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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的思考》第一节的主要内容

时间:2023-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任何新思想的产生,都离不开对前人的借鉴和自我的思考,《手稿》的产生也是如此。马克思正是在研读政治经济学著作的同时,发现了问题,产生了自己对政治经济学的独特想法,提出了自己的思想,并且给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马克思根据当时的社会现状,发现了三种收入形式反映的不同人的生活境况。同样是论述工资,马克思和斯密有着两种不同的思路。斯密认为,工人的工资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密切的关系。

第一节 发现问题——政治经济学著作的大量阅读

任何新思想的产生,都离不开对前人的借鉴和自我的思考,《手稿》的产生也是如此。马克思正是在研读政治经济学著作的同时,发现了问题,产生了自己对政治经济学的独特想法,提出了自己的思想,并且给出了解决这个问题的途径。从《手稿》的内容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发现问题、提出问题和解决问题的思考过程。

从马克思写作《手稿》的历史背景中,我们可以看出,马克思所经历的一切都使得他对经济学产生了浓厚的兴趣,看到了人和人的关系必然是建立在一定的物质基础上的;但此时的马克思还不知道如何从经济学的角度来认识这个社会,所以他选择了从大量的政治经济学的著作中寻找答案。马克思在阅读的过程中,发现了人们的收入形式,无论从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还是资本主义社会,只要付出劳动就会有一定的收入,而这种收入形式则映现了不同人的生活境况。马克思根据当时的社会现状,发现了三种收入形式反映的不同人的生活境况。这三种收入形式,分别是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马克思这三个议题抓得非常准确,分析得也极为深刻。

一、工资

(一)以工资为生就等于贫困

在工资这个片断里,马克思主要参考了亚当·斯密在《国民财富的性质和原因的研究》这部著作中的观点,并在摘录的过程中产生了自己的想法。同样是论述工资,马克思和斯密有着两种不同的思路。斯密是以分工开始他的体系研究的,而马克思则是从分析工资出发。但是,马克思和斯密都认为,在工资的多少这个问题上是由资本家和工人之间的敌对斗争决定的。在这一争斗中,胜利必定是属于资本家的。为什么胜利一定属于资本家呢?

马克思认为拿工资的有三种人,一种是佣人,一种是工人,一种是职员。佣人拿的是工钱,工人拿的是工资,职员拿的是薪金和报酬。他们虽然工资多少不一样,但是,这种付出劳动就有一定的收入的形式,统称工资。马克思认为,如果在一个社会中,只要你是拿工资的,那么你必定是贫穷的。

马克思认为工人的劳动和他们的收入是没有关系的,工人的工资不是由工人劳动的多少算出来的,而是由雇佣工人的资本家制定出来的。工资和劳动是不对等的关系。换句话说,不论工人付出多少,工人的工资是不变的。马克思说,“只要资本家和工人处于一种敌对的状态,胜利必然属于资本家。资本家没有工人能比工人没有资本家活得长久。资本、地租和劳动的分离对工人来说是致命的。”

工资是什么呢?工资对于工人来说意味着什么呢?马克思认为,只有两种状况。一种状况是维持工人生活的最低费用,为了使工人的劳动能够维持下去,继续为资本家提供劳动力。另一种是为了让他们养家糊口,以使这个种族不致于灭绝的费用,以便让资本家能够不断获取充足的劳动力资源。在这样的情况下,工人成了商品,工人不是作为人来存在的,而是作为物来存在的。

马克思认为,商品的价格是由市场上的供求关系决定的,同样道理,工人作为“商品”的存在,工资就是工人这种商品的价格,所以工人的价格——工资,也是由供求关系所决定的,从而这种供求关系必然会影响到人的生产。马克思说:“对人的需求必然调节人的生产,正如其他任何商品生产的情况一样。”在经济学中,供给大于需求时会产生两种结果:一是商品价格降低,二是部分商品卖不出去。在第一种情况下,工人的工资会降低,因为他们是在买主(资本家)的眷顾下才获得工作的机会,这时候工人必然会屈从于资本家的无理要求;在第二种情况下,会有一部分工人丧失工作的机会。

(二)工人在资本主义社会三种不同状态中的地位

斯密认为,工人的工资与国家的经济发展状况有密切的关系。只有在国家经济退步的时候,工人的工资才会下降;当国家的经济情况处于相对稳定的时候,工人的工资也处于相对稳定;当国家财富处于增长的状况时,工人的工资也会随之增长。但是与斯密的看法不同,马克思对于这三种社会状况下的工人工资水平提出了自己的看法,马克思认为无论在社会处于什么样的状况下,工人逃脱不了厄运,工人都是悲惨的、贫困的,都是不可能摆脱悲惨的命运。让我们来看一下,马克思是怎么样从社会财富的角度对此进行的阐释。

1.在社会财富处于衰落状况时,工人遭受的痛苦最大。

这种状况很好理解,当社会财富衰退时,整个社会的财富下降,资本家同样会受到影响,利润减少,并且资本家们为了避免自己遭受更多的损失,必然会把它转嫁到工人头上,工人的工资自然同样跟着衰退。马克思指出:“如果社会财富处于衰落状态,那么工人所受的痛苦最大。因为,即使在社会的幸福状态中工人阶级也不可能取得像所有者阶级取得的那么多好处,没有一个阶级像工人阶级那样因社会财富的衰落而遭受深重的苦难。”

2.在社会财富增加时,是对工人唯一有利的状态,但是呈现出复杂的情形。

首先,社会财富增长时,为获取更多的利润资本家会扩大生产,因而他们对工人的需求会增大,并以增加工人工资的方式来竞争到更多的劳动力。这种看似有利于提升工人生活质量的状况,其实只是一种假象,工人反而会因此付出的更多。因为工资的提高意味着工人必须付出更多的劳动,而过度的劳动就不得不牺牲自己更多的时间,从而导致工人寿命的缩短。更可悲的是,工人寿命的缩短对于整个工人阶级来说并不是苦难反而是一种有利的状况,因为当一部分走向死亡的时候,就必然会不断产生对劳动的新需求,另一部分人就可以马上地补充上来。因此,马克思说“工资的提高引起工人的过度劳动。他们越想多挣几个钱,他们就越不得不牺牲自己的时间,并且完全放弃一切自由来替贪婪者从事奴隶劳动。这就缩短了工人的寿命。工人寿命的缩短对整个工人阶级来说是一个有利状况,因为这样就必然会不断产生对劳动的新需求,这个阶级始终不得不牺牲自己的一部分,以避免同归于尽。”

其次,当社会财富增长时,资本会得到大量的积累。在这样的情况下,资本家们开始互相兼并,大资本家为了赚取更多的利润就必然要扩大规模而兼并小资本家,小资本家迫于竞争的压力而不得不选择破产。这种大鱼吃小鱼的激烈的竞争结果是:一方面形成少数大资本家;另一方面破产的资本家就加入到了工人阶级的队伍,沦为工人。这样,工人人数增多了,工人就更加依赖于少数大资本家,工人之间的竞争变得越来越激烈,进而使工人阶级在和资本家的斗争中处于非常不利的地位。因此,在这样的情形下,工人的工资反而减少了,因为竞争的加大促使工人阶级不得不付出更多的劳动,不得不被迫接受更低的待遇和更多的要求,以保证自己不失业。马克思在书中说:“只有最富有的人才能靠货币利息生活。其余的人都不得不用自己的资本来经营某种行业,或者把自己的资本投入商业。这样一来,资本家之间的竞争就会加剧,资本的积累就会增强。”“即使在对工人最有利的社会状态中,工人的结局也必然是:劳动过度和早死,沦为机器,沦为资本的奴隶(资本的积累作为某种有危险的东西而与他相对立),发生新的竞争以及一部分工人饿死或行乞。”

正如马克思所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当社会财富增加,机器被大规模运用时,工人逐渐沦为机器的零件。马克思说:“资本积累的扩大分工,而分工则增加工人的人数,反过来,工人人数的增加扩大分工,而分工又增加资本的积累。”面对这种资本积累的扩大、分工扩大的状况,对工人来说,其结果会怎么样呢?其结果只能是:工人日益完全依赖于一定的、极其片面的、机器般的劳动,使得工人在精神上和肉体上被贬为机器,只剩下抽象的活动和胃,胃就是使他们填饱肚子,再继续进行工作。这样就使得工人更加依赖于资本家,对于工资的多少更是完全由资本家来决定。

3.在社会财富完满的状态时,贫困持续不变

所谓的“完满”是指,当一个国家的社会财富达至顶点、不会再增加的时候,工人的境况依然不会得到任何改善。

这就是工资这一种收入形式,映现出的这部分人的生活境况。马克思在书中也总结到,“在社会的衰落状态中,工人的贫困日益加剧;在增长的状态中,贫困具有错综复杂的形式;在达到完满的状态中,贫困持续不变。”

所以无论在什么情况下,吃亏的首先是工人。工人和资本家同样有苦恼时,工人是为他的生存而苦恼,资本家则是为他的死钱财而苦恼。

马克思在分析了工人工资与社会贫困之间的必然联系之后,接着讽刺地指出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理论与实际的矛盾。按照国民经济学的理论,劳动的全部产品应属于工人,但是他们又说,工人实际上得到的是产品中最小的、没有就不行的部分,只得到他不是作为人而是作为工人生存所必要的那一部分,以及不是为繁衍人类而是繁衍工人这个奴隶阶级所必要的那一部分,这是自然的、合理的。按照他们的理论,劳动可以购买一切东西,所谓的资本不过是劳动的积累,但实际上,恰恰是劳动的所有者——工人,不但远不能购买一切东西,而且还“不得不出卖自己和自己的人性”。按照他们的意见,劳动是创造一切产品价值的源泉,是人的能动的财产,但是,“有特权的和闲散的神仙”——土地所有者和资本家,都“处处对工人占上风,并对他发号施令”。按照他们的意见,劳动是唯一不变的物价(即劳动是衡量一切产品的价值的不变的尺度),可是再没有什么比劳动价格更具有偶然性,更受波动的了。因此在马克思看来,古典政治经济学的谬误就在于,在他们眼中,劳动仅仅是一种“谋生活动”,工人只不过是一种“劳动的动物”,被作为“仅仅有最必要的肉体需要的牲畜”来看待的,他们抽象地把劳动看作物,人的具体的社会属性被这些经济学家排除在视野之外。

此时的马克思虽然接受了古典经济学家的关于工资理论的一些基本观点,但是在阶级立场上马克思站到了和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对立面,因为马克思看到了资产经济学家的虚伪性,并且毫不留情地揭露了他们的理论:按照他们的意见,工人利益从来不同社会的利益相对立,工人的利益是和资本主义社会利益相一致,但实际上,无论资本主义社会处于什么状态,总是对工人不利,总是不断加深对工人的剥削。按照国民经济学自身逻辑的发展本应得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雇佣劳动制度,劳动对工人来说是有害的,造孽的,应该消灭这种“仅仅在于增加财富”的劳动;但他们都“不知道这一点”,这是因为他们是为资产阶级利益进行辩护的理论家。

马克思形象地说道:当资产阶级经济学家把无产者当作工人来考察时,会提出这样的论点:工人完全和一匹马一样,只应得到维持劳动所必需的东西。当资产阶级经济学家他们不考察不劳动时的工人时,他们不把工人当作人来考察,把这种考察交给刑事司法、医生、宗教、统计表、政治和乞丐管理人去做。这揭露了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理论上的非科学性,和掩饰真相麻痹工人阶级的维护阶级利益的真实目的。

二、资本的利润

马克思谈到的第二种收入形式是资本的利润,也就是收入形式是从资本中取得利润。在这个议题中,马克思用四个部分的内容论述了自己对利润的看法。

(一)资本

马克思认为资本家的收入形式就是利润的大小。那么利润是什么?为了解释清楚利润,马克思首先从资本谈起。

1.资本的本质

什么是资本?首先,马克思指出资本的本质就是,“资本,即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这种“资本对劳动及其产品的支配权力”,是一种“不可抗拒的购买的权力”;也就是说,资本就是对他人劳动产品的私有权,资本的表现形式就是对支配他人劳动和一切劳动产品的权力。虽然马克思给出的资本的定义不是很明确,但实质上把资本的社会本质说出来了。

2.资本家支配权力的来源

马克思认为,这种权力来源于资本家的“所有者”的身份,这种“所有者”身份使资本家对他所拥有的东西(包括资本)享有支配权,能够用它来购买任何东西,包括劳动,并按照自己的意图使用它们。“资本家拥有这种权力并不是由于他的个人或人的特性,而只是由于他是资本的所有者。他的权力就是他对资本的那种不可抗拒的购买的权力。”

3.资本和利润的关系

根据斯密的说法,资本是“一定量的积蓄和储存的劳动”,那么就可以认为资本可以购买劳动的所有者——工人,“资本是积累的劳动”。但是,斯密认为:“基金、资金是土地产品和工业劳动产品的任何积累。资金只有当它给自己的所有者带来收入或利润的时候,才叫作资本。”可见,并不是所有土地产品和工业劳动的产品的积累都叫资本,只有那些能给占有者带来收入或利润的基金才是资本;在这一观点上,马克思肯定了斯密的思想。这就是说,资本是用来雇佣他人劳动,其目的在于获得利润的一种生产基金。只有有了生产基金之后,才能投入生产,有了生产才能带来利润,而利润就是资本家的收入。所以,马克思根据斯密的观点,揭示了资本和利润的关系——资本是利润的基础。这也是资本区别于其他东西的本质所在,即只有能够带来利润的资金才是真正的资本。

(二)资本的利润

利润是资本家的收入,但利润与工资不同,工资长期处于不变的状态,雇佣的工资是有固定的额度,不会轻易地改变;但是利润却是不可捉摸的。所以追求利润是资本的内在要求,资本家必然会不惜一切来取得利润的最大化,即提高利润率。马克思提出了最低利润率和最高利润率的观点。最低利润就是整个资金投入生产以后,去除所必需的生产成本(包括工人的工资)以后,剩下来的剩余部分。那么什么是最高利润呢?就是把生产成本压到最低的情况下,以获取最大的剩余。关于提高利润率的方式,马克思认为有两种:“第一,通过分工;第二,一般地通过对自然产品加工时人的劳动的增加。人加进商品的份额越大,死资本的利润就越大”。在国民经济学家看来,“资本的利润同资本的量成正比”,而资本又是积累的劳动,因此资本的利润的多少取决于劳动的投入量的多少。投入资本多,获取的利润就大,因此资本家会不断积累资本,提高利润率。而获得的利润,资本家也不会完全用于消费,而是把绝大部分转化为资本去购买劳动,投入到生产活动之中。

(三)资本对劳动的统治和资本家的动机

在这部分里,马克思摘录了亚当·斯密和萨伊的观点,并且对这些摘录马克思没有加任何评论和说明,看来是完全同意这些观点的。概括起来有以下几点:

首先是追逐私人利润是资本家进行投资的唯一动机。马克思说,资本家在决定把资本投入农业还是投入工业,是投入批发商业的某一部门还是投入零售商业的某一部门时,充满各种各样的考量。在这样的情况下,资本家不仅要考虑整个生产,而且最为主要的就是考虑整个投资,就是用什么样的方式可以使自己的资本获得最大的利润。

其次,资本家的利益与社会的一般利益不一致。马克思正是看到了资本家以追逐利润最大化为目的,预感到了资本主义最为恶劣的资本投资的境况,商品质量普遍低劣,伪造、假冒无毒不有,在整个城市当中都会出现。

第三,资本家对工人的统治与压迫。资本家为了利润最大化,必须以各种各样的手段,降低生产成本,尽可能低地付给工人工资。

更为残酷的是,当在国内获取的利润有限时,为了获取利润而使用的投机行为开始向国外扩展,随之就出现了贩卖奴隶、无节制地开采矿产这样的情形,从中以攫取巨大的利润。那么面对资本家这样的收入形式,人们所遭遇的生活境遇是,在一个无限的被金钱和资本所裹挟的一个生活环境中,无论是资本家还是工人都被完全地异化了,被物质利益所控制了。

(四)资本的积累和资本家的竞争

为了追求利润,提高利润率,最关键在于提高资本的投入量,因为利润的多寡同资本的数量保持一定的比例,因而资本家才有兴趣投入较多的资本,所以资本家会拼命积累资本,以实现其逐利的目的。那么什么是资本积累呢?马克思认为:“在私有制的统治下,积累就是资本在少数人手中的积聚”,资本的本性必然会导致资本的流动,这种流动的结果是,有的资本家积累的资本越来越多,有的则越来越少,当他们都想让自己手中的资本增多的时候,他们之间就会形成竞争。这种资本家为了各自积累更多的资本而开展的竞争,成了资本运动的必然形式,成为渗透到整个资本主义社会机体的最普遍的规律。

资本的流动导致积累的发生,也意味着竞争的开始,这个竞争的过程我们也可以称之为资本积累的过程。按照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说法,竞争是对抗资本家的唯一手段,竞争既对工资的提高,也对商品价值的下降产生有利于消费公众的好影响。但是,只有当资本增加而且分散在许多人手中的时候,竞争才有可能。只有通过多方面的积累才可能出现许多资本,因为资本一般只有通过积累才能形成,而多方面的积累必然转化为单方面的积累,各个资本之间的竞争扩大各个资本的积累。只要听任资本的自然趋向,积累一般来说是一个必然结果,而资本的自然使命恰恰是通过竞争来为自己开辟自由的道路。在资本家之间进行的激烈竞争中,遭殃的首先是小资本家。在这一点上,马克思同意资产阶级经济学家的观点,马克思认为,资本积累就是大资本家会通过自己的优势和多种方式击溃吞并小资本家的过程,最终实现资本的快速增长,并实现竞争的逐步减小乃至消失,“当资本和地产掌握在同一个人手中,并且资本由于数额庞大而能够把各种生产部门结合起来的时候,资本的积累日益增长,而资本间的竞争日益减少”,最终形成垄断。在垄断的情况下,资本家拥有了产品的定价权,这时候的产品价格是最高的,资本家获得的利润也是最多的。

此外,市场竞争是一个优胜劣汰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既会出现限制资本家随意提高价格的行为——为了保护产品的竞争力必然会在他们可接受的范围内降低价格,以便保持产品的竞争力——也会导致无政府主义,因为“经济规律盲目地支配着世界”。因此,资本家的眼里只有产品,人(包括资本家和工人)在竞争中成为背景性的悲剧存在。

三、地租

马克思认为资本主义社会存在着三大阶级:即资本所有者(资本家)、劳动者和土地所有者,与之相应的是三种收入形式,即利润、工资和地租。对前两种收入形式,我们已经了解了,现在就来看一下马克思是如何对地租进行分析和说明的。

(一)地租的实质

首先来看一看什么是地租,地租的实质是什么。所谓地租,就是对土地所有权的确认。那么,地租如何确定?地租的多少由哪些因素决定呢?马克思接受了国民经济学家斯密的观点,认为影响地租的两个因素是“土地的肥力”和“土地的位置”。但马克思认为,这个观点虽然有其合理之处,但是并没有看到地租的实质。土地的肥力和位置固然会影响着地租的多寡,但这只是土地的一个自然属性,要真正获得土地的所有权、占有土地靠什么?马克思认为是所有的土地必须靠掠夺。“土地所有者的权力来源于掠夺”,“地租是通过租地农场主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斗争确定的。”但是这一点被资产阶级的国民经济学家忽视了。

马克思以此作为出发点,驳斥了亚当·斯密关于土地所有者始终同社会的利益相一致的论断。马克思认为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和整个社会利益的对立。在私有制占统治的条件下,土地所有者的利益同社会的利益完全不一致,并且同租地农场主、雇农、工业工人和资本家的利益相敌对。一个土地所有者的利益,由于竞争的缘故,也决不会同另一个土地所有者的利益相一致。马克思指出:“在私有制占统治的条件下,个人从社会得到的利益同社会从个人得到的利益成反比。”

(二)地租的形成

其次,马克思认为正是由于对土地和土地所有者的权力的掠夺,原来有土地的人或者土地比较少的人放弃了土地的所有权占有权,把他排挤出没有土地这样的行列,成为一个没有生产资料的人。

在这样的情况下,大地产和小地产之间的相互关系一般是与大资本和小资本之间的相互关系一样,进行着你死我活的竞争,其结果必然产生大地产的积累和大地产对小地产的吞并,即大地产的进一步集中。但是,还有一些特殊情况必然引起大地产的积累和大地产对地产的吞并,这种竞争还会使大部分地产落入资本家手中,资本家同时也就成为土地所有者。同样,一部分大土地所有者同时也成为工业家。地产集中的过程同时也是地产资本化的过程,当土地所有者拥有了大面积的土地之后,他们就把土地本身变成工厂,开辟各种各样的产业,这样就使得土地马上就成了资本;当土地变成资本以后,大土地占有者就不再拿地租了,而是天然地走向了资本家的行列。这种竞争最终的结果是,最终“资本家和土地所有者之间的差别消失了,以致在居民中大体上只剩下了两个阶级:工人阶级和资本家阶级”。对于这种地产资本化的实质,马克思作了生动而又深刻的描述:“地产的根源,即卑鄙的自私自利,也必然以其无耻的形式表现出来。稳定的垄断必然变成动荡的、不稳定的垄断,即变成竞争,而对他人血汗成果的悠闲享受必然变成对他人血汗成果的忙碌交易”。实际上,在竞争的过程中,地产必然以资本的形式既表现为对工人阶级的统治,也表现为对那些随着资本运动的规律升降浮沉的所有者本身的统治。

(三)地产的分割的问题

在地租一节的结尾部分,马克思又讨论了关于地产的分割的问题。地产的分割并不消灭垄断的基础——私有制。它只触及垄断的存在形式,而不触及垄断的本质。地产的分割是私有制规律的牺牲品,它是适应工业领域的竞争运动的,地产的分割同工业中的竞争一样,必然重新转化为积累和积聚。凡是进行地产分割的地方,就只能或者回到更加丑恶的形态的垄断,即资本主义类型的大地产,或者否定、扬弃地产分割本身,对垄断的最初扬弃总是使垄断的存在范围普遍地扩大了。扬弃了具有最广泛的、无所不包的存在形式的垄断,才算完全消灭了垄断。对土地私有制的根本扬弃,必将由“联合”来代替它。联合一旦应用于土地,就享有大地产在经济上的好处,并第一次实现分割的原有倾向——平等。土地不再是买卖的对象,而是通过自由的劳动和自由的享受,重新成为人的真正的自身的财产。

他以英国为例说明了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大地产已经失去自己的封建性质而具有工业的性质,地产的分割与垄断的发展已经完全受资本的运动规律所支配,马克思说:“地产一旦卷入竞争,它就要像其他任何受竞争支配的商品一样遵循竞争的规律。它同样会动荡不定,时而缩减,时而增加,从一个人手中转入另一个人手中,任何法令都无法使它再保持在少数特定的人手中。直接的结果就是地产分散到许多所有者手中,并且无论如何要服从于工业资本的权力。”所以,“封建的地产,不管它怎样设法挣脱,也必然要遭到分割,或者至少要落到资本家手中。”在农业中,同在工业和其他资本主义经济部门一样,也会出现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的社会现象,从分割走向垄断。由于竞争,租地农场主有一部分人要沦为无产阶级,大土地所有者中也会有一部分人完全破产,农业工人的工资会进一步降低。正是如此,金钱成了人与土地联系的纽带,金钱关系统治着一切。大地产所有者这种对金钱贪得无厌的欲望,把农业工人的工资降到最低限度,不断加剧他们同工人之间的敌对矛盾,促使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的对立、斗争更加激化,从而必然导致革命的爆发。

(四)地产与资本

最后,马克思概括了地产与资本,即私有财产不同形式的历史结局。“工业必然以垄断的形式和竞争的形式走向破产,以便学会相信人,同样,地产必然以这种方式或那种方式发展起来,以便以这些方式走向必不可免的灭亡。”

这段话也对农业向工业发展之后,工业历史发展的结局作了总结。私有制发展了的形式就是资本主义的工业。而地产与资本的差别是历史的差别,地产必然发展到更高级的私有制形式,也就是地方变成资本时,同样走向它不可避免的灭亡。马克思通过对地产运动的研究,揭示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资本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私有制基础上的经济,最后走向灭亡是不可避免的历史命运。

马克思在接下来的章节中,对资本与地产的对立运动作了补充分析。他说:“地产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形式,而工业在历史上最初仅仅作为财产的一个特殊种类与地产相对立,或者不如说它是地产的被释放了奴隶。”马克思在这里说明了地产是私有财产的第一个形式,而工业是历史发展的趋势,那么当“一切财富都成了工业财富,成了劳动的财富,而工业是完成了的劳动,正像工厂制度是工业,即劳动的发达的本质,而工业资本是私有财产的完成了的客观形式一样。”就是说当工业是私有财产完成了的客观形式时,我们将会看到,“只有这时私有财产才能完成它对人的统治,并以最普遍的形式成为世界历史的力量。”即当资本主义私有制在人类历史上处于统治地位时,商品货币关系将支配一切,它将打破国界、民族上的局限,成为世界历史发展的力量。

通过对工资、资本的利润和地租的研究,马克思看到它们背后所蕴含的东西,就是每一种收入形式,所映现出来的生活境遇是不同的。但在实际上,从人的角度上看,无论是工人、资本家,还是农民,他们都是一样的,他们都是一种异化状态,他们都生活在异化状态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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