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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格化的长效联动机制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管理机构,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信息产业部门应公布领取许可证或者已经完成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一旦有网络违法行为发生,各个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调查和处理,使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协调和联动,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全国性的网络监管平台体系即将建成,届时网络监管的各职能部门就可以更及时、有效地遏制和制止网络经济违法行为。

根据《互联网信息市场监管服务管理办法》《电信条例》等规定,提供互联网信息的服务运营商应当取得国家许可证(ICP证)制度,否则将被处罚或强行关闭网站。申请人领取经营许可证之后,应当持证向具有管辖权的企业登记机关办理注册登记。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电信管理机构,国务院主管部门的信息产业部门应公布领取许可证或者已经完成备案手续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名单。与上述法规规定和电信主管部门已掌握的ICP资源,工商机关、电信部门、公安机关、消费者协会等部门联合起来,如被“网格化”了的一张大网,为规范和打击违法网络交易行为提供便利条件。一旦有网络违法行为发生,各个部门应当及时通报,按照各自的职责进行调查和处理,使各个部门相互合作、协调和联动,充分发挥综合优势,共享资源,优势互补。加快工商机关网络监管平台体系建设。网络市场具有“跨区域,虚拟化,不确定性,特殊群体”的特点,

工商部门应当充分依托网络资源实现“以网管网”,以互联网智能搜索引擎为支持,以整合工商业务管理系统和全国工商系统的“金信工程”信息资源为基础,建立新的网路监管运行平台,自动智能搜索网络经营主体信息,并排查、巡查网络经营者的违法经营行为。

网络交易的特点决定了网络监管必须涉及包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内的多个部门和多项职责。因此,省、市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正在研究设置专门的网络监管平台,聘任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监督管理及业务培训,做到机构、人员和经费落实到位。

全国性的网络监管平台体系即将建成,届时网络监管的各职能部门就可以更及时、有效地遏制和制止网络经济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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