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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氏第十三(第十三篇

时间:2022-11-2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及厉王薨,武王即位③,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厉王认为卞和是在欺骗自己,就砍掉了他的左脚。武王死了,楚文王登上了王位。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⑦。

13.1 楚人和氏得玉璞楚山中,奉而献之厉王。厉王使玉人相之,玉人曰:“石也。”王以和为诳,而刖其左足。及厉王薨,武王即位,和又奉其璞而献之武王。武王使玉人相之,又曰:“石也。”王又以和为诳,而刖其右足。武王薨,文王即位。和乃抱其璞而哭于楚山之下,三日三夜,泪尽而继之以血。王闻之,使人问其故,曰:“天下之刖者多矣,子奚哭之悲也?”和曰:“吾非悲刖也,悲夫宝玉而题之以石,贞士而名之以诳,此吾所以悲也。”王乃使玉人理其璞而得宝焉,遂命曰“和氏之璧”。

【注释】

①和氏:指卞和,春秋时期楚国人。璞:未雕琢过的玉石。楚山:即荆山,在今湖北南漳县西北。②厉王:当指楚武王熊通之兄蚡冒,名熊眴(shùn),公元前757年—公元前741年在位,“厉王”可能是熊通自立为武王后给他追加的谥号。③武王:楚武王熊通,蚡冒熊眴之弟,公元前740年—公元前690年在位。④文王:楚文王熊赀(zī),是楚武王的儿子,公元前689年—公元前677年在位。⑤题之以石:以“石”称之。

【译文】

楚国人卞和在楚山中得到一块玉石,捧着把它献给楚厉王。厉王派治玉的工匠去鉴定它,玉匠说:“这是块石头。”厉王认为卞和是在欺骗自己,就砍掉了他的左脚。到厉王死了以后,楚武王登上了王位,卞和又捧着那块玉石把它献给武王。武王让治玉的工匠鉴定它,玉匠又说:“是块石头。”武王也认为卞和是在欺骗自己,就砍掉了他的右脚。武王死了,楚文王登上了王位。卞和便抱着那块玉石在楚山脚下痛哭,哭了三天三夜,眼泪都流完了,接着又流出血来。文王听说了这件事,派人去询问他痛哭的缘故,对他说:“天底下被砍去脚的人很多,你为什么要哭得这样悲伤呢?”卞和说:“我并不是因为被砍去了脚而悲伤,我悲伤的是那珍贵的宝玉却被称为石头,忠贞诚实的人却被称为骗子,这才是我悲伤的原因啊。”于是文王派治玉的工匠雕琢那块玉石,果然从这玉石中得到了珍贵的宝物,于是就把它命名为“和氏之璧”。

13.2 夫珠玉,人主之所急也。和虽献璞而未美,未为主之害也,然犹两足斩而宝乃论,论宝若此其难也!今人主之于法术也,未必和璧之急也;而禁群臣士民之私邪。然则有道者之不僇也,特帝王之璞未献耳。主用术,则大臣不得擅断,近习不敢卖重;官行法,则浮萌趍于耕农,而游士危于战陈;则法术者乃群臣士民之所祸也。人主非能倍大臣之议,越民萌之诽,独周乎道言也,则法术之士虽至死亡,道必不论矣。

【注释】

①僇:通“戮”。②特:只。③萌:通“氓”,民。浮萌:游民。趍:同“趋”。④陈:通“阵”。⑤倍:通“背”。⑥周:合。

【译文】

珍珠美玉,是君主所迫切追求的东西。卞和即使献上的玉石还不够完美,也没有成为君主的祸害啊,但还是要到两只脚被砍掉后这珍宝才能被论定,鉴定珍宝的竟然这样困难!现在君主对于法术,不一定像追求和氏之璧那样急迫;而法术还要禁止群臣士民的自私和邪恶,所以必然会遭到更厉害的攻击。这样看来,那么掌握了法术的人没有被杀害,只是因为法术这一成就帝王大业的法宝还没有进献罢了。君主运用了权术,那么大臣就不能够专权独断,左右亲近宠幸的侍从就不敢卖弄权势;国家实行了法治,那么游手好闲的人就得奔赴农业第一线,而游侠之士也得在战斗的阵地上冒着生命危险去作战;这样的话,那么法术这东西便是群臣士民会视同祸害的政治措施了。君主如果不能违背大臣的议论,摆脱民众的诽谤,独立地使自己的思想与法术之言相符合,那么法术之士即使到死,他们的学说也一定不会被认可了。

13.3 昔者吴起教楚悼王以楚国之俗,曰:“大臣太重,封君太众。若此,则上逼主而下虐民,此贪国弱兵之道也。不如使封君之子孙三世而收爵禄,绝灭百吏之禄秩,损不急之枝官,以奉选练之士。”悼王行之期年而薨矣,吴起枝解于楚。商君教秦孝公以连什伍,设告坐之过,燔《诗》、《书》而明法令,塞私门之请而遂公家之劳,禁游宦之民而显耕战之士。孝公行之,主以尊安,国以富强,八年而薨,商君车裂于秦。楚不用吴起而削乱,秦行商君法而富强。二子之言也已当矣,然而枝解吴起而车裂商君者,何也?大臣苦法而细民恶治也。当今之世,大臣贪重,细民安乱,甚于秦、楚之俗,而人主无悼王、孝公之听,则法术之士,安能蒙二子之危也而明己之法术哉?此世所以乱无霸王也。

【注释】

①吴起:见3.2注。楚悼王:战国时楚国君主,名类,公元前401年—公元前381年在位。②贪:当作“贫”,形近而误。③绝灭:繁体字作“絶滅”,是“纔減”之形误,“纔”通“裁”,所以“绝灭”应为“裁减”之误。④商君:见3.2注。秦孝公:战国时秦国国君,名渠梁,公元前361年—公元前338年在位。⑤坐:判罪受罚,这里指“连坐”,即联保组织中有一人犯罪,其他的人如果不告发,就连带一同受罚。⑥遂:通。⑦车裂:古代一种用车分裂身体的酷刑,俗称“五马分尸”,即把头和四肢分别拴在五辆车上,用马拉开,撕裂肢体。

【译文】

从前吴起拿楚国的风气来教导楚悼王,说:“大臣的权势太重,有封邑的贵族太多。像这样的话,那么他们就会对上威胁君主,对下残害民众,这是使国家贫穷、使兵力削弱的根源啊。不如使有封邑的贵族的子孙只传三代,此后就收回他们的爵位和俸禄,裁减群臣百官的俸禄,撤销那些无关紧要的多余的官职,用这些节省下来的钱去供养经过选拔和训练的士兵。”楚悼王实行吴起的办法才一周年就死了,吴起便在楚国受到了分裂肢体的酷刑。商鞅教秦孝公把老百姓连结成了十家为一什、五家为一伍的联保组织,设置了告发奸邪和株连处罚的罪责,烧掉《诗经》、《尚书》等儒家经典而彰明法令,杜绝臣子私下的请托而畅通为国家效劳的门路,限制贬抑那些靠奔走游说来谋取官职的人而使从事农耕和作战的人显贵起来。孝公实行了商鞅的办法,君主因而得到尊重,地位更为稳固,国家也因此富庶强盛了,十八年后秦孝公死了,商鞅便在秦国被五马分尸。楚国不任用吴起而削弱混乱,秦国实行了商鞅的法制而国富兵强。这两位先生的主张已被证明是正确的了,然而把吴起分裂肢体而将商鞅五马分尸的原因又是什么呢?这是因为大臣们觉得实行了法治太苦而小民憎恨法治啊。在现在的社会上,大臣贪图权势,小民喜欢混乱,这种情况比当初秦国和楚国的风气还要严重,而现在的君主又没有楚悼王、秦孝公那种对法术之士的信从,那么法术之士又怎么能冒着吴起、商鞅二人那种被分尸的危险去阐明宣传自己的法术主张呢?这就是当今社会混乱不堪而没有人能成为统一天下的霸王的原因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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