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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功德的三分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然而这三种义既然说的都是如来法身功德,因此于说此三种之前,应一说法身功德在识境中的功能。那就只能靠认识如来法身功德,从而认知法身。由是佛家于说如来藏时,便须要依如来法身功德来说,一切不同时空的世间,都借着如来法身功德然后才能成为“有”。所以是以如来法身功德为因,生世间果的一分。事物亦正因具足明分这如来法身功德,所以才能受了别。由是即可说如来法身功德有一“觉分”,能赋予人有觉性。

《宝性论释》有一首偈颂说———


佛法身周遍 真如无差别

具佛性有情 说有如来藏


这即如来藏学说的成立,依三义而说:1)佛法身周遍;2)真如无差别;3)具佛性有情。这三义,皆据如来法身功德而说。

不败尊者即依此三义,分别用相依理、法性理、作用理来解说。未用证成理,是因为觉得所说三义已离世间逻辑的范限。例如说“佛法身周遍”,即不能是现量,也不能是比量,因为这不是依识境中的觉知可以知悉的事。

然而这三种义既然说的都是如来法身功德,因此于说此三种之前,应一说法身功德在识境中的功能。这功能,宁玛派施设为三分:现分、明分、觉分。

下面即一谈此三分。


第一现分。

现分所据的理,是“由因生果”的作用理。

我们再整理一下关于如来藏的义理———佛内自证智境名为法身,智境不成显现,由是如来法身不能像识境中事物那样,显现成为个体。然则处于识境中的人,怎样才能认知“如来法身”呢?那就只能靠认识如来法身功德,从而认知法身。

在前面所说荧光屏的譬喻中,那就是:处身于荧光屏中的人,无法认知荧光屏,因为荧光屏对他们不成显现,所以,他们应该先认识荧光屏的功能,然后才能认知荧光屏。

现在我们再依着这譬喻来说。

荧光屏的功能,就是令荧光屏能显现出影像,但荧光屏中的影像,却一定不知道他们自己能显现出来只是靠这功能。

所以,我们就不认识如来法身功德。

由是佛家于说如来藏时,便须要依如来法身功德来说,一切不同时空的世间,都借着如来法身功德然后才能成为“有”。“有”的意思,是存在或显现。

这就是由因生果了。而且,这里还有两重因果。第一重,是以如来法身为因,生如来法身功德的果(譬如为以荧光屏为因,生荧光屏功能的果);第二重是以如来法身功德为因,生世间果(譬如为以荧光屏功能为因,生荧光屏上影像果)。

现在我们所说的“现分”,便有如荧光屏功能中的一分、令影像能成显现的一分。所以是以如来法身功德为因,生世间果的一分。

说名为“现分”,即表达其为能令世间显现的功德。那即法界中周遍存在的生机。因为有生机,世间才能成为显现(或存在)。

第二明分。

佛家所说的“明”,意思是“了别”(辨别)。

了别不同分别。了别不含主观因素,纯粹是客观认识。我们见一个人是张三,不是李四,那即了别。分别则由主观臆断而成,张三是善人、李四是恶人。那便是分别、判断。

人的心识可以作客观了别,也可以作主观分别。佛家只教学人“无分别”,从来不否定了别。因为一入分别,人就永远被自己的主观心识所困,永远落入概念的牢笼,人就无法认识自己的心性,因为心性已经受到概念歪曲。况且一切概念都是人为,概念本身亦容易受到歪曲,因此人便须要离概念而思维,当尽离概念之时,心就澄明开朗了。

关于这点,很容易引起争论。

人或辩言:不作分别,岂不是不分是非黑白?没有对,也没有错。

这样说是对佛家“无分别”的误解。佛家认为,正因为永远落在概念来分别,才会不辨对与错,若心性丝毫不受概念的影响,立刻就可以“了别”对与错。

笔者跟一位年轻人对话,他认为西方的宗教先进,佛教落后,因为宗教有西方思想时便同时有民主思想;佛教则源自印度,印度将人分为四种姓,完全不民主。

这就是落入概念的分别了。他不管释迦牟尼打破四种姓限制来收弟子的事实,认为印度四种姓落后,佛教就落后了。他也不管西方的民主在现代已经变质,解放黑奴的林肯所提倡的民主,已经不是今日的美国民主。林肯的民主是一种人文精神,今日的美国民主则已经沦为事相,而且多重标准。

布什可以向伊拉克开战,诬诋伊拉克有生化武器,有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结果于占领别人领土后一无所获,可是却依然要吊死人家的总统,庆祝民主胜利。

这难道是林肯的民主精神!

再看历史,鸦片战争是民主之所为?八国联军入侵北京又是民主之所为?西方思想随着这些侵略战争传入中国,导致五四时代对西方民主(德先生)与科学(赛先生)的盲目崇拜,抛弃中华民族的传统文化而代之以西方文明,这又是否算人受概念束缚而妄作的例子?

所以我们应该扬弃宗教的偏见,从“理”上来了别宗教学说,而不是根据一些概念,来对哲理加以分别。

人不作分别,自然就能了别,这就是明分。事物亦正因具足明分这如来法身功德,所以才能受了别。所以明分实在有主客两面,能了别、所了别(被了别)。

明分的施设,依“依果立因”的相依理。

由人的能了别,以及事物之可被了别来成立明分,此中的了别其实是果(例如认出了张三,认知便即了别果),但若作追究,则必然有一种因素具存,使我们能了别,以及事物能受我们所了别,于是由果立因,即可施设此因素为如来法身功德具有明分。故可说明分是因,了别是果。

第三觉分。

觉分依“本来如是”的法性理作建立。

这也即说,人本具有觉性,能觉知实相、能觉知如来法身与法身功德,只因为受识境中种种假施设概念所障,由是才变成不觉,这不觉即称为“迷”,也就是“无明”。

用荧光屏的譬喻来说,那就是影像世间中人,本来有认知荧光屏与荧光屏功能的本能,只因为执著影像世界中的施设,落入影像世界的概念,由是他才对荧光屏无所认知,只认知自己所住的世界。

这里佛家又有一“瓶灯喻”,如来法身及法身功德如灯的焰与光,灯焰比喻法身,灯焰的光比喻法身功德,这灯安置在我们心中,本来任何人都可以认知,可是我们却用一个概念的瓶来把这灯罩住,而且,还在灯罩上涂抹污染,结果当然是对灯焰与光一无所觉。

正如此喻,所以佛家的道上观修便名为“除障”,当能将罩着灯焰的瓶子除去时,人便能见灯焰与光明。

佛家说,初地菩萨已能见灯焰光明,但却非能将整个瓶罩除去,只是把瓶罩钻穿一个小孔,因此能见灯焰光明透露。以后一地一地渐修,至究竟时(佛地),瓶罩才完全除去,因此修道便有如除障。当障尽除时即便是觉,人当然有“觉”这功能。由是即可说如来法身功德有一“觉分”,能赋予人有觉性。

觉分的建立,也同时建立了平等性。因为凡是世间有情都有觉分,所以说一切有情平等;而且,佛具觉性,一切有情亦具觉性,所以佛与众生平等。

由此可以为觉分立两个定义———

第一,觉分有功能,令众生能离“识觉”,得“智觉”。此中识觉,比喻为只见瓶子罩着的灯(是故实无所见);此中智觉,比喻为除去瓶罩得见灯焰与灯光(是故得见实相)。

第二,此所谓“觉”,即尽除“迷乱心”所起的障(譬如瓶障)。此有二障,佛家说为“烦恼障”与“所知障”。

根据这两个定义,得出一个很重要的义理。如《菩萨藏会·如来不思议法品》所说———


是故如来如其空性觉一切法,不由空故觉法空性。


佛家证空与空性,实据一切法本来具有空性而证,并非先建立一个空,然后说一切法空性。这便是“觉”之所为了。

为什么一切法(事)本具空性?

因为我们对于世间的事物都凭概念、定义、原理来认知,因此只在世间中真实,一离开世间则一切都不真实,所以说一切法空性。此如荧光屏中的事物,在荧光屏世界中绝对真实,但对荧光屏外的人即不真实,这种有局限的真实性,荧光屏外的人即可称之为空性(如数字的0)。

“如其空性觉一切法”,即说,因为一切法空性,是故即应如其空性而见一切法之所以成为“有”,这就是“觉”了。这可譬如为荧光屏外的观点,是故即离识觉;能这样认知,不但离识觉,还离识境的障,这可譬喻为离开荧光屏世界的一切观点,是即离迷乱心(喻如荧光屏中人的心)所起的障。

由此我们便知道觉分的功能为能令人起觉,是亦为如来法身功德。


如来法身功德的三分,即密乘所说的身、语、意三密。

明分为了别,具体即了别相状、形色,所以说为身密;现分为气息等,即生机的表征,所以说为语密;觉分为内光明的证悟,所以说为意密。

由是可知,密乘行人修身、语、意三密,即观修如来法身功德的三分。亦可以说,此有如荧光屏中人先求认知荧光屏的功能。禅宗修心亦同一意趣,因为这三分都是心的本性,当修心清净时,就自能证悟三分,如破重关。

上面既明四理,又说三分,那就有了基础,可以一说,如何根据《宝性论》的一首偈颂来成立如来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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