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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造的固定资产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自行组织采购工程物资、自行组织工程施工。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记入“工程物资”账户,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工程成本应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企业建造的固定资产的成本,是由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工程用物资成本、人工成本、缴纳的相关税费、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应分摊的间接费用等。企业自行建造固定资产包括自营建造和出包建造两种方式。

1.自营建造

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是指企业自行组织采购工程物资、自行组织工程施工。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应当按照直接材料、直接人工、直接机械施工费等计量。

企业为建造固定资产准备的各种物资,应当按照实际支付的买价、不能抵扣的增值税税额、运输费、保险费等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记入“工程物资”账户,并按照各种专项物资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工程完工后,剩余的工程物资转为本企业存货的,按其实际成本或计划成本进行结转,借记“原材料”或“库存商品”账户,贷记“工程物资”账户。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减去残料价值以及保险公司、过失人等赔款后的净损失,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盘盈的工程物资或处置净收益,冲减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工程完工后发生的盘盈、盘亏、报废、毁损,计入营业外收支。

建造固定资产领用工程物资、原材料或库存商品,应按其实际成本转入所建工程成本,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工程物资”账户。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所负担的职工薪酬,辅助生产部门为之提供的水、电、运输等劳务,以及其他必要支出等,也应计入所建工程项目的成本。上述项目涉及增值税的,还应结转相应的增值税额,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应付职工薪酬”“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等账户。

企业以自营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发生的工程成本应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工程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从“在建工程”账户转入“固定资产”账户。

【例4-3】2014年3月,黄河公司准备自行建造一台大型设备,购入为工程准备的一批物资,价款为180000元,支付的增值税进项税额为30600元,款项以银行存款支付。3~9月,工程先后领用工程物资为160000元,剩余工程物资转为该公司的存货,其所含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抵扣;领用生产用原材料一批,实际成本为28000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的有关劳务支出为26000元;支付工程人员薪酬为58000元。9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黄河公司的账务处理如下:

①购入为工程准备的物资:

借:工程物资 210600

贷:银行存款 210600

②工程领用物资时:

借:在建工程 160000

贷:工程物资 160000

③工程领用原材料:

借:在建工程 28000

贷:原材料 28000

④辅助生产车间为工程提供劳务支出:

借:在建工程 2600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 26000

⑤计提工程人员薪酬:

借:在建工程 58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58000

⑥9月底,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并交付使用:

借:固定资产 272000

贷:在建工程 272000

⑦剩余工程物资转作存货:

借:原材料 20000

贷:工程物资 20000

2.出包建造

出包建造,是指企业通过招标等方式将工程项目发包给建造承包商,由建造承包商组织施工的建筑工程和安装工程。企业以出包方式建造固定资产,其成本由建造该项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必要支出构成。包括发生的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以及需分摊计入各固定资产价值的待摊支出。由于建筑工程、安装工程采用出包方式发给建造承包商承建,因此,工程的具体支出,如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等由建造承包商核算;对于发包企业而言,建筑工程支出、安装工程支出是构成在建工程成本的重要内容,结算的工程价款计入在建工程成本。待摊支出是指在建设期间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某项固定资产价值、而应由所建造固定资产共同负担的相关费用,包括为建造工程发生的管理费、可行性研究费、临时设施费、公证费、监理费、应负担的税金、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建设期间发生的工程物资盘亏、报废及毁损净损失,以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其他费用等。

在出包方式下,“在建工程”账户主要是企业与建造承包商办理工程价款的结算账户,企业支付给建造承包商的工程价款,作为工程成本通过“在建工程”账户核算。企业应按合理估计的工程进度和合同规定向建造承包商结算的进度款,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预付账款”等账户。工程完工时,按合同规定补付的工程款,借记“在建工程”账户,贷记“银行存款”账户。

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按其成本,借记“固定资产”账户,贷记“在建工程”账户。

【例4-4】黄河公司以出包方式建造一座厂房,预付工程款1000000元,工程完工决算,需补付价款500000元。账务处理如下:

①预付工程款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1000000

贷:银行存款 1000000

②补付工程价款时:

借:在建工程—厂房 500000

贷:银行存款 500000

③工程竣工交付使用时:

借:固定资产—厂房 1500000

贷:在建工程 15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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