,又准备了6根柱子,预备着夜里万一下雨就把我们的毯子罩一条在上面,有这样的预防措施我们接下来的一晚就省略了。我们还把准备当早餐吃的鸭子去了毛。

时值傍晚,我们正忙活着,突然听到微弱的声音远远地从下游传来,听起来像是伐木人砍了两斧头,声音在冷冷的空寂中隐隐约约地有些回声。树林中很多声音,隔着一段距离听了,我们都习惯将其与斧头砍在树上的声音相提并论,因为这些声音在那样的环境中非常相似,而斧头砍树的声音又是我们在那里经常听到的。我们给乔讲了,他不禁叫出声来:“天啊,我敢打赌,那是驼鹿!驼鹿的声音就是那样的。”这些声音给我们一种怪怪的感觉,因为它们和我们熟悉的声音那么像,源头却又那般不同,这无疑加深了这一带给我们留下的孤寂荒凉的印象。

借着星光,我们的独木舟又下到水里,3英里之内,或者说一直到穆斯霍恩,都是静水。乔提醒我们得安静,他自己划桨悄无声息,船却走得很平稳。这是一个安静的夜晚,很适合打猎,——因为有风的话,驼鹿会闻到你的气味,——乔信心满满,今晚肯定不会空手而回。秋分前后的满月刚刚爬上夜空,月光平着照过来,照亮了我们右边的森林,而我们在同一侧的背光处划着,微风轻轻地拂过面颊。云杉冷杉高高的树顶像是座座尖塔,夜空的映衬之下黑黑的,比白日里更加醒目,紧紧地贴着这条宽阔的林荫大道两侧。月出山林之美,怕是言语很难名状的。一只蝙蝠从我们头顶飞过,时不时还能隐约地听到些鸟儿的声音,兴许这其中就有啭鸟在鸣叫。时而有麝鼠猛然冲将下来,有一只就在我们眼前涉水而过,我们还可以听到小溪潺潺汇入的声音,溪水因为下雨涨了不少。小岛以下约莫1英里,孤寂渐行渐浓,岸上突然有火光,还有篝火烧着的噼啪声,我们留心一看,原来那两个探险家在此宿营。他们穿着红色衬衫站在篝火前,高声谈论着这一天的历险,这一天的收获。当时他们正聊到一笔买卖,如果我没听错,他们中有人因为这笔买卖捞了25美元。我们没吱声,靠着河岸划过去,离他们不过两杆远。乔还拿了猎号,模仿驼鹿叫了起来,我们急了,说这样可能会招枪子儿,乔方才作罢。这是我们最后一次见到他们两个,我们永远都不知道他们当时是否发现了我们,或者说怀疑是我们在那儿。

其实和他们道别之后我一直都希望能有缘再见。他们在指定区域内找木材,翻山越岭,为了视野更开阔,常常攀上高高的树木,以求找到能将木材带到山下的河流。就他们两个人,在林子里一待就是五六个星期,离任何一个市镇都有100多英里,——在林子里走来走去,天黑了往地上一躺就睡了,——靠的主要是自己随身携带的给养,当然如果碰巧有什么猎物,他们也不会拒绝。秋天的时候他们才返回,向雇主汇报,以决定接下来的冬天需要多少伐木队进场。干这一行,有经验的一天能挣三四美元。探险家的生活孤独而又充满风险,或许和西部专门设陷阱捉野兽的人的生活最为接近。他们工作中,斧头枪支一样都不能少,任由胡须疯长,没有邻人相伴左右,住的不是开阔的平原,而是荒野深处。

看到两位探险家,我们明白了刚才听到的声音是怎么回事,也就不再幻想很快见到驼鹿了。过了好一阵儿,等我们把那两位远远地甩在了身后,乔放下船桨,抽出桦皮猎号,——猎号笔直,长约15英寸,靠近嘴边宽度大约在三四英寸,用同一张桦树皮的条儿捆扎好了,——站起身来,模仿驼鹿叫了起来,——先是“唷—唷—唷”,或“呜—呜—呜—呜”,然后是拉长声音的“呜—喔—喔—喔—喔—喔—喔—喔”。叫完了,再屏息凝神听上几分钟。我们问乔希望听到什么样的声音。乔说,如果有驼鹿听到了,我们是可以发现的,我们隔着半英里也能听到驼鹿过来的声音:它会靠近水边,或者下到水里。而我们得有耐心,一直得等到可以看得一清二楚,再从背后瞄准它的肩部。

晚上,驼鹿壮着胆子来到河边觅食饮水。早先猎人并不用猎号把驼鹿引出来,而只是趁着驼鹿在河边吃东西的时候搞偷袭,经常,水从驼鹿嘴边滴落的声音是猎人发现驼鹿的第一个信号。我听过一个印第安人模仿驼鹿的叫声,他还能模仿北美驯鹿和鹿的声音,那个印第安人用的猎号比乔的长很多,那人告诉我驼鹿的声音一般在8英里,有时候10英里之外就能听到,声音很大,像是在咆哮,比牛的哞哞声更清晰,更响亮;北美驯鹿的声音有点鼻子哼哼的意思;而小鹿的叫声与小羊羔的类似。

最后我们来到了穆斯霍恩河,听那里搬运段的印第安人说,他们前一天晚上才猎杀了一头驼鹿。这是一条蜿蜒曲折的小溪,才一两杆宽,却相对深些,从右边汇入,叫穆斯霍恩(音译,意思是驼鹿角)蛮合适的,不管是从溪流本身蜿蜒曲折的程度,还是从生长在此地的动物来说,都算名副其实了。窄窄的溪流和无尽的森林之间时常有不宽的草甸,是驼鹿理想的觅食地,诱惑着驼鹿上前去。我们沿着小溪上行了半英里,像是在一条窄窄的、弯弯曲曲的运河中航行,月光中,两岸都有高大黝黑的云杉、冷杉、金钟柏巍然挺立,像是在森林边上添了一堵高大巍峨的绝壁,又像是森林中的水城威尼斯的尖塔。有两处,岸上有小堆的干草,似乎是备着供伐木工在冬天用的,只是摆在那儿感觉有点奇怪。将来的某一天,这条小溪没准儿会蜿蜒流过某位绅士修剪整齐的草地,那时再在月光下看到,除了现在拥它入怀的森林,其他看起来应该没什么大的变化吧。

乔一次次地召唤驼鹿,并且把独木舟停到靠近草甸的有利位置,等着驼鹿现身到草甸上来。虽然盼着听到驼鹿从林子里奔出来的声音,却徒劳无获,于是最终下了结论,驼鹿在这一带被捕杀得太厉害了。很多次我们眼前出现的东西让我们以为见到了一头大驼鹿,我们甚至看到了驼鹿的鹿角从森林边缘上伸出来,但其实那一夜我们见到的不过是森林而已,而不是森林中住的动物。最后我们返回了。这时候水面上有些起雾,尽管抬头,还觉出这是一个美妙的、月光朗照的夜晚。森林中好像不舍得有声音来打破沉寂一样。好几次我们像平时在家里一样,听到了巨角猫头鹰的叫声,我们告诉乔他会把驼鹿唤出来的,因为他模仿的叫声像极了猎号,但是乔回答说驼鹿已经听过千遍万遍,不会那么容易上当。更有这样的时候,猛扎下来的麝鼠让我们受到惊吓。有一次,乔又吹响了猎号,我们侧耳倾听,搜寻驼鹿的踪迹,我们听到的,是微弱的回声,缓缓地从远处传来,穿过青苔累累的通道,那声音有些呆滞、干瘪,有些急促,虽然并不空虚缥渺,但是在繁茂得像真菌一样的森林中,好像早已被窒息了一半,仿佛潮湿蓬乱的荒野远远的入口处关闭了一扇门。如果我们当时没有身在彼处,可能没有人听到过那种声音。我们低声问乔,那声音到底是怎么回事,乔回答道,“树倒了。”在这样一个寂静无声的夜里,大树倒下的声音让我们感受到了一种异乎寻常的宏大,令人印象极为深刻,好像将树推倒的一方并未喜形于色,只是踏踏实实地工作着,行动中透出一种微妙的、从容的、有意识的力量,像一条大蟒蛇面对着自己的猎物,而且在那时这种力量甚至比起风的白日更奏效。如果非要说有什么区别的话,可能那时因为晚上的树挂了露珠,因而比白日里更沉重一些罢了。

到宿营地的时候,差不多十点了,我们燃起篝火,上床睡觉。我们每个人都有一条毯子,裹了毯子,我们就躺在嫩冷杉枝上,脚冲着篝火,但头上却没什么遮盖。躺在这里的乡野,身旁有这样的篝火,是非常值得的事情;那是我们这个世界的完整的一面,光明的一面。我们先弄了一根大原木过来,直径约18英寸,长约10英尺,这根我们用来做垫底的大木头,准备烧一整夜的,然后再堆些柴火,三四英尺高的一堆,再青再湿的树木都可以堆上去。实际上,我们那天晚上烧的柴火,如果是省着点用,在密闭的炉灶里烧,完全够城里的一个贫困家庭支撑过整个冬天了。这样露天席地而卧,篝火让我们露在外面的肢体暖暖的,感觉很独立,很舒服。耶稣会传教士们曾经说过,他们在加拿大和印第安人一起出行途中,睡的床是自上帝创世以来从未晃动过的,除非遇上地震。很奇怪,我们习惯了躺在封闭的公寓里一张温馨的床上,心安理得、舒适安逸,却也还可以在霜冻的秋夜,在骤雨初歇之时,露天席地而卧,只裹一条毯子,在篝火前酣睡,甚至很快发现了新鲜空气的价值并且懂得了珍惜。

我躺在那里,有那么一会儿睡不着,注视着冷杉上弹起的火花,时不时还有半灭半亮的灰烬飘落在我的毛毯上。这些火花和灰烬与节日里的焰火一样有趣,接连不断、成群结队地从篝火中发射升空,篝火上噼啪炸响一声,火花灰烬就弹起一簇,迫不及待地在空中划出一道道蛇形的曲线,一直飞到高过树顶五六杆,才渐渐隐去。我们毫不怀疑自家的烟囱掩藏了多少这样的焰火表演,而现在密闭炉灶把所有其他的也遮盖住了。夜里,我起来一两次,往篝火堆添些柴火;身边,同伴蜷身而眠。

早上醒过来(9月17日,星期六),叶子上盖了一层薄薄的白霜。我们听到了红毛栗鼠的声音,还有些鸟儿的叫声,虽然听来有些口齿不清的感觉,还有岛周围水里鸭子的声音。趁着露珠还未滴落,我从植物学的角度观察了我们所在的区域,发现这里的小灌木以铁杉为主,铁杉又名美洲紫杉。早餐时间,我们就着茶吃了些硬面包,啃了些鸭肉。

雾还没完全散开,我们下水出发了,很快过了穆斯霍恩河口。佩诺布斯科特河位于穆斯霍恩和奇森库克之间的这一段长约20英里,相对比较平缓,大部分都属于静水,但是偶尔也有水浅流急之处,那里河床上有岩石或碎石分布,如果愿意,你都可以涉水而过。这里没有开阔的水面,两边都是连绵的树林,草甸到处有,不过只是靠近河岸的窄窄一条。远远近近都不见山的踪迹,间或才有几处可以看到一两座远山。河岸高度6英尺到10英尺不等,也有一两处稍高一些。很多地方,河岸的林木不过是窄窄的一条,阳光都可以从树林背后的赤杨湿地或者草甸上透过来。沿岸的一些灌木和树浆果满枝、惹人注目,有果实微白的紫柳,桤叶荚,花楸,越橘,熟透了的苦樱桃,互生山茱萸,裸荚蒾。我学着乔的样子,把裸荚蒾的果子拿来尝了尝,桤叶荚的果子也试了试,觉得这些果子吃来味淡不说,籽儿还太多。近岸划行的时候,我特意非常仔细地研究了这里的植被,还经常麻烦乔帮我把植物拉到眼前瞧瞧,因为我想通过比较,看看我们家乡的河流有哪些植物算得上原始。苦薄荷、美洲薄荷,贴近边上长着的敏感的蕨类植物、柳树、赤杨树,还有岛上长的蒯草,和康科德的阿萨贝特河沿岸一样。除了几株翠菊、秋麒麟草还开着花——这个时节大多数植物花期已过。有几处地方我们留意到在河边的树林里有宿营地的框架,就是我们平时搭的那种,想必伐木工或者猎人曾在那里过夜,——有时候宿营地前的河岸上还特意挖出了台阶。

我们到了一条名为拉格穆夫的小溪河口,小溪从西面汇入,在穆斯霍恩以下2英里左右。我们在这里停下,想钓些鳟鱼。这里有一处伐木工营地的废墟,一块不大的空地,先前被烧过清理过,而现在长满了红樱桃、覆盆子。我们试着钓鱼,乔自顾自地离开大部队上拉格穆夫做自己的事情去了。等我们准备好,再叫他的时候,乔已经不见踪影,呼喊没了回应。为了节约时间,我们不得已自己燃起了篝火,准备晚餐。几只深红色的鸟,雌鸟的颜色偏灰一点(可能是紫雀吧),还穿着漂亮夏装的啭鸟,在离我们的炊烟6到8英尺左右的范围内蹦来跳去。或许煎猪肉的味道吸引了它们。啭鸟——或许两种鸟都如此——常常在林子里唱出有些模糊不清的曲子,我听到过的。它们似乎是在告诉我们,荒野中的小鸟虽然为数不多,但却和伐木工、猎人特别熟悉,果园或者农场上的鸟儿对农场主的熟悉程度恐怕都比之不及。我已经发现了,灰噪鸦也好,鹧鸪也罢,黑色的也好,普通的也罢,在那里都同样的温顺驯服,似乎它们还没有学会要对人类高度戒备。山雀无论在原始森林中,还是在我们家乡的林地里,都一样逍遥自在,在很大程度上依然保持了对市镇的信心。

一个半小时之后,乔终于回来了,说他往小河上游划了2英里,考察了一下周围的环境,还看到了一头驼鹿,只可惜没带枪,没能将驼鹿猎杀。听了他的话,我们非但没有抱怨,反倒安慰乔说我们下次会帮他留意。但是,我们这样做可能完全就是一个错误,因为之后我们再没有理由抱怨他了。继续向下游走时,我听到他一边划桨一边吹着口哨,他吹的是《哦,苏珊娜》和其他几首类似的曲子,这让我颇感惊讶。有一次,他说,“是的,先生——”带着奇怪的尾音。“Sartain”这个词是他老挂在嘴边。和往常一样,他只是单侧划桨,用船舷作支点推动桦皮独木舟前进。我问他肋材是怎样绑到船两侧的舷栏上的。他回答说:“我不知道,我没注意过。”聊到完全靠森林出产的猎物、鱼、浆果等等过活,我说他的祖先就是这样生活的,但是乔回答说他自己不是在那种环境下长大的,因此他也不会那么做。“是的,”乔说,“那是祖辈们的生存方式,像野人一般,带有熊一样的野性。天啊!我才不会不带任何给养就进到林子里,——硬面包、猪肉啥的,这些总得带点儿。”他带了一桶面包,存在搬运段供将来打猎的时候用。尽管他贵为酋长之子,也没上过学。

这一带下游靠东有一处地方,河岸比通常高些,干燥些,从河边缓缓上到一个稍高的位置,那里有人砍了树,二三十英亩的面积,晾的全是准备当柴火烧的树木。这是穆斯黑德搬运段与奇森库克湖之间正在筹建的唯一一座房屋,但是眼下既没有棚屋,也不见住户。开拓者就这样为自己的房屋选了址,而这一处房舍可能将来的某一天就成了市镇的胚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

我的目光一直停留在这些树上,分辨着黑云杉、白云杉、冷杉。一条运河在无尽的森林中穿行,在窄窄的运河中泛舟,我想象到的景色依然是挺拔的冷杉与云杉的树顶,小小的,深色的,尖尖的,还有像高塔一样矗立着的金钟柏,这些树簇拥在两岸,夹杂其间的还有种类繁多的硬木。有些金钟柏至少有60英尺高。而硬木,有时候一大片纯色的硬木,在我看来就已经不太有原野的味道。我的想象中,这成片的硬木不过是些装饰性的庭院,穿过庭院后面应该就是农场的房屋了。纸皮桦、黄桦、山毛榉、枫树、榆树,这些树都打上了撒克逊人和诺曼人的印迹,但是云杉、冷杉、松树,从总体上而言却是有印第安特征的。装饰年鉴的柔美雕刻并没有提及这样的荒野中有如此的一条溪流。杰克逊的《缅因地质学报告》中的草图给出了更好的答案。有一个地方,我们发现一个小五针松园,这也是我这次旅途中看到的唯一一处松树集中生长的区域。但是,零星的松树却处处可见,虽发育完全,高耸挺拔,身材修长,却掩藏不了它们次品的本质。这些就是伐木工所说的“konchus”了,这些树是不是有问题,伐木工可以用斧头探个究竟,或者根据木节就能做出判断。我不知道这是印第安的说法还是英语单词。不过这个词却让我想起了一个希腊语,意思是海螺或者贝壳,想到这表示的可能是砍树时听到的空响或者说树木垂死的哀号,我顿觉意味深长。除了这些有缺陷的,其他的松树已经被砍倒运走了。

人们为了获取建材居然可以走得这么远!历代以来,即使是最文明的城市,为了得到他们日常使用的松木板,也会派人越过他们文明的边界深入原始森林,深入驼鹿、熊、土著人的栖息之所。而另一方面,土著人则很快从城市获取了铁箭头、短柄斧头、枪支,这些东西很快成了他们野蛮行径的帮凶。

冷杉树顶坚实、清晰,像极了锋利而形状规则的标枪头,在蓝天的映衬下现出黑色,给森林涂上了特殊的、阴暗犹豫的色调。相比之下,云杉树顶虽然大体相似,轮廓却更粗犷些,——它们的叶柄也只是在下面有羽状的修饰。更多的时候,冷杉是形状规则的浓密金字塔。森林中大片大片的常绿植物挺拔耸立,深深地打动着我。大体的趋势,树顶部分高耸似塔,身姿窈窕,树冠以下则纤瘦得多。不仅仅是云杉冷杉,甚至就连金钟柏和五针松,都不同于绵软四散的次生林。当然,我在这里连次生林都没见到过,所有树木无论如何都挺拔向上,托举起浓密的圆锥体矛头,直刺晴空,而下面的枝丫,则任由它们散蔓开去。正如印第安人在他们的激烈游戏[14]中要将球举过头顶一样。就这一点来看,它们既像草,也与棕榈有些相似。铁杉从树顶到地面底宽顶窄,活脱脱一个帐篷模样的金字塔。

经过了狭长的缝隙,又过了一座大的岛屿,我们来到了河上一处名为“松溪静水”的地方。这里在拉格穆夫河下游6英里,水面豁然开阔,有30杆宽,而且河上还有不少岛屿,岛上近岸处长着榆树、纸皮桦,树叶正在变黄,在这里,我们第一次看到了卡塔丁山。

在这里,大约两点钟,我们逆流进入了一条三四杆宽的支流,支流在右边从南方汇入,名为松溪,我们由此进入,去搜寻驼鹿的踪迹。才走了几杆,就在河边发现了驼鹿新近活动的迹象,驼鹿抬脚带出来的泥土还非常新鲜,乔断定驼鹿刚刚才从这里经过。我们很快到了东边的一小块草甸,草甸并不与溪流平行,其实东边的大部分地方都被浓密的桤木所覆盖。我们沿着河的这边行进,比平常更安静些,或许是看到的踪迹太新鲜的缘故,——我们计划在这条溪流上找个地方宿营,如果情况不错的话,——桤木林深处有动静,像是有嫩枝被折断,虽然我只听到微微的一声,还是提醒了乔,让他留意。听了我的话,乔马上将独木舟快速后退。就这样我们往回退了6杆,突然发现两头驼鹿,就站在我们刚刚经过的草甸的开阔部分的边缘,离我们不超过六七杆,正隔着桤木看着我们。驼鹿的样子让我想到了受到惊吓的大兔子,长长的耳朵竖起来,那表情像是有问题要问,又像是受到了惊吓。看毛色,感觉它们像是穿了一身佛蒙特灰布或者说土布衣服。这些驼鹿是森林里的真正居民(我一眼就看出来了),填补着我刚才发现而且从未填补过的空白。因为独木舟是往后退着走的,我们的宁录[15]当时成了离猎物最远的一个。但是因为附近地形的关系,他还是忙不迭地站了起来;我们躲闪着,他就在我们头顶冲着最前面那头开了枪,实际上他也只能看到那头,尽管他都没弄明白那是什么动物。枪声响过之后,这头驼鹿冲过草甸,奔东北方向高高的河岸去了,动作之快,我的脑子里只有一个驼鹿外形轮廓的模糊印象。与此同时,另外一头,应该是头小驼鹿,却也有马匹那般高度了,跃入水中,完全暴露在我们眼前,站在水里,好像有点畏缩的样子,——要不就是它后半身太低才给了我们畏缩的感觉,——发出两三声尖叫,有点儿像吹小号的声音。我记不太清楚了,感觉当时大驼鹿应该是在林子里的高高河岸上顿了一下,朝它惊恐战栗的孩子这边望了望,接着逃了。第二发子弹射向了小驼鹿,我们想着它肯定会中弹倒在水里,结果小驼鹿稍微犹豫一下之后,也从水中冲出来,飞奔上了小山,尽管好像方向有点儿不同。说时迟那时快,这一切不过是几秒钟的事情,我们的猎人,之前从来没见过驼鹿,还以为射杀的不过是普通的鹿而已,因为驼鹿当时还有一部分没到水中,而且他也不太清楚是不是两次子弹都射向了同一头驼鹿。驼鹿逃跑的样子,再加上我们的猎手不习惯站着开枪,也不习惯在独木舟上射击,由此我明白,我们应该不会再见到这两头驼鹿了。我们的印第安向导说那是一头母驼鹿带着她的幼崽,——幼崽可能就一两岁的样子,因为它们一直都跟在妈妈身边。但是,在我看来,它们个头上并没有多大差别。穿过草甸到河岸脚下,不过两三杆的距离,而那里和周围的环境一样,都树木丰茂;但我还是感到吃惊,因为驼鹿一进林子,脚步声就没了。难道是因为森林中地面覆盖着的软软潮湿的苔藓?等到我们的船靠了岸,四周早已恢复了平静。乔说:“如果你确实射伤了驼鹿,我肯定给你找出来。”

我们所有人立即下了船。我的伙伴又把子弹上了膛;印第安人拴牢了独木舟,把帽子扔在一边,又整了整自己的腰带,抓起短柄斧头,就出发了。后来他在不经意间告诉我,在我们靠岸之前,隔着两三杆的距离,他已经看到岸上有一滴血。他快步上了岸穿过树林,步履轻盈,悄无声息,迈着特别的步子,一边前进,一边左右顾盼,留意着地面的线索,紧跟受伤的驼鹿留下的微弱痕迹,时不时不动声色地指指北七筋姑光亮的叶子上的一滴血——这林子里北七筋姑遍地都是——或者指指刚折断的蕨类植物的干茎,整个过程中嘴里要不就嚼一片什么叶子,要不就嚼着云杉胶。我紧随其后,更多地关注印第安人的动作,对于驼鹿的踪迹却没有太留意。循着驼鹿的踪迹直行了40杆左右,踩着地上横七竖八的树,在挺拔矗立的树中间弯来绕去,印第安人终于还是跟丢了,因为那里还有很多其他的驼鹿留下的痕迹——又回到最后一滴血迹,往前找了一小段儿,依然跟丢了——终于完全放弃了大驼鹿。在我看来,这也太快了点儿,一位好猎手不至于这样吧。印第安人又循着幼崽的踪迹走了几步,但是,因为没看到血迹,很快也就放弃了搜索。

我留意到,搜索驼鹿的过程中,乔很沉默,像是在有意控制自己的情绪。而且他也不像白人那样,把观察到的几个相关线索联系起来考虑,尽管这些线索后来可能已经暴露无遗。还有一次,我们听到嫩枝折断的声音,乔上岸去勘察,他走路动作轻盈,姿势优雅,在灌木丛中穿行,几乎是落地无声,这一点是白人做不到的,——虽然灌木繁茂,他却每次都能找到合适的落脚地。

看到驼鹿之后半个小时,我们继续沿着松溪上行,很快到了一处水浅流急的地方,我们取出行李,准备背着行李徒步绕行,而乔自己划了独木舟继续前行。我们就快搬完行李,这里的植物吸引了我:我欣赏着白花大叶的紫菀的叶子,叶子有10英寸宽;采摘着圆叶的大兰花种子。我正忙着呢,突然听到从河边传来乔的欢叫声,说他打到驼鹿了。他发现那头母驼鹿躺在溪水中,已经死了,但身子还暖暖的,溪水很浅,驼鹿的尸体躺在河床上,还有不到三分之一的身体露在外面。这时候离它中弹已经有一个小时,尸体因为水的原因已经肿胀。母驼鹿跑出来100杆左右,又拐了一个小弯躲到小溪边来了。毫无疑问,更有经验的猎人当时就可以找到这儿来。驼鹿个头之大,大得像马,让我吃惊,而乔说这头母驼鹿还不算大。我的伙伴又去找那头小驼鹿去了。我抓住驼鹿耳朵,好让乔把独木舟往下推,在岸边找个合适的地方停好。虽然有些困难,我们还是看清了驼鹿经常触到河底的长鼻子。我们揪着耳朵,拽着鼻子,把驼鹿拖到水更浅的地方。这头驼鹿背部和两侧呈棕黑色,或者说深铁灰色,但腹部和前部颜色要浅些。我把当独木舟拖绳的绳子找了来,在乔的帮助下仔细地量了驼鹿的尺寸,从最长的部分开始量,每量一次在绳子上打个结。因为拖绳之后还要用到,我当天晚上就小心翼翼地将测量结果换算成我雨伞的长度,有时还需要以伞某一部分的长度为基准,从最小的距离开始算,边算边解绳子上的结。第二天我们到奇森库克湖时,在那儿找到了一把2英尺长的尺子,我又把用雨伞计的长度换算成了英尺英寸;而且,我还用一条薄薄窄窄的黑槐木亲手做了一把2英尺的尺子,尺子很方便,折起来才6英寸长。我如此费心不过是因为我不希望只是告诉大家驼鹿真的很大。我量了很多,但是在这里只想跟大伙提供两项数据:其前蹄蹄尖到两肩之间的背部最高处,高7.3英尺——我几乎不敢相信我的测量结果,因为这比马还高出2英尺(实际上,我现在已经平静地接受了,这个测量数据有问题,但是其他测量结果我敢保证是对的,因为最近我又到那些深林去了,已经验证过的);最大长度是6.2英尺。后来我在那些山林里用卷尺量过另外一头母驼鹿,从蹄尖到肩部只有6英尺,而躺着的从头到尾的长度有8英尺。

后来我在搬运段问一个印第安人:“公驼鹿比这母驼鹿能高多少?”他回答说:“18英寸。”为了让我对驼鹿的胸部厚度有个直观的感受,还专门指着篝火上方离地面4英尺多的十字桩,说差不多就那样了。在奥尔德敦,另外一个印第安人告诉我驼鹿从地面到背部最高处有9英尺,他试着想抓的一头驼鹿重量有800磅,两肩之间的脊柱很长。一个白人猎手,也是我能找到的猎手中最权威的一个,告诉我说,雄驼鹿并不比雌驼鹿高18英寸,但是他也说有时候驼鹿背部最高高度可以达到9英尺,重量可以达1000磅。只有雄驼鹿才有鹿角,鹿角高出两肩2英尺甚至更多,——伸出去三四英尺,有时甚至达6英尺,——这样算来,有时候雄驼鹿从鹿角到脚尖的高度可以达到11英尺!按照这种计算方式,驼鹿的高度与已经灭绝的爱尔兰大角鹿相当,尽管可能个头不及后者。吉迪恩·曼特尔[16]曾经对大角鹿做过这样的评价:“个头远远超过现存的所有物种,骨架直立情况下从脚到鹿角的最高点有10英尺。”乔说,尽管驼鹿的鹿角每年都会完整地脱落一次,每年都会多长一个新的鹿角尖,但是我也注意到有时候一侧的鹿角尖会比另一侧多。鹿蹄的精致柔软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鹿蹄分叉很高,分开的两半之间间隔很大,或许如此一来,驼鹿无论走在凹凸不平的地面,或者踩在原始森林中苔藓覆盖的溜滑原木上,都能步履稳健了。驼鹿的蹄完全不同于我们养的马牛——马牛的蹄子坚硬粗糙,前脚裸露的角状部分只有6英寸,而两趾之间最大可以分开4英寸。

驼鹿的样子异常古怪,很是难看。驼鹿的肩部为什么那么高呢?脑袋为什么那么长呢?为什么连尾巴都谈不上有呢——因为在我观察驼鹿的时候,就完全把尾巴给忽略掉了。博物学者说驼鹿尾巴长1.5英寸。这让我立刻想起了驼豹(长颈鹿的旧名),前高后低,——毫无疑问,和长颈鹿一样,驼鹿也适合吃树上的叶子。为了方便吃树叶,驼鹿的上唇比下唇前凸了2英寸。这种动物才算真正熟悉此地,因为据我所知,印第安人从未在此地定居,不过是把这里作为自己的狩猎场。将来有一天,驼鹿可能会灭绝,但是,就算驼鹿成了化石遗迹,就算没有人看到它们是这般模样,也自然会有诗人或者雕塑家想象出一种顶着类似的枝繁叶茂的鹿角的令人难以置信的动物来,——活脱脱骨质版墨角藻或者骨质版地衣,——让这种动物成为这样一片森林的主人!

就在这湍流的源头,乔开始用小折刀剥驼鹿皮了,而我在一旁看着。这场景让人觉得凄惨,——眼睁睁看着刀子刺进余温尚存、微微抖动的身体,看着温温的奶水从裂开的乳房流出,驼鹿的红殷殷的尸体,原本有华美的袍子包裹着,现在一点点赤裸裸地暴露在眼前,触目惊心。弹丸从肩胛骨对角穿过,嵌在另一侧皮下,已经变平了些。我的伙伴把弹丸收着,准备以后给他孙子、孙女看。他打的另一头驼鹿留下了小腿,剥了皮,塞了东西,准备以后找双厚实点儿的皮鞋底做成靴子。乔说,如果驼鹿站在你对面,你一定不能开枪,你往前走,它就会慢慢转身,刚好给你留出开枪的好时机。剥皮的工作就在这条狭窄、原始、多石的小溪的河床里进行着,两边挺拔的云杉、冷杉像两堵高墙,只有溪流流过在林子里穿出一道裂缝。乔终于把驼鹿皮剥下来了,拖到岸边,嘴里也没闲着,说这得有100磅重,尽管事实上可能50磅更准确些。乔切了一大块肉带走,另外一大块连同舌头鼻子,让他与皮毛一块儿放岸边了,就这么放一整夜或者等我们回来时候取。我很奇怪他居然会想到把肉就那样露在外面放在尸骨旁边,这当然是最简单的办法,但是难道他就不担心有动物过来捡了便宜?但确实没有动物碰这肉。这要是放在马萨诸塞东部我们那儿的河岸上,这样的事情是不可能发生的。我想这可能是因为在这一带觅食的小野生动物比我们那边少吧。但是,这次旅途中我也遇到过两次,好像有种大老鼠从我眼前闪过。

这条小溪非常偏僻,驼鹿的行迹非常新鲜,以至我的伙伴们意犹未尽,还要打猎,决定往前走点儿找个地儿宿营,然后晚上就住在这一带狩猎了。往上走了半英里,我在一个地方看到了紫苑和喙状榛,当时我们正划着独木舟,乔听到赤杨木林中有轻轻的沙沙声,看到两杆之外有个黑乎乎的家伙,乔跳了起来,轻声说:“熊。”但猎人还没来得及把枪取下来,乔又改口了:“河狸!”“豪猪!”子弹射中的是一头大豪猪,长度2.8英尺还多。豪猪的刺伸着,只是背上靠后半身的刺有些平,似乎豪猪躺着的时候就是那部分着地,身体其他部分一直到尾巴,刺都是竖着的。细看之下,可以发现这些刚毛上面有细细的倒钩或者叫倒刺,形状则像个锥子,也就是说,带个凹面的,起倒钩的作用。在静水中滑了1英里左右,我们在右岸准备宿营,我们选的位置刚好在一个大瀑布脚下。那天晚上我们没砍什么树,担心把驼鹿吓跑了。晚餐我们吃的就是驼鹿肉。吃起来像嫩牛肉,也许更有味道些,——有时候像小牛肉的感觉。

晚饭后,月亮出来了,借着月光,我们继续打猎之旅。沿河上行1英里,先搬着东西绕过了瀑布。我们呈一路纵队前行,爬岩石翻原木,自己成了一道独特的风景,——乔走在队伍的最后面,我们不带任何东西走起来都困难,他却可以悠闲地把独木舟转着。在他手里,那独木舟好似轻如鸿毛。到了瀑布头上,我们立刻让独木舟下了水,但是适合打猎的静水只持续了半英里,水流又开始湍急。没办法,我们只好到岸上徒步前行,留下乔划着独木舟在水中抗争,即便如此,说实话,这样的夜里让他在乱石中间挑出一条航道仍然非常困难。我们在岸上走的可以说是我们走过的最糟糕的路,脚下乱作一团,完全是倒下的树、漂流过来的木头,再有就是伸向水面很远的灌木丛,不时地还会穿过一条小支流的河口,而河口处的赤杨简直就是已经织好一张网了。因为身处月光照不到的那面,我们在黑暗中跌跌撞撞地走着,周围真有驼鹿、熊的话,也应该全被我们吓跑了。最后,我们终于停住脚步,让乔先到前面去探探情况。乔回来说他往前走了半英里,所到之处依然是湍流,情况没有好转的迹象,因为这湍流好像是从山上倾泻下来的一样。所以,我们回头,准备一路沿着静水边往营地赶边打猎。这一夜的月光很美,时间已不早,我都困了,——因为我没什么事情可干,——我发现自己有点搞不清自己身在何处了。和主要的河流相比,这条小溪很少有人光顾,现在这一地区好像连伐木活动都不再进行了。小溪不过三四杆宽,相形之下,小溪流过处的云杉、冷杉则更加挺拔伟岸。这种梦幻般的感觉因为月光而更加真实,一时间,我搞不清哪是河滨,看起来多数时候我是在精心装饰过的庭院中漂流,——因为我把冷杉树顶和这样的景象连在了一起——在某条百老汇大街上,树冠下或者树冠之间,我想我看到了接二连三的门廊、柱子、飞檐、屋子的正脸、阳台还有教堂。这不只是我的想象,我在梦幻状态下眼前的幻象就是如此。有好几次我都睡着了,还想着那些建筑以及住在建筑里随时可能现身的达官显贵。这样想着,突然,又会有声音将我唤回到现实之中,让我意识到自己的实际位置。那是乔在吹猎号,一片静寂之中,乔在召唤驼鹿,把猎号吹得呜呜响,我侧耳倾听,希望有愤怒的驼鹿在林中嗖嗖飞奔、呼呼穿行的声音,盼着能看到驼鹿闯到我们身边的小草甸上来。

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我已经受够了,不想再猎杀驼鹿。这绝对不是我来森林的目的,而且我事先也没想到会是这样,尽管我也很愿意了解一下印第安人是如何狩猎的。但是杀一头驼鹿就够了,用得着再猎杀那么多吗?因为下午的悲剧,因为悲剧中我也有参与,我有了一种负罪感,这次探险带来的乐趣也荡然无存了。没错,我自己差点就成了猎人,是我自己放弃了这样的机会。事实上,我想我可以在林中钓鱼、狩猎,只求所得足以支撑我生活下去就行,我可以这样心满意足地过上整整一年——这样的生活仅次于像哲学家一样活着——只靠自己种的水果生活,这种生活也吸引着我。但是这种仅仅为了捕杀的快乐而捕杀驼鹿的行为,——甚至不是为了获取驼鹿的毛皮,——而且捕杀过程不需要你付出太多的努力或者说冒什么风险,这和晚上溜到林边草场射杀你邻居的马匹没什么两样。这些上帝自己养的马匹,这些可怜的、胆小的畜生,它们虽然有9英尺高,却一闻到你的味道撒腿就跑。乔告诉我们,说在缅因森林里,一两年前曾经有猎人一个晚上射杀好几头牛,因为错把牛当成了驼鹿。其实任何一个猎人都可能会做出这样的事来,除了猎物的名字不同之外,这项运动还有什么区别?在前一种情况下,你杀了上帝的牛,也杀了自己的牛,会把牛皮剥下来,——因为通常情况下都是用牛皮做获胜的奖品,而且你也听说过牛皮可以拿去卖了换鹿皮鞋,——从腰上取下一块牛排,剩下的硕大尸体扔在那儿发臭,令人作呕。这和在屠宰场帮忙一样,都算不得什么好事。

这天下午的经历,让我明白人们来到荒野中,其目的常常是何等的粗鄙卑下。探险家、伐木工,常常都是为雇主效力,他们每天的付出都可以折算成一定数量的金钱,如同锯木匠对森林没啥感情一样,探险家伐木工也谈不上对原野多么热爱。其他的白人也好,印第安人也罢,来这里的,大抵都是些猎人,目的也就是尽可能多打些驼鹿和别的动物而已。但是除了做这些事情,难道我们就不可以在这广袤幽僻的原野中花上几个星期或者几年时间去做点别的吗?做点非常甜美、无邪、高尚的事情不行吗?有一个人拿了铅笔到这里写生或者放声歌唱,就会有一千人带了斧头或者来复枪过来。印第安人、狩猎者们对自然多么粗暴,多么不懂得珍惜啊!难怪他们的种族也时日无多,很快就会消亡了。之后的好几个星期,我一直为自己的这段林地经历耿耿于怀,觉得自己的本性也因此更粗鄙不堪起来。每每想到这件事,都提醒自己,我们过日子就应该像人们采撷花朵时一样,要柔美、要优雅。

因为有这些想法,所以当我们回到宿营地的时候,我决定自己留下来准备宿营之物,让我的同伴们继续去打驼鹿,尽管他们叮嘱我不要太多地砍树劈柴,也不要太大的篝火,生怕我把他们的猎物吓跑了。他们走后,在这个月光皎洁的夜晚,在长满苔藓的河岸上,在潮湿的冷杉树中间,我于九点钟左右燃起了篝火。坐在冷杉枝上,耳中响着瀑布哗哗的声音,我借着篝火的光仔细查看着下午收集到的植物标本,写下些我对标本的思考;或者,我沿着河滨漫步,往溪水来的方向张望,瀑布以上整个都洒满了月光,柔和、醇美。在篝火前,我就坐在冷杉枝上,头顶上没有墙,周围也没墙,脑海中想着,原野就这样一直向四面延伸出去,伸出去,伸出去很远很远才会到空地或者垦荒地。我甚至好奇,会不会有熊或者是驼鹿在什么地方偷偷地注视着我的篝火;感觉大自然正神色严峻地盯着我,而这,都是因为我参与了猎杀驼鹿的勾当。

很奇怪,很少有人专门到森林来看松树是如何生长发育,如何挺拔参天,如何张开四季常青的臂膀去拥抱阳光,——很少有人来看它的完美业绩;恰恰相反,大多数人只是满足于看到松树被加工成宽宽的木板,运到市场上销售,认为那才是松树真正的成就,了不起的贡献!但是正像人不是木材一样,松树也不是木材,人的真正用处不在于砍倒了做肥料,同样的道理,松树的真正用途、最大用处也不是制成木板,修成房屋。这世上存在一种更高的法则,这一法则不仅仅影响着人与人的关系,也影响着人与松树的关系。被砍倒的失去了生命的松树算不得松树,一如死人的尸体算不得人一样。如果一个人只是发现了鲸须的作用,明白了鲸油的用场,我们能说他已经发现了鲸鱼的真正价值吗?如果一个人猎杀大象仅仅是为了获取象牙,我们能说他真正“看到了大象”吗?这仅仅是些微不足道纯属偶然的用途,就如同一个更强大的种族要把我们杀掉,为了用我们的骨头来做扣子、制木箫一样。世间万物可以有大用,也可以有小用。每一种生物活着总比死了好,人如此,驼鹿如此,松树亦是如此。真正了解这一生物的人会去保护它,而不是把它摧毁。

那么,伐木工靠松树最近,他是不是松树的朋友,算不算爱树之人,算不算最了解松树脾性的人呢?把松树皮扒掉的制革工,还有把松树装箱提取松节油的家伙,后人会编写寓言传说讲述他们最后变成了松树吗?不!不会!只有诗人才能做到!只有诗人才能发挥松树的最大效用,——他不用斧头来表达对松树的爱抚,也不用锯子来逗松树开心,也不会用刨子来给松树轻抚按摩,——他也没有购买市镇上的立木。那样的人一走进林地,所有的松树都在战栗,都在叹息。不,只有诗人才能做到,诗人爱松树,把它们当成自己在空中的影子,诗人会任由它们挺拔矗立。我去过伐木场,也到过木匠铺,参观过制革厂,拜访过烟黑[17]厂,取松脂的林中空地我也不陌生。但是,当我最终看到松树的树冠在风中摇曳,看到松树远远地映出太阳的光彩,看到松树挺拔的身姿雄冠森林的时候,我意识到工厂并没有把松树的功用发挥到极致。我最爱的,不是松树的树干、树皮或者松脂。我认同的是松树生机勃勃的精神,不是它的松节油精神,因为前者才能治愈我的创伤。松树和我一样永世长存,或许有一天会与我进入同一个天堂,在天堂里,松树依旧巍然挺拔,令我叹服,让我仰视。

没多久,打猎的回来了,没看到驼鹿,但是,却听了我的建议,把那头死去的驼鹿带回来四分之一。这四分之一驼鹿,再加上我们这些乘客,够这独木舟受的了。

早上吃了驼鹿肉,我们顺松溪而下,踏上了去奇森库克湖的旅程。奇森库克还有5英里。回程中,离着差不多半英里我们就能看到搁在松溪旁的驼鹿红红的尸体。松溪河口稍微往下一点儿就是两湖之间最湍急的激流,名为松溪瀑布,在那里,扁平的石头已经被冲刷得非常光滑,这个时节你可以很容易地从上面涉水而过。乔独自顺激流而下,而我们则徒步走过搬运段,我的伙伴为家中的朋友收集着云杉树胶,而我则忙着找寻花儿的踪影。我们满怀期待向湖泊靠近,仿佛湖泊是一所大学,因为我们的生命之河很少能达到这样的宽度和广度。近湖是几座岛屿,还有低地的湖滨,湖滨有草地,还散布着一些树:有桦树,白的黄的都有,倾斜着身子扑到湖水上方,还有枫树,——很多白桦树死了,很明显是洪水泛滥惹的祸。本地生的草还真不少,甚至还有几头牛,——我们能听见牛的动静,尽管看不到,一开始的时候还错把牛当成驼鹿了,——它们在那里吃草。

溪水向东南方向流淌,汇入湖中,其实之前有一段也是一样,卡塔丁山周围的山脉像是一簇过度生长的蓝色蘑菇,在东南方向,显然还隔着25英里到30英里。而它们的顶峰隐藏在云雾背后,不见真容。乔管这些山中的一部分叫Souadneunk山脉。Souadneunk是那里的一条小溪的名字,另一个印第安人告诉我们,这个名字的意思是“奔流在群山之间”。尽管矮一些的山峰后来现了出来,我们在林中却再没能见到卡塔丁山的全貌。我们要去的垦荒地在河口右边,绕过一个低矮的岬角就可以到达,那边的水一直到湖滨很长距离内都浅浅的。奇森库克湖从西北往东南方向展开,据称18英里长3英里宽,湖内没有岛屿。我们从西北角进入湖泊,接近湖滨的时候往下望去,视野并不开阔,只能看到局部而已。从这土地上能看见的主要山脉就是我刚才已经提到的那些了,大多介于东南方向与东方之间,也有一些在北稍微偏西方向,但是总体来讲,在北方和西北方向靠近圣约翰河与英国边界[18]一带,地势相对比较平缓。

安塞尔·史密斯家,是这个湖周围历史最长的主要农垦场,这里看起来已经很有港口的感觉,停泊着不少平底船、独木舟。平底船有七八艘,还有一条小型敞舱驳船,专门用来运草的,平台上摆着一台卷扬机,现在无依无靠孤零零地立在那里,随时准备漂流抛锚,用来拖筏子。这是一个非常原始的港口,船就停在树桩中间,——我想,当初阿尔戈号[19]或许就是在这样的港口下水的吧。湖对面还有5座小木屋,都有小块的垦荒地,所有的垦荒地全都在这头了,从我们这个地方都能看得见。史密斯家里一个人告诉我这片土地开垦时间已经不短,他们到这边来住,并且在4年前建起了现在的房子,——尽管全家搬过来才不过几个月时间。

我很感兴趣开拓者在这边的乡村会怎样生活。因为开拓者在这边的生活,从很多方面看比西部的开拓者兄弟们更冒险。在这里,他不仅要和荒野抗争,还必须战胜冬天的严寒,而且至少他到这边之后,军队不会马上跟进。这里的移民更像是潮水,把松树卷了去,可能就退潮了;往西部的移民不是潮水,而是洪水,紧跟其后的是公路和其他逐渐完善的配套。

我们到了木屋,眼前的木屋离湖有12杆,地势比湖面高出一大截。房屋拐角处,建房用的原木末端还伸出几英尺来,相互搭接着,参差不齐,甚是大气,给人一种很强的画面感,比之普通护墙板的小气,自有一番气派。屋子虽然不高,却很宽敞,有80英尺长,带很多大房间。用来做墙的原木之间,缝隙已经用黏土封得严严实实,原木本身大而圆,除了上面和下面的,其他在外面看得见,在里面也看得见,两侧接连不断的凸出部分越往上越小。尺寸经过斧头的加工之后很是协调,看起来像牧羊神的排箫。或许喜好音乐的森林之神还是不忍将它们放弃——实际上,森林之神从来舍不得抛弃它们,除非有一天它们被锯成木板或者被扒掉树皮。这种建筑风格维脱鲁维[20]未曾描述过的,我猜想,尽管可能在俄耳甫斯[21]的传记中曾有这样的暗示:这里没有你们那种带饰边的或者带凹槽的柱子,那些柱子上的凸起显得虚伪,柱子撑起的只有山墙和建筑者的矫揉造作,——大多数建筑都逃不出这样的窠臼;至于所谓的“装饰物”,装饰物这样的词带个死气沉沉的尾巴,这样的词用来描述建筑师们自己的花饰还差不多,这所房子则没有这样的繁文缛节,你能看到的是苔藓、青苔和树皮的毛边儿,这些东西才不会让人们费心劳神呢。毫无疑问,当我们剥下树皮,在城里用白铅油漆毒害自己的时候,我们把最好的油漆、最好的隔板都留在了森林里。我们从森林带回的战利品只有一半。要美观的话,给我带皮的树就好了。这房子设计、建造全凭林中人的斧头,再没用过其他圆规和丁字尺之类的工具,没有想过要凌驾于大自然之上。门窗开口处,换言之,也就是木头不能通过交互重叠固定位置的地方,有大号的木闩将其固定,每一面的木闩对角打进去,凿进原本枝丫生长的地方,先去掉枝丫,然后对原木周身上下细细地修正,以确保不会超过原木本身的曲度,如此,则原木看来颇似张开臂膀彼此拥抱了。这些原木是柱子,也是双头螺栓;是木板,也是护墙板;是板条,也是石膏,还是钉子。在这里,原木无所不能。城里人可能只用薄木片木条或者木板的地方,这里的开拓者用的是整棵树的树干。房屋的大烟囱是石头做的,房顶上盖的是云杉树皮。窗户除了窗框之外,都是从外面运来的。屋子的一头是常备客房,用来接待伐木工、寄宿人,像常见的一样,冷杉做的地面,摆着原木凳子。如此看来,这房子似乎与熊住的树洞没多大区别,——也是中空的,不过是用树堆砌围合而成,连树皮都还像原来一样包在上面。

地窖单独建在一旁,像是一座冰屋,在这个季节可以当成冷藏库用了,我们的驼鹿肉就放在那里。地窖其实是用来贮藏土豆的,带一个永久的顶。这里的结构和建筑非常原始,你都可以马上说出它的原料了,而我们自己的建筑通常既看不出材质也瞧不出功用。这儿有一个大的圈舍,可能会让农场主们赞不绝口,圈舍的一部分木板是用狭边钩齿粗木锯锯的——圈舍跟前锯木坑还在,里面满是锯末灰尘。圈舍顶上有一块,长长的木瓦盖了1英尺厚,说是为了应对这里的天气。看到这个,也就大抵知道他们这里的天气如何了。据说卡里布湖的格兰特家牲口棚还要大些,他家有林中最大的牛圈,100英尺长,50英尺宽。想象一下,原始森林中一个巨大的牲口棚,棚子灰色外弧面居然出现在树顶上方。人类为了自己的牲畜,精心用枯草、用秸秆铺出这样一个巢穴来,正如松鼠和其他野生动物自己为自己铺的一样。

这里还有一个铁匠铺,很明显平时挺忙的。伐木过程中用到的牛马在这里上蹄铁,雪橇的铁制部分等,要么在这里制作,要么拿到这里修理。接下来的星期二我在穆斯黑德搬运段看到人们正往小船上装条钢,足足有1300磅。这让我想到伏尔甘从事的行业是多么原始,多么的令人尊敬。我没听说过众神之中有做木匠或者是裁缝的。看来无论是在奥林匹斯山上还是在奇森库克湖,锻冶者都先于其他技工出现,锻冶者的家族是分布最广的,不管他取名约翰还是安塞尔。

沿湖以下2英里长半英里宽都属于史密斯。这里开垦出100英亩土地。就在这片土地上,史密斯今年已经收割了70吨英国干草,另一片垦荒地上还收了20吨。这些草,都是他留着自己在伐木时用的。牲畜棚里干草堆得满满的,还有一台专门压草的机器。另外有一个大的园子,堆满了植物的根,红萝卜、甜菜、萝卜、土豆,等等,都是些大块头的。他们说这些东西在这里和纽约一样值钱。我推荐用些醋栗果来做酱汁,尤其是他们还没种植苹果树的情况下,而且我还给他们演示了一下榨醋栗果汁其实非常方便。

门边放着原始森林常用的长柄斧头,有3.5英尺长,——因为我用黑槐木新做的尺子一直都用着呢,——还有一条毛发蓬乱的大狗,这狗的鼻子据说扎满了豪猪的刺。我可以证明,这狗看起来非常清醒。这就是开拓者家的狗经常的命运,因为他们不得不面对猛烈的攻击,为他们自己的种族而战,不经意之间扮演了阿诺德·温克里德[22]的角色。如果他请镇上的朋友过来到这边一聚,诱之以驼鹿肉,许之以无限的自由,朋友的问题可能也很实在:“你鼻子里面竖着的那是什么啊?”开始的一两代让敌人耗完了标枪,后继者们日子相对来说就要容易些了。狗身上如此,我们人何尝不是这样呢!为此,我们应该感谢父辈。在我看来,许多老人领养老金好像没有别的理由,不过是因为他们活了很长时间,故而得到的补偿。难怪今天我们市镇上的狗还抽着鼻子,虚情假意地谈论着那些考验狗鼻子的艰难岁月。我真不明白他们是如何把猫带到这边来的,因为上独木舟的时候,它们和我姨妈一样胆小。我真纳闷猫怎么没在途中跑到哪棵树上去。或许是这边机会太多,连它也不知所措了吧。

二三十个伐木工,有美国人也有加拿大人,来来往往,——中间有叫亚力克的,——间或也有印第安人来到此地。冬天有时候上百人同时住在这里。这些人当中流传的最有意思的一则新闻似乎莫过于:一周前,史密斯家的总价值700美元的四匹马,自己跑到林子深处去了。

五针松是这一切的基础,抑或可以说是这一切的最终目的。这是一场针对松树的战争,阿鲁斯托克或者佩诺布斯科特唯一真正意义上的战争[23]。我毫不怀疑在荷马时代人们的日子就是这么过的,因为人类总是更多的想到糊口而不是作战。当时,也和现在一样,人们脑子里想的其实主要是“热面包和甜饼”,毛皮生意和伐木业在亚欧两大洲都有很长的历史。我怀疑有人把英雄主义作为一个行当,开发成一个产业的。甚至早在阿喀琉斯[24]的时代,人们就喜欢大牲口棚,或许还喜欢压得紧紧的干草,拥有最有价值的队伍的就是最棒的家伙。

我们原本计划傍晚继续上行考康果莫克河,河口有一两英里远,我们准备到10英里之外的考康果莫克湖去,但是刚好有乔的熟人从那边过来,也是印第安人,说起在那边打驼鹿的事情,描述得特别可怜——最近那边猎杀得特别多。我的伙伴们商议后决定不往那边去了。当天晚上以及之后的星期天,乔都是和老朋友一起过的。伐木工告诉我说这一带多驼鹿,但是没有驯鹿或者鹿。一个来自奥尔德敦的家伙一年之内就杀了10头还是12头驼鹿,而且就在这屋子附近,他们在房间里都能听到枪声。照我所知,他或许应该叫赫拉克勒斯[25],尽管我本应该盼着听到他棍棒的拍击声,但是,毫无疑问,他也和时代一起进步了,现在用上夏普来复枪了,——或许他所有的盔甲都是在史密斯的铁匠铺制作修理。过去两年里,就在这所房子视线之内,就有一头驼鹿丧命,另外一头受伤。我不知道史密斯是不是还需要雇一个诗人来照看牲畜,因为冰雪过早消融,牲畜整个夏天就只能待在林子里了,但是我会把这份工作推荐给我的熟识中那些爱好诗歌、喜欢狩猎的人。

这天的晚餐,对我来说最大的奢侈就是苹果酱了,而伐木工人们经常要的却是我们的驼鹿肉。晚饭后,我穿过农垦场往南走进树林,再沿着湖滨回来。奇森库克的大片森林成了我的餐后甜点,这一片水域成了我的饮料,我尽情畅饮着。林子新鲜而富有活力,植被丰富,如同多雨天气中的青苔,囊括了许多有趣的植物。但是,除非它们是五针松,否则人们会像对待霉菌一样对它们不屑一顾——而如果它们的确是五针松,很快就会被砍掉。湖滨上是些石头,粗糙、扁平、暗蓝灰色的,常常都是些石板,涨潮的时候会有湖水拍打在上面。岩石和漂流得已经褪色的原木一直伸展到蓬乱的树林里,现出6英尺8英尺的起伏来,原因之一可能是出口处的水坝了。他们说冬天的时候,这里的积雪在平地上有3英尺厚,有时候还有四五英尺,——湖面上的冰有2英尺厚,如果算上冰雪的话足足有4英尺。连船上都会结冰。

这个星期天的晚上,我们就住在这里一间舒适的卧房里。很明显,这是这里最好的客房。那天晚上我唯一注意到的异常——因为我晚上还是要做笔记,像是营地里的间谍一样——只要睡在旁边的人一动,木板就会嘎吱嘎吱作响。

这就是市镇的雏形了,虽然有些粗糙。人们在这里讨论着修一条冬季公路通往穆斯黑德搬运段的可能性,——这样一条公路花不了多少钱,就可以把他们和蒸汽船、轻便马车还有整个繁忙的世界联系起来。我几乎怀疑,到时候湖滨都开发出来,都住了人,这湖是不是还是当初那个湖?——是否还能保持它原有的形式和身份?似乎探险家们所报告的这些湖泊溪流从来就不会企盼市民的到来。

开拓者用大原木建造起这样的房子,住在这里的人们不分严寒酷暑在这里耕种着他们的土地。看到这处房子让我想起了著名的要塞,比如说泰孔德罗加[26]或者克朗波因特[27],这些要塞都经历过让人记忆犹新的围困。这些房子是为过冬特意准备的住处,在这个季节似乎有一部分被遗弃,但围困好像已经比先前松懈,跟前岸上的积雪消融了,守卫部队也相应地减少了。我想他们每天的食物都是定额配给,尽管名为“补给”;一本《圣经》,一件厚大衣,就是战争中的弹药了,房子周围活动的一个孤单身影就是执勤的哨兵。你都以为他会要你对暗号,可能会把你当成伊桑·艾伦[28],是以大陆会议的名义到这里要求投降,交出要塞的。这工作有点儿骑兵巡逻队的味道。阿诺德[29]的远征对于这里的居民来说就是每天的日常生活。他们可以证明,自己几乎全部时间都在外打拼。我觉得他们第一代所有的开拓者都应该有资格领养老金,比参加墨西哥战争的任何人都更有资格领。

第二天一大早,我们开始返回,溯佩诺布斯科特河而上,我的同伴希望可以到穆斯黑德搬运段以上25英里左右的地方,去一个两条小支流交汇处的宿营地,到那边去找找驼鹿。营地的主人很高兴地收下了我们带过来的四分之一的驼鹿肉,给我们换了些东西。张伯伦湖来的两个探险家和我们一起出发了。看着两位探险家划着独木舟在我们前头的激流中奋力前行,看着他们在森林的映衬下远去的身影,我不由得这样想着:在林子里确实就应该穿红色法兰绒衬衫,就算只是为了这种颜色和周围常绿树木还有水之间的鲜明对比,也值得一试。红色也应该是测量员的颜色,无论在什么环境下,它都是最醒目的。我们像先前一样在拉格穆夫停下来用餐。这次到溪流上游去找驼鹿的换成了我的伙伴,而乔则留在岸上睡觉,所以我们也就不用担心他了;我刚好借着这个机会好好研究一下植物,洗个澡。重新上路之后不久,乔就划着独木舟回去拿被落下的煎锅了,我们利用那个时间摘了几夸脱蔓越橘来做调味汁。

我很惊讶,乔居然会问我到穆斯霍恩有多远,他可是对这条河了如指掌。可能他注意到我对距离特别好奇,而且还有几张地图吧。乔,还有和我聊过的其他的印第安人一般都是这样,不能精确地用我们的计量单位来描述维度或者距离。或许他能说出我们几点钟可以到那儿,但说不出具体有多远。我们看到几只林鸳鸯、翘鼻麻鸭和黑鸭子,由于季节原因,他们的数量还不如我们家乡的河上多。许多林鸳鸯受到了惊吓,在独木舟前来回奔着。我们还听到了鱼鹰叫,与金翼啄木鸟的声音有几分相似。没过多久,我们又看见了鱼鹰停在一棵枯死的五针松树顶附近,枯树正对着我们第一次扎营的那个岛;与此同时,在下面一片低矮的沙岬上,一群斑鹬一边摇摇晃晃地在一头驼鹿的尸体上走来走去,一边吱吱喳喳地叫着。在几英里的航程中,由于我们的惊扰,一只鱼鹰时而尖叫时而啼鸣,从一个枝头跃到另一个枝头。因为是逆水行舟,我们不得不比先前更努力,经常得用上撑杆。有时候我们3个人一起站起来划,尽管独木舟很小,载得还挺重。距离穆斯黑德6英里,我们开始看到湖北头以东的山脉了,4点钟的时候,我们到达了搬运段。

那些印第安人还在那儿扎营。他们总共3个人,其中包括和我们一起坐蒸汽船上来的那个圣弗朗西斯印第安人。另外两个人当中有一个叫萨巴蒂斯。乔和那个圣弗朗西斯印第安人明显是纯正的印第安人,而另外两个则明显是印第安人和白人混血——但是就我所能看到的,区别仅限于面部特征和面色而已。在这里,我们把驼鹿舌头做了当晚餐,——驼鹿鼻子,通常被认为是最精华的部分,我们在奇森库克煮了,这道菜真是特别费事。我们把蔓越橘拿来熬了,还往里面加了些糖。有时候伐木工做蔓越橘会加糖蜜。在阿诺德远征中,这些东西也派上过用场。熬出来的这种酱,让我们这些一直以硬面包、猪肉、驼鹿肉为食的人欣喜不已,——尽管有些籽儿,我们3个都说这和普通的越橘一样美味。但或许考虑到我们在森林里待的时间久了,实际味道应该会打些折扣。种植蔓越橘,无论是为了美观,还是为了获取食物,都是非常值得的。后来我在班戈的一个花园里看到有种这种植物。乔说他们管这种植物叫ebeemenar。

我们忙着张罗晚餐,乔开始处理驼鹿皮,这次旅行中有很大一部分时间我都把驼鹿皮垫在屁股底下,其实在考康果莫克的时候,乔已经把大多数毛剃了下来。竖起两根带叉的结实棍子,七八英尺高,东西方向排开,两杆之间七八英尺远,在靠近驼鹿皮的边缘,切出8英寸或者10英寸长的狭缝,相隔也是同样的距离,他把杆子从皮的狭缝处穿过去,然后把一根杆子放在带叉的桩上,另外一根则在底部系得紧紧的。两头也用雪松皮(他们通常用的绳子)拴在竖着的杆子上,间隔不远就有个小孔,小孔处就用绳子拴了。这张皮就这样绷得紧紧的,稍微有点向北方倾斜,以便能够让新鲜的一面晒着阳光,这张皮满打满算8英尺长6英尺高。如果还有肉粘在上面,乔会非常自信地用刀子刮掉,好让皮见到阳光。这张皮现在看起来有点儿像被散弹伤到了。你在这边的森林里很多宿营地都可以见到这样的用来加工毛皮的旧木头架子。

由于这样那样的原因,计划最终泡汤,我们没有去佩诺布斯科特两支流交叉的地带,而是决定留在这里,我的伙伴想晚上沿着溪流往下去狩猎。印第安人邀请我们过去和他们同住,但是我的伙伴想去搬运段那边的一个原木宿营地。那个营地很近,但是很脏,气味很难闻,所以如果我们自己不搭宿营帐篷的话,我倾向于接受印第安人的邀请——尽管他们也算不得干净,但是毕竟是在户外,空气流通,而且和他们做伴比与伐木工在一起更舒服些,因为你会觉得他们更有教养。伐木工聚在一块儿,最有意思的问题就是哪个人可以在搬运段指挥其他人;同时,他们身上有的,你都可以有,无甚特别。所以我们去了印第安人的营地,或者说活动窝棚,如果你喜欢这么叫的话。

风有点大,所以乔决定等后半夜风小了再出去打猎,但是其他印第安人觉得风不会变小,因为刮的是南风。然而,在我们到营地之前,那两位混血印第安人,天黑之后就已离开,溯河而上找驼鹿去了。印第安人的窝棚看来有些单薄,用各种材料拼凑而成,在这个地方已经好几个星期了,照着棚子的样子搭建的,西面冲着篝火。一旦风向有变,他们可以把窝棚转个方向。窝棚由两根带叉的木桩和一根横杆搭出框架,还有椽条从横杆上斜着搭到地面。上面盖的一部分是旧船帆,一部分是桦树皮,根本算不上完美,好在系得结结实实,而且从顶上一直盖到地上,除了留门的那边,其他都遮得严严的。靠后面的部分一段大原木被裹了起来用作护顶板,两三张驼鹿皮毛面向上铺在地上,窝棚边角处屋顶下塞满了衣服和杂物。此时,印第安人正在一个格栅上熏制驼鹿肉,这个格栅与特奥多雷·德·布里[30]1588年出版的《航海集》中怀特所描绘的一样。巴西土著人管这种格栅叫“boucan”(由此才有了buccaneer[31]这个词),常在上面摆上几块人肉,和其他东西一起烤。他们将这种长方形的格栅竖在营帐前面,通常都架在旺火上。两根5英尺高的粗大叉桩插入地面,相隔四五英尺,再将两根10英尺的杆子架在火上方。横放在上面的还有些小一点的杆子,杆子与杆子相隔1英尺的高度。最底下一根杆子上挂着切得又大又薄的驼鹿肉片,在那里熏着,烘着。正对着篝火中央的地方留出一块,没挂任何东西。一整颗心脏就挂在一个角落,黑乎乎的,像一个32磅的球。他们说,有时候加工这肉需要耗费三四天的时间,经过加工的肉可以保存一年或者更长时间。丢弃了的部分扔在地上到处是,腐败程度各有不同,还有一些扔在火堆里的,一半埋在灰烬中,烧得嘶嘶作响,又黑又脏如同旧鞋臭履。这些扔在火堆里的我一开始以为是被丢弃的,后来才发现,这些也是他们烧烤的内容。火堆前还烤着一块特别大的排骨,排骨直接就穿在竖着的木桩上了。还有一张驼鹿皮已经像我们的那张一样在杆子上撑开了正在加工,旁边还有一大堆已经加工好的毛皮。短短两个月,他们已经打了22头驼鹿,但是驼鹿肉他们也吃不了多少,所以尸体索性就扔在了地上。总之,这是我所见过的最野蛮的场景,我立刻被带回到300年前了。外面的一根树桩上,摆了许多桦树皮火把,随时备用,其形状像笔直的锡制号角。

因为怕脏,我们把毯子铺在他们的兽皮上,这样就哪儿都不会碰到兽皮了。一开始只有圣弗朗西斯印第安人和乔在,我们躺着跟他们聊天一直到半夜。他们很健谈,不跟我们聊的时候,他们就接着用自己的语言交谈着。天刚黑,我们听到一种小鸟的声音,这种小鸟,据乔说,在晚上固定时间歌唱,——10点钟,他觉得好像是。我们还听到蟾蜍和雨蛙的叫声,伐木工在宿营地里的歌声也从0.25英里之外传了过来。我告诉他们我在旧书上看到过图片:一片片的人肉就是放在这样的格栅上烘干的。此言一出,他们来了兴致,聊开了莫霍克人[32]吃人肉的传统,聊起了他们喜欢吃哪一部分的肉等等,还聊到了和莫霍克人在穆斯黑德附近进行的一场战争,很多莫霍克人在这场战争中丧生。但是我发现它们对自己种族的历史知之甚少,讲他们祖辈的故事他们听起来和听别的故事一样饶有兴趣。一开始的时候我都快被烤出去了,因为我躺在靠棚子的一面,感觉热不仅来自上面的桦树皮,我身边也在发热。我又一次记起了耶稣会传教士所经历的种种磨难,想起了印第安人据说忍受过的极度严寒酷热。我纠结了很长时间,既想留在那儿继续和他们聊天,又有一种冲动,想冲出去在凉爽的草地上舒展一下自己的身体。就在我准备冲出去的时候,乔,或许听到了我在嘟哝什么,或许是他自己也感觉不舒服,起身去把篝火弄散了些。我想,那应该是印第安人的行为方式,——要保护自己。

躺在那儿听印第安人聊天,我自己找乐子,尝试通过他们的手势来猜测他们聊的话题,或者他们提到的专有名词。他们的种族的确与我们不同,而且相对原始,这一点他们不变的语言最能说明问题,他们讲的印第安语白人既不会说也听不懂。其他几乎任何东西我们都可能以为发生了变化、退化,唯独这种我们完全听不懂的语言还保持原样。这一点让我吃惊不已,尽管我找到过很多箭头,尽管很多事实让我不得不相信印第安语不是历史学家和诗人的发明。印第安语是美洲完全野性的原始的声音,和红毛栗鼠的叫声一样野性,一样原始,我一个音节都听不懂——但是,要是鲍格斯[33]在的话,他肯定能听懂。这些阿布纳基人[34]闲聊,欢笑,开玩笑,用的都是约翰·埃利奥特写成《印第安圣经》[35]所用的语言,这种语言在新英格兰究竟使用了多长时间,有谁能说清楚呢?此间乡村的棚屋中传出这些声音的时候,哥伦布尚未来到世上。但是这些声音至今没有消亡——除了少数例外,他们祖先的这种语言至今依然够丰富。那一夜,我感觉自己站得(或者说躺得)和美洲原始人非常近,我离他们的距离不比发现这片大陆的发现者们远。

他们聊着聊着,乔突然问我穆斯黑德湖究竟有多长。

与此同时,我们在那儿躺着,乔在做猎号,试猎号,为过了半夜出去打猎做好准备。圣弗朗西斯印第安人把猎号拿过来吹,边吹边笑——与其说是在吹号,还不如说是借助猎号来呼喊——因为声音是用嗓子发出的,而不是吹号吹出来的。圣弗朗西斯印第安人看起来好像是做驼鹿皮生意的投机商。他花了2.5美元买了我同伴的生驼鹿皮。乔说在奥尔德敦这张驼鹿皮值2.5美元。驼鹿皮主要是用来做鹿皮鞋。这帮印第安人中就有一两个穿这种鞋的。有人告诉我,根据最近缅因州颁布的一项法令,全年禁止外国人在这里猎杀驼鹿;美国白人只能在指定季节猎杀,但是对缅因的印第安人没有任何限制。因此圣弗朗西斯印第安人要求我的同伴开张单据来做凭证,因为他本人是个外国人。他住在索雷尔[36]附近。我发现他可以很好地书写自己的名字——塔蒙特·斯瓦森。穆斯黑德湖南头不远处,在我们曾经路过的一个叫吉尔福德镇上,有一位叫埃利斯的白人长者,是那一带最有名的驼鹿杀手。无论是印第安人还是白人提起他来,无不敬仰。塔蒙特说,这里的驼鹿比纽约的阿迪朗达克县多,之前他一直都在那边狩猎;三年前,驼鹿数量非常之大,现在,树林里驼鹿不少,但是他们不会从树林中出来到水边了。半夜去打驼鹿也没用,驼鹿那个时候也不会出来。萨巴蒂斯一回来,我就问他驼鹿是不是从来不袭击他。他回答说,你不可以向它多次开枪,否则会惹怒它的。“我向它开一枪,正中要害,早上我就可以找到它。它不会跑很远。但是,如果你不断开枪,它会疯掉的。有一次我连开5枪,枪枪穿过心脏,它根本就不在意,那只会使他疯狂。”我问他们是不是打猎不带猎犬的。他回答说,冬天带猎犬,夏天从来不带,因为猎犬派不上用场:驼鹿径直跑掉,而且可以飞奔出100英里。

据另外一个印第安人讲,驼鹿一旦受到惊吓,会跑上一整天。狗会把自己吊在驼鹿的嘴唇上,就那么挂在驼鹿身上任由驼鹿跑着,直到最后撞到树上,摔在地上才算完事。驼鹿没法在“光滑表面”上奔跑,尽管他们在4英尺厚的积雪中依然活动自如——但是北美驯鹿则可以在冰面上奔跑。人们通常会看到两三头驼鹿一起出现。为了避苍蝇,驼鹿会躲在水里,只留鼻孔在外面出气。这个印第安人说他有他所谓的“低地上活动的黑驼鹿”的鹿角。这些鹿角伸出去三四英尺。还有一种是“山上跑的红驼鹿”,鹿角伸出6英尺。这些就是他的区分方式。两种驼鹿的鹿角都可以活动。肩胛骨宽而平,上面覆盖有毛发,活驼鹿的肩胛骨非常软,刀子可以从中间插过。如果驼鹿角往这个或者是那个方向动了一动,人们会将其作为好的或者坏的兆头。他的驯鹿鹿角就在他自己家被耗子咬了,但是他认为驼鹿也好,驯鹿也罢,活着的时候鹿角是不会被咬的,这和一些人的说法很不相同。后来我在奥尔德敦遇上一个印第安人,他带了一头熊,还有缅因的其他动物过来做展览。他告诉我,30年前缅因的驼鹿没有现在多;他还说,驼鹿很容易驯服,你喂它一次,它会再来,鹿也很容易驯服,但是驯鹿就不一样了。因为世世代代都和驼鹿打交道,附近的印第安人熟悉驼鹿,就如同我们熟悉牛一样。拉斯雷斯神父[37]在其所著的阿布纳基语词典中,不仅收录了雄驼鹿(aianbé),雌驼鹿(hèrar),而且还有专门的词,指驼鹿心脏中间的一根骨头。连驼鹿的左后腿都有专门的单词。

那边小鹿一头都没有,因为小鹿在定居点附近更常见些。两年前,一头小鹿闯进了班戈市里,撞破了昂贵的平板玻璃窗,然后又撞上一面镜子,它还以为它遇上自己的同类了呢!完了又冲出来,从人群头顶跃过,直到最后被抓住。最后提到的这位印第安人谈到了lunxus,或者叫印第安魔鬼(我觉得他指的是美洲狮,而不是貂熊),说这是在缅因人们需要害怕的唯一一种动物;这种动物会跟在人的后面,你开枪也没用,它不在乎。他还说,我们所到之处,河狸又会变得越来越多,因为河狸皮给人们带来的收入微薄,现在猎杀河狸也没得赚了。

我把我们的驼鹿耳朵拿出来和驼鹿肉一起烘干,耳朵有10英寸长,我烘干了是想把它们保存起来,但是萨巴蒂斯告诉我,得先剥皮加工,要不然的话毛会全掉下来的。他看到过有人用驼鹿耳朵皮来做烟袋,把两只耳朵冲里缝合在一起就妥了。我问他怎么点火的。他拿出一个圆柱形的盒子装的火柴。他也有燧石和火镰,还有点火用的半朽木头,只可惜木头不干。我觉得这木头是黄桦树上取下的。“但是如果你弄翻了,所有这些还有你带的火药都湿了呢?”“如果那样的话,”他说,“我们只有一直等,等到我们到一个有火的地方了。”我从口袋里掏出一个装火柴的小瓶,用塞子塞住的,完全防水,我告诉他尽管我们也有湿透的时候,但是干火柴还是需要预备着的。他盯着小瓶,半天没说话。

我们就这样躺着,聊了很久,他们——尤其是塔蒙特,给我们解释了附近的很多湖泊溪流的印第安名字的意思。我问穆斯黑德湖的印第安名字是什么。乔回答说,Sebamook(塞巴穆克),而塔蒙特念成Sebemook(塞贝穆克)。我又问这个词什么意思,他们回答说,穆斯黑德湖。终于,他们弄明白了我的意思,轮流把那个词重复念给自己听,像语言学者那样,多次重复,“Sebamook”,“Sebamook”。时不时还用印第安语交谈,比较发音的差别。(因为在他们的不同方言中发音有细微差别。)最后,塔蒙特说,“啊!我明白了,”他在驼鹿皮上坐起身来,“就像这儿是一个地方,那儿是一个地方。”他说着,指着驼鹿皮的不同部分,“你到那边去取水,把这边填满,水留在这边;那就是塞巴穆克。”我明白,他想说,那是一个水不会流走的水库,河流从一侧汇入,又从同一位置附近流出,留下一个永久的河湾。另外一个印第安人说,那个词的意思是大河湾湖,其他的湖名如Sebago(塞巴戈)Sebec(塞贝克),都与此有亲缘关系,意思是大的开阔水域。乔说Seboois(塞布伊斯)意为小河。我注意到他们无力表达抽象含义。其脑海里有一个概念,尽管不是不清楚,他们还是徒劳地摸索,纠结着究竟用什么词来表达。塔蒙特认为白人之所以用穆斯黑德湖给它命名,是因为可以俯瞰全湖的吉尼奥峰本身形同驼鹿的头[38],而穆斯河之所以得名是“因为山直指湖对岸的河口”。约翰·乔斯林[39]大约在1673年写道,“距卡斯柯湾12英里,有一处湖泊,人与马俱可通过,印第安人将该湖称为塞巴戈。在湖泊一头的一处峭壁边缘,一块石头非常有名,外形与驼鹿相似,精致至极,是故名为驼鹿岩。”他似乎是把塞巴穆克和塞巴戈弄混了,二者距离相去不远,但是塞巴戈的湖滨上没有什么“精致的”岩石。

让我再举一些他们的定义,一方面因为这些定义本身就非常有价值,另一方面,在很大程度上还因为他们的理解很多时候与大众的理解不同。他们之前从来没有分析过这些词。考虑了很久,重复了很长时间,因为确实比较麻烦,塔蒙特说,Chesuncook(奇森库克)的意思是很多河流汇入之地。而且他还列举了汇入其中的河流:佩诺布斯科特河、昂巴茹科斯克司、库萨贝塞克斯、莱德布鲁克,等等。“Caucomgomoc(考康果莫克),这是什么意思呢?”“那些白色的大鸟是什么鸟?”他问道。“鸥鸟。”我回答说。“啊!鸥鸟湖。”Pammadumcook(帕玛顿库克),乔觉得,意思是湖底为碎石的湖泊。Kenduskeag(肯达斯基格),塔蒙特因为不太了解,还专门咨询了是否有桦皮独木舟往上驶,之后才得出最后的结论,这个名字大概的意思是:“你在佩诺布斯科特河溯流而上,一直来到肯达斯基格,然后经过这里,而不会继续划船上行。这就是肯达斯基格。”但是,后来另外一个对这条河更了解的印第安人告诉我们这条河的名字意思是小鳗鱼河。Mattawamkeag(马特沃姆凯格)意为两河交汇之地。Penobscot(佩诺布斯科特)河意为多石的河流。一位作家曾经写道这个名字:“原本只是指主流中的一段河道,具体指从有潮水域到奥尔德敦上游不远处的河段。”

我们后来碰到一个非常聪明的印第安人,他是尼普顿的女婿,他还给了我们一些解释:Umbazookskus(昂巴茹科斯克司),草甸河;Millinoket(米利诺基特),群岛之地;Aboljacarmegus(阿布尔加卡麦格斯),光滑岩脊瀑布(以及静水);Mattahumkeag(马塔亨基格),沙湾塘;Piscataquis(皮斯卡塔奎斯),某条河的支流;Aboljacarmeguscook(阿布尔加卡麦格斯库克),汇入的河流。(最后一个是我问他阿布尔杰克纳吉西克的时候,他没听出来,给我解释了刚才的最后一个词。)

我问宿营地的主人,马萨诸塞州康科德的印第安语名字Musketaquid(穆斯盖塔奎德)是什么意思。他们把这个词改成了Musketicook(穆斯盖提库克),并且重念了几次,塔蒙特说这个名字意思是静水溪流,这或许是对的。看起来cook(库克)意思是溪流,或许quid(奎德)指的是地方或者土地。我再问他们我们那边的两座山的名字的时候,他们回答说那不是印第安语了。因为塔蒙特在魁北克做过生意,我的同伴就问他Quebec(魁北克)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因为这个问题一直有很多争议。他不知道,但还是开始大胆推测。他问我们运送士兵的大船英语怎么说。“Men-of-war.”我们回答说。“嗯,是这样,”他说,“当英国船只沿河上行的时候,河太窄了,他们没法再前进;于是他们只有goback(回去),——go-back,——就是Que-bec(魁北克)。”我之所以提到这件事,是为了表明其他例子中他的权威的价值。

很晚的时候,另外两个印第安人才打驼鹿回来,没打着,他们又把篝火拨旺了些,点着了烟斗,抽了一会儿烟,又喝了几口带劲的,吃了些驼鹿肉,在驼鹿皮上挤着睡下。就这样,我们过了一夜,两个白人,4个印第安人,并排挤在一起。

早上醒来,天飘着蒙蒙细雨。我们的印第安朋友有一个裹着毯子,已经睡到外面去了,想必是里面太挤。乔根本忘了要叫醒我的伙伴出去打猎,其实他自己晚上也没出去。塔蒙特正在用一把造型奇特的刀,为自己的独木舟做一根横杆。这种刀我后来也见其他印第安人用过,刀刃非常薄,有0.75英寸宽,八九英寸长,但是弯成一个钩形,据他说这样的形状剃东西好使。因为住在遥远的北方和西北的印第安人用的是同一种刀,尽管类似的工具一些白人工匠也有使用,我还是猜测这种刀的制作模式应该源于当地土著人。借着篝火,印第安人在一种三脚带柄的煎锅里烤了一条面包当早餐;我的伙伴忙着煮茶水的时候,我在佩诺布斯科特河抓来了12条鱼,个头都还不小,有两种属于亚口鱼科,还有一种鳟鱼。我们刚用完早餐,同宿的一个朋友过来了,他虽然也已经吃过了早餐,但还是很乐意地接受了邀请,喝了一杯茶,最后端起我们通常用的那种大盘子,舔了个干净。但是白人也好,伐木工也罢,其实都没把这印第安人当回事,尽管伐木工一直都在享用印第安人提供的驼鹿肉,这也让这印第安人成为同伴的笑柄。看来他好像把“吃光所有的东西”当成一种特别的享受。人们常说,白人在印第安人自己的土地上最终超越了印第安人,从这件事来看,这句话言之有理。我不敢肯定他晚上都干了些什么,但是天刚亮我再看见他的时候,他又开始忙活着吃了,——尽管他走了0.25英里才来到自己的工作岗位。

因为下雨的关系,我们在林中继续待下去已经毫无意义,我们索性把一部分给养工具给了印第安人,然后就和他们告别了。今天是有蒸汽船开行的日子,我马上出发赶往湖边。

我独自一人走过搬运段,在湖头上候着。一只老鹰,也可能是其他什么大鸟,因为我的到来,从湖滨栖息的枝头尖叫一声飞走了。我在湖滨待了一个小时,一个人也没有,眼前的美景仿佛成了我自己的。开阔的湖面尚未出现蒸汽船的身影,我觉得已经听见了蒸汽船的声音。上船的时候,我注意到,蒸汽船靠岸的那会儿,昨夜和我同宿的一个印第安人(晚上出去打猎的一个)过来了,干净的白衬衫配上漂亮的黑裤子,穿得很潇洒,完全一个印第安公子哥儿。很明显,他专门从搬运段赶过来就是为了向所有到穆斯黑德湖北岸的人展示自己的风采,就像纽约的花花公子们出现在百老汇或者站在酒店的台阶上一样。

到湖中途的时候,上来两个看起来很阳刚的中年男人,他们是带着独木舟上来的,刚刚结束了6个星期的探险,最远到过加拿大边界,6个星期的旅程让他们的胡子长了不少。最近他们捉到过河狸,那只河狸的皮现在就撑在一个椭圆形的环上——尽管在这个季节河狸毛不好。我和其中的一个聊了起来,告诉他我这一路辛苦专门过来,原因之一是我想看看我们建房所用到的来自东部的材料——五针松生长的地方,但是无论是这次出行还是之前一次去缅因另外一个地方,我遗憾地发现,五针松成了稀有树种,所以我很纳闷,想向他请教一下我在哪儿可以找到五针松。听了我的话,他笑了笑,回答说,他恐怕不能跟我讲。但是他告诉我,在一个人们认为五针松已经绝迹的地方,他已经找到了五针松,接下来的冬天估计要两个伐木队才够用。现在被人们视为极品的树,20年前他刚入行那会儿,大伙都懒得看。但是现在他们做曾一度所谓的劣质木材生意,也做得风生水起。探险家们先前砍树留桩越来越高,无非是为了看这棵树是不是属于伪心材,只要有手臂大小的伪心,他们就放弃;现在这样的树伐木工也照伐不误,——把伪心周围锯下来就好了,这样的木材可以做成最好的板材,因为这样的板材从来不会晃动。

一个在班戈做木材生意的人告诉我最大的松树就是属于他这家公司的,是去年冬天砍下的,在树林里“测量出”有4500英尺,在奥尔德敦的班戈水栅围区,这棵树所产木材就值90美元。为了这棵树,他们还专门开出了一条3.5英里的公路。在他看来,佩诺布斯科特河沿岸五针松的主要产地现在是东支流的河源以及阿勒加什湖,在韦伯斯特河、伊戈尔湖、张伯伦湖一带。公共土地上大量木材被偷采。(拜托,公众在如何巡视森林,请告诉我好吗?)我听说过有这么一个人,发现在公共土地范围内有某种特别优质的木材,又不敢雇人一起干,就自己一个人把这些树砍了下来,连畜力都没用,只是借助轮滑组就把原木翻滚进了河道,从而在没有任何帮助的情况下成功地把树木运出。毫无疑问,用这种方式偷伐松树远比打劫鸡窝来得卑劣。

当晚我们到了远比蒙森,第二天就乘车前往班戈,一路又是冒雨前行。因为下雨,我们的路线也稍微有些变化。沿路的一些客栈很脏,明显还处在宿营地到房屋过渡的状态。

第二天午饭前我们去了奥尔德敦。一个瘦高个印第安老者在奥尔德敦岸边认出了我的同伴,老人高兴得手舞足蹈,像个法国人。一位天主教牧师和我们乘坐同一条平底船前往岛上。印第安人的房子是框架式的,多数都只有一层,井然有序地排列在岛的南端,也有些零星散落着的。我数了数,除开教堂以及我同伴所谓的议事厅,大约有40座房舍。议事厅,我以为应该就是他们的市政厅了,这座建筑无论是框架结构还是屋顶都与这里的其他房屋相若。也有几栋两层的房子,非常整洁,还带一个围起来的前院,其中至少有一栋装了绿色的百叶窗。屋舍周围到处是撑开晾晒的驼鹿皮。没有马车通道,没有专门的马道,有的只是步行的小径;土地很少开垦耕种,杂草却很多,有本地的,也有归化的;从外面引进的杂草多过有用的蔬菜,因为据说印第安人擅长种植白人带来的坏东西而不是好东西。不管怎么说,这村子比我想象的干净很多,比我见过的一些爱尔兰村庄干净百倍。孩子穿得也不是特别破旧肮脏。小男孩们手上端着弓,弦上搭着箭,遇上我们就喊:“拿一分钱来。”事实上,印第安人对弓箭已经不是紧紧抓住不肯放松了。但是白人的好奇心是永不知足的,从一开始白人就非常渴望亲眼见一见这一森林里的巨大成就。那块有弹性的木头加上带了羽毛的飞镖,和文明接触之后紧绷着的弦无疑会放松,它可以代表同类,起到土著人盾徽的作用。唉,猎人的种族啊!白人已经把他们的猎物赶走,取而代之的仅仅是在一美分的硬币上印上印第安人的头像。我看见一个印第安妇女在河边洗衣服。她站在石头上,衣服在河水里浸湿了,捞起来铺在石头上,然后用一截短棍子捶打。长满杂草的墓园里,一座座坟墓挤在一起,其中一座墓前竖着一块木制的墓碑,上面刻着些印第安文字。岛上还有一处大的木十字架。

因为我的同伴和尼普顿酋长认识,我们专门去拜访了一下。尼普顿酋长住在一处小的10英尺高房子里,这所房子是在所有的房屋中较差的一栋。谈到公众人物的时候,对人物评议两句总是可以接受的,所以我会给大家披露一些我们拜访的细节。尼普顿酋长当时在床上。他的房间占了整栋房子的一半,我们进入房间的时候,他正坐在床边。房间的一个角落里挂着钟。酋长穿着黑色的双排扣大衣,一条黑色裤子,有些旧了,白色棉衬衫、袜子,脖子上围了一条红色的丝帕,头上戴了一顶草帽。头发只是微微有些发白。宽宽的脸颊,外貌特征自然与我见过的那些自命不凡的美国土著不同,让人肃然起敬。他的肤色并不比很多上了年纪的白人深。据酋长自己说,他已经89岁,但是这个秋天还会一如既往地出去打驼鹿。也许猎杀过程是由他的同伴完成吧。我们看到很多女人在躲闪回避。一个女的坐在酋长的旁边,为酋长的讲述提供必要的帮助。这些女人体型明显偏胖,脸蛋儿圆圆的,皮肤光滑,脾气很好。毫无疑问,这里糟糕的气候并没有让她们体内储存脂肪的物质枯竭。我们待在那儿的时候,——因为我们待了很长时间,——一个女人去了奥尔德敦,买了布料回来,在房间里的另外一张床上裁剪衣服。酋长说,他“还记得驼鹿以前个子其实要大得多,它们过去也不是待在林子里的,而是像所有的鹿一样从水里出来的。驼鹿早先其实是鲸鱼。梅里马克河下游,一条鲸鱼来到海滨,游到浅浅的海湾。海水退了,鲸鱼搁浅了,搁浅的鲸鱼来到了陆地上就变成了驼鹿。他们之所以知道驼鹿原本是鲸鱼,是因为一开始在灌木丛中奔跑的时候,驼鹿体内其实是没有肠子的,它有的是——”旁边给他当助手的女人,不时地插上一句,对他所讲的再次确认,这时候女人问我,我们在海滨找到的软软的东西叫什么。“水母。”我说道。“对,”酋长说,“没有肠子,只有水母。”

酋长说之前的驼鹿个头更大或许真还有些道理,因为有一位叫约翰·乔斯林的医生,——在外人看来可能这人有些古怪,17世纪的时候他在缅因的这一区域待了很多年,据他说,驼鹿鹿角的两尖“有时候相隔两英寻”,——他还专门告诉我们一英寻等于6英尺,——“至于驼鹿的高度,从前脚的脚趾到肩部的最高处,有12英尺,——这两个数据让一些读者不由得产生怀疑,甚至认定这样的说法是撒了弥天大谎。他补充道:“每一种动物中都有些超乎寻常的个体,这是上帝不变的性格所决定的,也正是这些异乎寻常的个体让人见识了上帝。”这种巨型驼鹿让人们陷入了一个更大的困境,其实之前也有类似的困境,在伦敦上布鲁克林街托马斯·斯蒂尔展示的藏品中有一个贝专纳[40]小牛的头盖骨,这显然是另外一个异乎寻常的个体,据称,这头未成年的牛“从一端沿着牛角本身的弧线量到另外一端,总长度是13英尺5英寸;两个牛角角尖之间的直线距离是8英尺8.5英寸”。[41]是,根据我的发现,驼鹿和美洲豹的大小,人们经常低估而不是高估。正因为如此,我才从乔斯林的著作中摘出这么一段以补充众人估计的数据。

但是,多数时候和我们聊的还是酋长的女婿,一个非常理智的印第安人,而酋长本人,因为上了年纪耳朵也不太好使,也就一个人待在旁边,任由我们问一些关于他本人的问题。酋长女婿说,他们分为两个派别,一派支持学校,另一派反对学校,或者说他们不希望与反对学校的牧师对抗。前一派刚刚在选举中获胜,在立法机构中派驻了他们的人。尼普顿、艾希昂以及他本人都是支持学校的。他说:“如果印第安人接受了教育,他们就能把自己的钱守住了。”我们询问乔的父亲艾希昂身在何处,他回答说肯定在林肯(尽管他要去打驼鹿了),因为一位信使才去找过艾希昂,请他在一些文件上签字。我问尼普顿他们还养不养以前那种狗。他回答说:“养。”“但是,那个,”我指着正在往里走的一条狗,说,“那是扬基佬的狗。”他说:“是。”我说这条狗看起来不怎么好。“不,这条很好!”他说,而且还津津有味地告诉我一年前这条狗如何捉了一匹狼并卡住了狼的咽喉。一条小黑狗冲进房间,径直跑到酋长的脚下,酋长穿着袜子,腿吊在床边晃着。酋长摩拳擦掌,让狗狗有种就过来,饶有兴致地投入到了和狗狗的比赛中。如果我没记错的话,交谈过程中再没发生过什么重要事情了。这是我第一次拜访一位酋长,但是,因为我也没想要谋个一官半职,所以我说起这件事的时候也就多了些自由。

一栋房屋的背后,有个印第安人在制作独木舟,他一边干活,一边抬起头开心地冲着我们笑笑,——因为他认识我的同伴,——他自我介绍说自己的名字叫老约翰·佩尼维特。我早就听说过他,于是马上向他打听一个与他同时代的人物——乔·四便士半。但是,可惜啊,他的事迹已经不再流传了。我非常虔诚地看着老约翰,仔细观察着他制作独木舟的过程,我想,我应该很愿意做一季学徒,专门学学这门手艺,跟着我的“老板”到森林中去找桦树皮,找到了就地做成独木舟,最后再划着自己做的独木舟返回。

平底船过来接我们走的当儿,我在岸边捡到些箭头的碎片,还有一把断掉的石凿,于我比印第安人更稀罕。之后,我们到了佩诺布斯科特河拐弯处的老福特希尔,这里到班戈还有3英里,我在那里找寻传说中那附近的一个印第安市镇的地址,找到了更多的箭头,还在篝火灰烬中找到印第安陶器上脱落的两块深色碎片。看来这个岛上的印第安人过得蛮幸福的,而且奥尔德敦的居民们也对他们不错。

我们参观了维齐锯木厂,锯木厂有16套锯子,——有些是排锯,一排16把锯子,更不用说圆锯了。一边是借助水力将原木堆成一个倾斜面;另外一边出来是木板、厚板、锯好的木材,连成木筏。树木差不多都是拖到这儿来堆放起来的。用来做木筏的是硬木小树的下面3英尺,这一部分有弯曲而且有木疙瘩的尾材,木排的角上边上都打了孔,用螺栓就可以把它们锁在一起。另外一个车间用边角料制作栅栏板条,新英格兰都在用的那种,——说不定我家院子的尖桩篱栅也是这里生产的。我很惊讶,锯木板锯下来的边条一锯断,就有一个男孩将边条捡起,然后用力地塞进料斗,料斗会把边条磨碎,这样边条就不会碍事了。不然的话这些边条会在旁边堆成山,火灾的危险就更大,再或者,漂到河里,会阻塞河道。如此说来,这不仅仅是个锯木厂,也是个粉碎厂。毫无疑问,奥尔德敦、斯蒂尔沃特还有班戈,这些地方的居民肯定不会因为柴火发愁。有些人还专门靠捡拾漂流木为生,平时捡,冬天的时候捆了拿去卖。有个地方还有一个爱尔兰人专门为了捡木头养了一群人,还有专人负责,他们捡拾的柴火在河滨堆放,堆出好远。有人告诉我,他一年卖柴火的收入就有1200美元。另外有个住在河滨的人告诉我,他家搭个棚子,修个栅栏,原料都是他在河里捡来的。我感觉他们这附近如果有空洞需要填补,常常直接用废弃木头而不是沙,可见木头比沙土都便宜。

我专门去了班戈西北2英里远的一座小山,在那儿,我得偿所愿,终于第一次清楚地看到了卡塔丁山。之后,我就做好准备,要回马萨诸塞了。

洪堡[42]写过一篇关于原始森林的很有意思的文章,但是对于曾一度占据我们市镇所在位置的野生林木和我们今天在市镇里所见到的人工种植林木之间的区别,还没有人为我描述过。这种区别值得人们加以注意。文明人在很大程度上将土地永远清理了,开垦出开阔的土地,不但如此,森林本身也在一定程度上成了他们驯化栽培的对象。人类几乎凭借一己之力改变了诸多树木的本性,这是其他任何动物都做不到的。阳光,空气,也许还有火,都为人类所用,森林所在的地方开始种植谷物。森林变了,不再野性、潮湿、蓬乱,倒下的树、腐烂的木头曾一度随处可见,现在也不知所踪,失去了栖身之所的厚厚的苔藓也隐身匿迹了。和先前相比,现在地面有些光秃秃的,平滑,干燥。陪在我们身边的最原始的地方就是沼泽了,沼泽里云杉有松萝相伴,还是一副蓬乱的样子。[43]因森林的地面,到处都潮湿,满是水分。林子里的植物种类在我们马萨诸塞只有在沼泽里才能找到,——黄花七筋姑、红门兰、攀缘白珠树,等等;数量最多的紫菀属植物是轮生翠菊,而我们那边只有潮湿背阴的树林里才有。弗毕绮菊和大叶翠菊也很常见,这些翠菊或者很小,或者没有颜色,有时甚至连花瓣也没有。因为有伐木工的存在,我根本没见到软软的、伸展着枝叶的、树皮光滑的次生五针松。即使是小五针松也挺拔修长,树皮给人粗犷之感。

缅因的树林和我们马萨诸塞的有本质区别。在缅因森林里,从来不会有什么东西提醒你,你正穿行在某位村民熟悉的小块林地中间,或者走在某个寡妇从她先祖那里继承来的他们世世代代砍柴的、在记述某一个历史事件时已经详细描述过的场所,不会想到林地的主人或许对林子的未来已经有了自己的安排,抑或是只要你愿意找,每隔40杆总会有一处旧的边界标定物。没错,看着地图,你可以知道你脚下的土地国家已经许给某个学院了,或者是通过宾厄姆[44]购买已经成了某人的私产——但是,这些名字不会强加于你,因为你看不到任何东西来提醒你这是某个学院的,那个属于宾厄姆。与缅因森林相比,英格兰的所谓“森林”算什么呢?一位作家写到了怀特岛,说在查理二世统治期间,“岛上的林木没有被人为破坏,绵延无尽,有好几处,松鼠完全可以在树顶上蹦来跳去好几里格[45]。”要不是因为河流阻隔(松鼠其实可以在河流源头跳过),松鼠在这里也来个树顶旅行的话,乡村有多宽,松鼠就能在树顶酣畅淋漓地游玩多远。

迄今为止,我们还没有对原始松林进行过合宜的描述。我注意到最近在马萨诸塞出版并且在我们的学校中使用的一本地图册上,北美的“林地”几乎仅仅局限于俄亥俄的山谷和大湖区的一些地方,地球上的宏伟松林没有自己的代表。比如说,我们附近的新布伦兹维克和缅因,从地图上看来,就和格陵兰岛一样荒芜。将来,可能会出现这样的情形,生活在穆斯黑德湖末端的格林维尔的孩子们,对猫头鹰没有丝毫恐惧,人们为了让这些孩子明白森林是什么样,专门叫他们多了解了解俄亥俄的山谷以便作为参考,但是他们却不知道如何对待自己的驼鹿、鹿、北美驯鹿、河狸,等等。难道我们要让英国人来告诉我们说,“在北美的美国和加拿大,有世界上最广阔的松林”?新布伦兹维克的一大半、缅因的北半部分、加拿大毗邻地区,更不用说纽约的东北部和更远的其他地带了,所有这些地方都覆盖着几乎绵延不断的松林。

但是或许缅因很快就会发展到今天马萨诸塞的程度。缅因的很大一部分领土已经和我们附近一样失去了植被的覆盖,失掉了昔日的风采,缅因的村庄还不如我们的阴凉。我们似乎总是有这种想法,认为世界要适合人类居住,首先得有被改造成牧场的痛苦经验。想想纳罕特[46]的遭遇吧,纳罕特是波士顿所有时尚达人趋之若鹜的旅游胜地,——纳罕特半岛我只是在乘蒸汽船经过的时候,朦朦胧胧中模模糊糊地看过一眼,我还以为从一开始被人们发现,它始终就是那般模样。约翰·史密斯在1614年这样描述过纳罕特:“马塔亨特斯有两个美丽的小岛,岛上有果园、花园、玉米地。”其他人告诉我之前此地曾经林木丰茂,甚至修建波士顿码头所用的木材都是这里提供的。现在,树木很难在岛上成活,即使有游客来,走时记得的也无非是都铎先生家难看的栅栏,足有一杆高,专门保护一些梨树用的。在我们的米德尔塞克斯城[47],我们又能看到什么呢?——秃顶的市政厅或者会议厅倒是醒目,还有光秃秃的自由旗杆[48],既没有累累硕果,也没有繁茂枝叶,我能看到的也就这些了。长此以往,我们将来要不就得进口木材,要不就得把我们身边有的棍子拼接起来;——我们自由的理念也和这些同样卑微低劣。一排排的柳树每三年就被砍掉一次,要么当柴火烧,要么碾成粉末,——每一棵大点儿的松树、橡树,还有林中的其[49]树木,在人类的记忆中都被砍掉了。似乎以后还会允许投机客把天空中的云一朵朵出口到某处,或者把夜空中的星星一颗颗贩卖一空。到时候,我们恐怕只有咬嚼地壳本身来获取养分了。

他们甚至已经开始对更小的猎物下手了。因为我听说,他们最近发明了一种机器,可以将越橘类灌木切得细细的,然后将它们化为燃料!——这些灌木,单是所产的水果,其价值已经数倍于这里乡村的所有梨树的价值之和。(如果你要的话,我可以马上给你开一个单子,列出其中最好的三种。)照这种速度下去,我们要把裸露的土地遮盖住,装出有森林的样子,可能只有把我们的胡子蓄起来充数了。农场主们有时谈论“清理干净”,就好像说光秃秃的土地比草木覆盖的,比穿着自然赠予它的衣裳时更好看,——天然的树篱也许对他们的孩子来说比树篱旁的整个农场都重要,而在人们眼中,这些树篱似乎毫无用处。我知道这样一个人,他完全可以被称为“树的仇视者”,或许他会让自己的儿女把自己的这个别号继续传承下去。你都会以为一定有神谕警告他,说他命中注定可能会被倒下的树砸死,所以他才决意要先下手为强,要除掉所有的树木。记者们认为,这种畜牧业方面的进步怎样夸赞都不为过;这样的主题和对虔诚进行报道一样,属于不会引起争议的安全话题。但是谈到这些“模范农场”的美,我宁愿看到一台申请了专利的搅乳器由人来带动。通常,农场不过是某某人赚钱的地方,它可能在制假。原来一片叶子的草生长的地方,现在种上两片叶子的草,这种所谓的进步,并不会让人卓越不凡。

尽管如此,回到我们平坦而富于变化的地貌中,还是让我们轻松了很多。在我看来,说到永久居住,荒野和这里根本没有可比性。我们需要住在这里,一如我们需要荒野作为我们的资源和背景,为我们的文明提供原材料。荒野简单质朴,几乎可以说荒芜。是部分开垦的乡村给了诗人灵感,过去如此,将来也还会这样,任何一种文学中,由乡村而生的诗歌都占据了重要的位置。我们的森林里长满了树木,伐木工和乡下人是这里的定居者——换句话说,在意大利语里,森林是selvaggia,林中居民是selvaggia。一个有自己的想法、有自己社交圈子的普通意义上的文明人,硬要他住进山林里,他只会日渐憔悴,就像强求一株人工栽培的植物用根须徒劳地抓住一块粗糙的、无法溶解的泥煤块。在最北边,为了打发时间,旅行者们又跳舞,又演戏。或许我们自己的林木和土地,——在林木最为丰茂的市镇,在我们无须为越橘而争吵的地方,——林木土地之间,到处有原始的沼泽点缀,却并不喧宾夺主,这样的林木土地才是完美的公园、果园、花园、凉亭、小径、林荫道,才是最美的乡村风景画。它们是大自然给我们这个民族的馈赠,是大自然的艺术杰作,优雅精致,——属于每一个乡村,是乡村真正的天堂,和这些天堂乐园相比,那些所有精心修筑、重金打造的公园和花园不过是些微不足道的仿制品。或者,我情愿这么说,我们的果园还是20年前的老样子。诗人走的路,通常与伐木工的不同,而和住在林间的人相似。伐木工和开拓者已经先行一步了,正如施洗约翰[50],可能不仅吃到了野生蜂蜜,也吃到了蝗虫。腐烂的木头没了,上面长的潮湿的苔藓也没了,人们搭起了壁炉,给自然身上烙下了人类的印迹。

但是,还有一种更自由的文化的精神,对于这些精神来说,没有什么简单的东西可以被视为贫瘠。这里不仅有雄伟的松树,而且也有娇嫩的花儿,比如说红门兰,通常这些花被描述成过于娇弱无法栽培,而它们在自然界中能直接从最粗糙的泥煤团中汲取养分。所有这些让我们想到,诗人就应该不时地走一走伐木人的路,追寻一下印第安人的足迹,到荒野中寻个幽僻之所,在彼处畅饮凉爽的缪斯之泉,从中获取力量,也感受真美。

先前,英格兰用森林来“蓄养国王的猎物”,让国王们在此狩猎消遣或者为他们提供美味山珍,有时候为了建造或者扩大皇家狩猎场而不惜破坏村庄。我想,驱使着他们做出这样行为的,是一种真正的本能。我们既然可以废除国王的权威,为什么不可以建立我们自己的国家保护区呢?我们的国家保护区不需要毁坏村庄,熊、豹,甚至一些猎人都可以继续存在下去,而不用因为文明开化而从地球上消失,——我们的森林,不只是要为国王蓄养猎物,而是连国王本人,连造物主都一起保护了,——不是为了闲来无事的消遣或者是蓄养食材,而是为了灵感,为了我们自己真正的重生。又或者,我们应该像群恶棍,在我们自己的国土上,将植物连根拔起,对动物则肆意偷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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