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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思想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马克思主义的创立,是人类思想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第一次把公平和正义的实现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指明了社会不公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公正应当成为工人阶级最为重要的价值观念。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公正观思想

马克思主义的创立,是人类思想史上划时代的伟大变革。马克思主义第一次把公平和正义的实现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之上,指明了社会不公的根源在于资本主义的剥削制度。只有在实现基本制度变革的基础上,才能实现社会的真正公平,维护社会正义。马克思、恩格斯毕生都致力于对资本主义公平正义的批判和对未来共产主义社会公平正义制度的构建,其公平正义思想不仅对人类正义事业产生了深刻的影响,而且在人类对公平正义的理论研究中占有独特的重要地位,即使在当代,尤其是对中国正在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也仍然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一、马克思、恩格斯的公正思想内容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公正是人类社会的崇高境界,是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首要价值之所在。马克思、恩格斯还认为,公正应当成为工人阶级最为重要的价值观念。

(一)经济公正

经济公正,顾名思义,它是指社会经济生活领域或社会经济活动中的公正。由于经济活动的各个环节,如生产、交换、分配方面都存在公正问题,故生产公正、交换公正、分配公正都属于经济公正的范畴。

1.生产公正

在资本主义社会里,随着私有制的发展,资本家剥削了工人的大量劳动成果,压榨了工人的剩余价值,工人处在整个社会的底部,生存底线受到挑战。资本主义虽然使得社会生产力加速发展,但是从本质上来说是一种极其不人道,极其残酷的社会制度。它压抑了人自由发展的欲望,而仅仅共产主义才能把人从这种奴役之中解救出来。“这种新的社会制度首先必须剥夺相互竞争的个人对工业和一切生产部门的经营权,而代之以所有这些生产部门由整个社会来管理。就是说为了公共的利益,按照共同的计划、在社会全体成员的参加下来经营。”[1]可以看出,马克思认为,一个国家只有实现了共产主义,实现社会化大生产,才能从根本上消除私有制,消灭剥削。

2.交换公正

在交换公正方面,马克思认为,交换必须与生产方式相适应才是公正的,“这种交易是从生产关系中作为自然结果产生出来的。这种交易作为当事人的意志行为,作为他们的共同意志的表示,作为可以由国家强加给立约双方的契约表现在法律形式上,这些法律形式作为单纯的形式,是不能决定这个内容本身的。这个内容只是表示这个内容,这个内容只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相一致,就是正义的,只要与生产方式相矛盾,就是非正义的。”[2]

因此,如果说交换是公正的话,那只是表面现象,在这种表面现象的背后,形式的公正底下掩盖着实质上的不平等。因此,只有在共产主义社会,实现了实质上的自由与平等,才能实现真正的交换公正。

3.分配公正

在资本主义制度下,由于全部生产要素(包括劳动力)被资本家购买,因此全部生产资料理应归资产阶级所占有,这听起来无可厚非,但是这种说法实际上是掩埋了私有制的不公。因为工人出卖的仅仅是劳动,而不是将自身作为劳动力出卖,事实上资本家所占有的生产资料里包含了大量工人的剩余价值,这是一种剥削与异化。因此在分配方面,马克思强调,在共产主义初级阶段应当实施按劳分配,“生产者的权力是同他们提供的劳动量成比例的,平等就在于以同一尺度——劳动来计量。但是,一个人在体力上和智力上胜过另一个人,因此,在同一时期内提供较多的劳动,或者能够劳动较长的时间。而劳动,要当作尺度来用,就必须按照它的时间或强度来确定,不然它就不成其为尺度了。”[3]但是马克思并不认为分配模式是一成不变的。在共产主义社会的初级阶段(社会主义阶段),由于生产力的不够发达,以及并未完全突破资本主义的框架,所以实行“以劳动为尺度”的按劳分配的分配方式具有一定的合理性以及公平性。

(二)政治公正

1.人的尊严与基本权利

马克思认为,全部人类历史都是由人类组成的,没有作为个体的人类就没有整个社会与国家,更不要说国家的发展。因此尊严的获得对于每一个人来说至关重要,它不仅可以保障个人的全面发展,还可以推动社会不断前进。每一个个人都有获得尊严的权利,从国家角度来说,就是要赋予与保障每一个人的基本权利。但是在旧社会中,由于剥削制度以及生产力的不发达等因素,人没有起码的尊严与权利。所以,在资本主义制度下,首要任务就是要帮助工人获得人的尊严,摆脱奴役状态,能够积极、平等地参与社会事务,成为社会中发展的主动力。但是权利和义务是对等的,权利并不是绝对权利,它是与一定的义务相互对等的,每个人在实施自己的权利的同时要估计到其他人以及国家的权利的实现,这才是所谓的公正。

2.平等、自由和民主

马克思、恩格斯非常重视人的平等、自由问题,将之置于极为重要的位置,认为这是社会发展过程中所要解决的核心问题。对于现代意义上的平等理念,恩格斯是这样解释的:“一切人,作为人来说,都有某些共同点,在这些共同点所及的范围内,他们是平等的,这样的观念自然是非常古老的。但是现代的平等要求与此完全不同,这种平等要求更应当是从人的这种共同特性中,从人就他们是人而言的这种平等中引申出这样的要求:一切人,或至少是一个国家的一切公民,或一个社会的一切成员,都应当有平等的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4]但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的平等问题仍有很大的局限。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真正的、充分化的自由,只有在高级的社会形态中才能实现。

(三)社会公正

1.社会调剂

马克思认为通过社会调剂将社会财富进行再分配,能在一定程度上调节贫富差距,确保人民群众共享社会发展的结果,使得每一个人有平等的生存与发展机会,因此在国家建设中应当重视社会调剂。马克思认为,在共产主义社会第一阶段,劳动的产品不可能不折不扣地按照平等的权利在社会全体成员中分配或共享,同时可以通过分配前的“六项扣除”为社会全体成员提供社会福利和为丧失劳动能力的人提供社会救济。另外,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就资本主义社会向共产主义社会的过渡也提出了许多具体的措施。其中的许多内容,我们可将之视为社会调剂方面的具体主张,如:“剥夺地产,把地租用于国家支出”“征收高额累进税”“把农业和工业结合起来,促使城乡对立逐步消灭”“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等。可见马克思非常重视社会调剂,并把社会调剂视为维持经济公正的重要手段。

2.教育公正

教育也是马克思极度关注的一个问题。他认为,在资本主义制度下,工人(包括童工)的教育权利被资本无情剥夺了,资本不仅摧毁了他们的身体还摧毁了他们的智力。而资本家却假惺惺地声称他们关心工人以及童工的教育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共产主义原理》《反杜林论》等光辉著作中,就无产阶级革命胜利后如何创建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拟定的纲领性意见中指出:“对所有儿童实行公共的和免费的教育,取消现在这种形式的儿童的工厂劳动,把教育同物质生产结合起来。”[5]

3.就业公正

马克思认为,失业是资本主义制度的必然产物,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随着资本有机构成的不断提高,所追加新资本的减少必然导致对工人的需求减少,而新追加的资本所生产出来的旧资本,也会越来越排除雇佣劳工。这势必导致对工人绝对量的需求减少,产生大量剩余劳动力,失业问题凸显。他认为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下,劳动分配只能在价值规律的支配下自发地发生作用。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国家可以运用多种调节机制,如计划方式,按照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在国民经济各部门、产业间有计划、按比例地合理分配劳动力,在此情况下大量失业问题才能被解决。因此,只有建立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生产关系,生产社会化与私有制之间的矛盾得以解决,才能消除大量失业问题。那时候,人们才可以在自由、平等的社会环境中择业、就业,从而使劳动成为实现人的个体价值和全面发展的基本途径,实现真正的自由劳动。

(四)文化公正

在文化公正方面,马克思特别注重道德建设,马克思认为,道德与宗教、哲学、政治一样属于意识形态和上层建筑。马克思认为,道德是随着社会物质生活发展而发展、消灭而消灭,从这方面来看,道德具有从属性以及依附性。但同时道德又具有相对独立性,又对物质生活条件的发展具有反作用。道德建设对社会生活产生的反作用在于对社会矛盾进行调节,主要是通过社会舆论、道德习惯、教育感化等手段发挥作用的。以促进有道德行为的形成,推进社会公正。但是道德规则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必将随着时代的发展而变化,而统治阶级的道德观念在每一个时代都占统治地位。马克思认为在贵族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忠诚、信义等概念,而在资产阶级统治时期,占统治地位的是自由、平等概念。

因此,在论述无产阶级的道德观方面,马克思、恩格斯认为:“应该用科学世界观武装全体党员,使他们‘无条件地掌握无产阶级世界观’”,使“共产党人始终代表着整个运动的利益”[6]。在总结巴黎公社经验教训的过程中,提出用规范化的革命道德来约束各级官员,使他们能够树立社会公仆的角色意识,实际上涉及行政道德规范化、法制化。

二、实现社会公正的基本途径

马克思的社会公正思想是在对小资产阶级的批判过程当中形成的,通过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交换进行矛盾分析,马克思、恩格斯认为社会不公的关键致因在于生产资料私有制以及阶级矛盾,“现代资产阶级的私有制是建立在阶级对立,建立在一些人对另一些人的剥削上面的产品生产和占有的最后的而又最完备的表现。”[7]由于社会化大生产的发展和生产资料私有制之间的矛盾,使得周期性的经济危机时有发生,社会财富被大量浪费,这不仅仅打乱了社会秩序,使政府处于无序状态,而且还加深了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之间的矛盾。从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交换方式矛盾的分析中,马克思、恩格斯找到了解决资本主义矛盾的方法。他们认为,实现社会公正的途径就是彻底地消灭阶级剥削和阶级压迫,推翻资本主义,建立社会主义国家,让无产阶级成为国家的主人。马克思指出,随着私有制的消灭,政治、经济、文化、社会方面的不公正现象将会随之消灭。无产阶级在夺取政权以后,应该大力发展社会生产力,为阶级消灭、社会公正的实现积极创造前提条件。

马克思、恩格斯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推动社会前进的主要动力,因此社会发展的成果应当由每一个人共享,人人都应当有平等的生存以及发展权。但是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成为了被剥削、奴役的对象。资本家大量占有工人的剩余价值,统治阶级积聚了大量社会财富,仅分配给工人勉强糊口的微薄收入。在这种情况下,无产阶级的各项基本权利得不到保障,公正仅仅是针对统治阶级和强势群体而言的。在马克思、恩格斯对社会公正的构想中,将推翻资本主义制度、消灭剥削、消除私有制、解放全人类视为实现社会公正的理想目标。可以说,马克思将实现共产主义、实现人的全面发展视为社会公正的最高目标,该目标只有在共产主义制度下才能产生。在共产主义制度下,劳动已经不再成为谋生的手段,而是成为人类发展的需要,随之经济也会增长起来。随着集体财富的聚集,人类才能得以全面自由的发展(当然自由是有一定限制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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