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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算施工企业成本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般情况下,施工企业是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的。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有以下几种情况。该账户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费用。“机械作业”账户用来反映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辅助生产”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等提供服务 所发生的费用,月末按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6.4.1 施工企业成本核算概述

1.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特点

施工企业是指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生产经营性企业。其成本核算的特点如下。

(1)成本核算对象。一般情况下,施工企业是以每一独立编制施工图预算的单位工程为成本核算对象的。施工企业的成本核算对象有以下几种情况。

①规模大、工期长的单位工程,可以将工程划分为若干个分部工程,以各分部工程作为成本核算对象。

②同一建设项目、同一单位施工、同一施工地点、同一类型结构且开竣工时间相近的若干单位工程,也可以合并作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③改建、扩建的零星工程,可以将开竣工时间接近、同属于一个建设项目的各个单位工程合并为一个成本核算对象。

(2)成本核算期。只要完成预算定额规定的组成部分工程,就视为 “已完工程”进行成本核算;当整个工程竣工时,再对竣工工程进行成本决算。

2.施工企业成本核算的内容

施工企业的工程成本可分为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

(1)直接成本是指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实体形成的各项支出,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和与设计有关的技术援助费用、施工现场材料的二次搬运费、生产工具和用具使用费、检验试验费、工程定位复测费、场地清理费及其他直接费用。

(2)间接成本是指施工企业各施工队、工程处、工区等这一级单位为组织管理施工生产活动而发生的支出,类似于制造业企业车间一级所发生的制造费用,包括人工费、折旧费、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检验试验费、工程保修费、劳动保护费、排污费及其他费用。

3.施工企业成本核算需设置的账户

为反映施工企业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支出,需设 “工程施工”、“机械作业”、“辅助生产”等账户。

“工程施工”账户反映施工过程中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机械使用费、其他直接费用及间接费用等。该账户按成本核算对象和成本项目归集费用。

“机械作业”账户用来反映企业及其内部独立核算的施工单位、机械站和运输队使用自有施工机械和运输设备进行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月末,成本为本单位承包的工程进行机械化施工和运输作业的,转入 “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对外提供机械作业的成本,转入 “其他业务成本”账户;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按规定的台班费定额支付的机械租赁费,不记入该账户,而是记入 “工程施工——机械使用费”账户。

“辅助生产”账户用来核算企业非独立核算的辅助生产部门为工程施工等提供服务 (如设备维修、构件的现场制作、供应水电气等)所发生的费用,月末按受益对象进行分配。

6.4.2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计算

1.材料费用归集和分配

材料费用是工程成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因其耗用量大,用途不一,月末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归集和分配。

(1)凡领用时能够点清数量、分清用料对象的,直接计入各工程成本。

(2)领用时虽然能点清数量,但属于集中配料或统一下料的材料,如油漆、玻璃、木材等,分配计入各工程成本。

(3)既不易点清数量,又难分清受益对象的大堆材料,如砂、石、砖、瓦等,可采用以存计耗制确定本月的实际耗用量。其计算公式为

本期耗用实际数量=期初结存数量+本期收入数量-期末盘存实际数量

根据上述公式计算所得的本期耗用实际数量按工程的定额耗用量比例进行分配,计入各工程成本。

(4)对于周转使用的材料,可分别不同情况采用不同方法计入工程成本。对于租入的周转材料,按实际支付的租赁费用直接计入各工程成本;对自用周转材料,可采用一次摊销法、分期摊销法,计入各工程成本。

2.人工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人工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应根据企业具体的工资制度而定。采用计件工资制度的,应根据“工程任务单”核算,并直接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采用计时工资制度的,按工时分配计入有关的成本核算对象。

3.机械使用费用的归集和分配

机械使用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应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归集和分配。

(1)自有机械作业。自有机械作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首先应通过 “机械作业”账户按机械类别或每台机械分别归集,月末再根据各个工程实际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核算应分摊的施工机械使用费。机械作业费用的分配方法主要有以下三种。

①台班分配法,即按照各个工程使用施工机械的台班数进行分配,其计算公式为

某工程应负担的机械使用费=该种机械台班实际成本×某工程实际使用台班数

台班分配法适用于按单机或机组进行成本核算的施工机械。

②预算分配法,即按实际发生的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定额规定的机械使用费的比率进行分配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某工程成本应负担机械使用费=该工程预算机械使用费×实际机械作业费用占预算机械使用费的比率

预算分配法适用于不便于计算机械使用台班、无机械台班和台班单价预算定额的中小型施工机械。

③作业量法,即以各种机械所完成的作业量为基础进行分配的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某工程应负担的某种机械使用费=某种机械单位作业量实际成本×某机械为工程提供的作业量

作业量分配法适用于能计算完成作业量的单台或某类机械。

(2)租入施工机械。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内部独立核算的机械站租入施工机械支付的租赁费,一般可以根据 “机械租赁费结算账单”所列金额,直接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如果发生的租赁费应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工程共同负担,应根据所支付的租赁总额和各个工程实际使用台班数分配计入有关工程成本,分配方法同上。

4.其他直接费用

其他直接费用一般在发生时可以分清受益对象,直接计入对应工程成本。对于所属辅助生产单位供应的水电气等,应先在 “辅助生产”账户中归集,然后按受益对象分配转入。

5.间接成本

间接成本的归集和分配类似于制造业企业的制造费用的归集和分配,可以选用各工程人工费用、直接费用为标准进行分配。

6.已完工工程成本的计算

建设工程价款的结算方式有按月结算、分段结算、竣工后一次结算,或者按双方约定的其他结算方式。对于采用按月结算工程价款的工程,企业按月结转已完工工程成本;对于采用竣工后一次结算或分段结算价款的工程,应按合同规定的工程价款期,结转已完工工程成本。已完工工程成本可以根据以下公式计算:

已完工工程成本=期初未完工工程成本+本期发生的施工生产费用-期末未完工工程成本

在上述公式中,期初未完工工程成本是已知的,本期发生的施工生产费用经过归集分配之后可以确定下来,只要计算出期末未完工工程的成本就可以确定本期完工工程成本。

期末未完工工程成本可按下列公式计算:

期末未完工工程成本=期末未完工工程折合已完分部分项工程量×该分部分项工程预算单价

期末未完工工程成本=未完工工程某工序完成量×分部分项工程单价×某工序耗用直接费用占预算单价的百分比

施工企业工程成本核算是在 “工程施工”明细账内进行的,“工程施工”明细账的格式如表6-9所示。

表6-9 工程施工成本明细账

知识拓展

施工企业生产的特点

施工企业是指建造房屋及建筑物和进行设备安装的生产单位,其任务主要是建造各种房屋、建筑物和构筑物,安装各种机械设备,以及对原有房屋、建筑物进行修理和改造。施工企业与制造业企业相比,在产品生产过程上都具有阶段性与连续性、组织专业化与协作化。但又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即产品的单件性及多样性、产品生产周期长、生产的流动程度比较大、产品使用地点的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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