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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史中继承和发展的关系

时间:2022-12-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由创立而继承,由继承而发展,继承和发展因而成为贯穿马克思主义历史的基本关系。从文化运动的广阔视野看待马克思主义史,并非将马克思主义史“等闲视之”。强调马克思主义史与文化运动史的联系,更要看到马克思主义史在人类文化史中的重大地位。

马克思主义由创立而继承,由继承而发展,继承和发展因而成为贯穿马克思主义历史的基本关系。从马克思主义创立至今,已经经历了160多年的发展而长盛不衰,其根本原因就在于它符合社会发展规律,适应社会进步要求,代表占人口大多数的人民群众的利益意愿,因而有一代又一代的继承者、发展者,在不断推进社会主义实践的基础上,始终保持它的科学性和革命性,始终保持它的生命活力。自人类进入资本主义以来,没有任何一种思想理论有如此宽广和深远的影响,这种文化演进现象在日新月异的时代大潮中绝无仅有。之所以会这样,那是因为一代又一代马克思主义后继者在延续和推进这一理论体系的同时,谱写着马克思主义与时俱进的历史篇章,马克思主义历史因而成为当代先进文化运动的精髓和缩影。一代又一代人的承袭和推进,建构了“创立—继承—发展”的前后承接、积累创新的精神逻辑关系,马克思主义史的基本问题正是由这种精神逻辑关系规定的。

(一)文化运动视野中的马克思主义史

继承发展的理论演进逻辑是人类文化运动的基本规律。马克思主义历史是一个思想文化演进的客观过程,是先进文化演进规律的现代展示,它蕴涵于“创立—继承—发展”的关系链条及其周转循环之中,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史在实践基础上坚持与发展、继承与创新的重大基本问题。在人类社会的文化史中,只有因不合时宜而昙花一现的高谈阔论,没有不胫而走却一成不变的思想体系。凡能流行于世的文化观念必能贴近现实生活,现实生活的进化也必能促使文化观念的演变。决定文化现象流传承袭的客观根据是贴近现实生活的程度,决定文化现象转移变迁的客观根据是现实生活状态的调整和进化。虽然人类文化也有衰退甚至没落的可能和案例,但衰退或者没落的文化只是那些失去存在价值的陈腐文化。在陈腐文化衰退没落的同时,进步文化也在滋生和演进。对于有生命活力的先进文化来说,因其系统的开放性而流传之中有变异、继承之中有更新,才能积淀延续、长盛不衰。马克思主义本身是人类文化运动迄今为止的最高成果,它的实践本质,它的科学性、革命性特征,它的与时俱进的品质,以及它服务于社会主义、共产主义运动和人类幸福的价值和意义等,使其区别于其他任何理论体系,将作为人类社会从资本主义到共产主义发展的观念形式,在世代相传、继承创新之中愈益成熟完善,愈益充实丰富而长存常新。

观念文化的滋生和演进,从其思想素材而论,无非三个来源:一是与其“同步而行”的现实生活的感性素材,这是任何观念文化滋生和演进的实践基础;二是与其共时存在的“兄弟”文化,亦即其他学科,尤其是相关学科的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借鉴和相互论证所提供的广泛的社会、文化资源;三是与其具有历时性因果联系的观念文化遗产,相对于特定文化形态而言,由此历史来源构成的继承与发展的关系,正是“文化史”所描述的主干。任何观念文化的历史形态,无不是围绕自身继承与发展的“源流”关系对此三方面思想素材的有机合成;无不是根据现实生活的实际需要将此三方面思想素材交汇熔铸的历史过程。马克思主义这种先进的观念文化也是这样,而且显得更为周全严整、更为典型,它的历史已经把文化运动规律诠释得淋漓尽致。

首先,马克思主义的产生是这样。一是同资本与生俱来的雇工阶级,他们在受剥削受压迫的现实生活中萌生了公有制观念及其社会理想,以及在此观念支配下发生的革命诉求,由此发展起来的空想社会主义、共产主义学说,正是马克思主义所承袭的历史文化遗产;二是无产阶级渴求解放的利益愿望和工人运动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正是马克思主义能够克服空想学说局限、将社会主义学说提升为科学的感性素材和实践根据;三是以德国古典哲学和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为代表的各种优秀社会文化资源,从品类讲包括人文学科知识乃至自然学科知识,从性质讲既包括科学真理,也包括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材料,它们从正反两个方面成为马克思主义产生的重要条件。显然,马克思主义同作为“无产阶级先声”的空想社会主义既一脉相承,又克服其局限,实现了理论上的质变飞跃。围绕马克思主义与空想社会主义的继承发展关系这一主线,马克思主义也在哲学和政治经济学上批判改造、开发利用德国古典哲学和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这些优秀文化遗产,从而产生了结构完美、既科学又革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

其次,马克思主义的发展也是这样。马克思主义的各个发展阶段或者历史形态,既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结果,又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新的起点;“承上启下”既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历史纽带,又是马克思主义指引发展方向、提供发展原则、开辟发展道路的科学本质和精神实质的体现。一是基于特定时代特征和实践主题而产生的客观需求及其经验认识,这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直接抓手和根据,既是出发点又是立足点,是马克思主义时代性的直接标志,其他一切思想资源都以此为评价、选取和改造的标尺,包括马克思主义自身;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思想、基本原则、基本方法的一般指导,这是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态度的基点,它既以接受新的检验的科学态度出现,又规定着承上启下、继承发展的本质联系;三是时代和实践所涉及的相关学科领域共时演进的优秀文化资源,以及来自反面的各种“时髦”思潮和思想论争的负面因素,从正反两面增强着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时代气息。

毫不夸张地说,马克思主义发展是当代社会先进文化演进的核心和精髓,是人类文化运动的最高成就,它既在纵横两个维度广泛融摄、革旧更新一切文化资源,又以自身演进诠释继承发展的文化运动规律。马克思主义史应该从人类文化运动的广阔视野加深对其基本问题的理解,拓展对其内容体系的构建。

(二)马克思主义史继承关系及其辨别

从文化运动的广阔视野看待马克思主义史,并非将马克思主义史“等闲视之”。强调马克思主义史与文化运动史的联系,更要看到马克思主义史在人类文化史中的重大地位。虽然马克思主义史诠释着文化运动的一般规律,但马克思主义本质属性和基本特征规定着“创立—继承—发展”这一关系链条及其各个环节的特殊内涵。

如前所述,着眼于文化运动大视野,马克思主义产生就是在纵横两个维度对优秀文化资源的继承发展、批判吸收。但是这不是一般意义上的文化的承袭与包容,而是获取真理意义上、具有变革性质的文化飞跃。马克思主义史与其说是“文化史”“思想史”,不如说是“科学史”“真理史”。就马克思主义史本身论域而言,马克思主义史的“产生”“形成”“奠基”“创立”等,都是反映马克思主义从无到有、开端起点的同等序列的史学范畴,但如细加区分,则“创立”更能体现马克思主义问世的主体条件、主体作用和主体精神。“创”者,即主体的创造、创新精神;“立”者,即不破不立、破中有立。“创立”描述的是主体的行为,而“产生”“形成”等描述的是马克思主义本身。更为重要的是,“创”意味着马克思主义不是现实生活自发的产物,而是基于实践经验、把握纵横两维相关文化资源、运用辩证思维方法、进行一系列理性探索、理论研究直至实验考证、实践检验的自觉产物。“创”既是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实质,也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实质;没有“创”则既无马克思主义的产生,也无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关于这一点,其实列宁早就说过,马克思主义不会在工人运动中自发产生,就是这个道理。在工人运动中自发产生的思潮,不仅复杂分散、良莠混杂,而且往往非理性因素明显,存在阶级偏见和狭隘的价值倾向,极其不成熟,难以达到真理的科学境界。制约“创”的因素极为复杂,只有主客观条件具备,再加上创立者的主观努力和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才有马克思主义产生的可能性和必然性。同时,“立”也并非简单地存在或出现,从“确立”“树立”等意义上说,也决非消极地感染和影响。“不胫而走”往往不是真理的传播方式,真理是在与谬误的比较和斗争中存在和传播的,马克思主义真理的存在和传播也照样离不开主体的能动作用。关于这一点,列宁也早就说过,马克思主义须向工人群众“灌输”。之所以如此,那是因为从科学性上说,马克思主义真理所反映的东西,是被深深掩埋和隐藏的本质和规律,因其与人们通常的洞察力有一定距离而一时不易被人们接受;从价值观上说,马克思主义所追求的东西是社会的整体利益、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长远利益,因其与人们的个人利益、眼前利益、局部利益的间接联系和较大距离而一时不易被人们所认同。所以,“立”的过程就是用马克思主义武装群众、“掌握群众”的过程,就是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群众实践结合的过程。一方面,只有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工人运动才真正达到自为自觉的高度,才会形成思想的和政治的核心及其群体组织;另一方面,只有确立了马克思主义在工人运动中的主导地位,才意味着马克思主义的真正创立,正如马克思主义的创立和共产主义者同盟的创建是同一个过程,《共产党宣言》是它们创立的共同标志。

从文化继承关系的一般意义上讲,“继承”是具有过程性联系的历史主体之间在思想观念上的肯定性联系。其中所谓主体的历史联系并非生物学意义上的“代际”关系。虽然如此,文化继承关系的基本模式仍然是具有“源流”关系的过程性联系。由于同代个体之间亦有“授—受”关系,所以文化继承关系还应该涵盖系统性共时联系。如此可以说,特定文化信息的传递和流动,哪怕是横向的,亦应属于“继承”关系。此外,虽然“继承”的语词含义是立足于“受”方的,但实际上是“授—受”主体的双边行为。道理很简单,如无“传”,哪有“承”?如无“授”,哪有“受”?因此,虽然从形式上说,“授”方主动而“受”方被动,但从实质上说,无论“授”“受”,都是主体的自觉能动行为。

就马克思主义的创立而言,继承应是从“立”开始的。创而不立,囿于创者,谈何“继承”?“立”就是扩散和流行,就是让更多的人承接,就是由个体意识转化为群体意识,就是特定阶级、阶层或社会集团的认同、坚持和弘扬,就是“继承”。可见,“创立”本身就蕴涵着“继承—发展”的反向联系。当然,这里更须阐释的是“创立”之后的继承问题。

1.继承的途径和方式

关于继承马克思主义的途径,可以作如此总结:一是在实践中继承。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与工人运动乃至人民群众广阔的社会实践相结合。具体说就是通过武装群众、掌握群众,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理论转化为无产阶级及其人民群众的现实的物质活动,使马克思主义在实践中得以传播和运用,这是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基本途径。二是在理论研究中继承。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研究,既指学习、钻研、掌握马克思主义,又指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观点、方法去认识研究现实条件和实践课题,从纵横两维考察研究各种思想资源。前者是“知道”“理解”“掌握”,属于形式上的消极继承或被动继承;后者是“演绎”“应用”“策划”,属于实质上的积极继承或主动继承。无论是在实践中运用还是理论研究中运用,运用就是坚持,坚持就是继承。三是在思想斗争中继承。马克思主义范畴内的思想斗争,主要发生于对实践的方向目标、条件方略等现实问题的认识、判断和抉择,也发生于对特定观点思潮的认识和态度。在思想斗争中,必然会显示有关各方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解和态度。马克思主义正是在与各种非马克思主义和反马克思主义的思想斗争之中得到坚持和继承的。以上三点总起来说,就是在发展中继承,也就是“着眼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运用,着眼于对实际问题的理论思考,着眼于新的实践和新的发展”[14],在把握不断变幻的历史条件的基础上去坚持和继承马克思主义,这既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科学态度,也是坚持和继承马克思主义的科学途径。只有让马克思主义不落后于时代和实践形势,才能保证它的指导地位。

关于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方式,一是大众化,就是把马克思主义交给人民大众,这是继承马克思主义的最好方式。就是通过宣传、教育,让人民群众普遍接受和掌握马克思主义思想武器,提高人民群众马克思主义理论素质,使马克思主义成为主流意识形态,世代相传,永不丢失。二是通俗化,通俗化是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的必要条件,通俗化是为了大众化,大众化必须通俗化。只有通俗易懂、贴近生活,把马克思主义融入丰富多彩的文化形式之中,便于传播和掌握,人民大众才会喜闻乐见,才能实现马克思主义武装群众、掌握群众的目的和效果。三是民族化,民族化是马克思主义向世界各民族传播的必然要求和主要手段,是大众化和通俗化的重要的和基本的形式。马克思主义民族化就是“本土化”,就是让马克思主义传到哪里就在哪里落地生根,实际上就是把马克思主义普遍真理与世界各民族的具体实际相结合,就是相对于特定民族主体、充分考虑民族文化特征,使大众化和通俗化更有现实针对性。所以,民族化必然要求把马克思主义的一般原理原则转换成民族语言和民族形式,体现浓郁的民族风格和民族特色,从而实现马克思主义同各民族的具体实际的有机结合,使马克思主义真正成为各民族“自己的”东西得以坚持和继承。四是时代化,就是适应时代要求运用马克思主义,使马克思主义真理与当前实践保持具体的历史的统一,赋予马克思主义以清新的时代气息和鲜明的时代特征。时代化既是保证马克思主义在发展中继承的前提,又是在发展中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必然要求。任何思想理论如果不合时宜,即便是真理,也难以发挥作用,不能与时代同行,只能成为好看的摆设。

2.“继承”关系的辨别和确认

观念文化的“继承”,绝不是原封不动地重复,这对于任何文化现象都是如此,马克思主义更是这样。因为凡属观念文化的东西,都是随现实而变的东西,既没有超现实的客观唯心主义的观念文化,也没有永恒不变的形而上学式的观念文化。辩证的“继承观”应该是变化之中的不变、否定之中的肯定,“继承”永远都只是文化演进形式的一个方面。所以所谓“继承”决不在于变与不变,而在于变的性质及其程度的把握和判断,即“继承”不能简单地以变还是不变加以辨别和确认,而必须在变与不变的统一中寻求“流”与“源”的固有的本质联系。对于马克思主义的历史继承而言,仅从逻辑思辨上把握何为“继承”是不够的,还必须基于对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内涵、基本特征及其逻辑结构的具体分析和准确把握,才能对是否继承马克思主义作出正确的辨别和判断。在这个意义上,继承马克思主义一是从理论上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的本质规定和基本特征,二是从实践上始终坚持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和科学方法。这就要求我们必须科学分析和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本质、根本属性、基本精神和基本特征,必须具体分析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的逻辑结构,把握其中根本的、基本的、主导的、核心的、显示其真理原则和价值原则及其统一的属于精髓、灵魂亦即本质属性、本质规定的东西,这些东西是不能变的,因为这些东西一变,就会偏离甚至背离马克思主义,就会割断与马克思主义的联系,就不再属于马克思主义。具体说,马克思主义的本质内涵及其特征是实践基础上科学性和革命性的统一,那么继承马克思主义必须始终保持其实践变革的科学本质,“坐而论道”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将马克思主义主观化而改变了它作为客观真理的基本属性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将马克思主义凝固化而失去了它改造社会的现实意义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

从马克思主义本质特征的理论表现上讲:第一,马克思主义的哲学基础是辩证唯物主义历史唯物主义,就连马克思、恩格斯创立马克思主义都是以实现从唯心主义向唯物主义、从人本唯物主义向历史唯物主义的转化为条件的。因此,不能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和唯物史观科学方法不能继承马克思主义。第二,马克思主义的政治立场、价值原则是维护和发展以劳动群众为主体的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是马克思主义一以贯之的伦理诉求,与此相悖则不能继承马克思主义。第三,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品质是与时俱进,为了维护、实现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必须在坚持实事求是思想路线的基础上,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总结经验、提高认识,不断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否则不能继承马克思主义。第四,马克思主义的崇高理想是共产主义,只有科学预测共产主义美好未来,并将其作为最高奋斗目标,同时以“天下为公”的精神境界和不断奋发向上的积极姿态,努力克服客观困难和主观局限,一步一步创造实现共产主义的主、客观条件,坚持从社会主义到共产主义的发展道路,才是真正的马克思主义,才是继承马克思主义。

3.“继承”和“教条主义”的区别

“继承”的要害是克服形而上学的不变论,形而上学不变论将“继承”理解为“简单的重复”和“封闭的循环”。在马克思主义的继承问题上,形而上学不变论表现为“教条主义”。如何继承马克思主义?表面看这是一个方法问题,其实包含着对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态度,关系到是真继承还是假继承、是真马克思主义还是假马克思主义的区别。如上所述,用辩证继承观理解的继承是变化之中的不变、否定之中的肯定,强调在发展中继承,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和本质要求,因而是真继承,是真马克思主义。而教条主义所理解的继承是原封不动、简单重复、照抄照搬个别字句、一个字都不能动,表面看是保持马克思主义的“原貌”,其实既不符合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精神和本质要求,又使马克思主义凝固化而成为僵死的教条,失去了马克思主义的生命活力,因而非但不能继承马克思主义,反而严重地损害了马克思主义。总之,与形而上学继承观不同,辩证继承观并非绝对地、抽象地抵制“变”,而是在承认继承是变中之不变的前提下,关键要区分和把握马克思主义理论体系中哪些不能变,哪些可以而且应该变。能否继承马克思主义的关键就在于把握变与不变的“度”。

(三)马克思主义史发展关系及其确认

辩证继承观强调在发展中继承,既体现了马克思主义在自己的继承问题上的基本原则,又规定着继承对发展的依赖关系。与之相应,站在“发展”的方面,发展当然也是在继承基础上的发展。如果没有继承,所谓“发展”就是无本之木、无源之水了。首先是一脉相承的历史联系,然后才是理论的演进。理论演进是“流”,“流”始自其“源”,与“源”相比较而存在,没有“源”作为历史对照,发展就失去了自己相对的地位和意义。换句话说,“发展”必然有“据”,这就是“一脉相承”;但“发展”亦应有自己的规定,那就是有别于自己的“据”。概而言之,发展就是不变之变。从这个意义上说,发展既非绝对不变,亦非彻底改变,仍然是一个变与不变之间的度的把握和断定。另外,不变之变,既有量变,也有质变,发展是两者的统一。就量变而言,发展指理论认识的不断完善充实和拓展深化,指马克思主义同一理论体系或历史形态的逐渐成熟和提高;就质变而言,发展指理论认识的不断修正更新和辩证否定,指马克思主义不同理论形态或历史形态的阶段性演进和飞跃。

马克思主义为什么会“不变之变”?为什么要“不变之变”?前者是讲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必然性,后者是讲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必要性。从必然性上说,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深刻根源于客观社会历史条件的改变。宏观而论,包括马克思主义在内的观念文化随社会历史条件的变化而变化,这是必然的;微观而论,马克思主义先进文化随社会进步而进步,这也是必然的。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必然会因其时代变化和实践发展而发展;另一方面,马克思主义所兼收并蓄的那些优秀思想文化资源必然会在持续变化的社会历史条件中不断地孕育起来,源源不断地为马克思主义发展提供新的营养。从必要性上说,马克思主义要保持自己先进文化的性质,尤其是要保持自己在不断发展的人民实践中的指导地位,必须与时俱进;同时,马克思主义要保持自己的真理属性和科学本质,不能停留在原来的水平上,必须在应用之中接受实践检验以求发展。总之,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既是必然的,又是必要的;马克思主义的这种自我否定、自我发展的精神,既是其科学性的基本要求,又是其革命性的重要表现;马克思主义要不要发展,既是马克思主义与教条主义区别的关键,又是教条主义危害马克思主义的要害。

马克思主义由继承到发展的转化当然是有条件的,发展的条件性就是发展的可能性问题。当我们讲在继承基础上发展时,继承就是发展的前提条件,继承为发展创造可能性。由此,凡继承的条件性和可能性理所当然也是发展的条件性和可能性。诸如在实践中继承、在理论研究中继承、在思想斗争中继承等等,同样也可以说在实践中发展、在理论研究中发展、在思想斗争中发展,因为就马克思主义真理演进的历史而言,继承和发展是同一个过程。当然,在实践中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发展最基本的条件,只有在实践中才有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可能性,尤其是亿万人民群众变革社会的伟大实践,没有这种实践提供新鲜经验,马克思主义是不可能发展的。从这一意义上说,马克思主义发展对于实践的依赖明显更甚于继承。在实践中发展当然是马克思主义与具体实践结合的积极成果,表明马克思主义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是马克思主义发展的基本途径和基本模式;无论理论研究还是思想斗争,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其性质都不是与实践无关的,其作用都是服务于这个“结合”的。

既然马克思主义发展是量变和质变的统一,那么要求我们在确认马克思主义发展时,一方面不能否认量变对于发展的积极意义,不能否认理论认识的完善充实和拓展深化也属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另一方面必须看到发展的实质,不能用“渐变”的眼光看待和理解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及其规律,不能只用一个模式、一个形态去辨别和确认马克思主义的质变。与此相应,其理论特征也可以从量变和质变这两种形式或者两种状态进行确认。量变式发展的依据是时代主题、实践主题乃至理论主题均未发生根本性变化,但其理论在完善性、成熟性上有重大提升,在外延上向更宽领域延伸,在内涵上向更深层次或更高境界跃进,往往发生于同一理论形态或同一历史形态的持续演进。质变式发展的依据是时代主题、实践主题乃至理论主题发生了根本性变化,因而对于那些尚存过去时代痕迹的重要观点进行修改更正,甚至合乎实际地提出相反论断,或者在保持马克思主义本质内涵和基本特征的基础上产生了前所未有的新的理论形态,而马克思主义历史形态的跃进,往往是进入新阶段的重大标志。可见,马克思主义发展虽然包含量变式发展,但发展的实质毕竟是质变飞跃,因而马克思主义发展的阶段性或历史形态又总是以质变式发展为标志的。

如果将马克思主义的质变式发展绝对化,否认量变式发展而抹杀马克思主义理论演进的历史性承袭关系,必然导致修正主义。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最早出现的伯恩施坦修正主义,虽然打着“真正马克思主义”的旗号,却基于对垄断资本主义的错误判断和对工人运动革命形势的错误估计而全面地篡改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抛弃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则,从根本上否定了马克思主义科学性和革命性的本质特征。伯恩施坦对马克思主义的全面“修正”,既非对马克思主义的传承,更非对马克思主义的发展,其实质是对马克思主义的背叛,其特征或手法就是割裂继承与发展、量变式发展与质变式发展的不可分割的联系,采取了与教条主义完全相反的立场和态度。把马克思主义发展同修正主义相区别,关键就是判断和确认马克思主义发展的真正意义,是否保持马克思主义之为马克思主义的那些根本性的东西,而不是把马克思主义搞得面目全非。

(四)继承和发展在实践基础上的统一

综上所述,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是紧密联系的,从对两者关系的认识而言,既不能离开发展讲继承,也不能离开继承讲发展;从把握两者关系的方法而言,既要在发展中去继承,又要在继承中去发展;从马克思主义的真假判断而言,真正的继承须看发展,真正的发展须看继承。割裂两者的关系,采取片面、绝对的形而上学态度,要么是教条主义,要么是修正主义。教条主义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真继承,修正主义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真发展。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是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中在解决继承和发展关系问题上的错误两极,它们从“左”右两端阻碍马克思主义的发展,是假马克思主义最常见的表现形式,其中尤以教条主义为甚。由此也可以说,马克思主义发展的核心问题,就是正确处理继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既克服教条主义,又克服修正主义;马克思主义发展史,就是继承与发展的矛盾运动,主要地就是同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作斗争的历史。

正确把握继承与发展的辩证关系,反对教条主义和修正主义,推动马克思主义发展,绝不是单纯的抽象的思想理论问题,而是一个与特定时空条件紧密相关的实践问题。如前所述,无论对继承还是对发展的分析,都没有离开实践基础和实践检验,现在综合考察继承和发展的辩证关系,更加离不开实践基础和实践检验。首先,离开特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具体的实践内容,马克思主义的继承和发展都无从谈起,都是既空洞又毫无意义的事情。马克思主义指导实践和在实践中应用马克思主义,亦即马克思主义与具体实践相结合,既是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客观条件,又赋予了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的确切意义。马克思主义作为理论认识,不是离开具体的实践就能够产生和发展的,它总是在与实践的相互作用、往复转换的曲折运动中前进上升的。其次,离开实践的反复检验,马克思主义无以成真,更无从发展。马克思主义对实践的每一次指导,其实都面临新的检验和挑战,当然也是马克思主义获得新的发展机遇的条件,由接受指导和应用马克思主义这种继承关系到接受检验而验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这正是继承发展马克思主义的完整过程和唯一通道,舍此则既无辩证继承也无辩证发展,更无继承与发展的辩证统一。更何况无论真继承还是真发展,都不是主观上的抽象的辨别和确认,都须以实践检验为依据。是教条主义还是修正主义,是真的继承发展还是假的继承发展,只要看它们把实践引向何种方向、导向何种效果便一目了然。最后,马克思主义是关于工农大众及其广大人民进行社会革命和建设实践的理论,是人民群众改造世界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与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息息相关。马克思主义如此的实践本质,意味着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的生命源泉,意味着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是马克思主义继承和发展的载体和动力,离开人民群众的社会实践去认识、看待、处理马克思主义继承和发展的辩证关系,无异于釜底抽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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