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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清查核算知识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根据盘点情况编制“清查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固定资产的盘盈与盘亏、毁损的增值税处理应该和存货的盘盈与盘亏、毁损的处理基本一致。

固定资产的清查是指在会计期末通过对固定资产进行实地盘点来查明其账面数与实有数是否相符的一种方法。

(一)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

固定资产清查的范围主要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筑物、通用设备、专用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原则上对所有固定资产全面清查盘点。

(二)固定资产清查的操作方法

(1)清查前的准备。

①组成固定资产清查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②进行事前的摸查。

编制固定资产清查计划。

(2)利用账务清理结果,按照固定资产清查表要求填制编制分类及明细盘点基础表。

(3)实地盘点并核实有关情况。

(4)根据盘点情况编制“清查固定资产盘点表”,与基准日“固定资产清查明细表”进行核对,并对盘点中出现的差异情况进行说明。

(5)根据固定资产清查中的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对固定资产盘盈盘亏进行账务处理。

(三)固定资产盘盈与盘亏、毁损的增值税处理

固定资产的盘盈与盘亏、毁损的增值税处理应该和存货的盘盈与盘亏、毁损的处理基本一致。具体来说,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盘盈的固定资产,企业并没有支付相应的对价,或者说只是企业资产管理原因所发生的内部经济业务,并非与其他经济主体的交易所发生的外部经济业务,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2)虽然盘亏的固定资产也是一种内部经济业务,但是由于该固定资产的进项税额在购置时已经抵扣,而盘亏后其使用价值和价值不再存在,不能为企业增加价值,因此,盘亏的固定资产要将原已抵扣的税额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其会计处理与存货的进项税额转出类似;

(3)毁损的固定资产,其已经抵扣的税额要从进项税额中转出,其会计处理与存货的非正常毁损的进项税额转出类似。

(四)盘盈固定资产入账价值的确定

盘盈的固定资产,应按以下规定确定其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存在活跃市场的,按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的市场价格,减去按该项固定资产的新旧程度估计的价值损耗后的余额,作为入账价值; 如果同类或类似固定资产不存在活跃市场的,按该项固定资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作为入账价值。

(五)固定资产清查核算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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