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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浅析让·梅叶对宗教教育的批判

时间:2022-12-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梅叶没有对宗教教育进行直接的评价和批判,基于当时教会垄断学校教育,宗教性胜过教育性这样的社会背景,他首先指出宗教是谎言和谬误结合起来的整体。伏尔泰称赞梅叶“要消灭一切宗教,甚至消灭本性”。

方 正

内容提要:让·梅叶是法国十八世纪空想社会主义的先驱,著名的唯物论和无神论者。梅叶的特别之处在于其天主教神甫的宗教身份、宗教实践与其无神论世界观、批判性宗教观产生的巨大反差,也正因这样的反差使其对宗教及宗教教育的批判更加具有说服力,更加具有透彻性。本文试图通过了解梅叶生平以及梅叶重要著作《遗书》来浅析其对宗教的观点,从而探讨梅叶对宗教教育的批判,并以此为起点,探讨梅叶对宗教教育的批判对后世宗教教育思想的影响,本文也尝试运用梅叶教育思想中可映照现世的部分浅谈其思想的现实意义。

关键词:让·梅叶;《遗书》;宗教教育;批判

作者:方正,中共浙江省委党校

一、让·梅叶的宗教实践和宗教观

让·梅叶(1664-1729)出生于法国乡村一个纺织工人家庭,幼年跟随教区神甫接受初级教育,后毕业于宗教学校并担任教职,并在1689年升任天主教法国香槟省埃特列平低级教区的神甫直至去世。然而,梅叶的宗教实践与其宗教观截然相反:一方面,他认真履行自己作为神甫的一切职责;另一方面,他却是一个彻底的唯物论者和无神论者,更是18世纪法国空想社会主义的开路先锋。正如他曾写道的:“我从来不是一个有宗教信仰的人,可是在青年时代,父母希望看到我成为宗教人物。为了使父母喜欢,我轻率地同意做了教徒。”

最能反映梅叶宗教思想的重要著作《遗书》大致是在他意识到自己将要死去的几年中完成的,并在死后发表。后人推测梅叶之所以要在临死前才表露自己的宗教观,主要是担心可能带来的不利后果,因而死后才让这本书公之于世,对此我们要给予理解。梅叶生性胆小谨慎,尽管他无限同情贫苦农民的遭遇,也极其痛恨封建主和宗教团体的贪婪腐败,但他终其一生也仅仅是在1716年的某次教会讲堂上和封建主德杜里发生了激烈争吵以指责对方压迫和剥削农民罢了。之后,他就将自己对宗教的批判转成文字记录下来,并在死后发表出来以免遭受迫害。正如他在《遗书》中写道的:“是要尽我自己的力量使你们睁开眼睛(虽然晚了一点),看一看所有的人(我们有多少人啊!)不幸的诞生和生活在其中的那些荒唐的谬误。”然而正如前面所说的,梅叶的宗教观与其宗教实践差距过大,这使得他终其一生都陷入巨大的痛苦之中。

二、让·梅叶的宗教教育批判及影响

1.宗教教育不义的根源

梅叶认为封建制度下的私有制是导致教育权利不平等的根源,正如梅叶所说:“贫穷的父母们自己都没有受到良好的培养,没有受过教育,营养很坏,过着贫穷的生活,他们没有钱也没有能力使自己的子女受到比自己更好的教育和得到更好的营养。结果其子女不得不永远成为无知、忍辱和龌龊的人……从小就习惯于粗笨和繁重的劳动,永远处于依附状态和富人与强者的统治之下。”另一方面,宗教组织和世俗政权勾结起来为这一不平等进行合法性辩护,并教化贫苦人民忍受这样的压迫和剥削,甚至不惜告诫人民反抗是邪恶的:“神甫和教士为了使暴君愉快,哪怕只是部分的帮助暴君得到安全,他们就公开教导人们说,私人杀死暴君是不允许的,他们甚至在康士坦斯宗教会议上宣称,容许私人杀死暴君的想法是邪恶的想法。”

2.宗教教育错误的根源

梅叶没有对宗教教育进行直接的评价和批判,基于当时教会垄断学校教育,宗教性胜过教育性这样的社会背景,他首先指出宗教是谎言和谬误结合起来的整体。他认为一切宗教都只是迷误、错觉和欺骗,并且任何宗教仪式、任何敬神行为都是迷误、舞弊、错觉、欺骗和奸诈行为,所有利用上帝和诸神名义以及利用他们的声威发布的规则和命令都不外乎是人捏造出来的东西,这正如为庆祝诸神而举行的盛大祝典、祭典以及其他宗教性及宗教祭祀性的活动都是人捏造出来的一样。既然宗教是捏造出来的,那么宗教的教育内容当然也是不真实的,那么宗教学校中花费大部分精力所教授的宗教内容的作用都如同梅叶所说“实质上是拴住牛鼻的绳子,其作用不过是限制愚者和无智者的智慧而已”。这其中最为重要的一点在于,梅叶认为根本就不存在上帝,也就不存在所谓的“原罪”;不存在天堂,也就不存在所谓的“来世”。梅叶认为,倘若真的存在一个全能的、永恒的、无限善良的,具有一切完善品质的无限完善的上帝,那么这个上帝应当如同光和热一样能够被强烈感知到,但从来就没有人在任何时候感知到过他的存在,所以“没有什么上帝,过去没有,将来也永远没有”,这样一来,教义中的其他假设也就完全不成立了。

3.宗教教育错误的表现

梅叶列举了宗教教育的诸多错误:首先,梅叶指出世界上的自然无不是客观存在的,并不像教义中所说的“上帝创造一切”,这样的错误认识在儿童接受教育时会对儿童产生误导,因而也就不能在科学和艺术上提高人民,不能使人民发现自然规律,产生伟大思想;其次,梅叶认为教会教育中的那些祷告、弥撒、布道是完全无用的,“不值一枚钉子的价值”,梅叶指出教会教育在每天的生活中要消耗极大的时间和精力,而“一小时的工作要比这一切的价值大得多”;最后,梅叶特别强调宗教教育中的道德错误。梅叶主要批判了教义中的道德训诫,“完美的道德、人类最高的福利应该是对不幸和苦难的报偿”、“必须爱自己的敌人,受欺辱不应当报复,甚至不应当和恶人作对,相反的,却要为那些诅咒我们的人祝福,为对我们做坏事的人做好事,当别人想抢夺我们财产的时候要让他们抢夺,要永远心平气和的忍受欺侮和不好的待遇”,针对这两条训诫,梅叶指出这些训诫不仅是不道德的,甚至是反道德的,是帮助恶人压迫善人,是帮助强者剥削弱者,是帮助坏人欺凌好人。这样的训诫就是在扭曲人民的道德观念,规训人民服从强权。

1730年,即梅叶死后的第二年,他的著作《遗书》开始以手抄本的形式在法国各地秘密流传。梅叶书中反神学、反宗教、反宗教教育的观点引起了著名的启蒙思想家伏尔泰和霍尔巴赫的关注,伏尔泰就曾称赞《遗书》是真正的宝贝,是一本很罕见的书。他说:“读它的时候,我吓得发抖。神甫死时请求上帝饶恕他在基督教方面所教导人民的一切,他的这个供词可以给自由思想家们一个很大的帮助。”他们曾分别在1762、1772年编印了《遗书》的摘要本,当作最好的启蒙读物,极力推荐给读者。伏尔泰称赞梅叶“要消灭一切宗教,甚至消灭本性”。

从对宗教教育的批判来说,后世虽没有相关思想家承认或者在相关著作中引用梅叶的观点,但我们发现,历史上很多重要思想家对宗教教育的批判与梅叶是不谋而合、异曲同工的,如恩格斯对学校教育中的宗教性批判道:“宗教,而且恰好是宗教的最无聊的一面(即对异教教义的辩驳)成了最主要的课程,孩子们的脑袋里塞满了不能理解的教条和各种神学上的玄妙东西,从童年时期就培养起教派的仇恨和狂热的偏执,而一切智力的、精神的和道德的发展却被可耻地忽视了。”

三、让·梅叶的宗教教育观的现实意义

梅叶认为教育不义的根源在于私有制的存在,而教育不义的帮凶则是宗教团体对世俗政权的合法化宣传和辩护,因此应当警惕宗教势力与政治权力的勾结,并且严格限制宗教团体的政治参与。由于我们和梅叶生活时代的差异,以及各宗教的自我革新和改良,现在的宗教教育可以作为国家的理性工具部分加以应用,如可以通过宗教教育对国民进行道德熏陶和政治控制;可以通过宗教培养公民的民族精神和社会信仰;可以通过宗教协调社会关系,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通过宗教教育解决市场经济快速发展过程中公民的精神空虚和精神困惑等,但在此处必须要强调的是:一方面,这里所指的宗教是包括任继愈先生所论述的“儒教”在内的,为社会主义服务的,中国化的宗教,也就是说,在我国能够开展宗教活动的,必须是被国家认可的,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的宗教团体;另一方面,宗教团体必须在国家法律和规定允许的范围内活动,我们利用的宗教教育仅仅是各宗教倡导人际和谐,人性善良的部分,比如儒教所说的“仁爱”,基督教所说的“劝人行善”、“不可偷盗”等,也就是说,我们在利用宗教教育时,务必要杜绝宗教神灵文化的侵蚀和传播,就全球范围来看,宗教势力冲突多是因为神灵文化与教义教规的矛盾。我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宗教问题本就敏感,倘若允许宗教宣传各自的神灵文化,将使潜在矛盾显现化,平和矛盾激烈化,这势必将导致灾难性的后果。

当前社会,一方面,宗教团体通过多种方式进入各社区、各学校传教,我们在对待传教活动时应当秉承国家相关方针,防范宗教侵犯。目前来看,宗教团体传教目标多为青少年,尤其是大学生群体,根据调查发现,多数大学新生在入校初期就遭遇过宗教人士各种方式的宣传蛊惑,这就直接导致很多大学生走向了宗教。对此,我们首先应当做好大学生的宗教教育工作,尽量避免大学生参教信教;其次,要加强执法监管力度,要求宗教团体规范自己的传教行为,做到宗教不出宗教场所的规定,对于违规者要依法从严从速处罚;最后要着力培养无神论者,广大的党员团员应当肩负起自身宣传无神论的义务,让广大青年成为坚定的唯物主义者。另一方面,各种宗教具有极强的扩张性,这是各宗教的内在特性,近年来,随着改革开放,社会经济快速发展,人民生活水平显著提高,宗教场所的修建扩张也显示出迅猛的劲头。例如在杭州城区就林立着为数众多的宗教机构与场所,这些教堂的选址多临近学校、医院等场所,这一类场所的人群多是急需心灵慰藉,同时又没有辨识能力的,极易参与宗教活动,成为不稳定因素。针对这一情况,应当试图从积极方面发挥这些宗教群体和场所的作用,并且尽可能的将其宗教内核与宗教形式相分离,如宗教常进行的关怀活动中,允许其对受众进行心理辅导,但不允许辅导的同时进行传教,这一举措已有极为成功且典型的案例:“台湾慈济会”,虽本为佛教组织,但其在内地设置的机构——慈济会,进入内地时被要求不允许其利用社团活动传教。慈济会秉承佛教大慈大悲的思想,开设医院、捐助学校等善举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相适应,慈济会在大灾大难面前积极救助灾民也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这一模式值得研究,并值得推广到其他宗教团体的宗教实践上来。

最后,随着国内城市化进程的加速,中国广大的农村地区出现了普遍的“空心”现象——青壮年劳动力纷纷外出工作,农村仅有学龄儿童和高龄老人留守。与这一现象同时出现并迅猛发展的是农村宗教场所的快速扩张,在浙江的广大农村,基督教堂、佛教寺庙等宗教场所大兴土木、比邻修建,而且这些宗教场所有一些共同特点:违规建设、规模巨大、活动频繁、饱受“拥护”。针对这一现象,浙江的相关情况在2013年到2015年的“三改一拆”专项整治中得到了缓解,但值得注意的是,在“三改一拆”整治实施过程中我们发现,多数违规建设、超标建设的教堂寺庙均是由当地的村民自愿捐款施工的,在整治行动开展时也受到了当地群众的阻挠和反对。正是因为这样,我们才更应该下定决心进行整治,否则终究会有一天出现“教法大于国法”的现象,到那个时候再进行整治,其困难性和危险性将大大加深。我们也必须看到,群众之所以自发自愿地捐钱捐力修建教堂寺庙,一方面是因为人民群众的经济条件丰富之后,精神条件却更加贫乏,广大人民群众需要更高层次的精神文化生活;另一方面,广大农村地区的留守儿童和留守老人缺乏相应的娱乐活动,宗教团体正是利用了这一点,在国内外资金的支持下,开展各种活动或分发各种物品,步步为营,吸引空巢老人信教。当这些老人在家中设置神位,进行宗教仪式时,又潜移默化地影响了留守儿童,从而达到“一人信教,全家入教”的效果,这是十分可怕的。对此,浙江省通过开展乡村文化礼堂建设有力进行了回击,乡村礼堂的建设为留守儿童和空巢老人提供了休闲娱乐和生活教育的场所,有利于和宗教团体“争地盘”,但目前乡村文化礼堂的建设尚没有统一的要求和标准,各地不同,效果迥异,下一步应当制定较为详细的标准指导各地文化礼堂的建设,这样就能够更大地发挥乡村礼堂的作用,减少宗教教育的负面影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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