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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现予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负面清单执行。

沪府发[2013]75号

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的公告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现予公布《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

  特此公告。

  附件: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2013年9月29日

附件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

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

上海市人民政府

说 明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以下简称“负面清单”),以外商投资法律法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修订)》等为依据,列明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以下简称“自贸试验区”)内对外商投资项目和设立外商投资企业采取的与国民待遇等不符的准入措施。负面清单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2011年版)分类编制,包括18个行业门类。S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以及T国际组织这两个行业门类不适用负面清单。

  对负面清单之外的领域,将外商投资项目由核准制改为备案制(国务院规定对国内投资项目保留核准的除外);将外商投资企业合同章程审批改为备案管理。

  除列明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禁止(限制)外商投资国家以及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禁止(限制)的产业,禁止外商投资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安全的项目,禁止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经营活动。

  自贸试验区内的外资并购、外国投资者对上市公司的战略投资、境外投资者以其持有的中国境内企业股权出资,应当符合相关规定要求;涉及国家安全审查、反垄断审查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

  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投资者在自贸试验区内投资参照负面清单执行。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关于建立更紧密经贸关系的安排》及其补充协议、《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及其后续《海峡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我国签署的自贸协定中适用于自贸试验区并对符合条件的投资者有更优惠的开放措施的,按照相关协议或协定的规定执行。

  根据外商投资法律法规和自贸试验区发展需要,负面清单将适时进行调整。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3年)

门类

(代码及名称)

大类

(代码及名称)

中类

(代码及名称)

特别管理措施

A农、林、牧、渔业

A01农业、A02林业、A03畜牧业、A04渔业、A05农、林、牧、渔服务业

1.投资中药材种植、养殖须合资、合作

2.限制投资农作物新品种选育和种子生产(中方控股)

3.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须合资、合作,投资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200万美元,且中方投资比例应大于50%。其他农作种子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美元

4.限制投资棉花(籽棉)加工

5.限制投资珍贵树种原木加工(限于合资、合作)

6.禁止投资我国稀有和特有的珍贵优良品种研发、养殖、种植以及相关繁殖材料生产(包括种植业、畜牧业、水产业优良基因)。转基因生物研发和转基因农作物种子、种畜禽、水产苗种生产

7.禁止投资我国管辖海域及内陆水域水产品捕捞

B采矿业

B06煤炭开采和洗选业

限制投资特殊和稀缺煤类开采(中方控股)

B07石油和天然气开采业

1.投资煤层气开发和矿井瓦斯利用须合资、合作

2.投资石油、天然气开发须合资、合作

3.投资低渗透油气藏(田)的开发须合资、合作

4.投资提高原油采收率及相关新技术的开发应用须合资、合作

5.投资物探、钻井、测井、录井、井下作业等石油勘探开发新技术的开发与应用须合资、合作

6.投资油页岩、砂、油、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开发须合资、合作

7.投资页岩气、海底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开发须合资、合作

B08黑色金属

限制投资硫铁矿开采、选矿,以及硼镁铁矿石开采

B09有色金属矿采选业

1.限制投资硼镁石开采,锂矿开采、选矿,以及贵金属(金、银、铂族)开采

2.禁止投资钨、钼、锡、锑开采和稀土、放射性矿产开采、选矿

B10非金属矿采选业

1.限制投资重晶石开采(限于合资、合作)

2.限制投资金刚石、高铝耐火粘土、硅灰石、石墨等重要非金属矿开采,磷矿开采、选矿,盐湖卤水资源的提炼,以及天青石开采

3.限制投资大洋锰结核、海砂的开采(中方控股)

4.禁止投资萤石开采

B11开采辅助活动

限制投资硼镁铁矿石加工

C制造业

C13农副食品加工业

C131谷物磨制

限制投资大米、面粉加工

C133植物油加工、C136水产品加工

1.限制投资豆油、菜籽油、花生油、棉籽油、茶籽油、葵花籽油、棕榈油等食用油脂加工(中方控股)

2.限制投资生物液体燃料(燃料乙醇、生物柴油)生产(中方控股)

C139其他农副食品加工

限制投资玉米深加工

C15酒、饮料和精制茶制造业

C151酒的制造

限制投资黄酒、名优白酒生产(中方控股)

C153精制茶加工

禁止投资我国传统工艺的绿茶及特种茶加工(名茶、黑茶等)

C16烟草制品业

C161烟叶复烤

限制投资打叶复烤烟叶加工生产

C169其他烟草制品制造

投资二醋酸纤维素及丝束加工须合资、合作

C22造纸和纸制品业

C221纸浆制造、C222造纸

投资主要利用境外木材资源的单条生产线年产3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木浆和单条生产线年产10万吨及以上规模化学机械木浆以及同步建设的高档纸及纸板生产须合资、合作

C23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

C231印刷

限制投资出版物印刷(中方控股),注册资本不得低于1 000万元人民币

C233记录媒介复制

投资只读类光盘复制须合资、合作,且中方控股或占主导地位

C24文教、工美、体育和娱乐用品制造业

C243工艺美术品制造

禁止投资象牙雕刻,虎骨加工,脱胎漆器、珐琅制品、宣纸、墨锭生产

C25石油加工、炼焦和核燃料加工业

C251精炼石油产品制造

限制投资1 000万吨/年以下常减压炼油、150万吨/年以下催化裂化、100万吨/年以下连续重整(含芳烃抽提)、150万吨/年以下加氢裂化生产

C253核燃料加工

禁止投资放射性矿产冶炼、加工

C26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

C261基础化学原料制造

限制投资乙炔法聚氯乙烯以及规模以下乙烯和后加工产品、纯碱、烧碱、硫酸、硝酸、钾碱、无机盐的生产

C264涂料油墨、颜料及类似产品制造

限制投资联苯胺、颜料、涂料生产

C265合成材料制造

限制投资丁二烯橡胶(高顺式丁二烯橡胶除外)、乳液聚合丁苯橡胶、热塑性丁苯橡胶生产

C266专用化学产品制造

限制投资易制毒化学品生产(麻黄素、3,4-亚基二氧苯基-2-丙酮、苯乙酸、1-苯基-2-丙酮、胡椒醛、黄樟脑、异黄樟脑、醋酸酐)、氟化氢等低端氟氯烃或氟氯化合物生产、感光材料生产

C267炸药、火工及焰火产品制造

禁止投资武器弹药制造

C制造业

C27医药制造业

C271化学药品原料药制造

限制投资麻醉药品及一类精神药品原料药生产(中方控股)

C272化学药品制剂制造

限制投资氯霉素、青霉素G、洁霉素、庆大霉素、双氢链霉素、丁胺卡那霉素、盐酸四环素、土霉素、麦迪霉素、柱晶白霉素、环丙氟哌酸、氟哌酸、氟嗪酸、安乃近、扑热息痛、维生素B1、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多种维生素制剂和口服钙剂生产

C273中药饮片加工、C274中成药生产

1.禁止投资列入《野生药材资源保护条例》和《中国珍稀、濒危保护植物名录》的中药材加工

2.禁止投资中药饮片的蒸、炒、灸、煅等炮制技术应用及中成药保密处方产品的生产

C276生物药品制造

限制投资血液制品的生产、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品种生产

C28化学纤维制造业

C282合成纤维制造

限制投资常规切片纺的化纤抽丝生产、粘胶纤维生产

C32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

C321常用有色金属冶炼

限制投资电解铝、铜、铅、锌等有色金属冶炼

C323稀有稀土金属冶炼

1.限制投资钨、钼、锡(锡化合物除外)、锑(含氧化锑和硫化锑)等稀有金属冶炼

2.限制投资稀土冶炼、分离(限于合资、合作)

C34通用设备制造业

C343物料搬运设备制造

1.400吨及以上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须合资、合作

2.限制投资400吨以下轮式、履带式起重机械制造(限于合资、合作)

C345轴承、齿轮和传动部件制造

限制投资各类普通级(P0)轴承及零件(钢球、保持架)、毛坯制造

C35专用设备制造业

C351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

1.投资深水(3 000米以上)海洋工程装备的设计须合资、合作

2.投资海洋工程装备(含010 6.模块)制造须中方控股

3.限制投资320马力及以下推土机、30吨级及以下液压挖掘机、6吨级及以下轮式装载机、220马力及以下平地机、压路机、叉车、135吨级及以下电力传动非公路自卸翻斗车、60吨级及以下液力机械传动非公路自卸翻斗车、沥青混凝土搅拌与摊铺设备和高空作业机械、园林机械和机具、商品混凝土机械(托泵、搅拌车、搅拌站、泵车)制造

C352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投资大型煤化工成套设备制造须合资、合作

C355纺织、服装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

限制投资一般涤纶长丝、短纤维设备制造

C359环保、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投资空中交通管制系统设备制造须合资、合作

C制造业

C36汽车制造业

C361汽车整车制造、C362改装汽车制造、C363低速载货汽车制造、C364电车制造、C365汽车车身、挂车制造

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股票上市的汽车整车、专用汽车、农用运输车股份公司对外出售法人股份时,中方法人之一必须相对控股且大于外资法人股之和;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2家以下(含2家)生产同类(乘用车类、商用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2家的限制

C366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

1.投资汽车电子装置制造与研发:汽车电子总线网络技术、电动助力转向系统电子控制器须合资,嵌入式电子集成系统须合资、合作

2.投资新能源汽车能量型动力电池(能量密度≥110Wh/kg,循环寿命≥2 000次)外资比例不超过50%

C37铁路、船舶、航空航天和其他运输设备制造业

C371铁路运输设备制造、C372城市轨道交通设备制造

投资轨道交通运输设备须合资、合作: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干线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运输设备的整车和关键零部件(牵引传动系统、控制系统、制动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及城市轨道交通乘客服务设施和设备的研发、设计与制造,信息化建设中有关信息系统的设计与研发;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的轨道和桥梁设备研发、设计与制造,轨道交通运输通信信号系统的研发、设计与制造,电气化铁路设备和器材制造、铁路噪声和振动控制技术与研发、铁路客车排污设备制造、铁路运输安全监测设备制造

C373船舶及相关装置制造

1.投资豪华邮轮的设计,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其零部件的设计,游艇的设计与制造须合资、合作

2.投资船舶低、中速柴油机及曲轴的制造须中方控股

3.投资船舶舱室机械的设计与制造须中方相对控股

4.限制投资船舶(含分段)的设计与制造(中方控股)

C374航空、航天器及设备制造

1.投资民用通用飞机设计、制造须合资、合作

2.投资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航空辅助动力系统、民用航空机载设备设计与制造须合资、合作

3.投资3吨级以下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须合资、合作,投资3吨级及以上民用直升机设计与制造须中方控股

4.投资民用干线、支线飞机设计、制造须中方控股

5.投资地面、水面效应飞机制造须中方控股

6.投资无人机、浮空器设计与制造须中方控股

C375摩托车制造

1.摩托车中外合资生产企业的中方股份比例不得低于50%;股票上市的摩托车股份公司对外出售法人股份时,中方法人之一必须相对控股且大于外资法人股之和;同一家外商可在国内建立2家以下(含2家)生产摩托车类整车产品的合资企业,如与中方合资伙伴联合兼并国内其他汽车生产企业可不受2家的限制

2.投资大排量(排量>250ml)摩托车关键零部件制造:摩托车电控燃油喷射技术须合资、合作

C制造业

C38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

C381电机制造

1.投资100万千瓦超超临界火电机组用关键辅机设备制造须合资、合作:安全阀、调节阀

2.投资输变电设备制造须合资、合作:非晶态合金变压器、500千伏及以上高压开关用操作机构、灭弧装置、大型盆式绝缘子(1 000千伏、50千安以上),500千伏及以上变压器用出线装置、套管(交流500、750、1 000千伏,直流所有规格)、调压开关(交流500、750、1 000千伏有载、无载调压开关),直流输电用干式平波电抗器,±800千伏直流输电用换流阀(水冷设备、直流场设备),符合欧盟RoHS指令的电器触头材料及无Pb、Cd的焊料

3.投资额定功率350MW及以上大型抽水蓄能机组制造须合资、合作:水泵水轮机及调速器、大型变速可逆式水泵水轮机组、发电电动机及励磁、启动装置等附属设备

C384电池制造

禁止投资开口式(即酸雾直接外排式)铅酸电池、含汞扣式氧化银电池、含汞扣式碱性锌锰电池、糊式锌锰电池、镉镍电池制造

C39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C392通信设备制造

投资民用卫星设计与制造、民用卫星有效载荷制造须中方控股

C393广播电视设备制造

限制投资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及关键件生产

C43金属制品、机械和设备修理业

C433专用设备修理

1.投资民用通用飞机维修、航空发动机及零部件维修、航空辅助动力系统维修须合资、合作

2.投资民用干线、支线飞机维修须中方控股

3.投资海洋工程装备(含模块)的修理须中方控股

4.限制投资船舶(含分段)的修理(中方控股)

D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

D44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

1.投资核电站的建设、经营须中方控股

2.限制投资小电网范围内,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机组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3.限制投资电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限制投资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热力管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4.禁止投资小电网外,单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火电站、单机容量10万千瓦及以下燃煤凝汽抽汽两用热电联产电站的建设、经营

D45燃气生产和供应业、D46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限制投资城市人口50万以上的城市燃气管网、供排水管网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E建筑业

E48土木工程建筑业

E481铁路、道路、隧道和桥梁工程建筑

1.投资支线铁路、地方铁路及其桥梁、隧道、轮渡和站场设施的建设、经营须合资、合作

2.投资铁路干线路网的建设、经营须中方控股

3.投资高速铁路、铁路客运专线、城际铁路基础设施综合维修须中方控股

4.投资城市地铁、轻轨等轨道交通的建设、经营须中方控股

F批发和零售业

F51批发业

F511农、林、牧产品批发

限制投资粮食收购,限制投资粮食、棉花的批发、配送

F51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批发

1.限制投资植物油、食糖、烟草的批发、配送

2.禁止投资盐的批发

F514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

除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独资、合资、合作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电影产品)分销外,限制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投资音像制品(除电影外)的分销(限于合作)

F批发和零售业

F51批发业

F516矿产品、建材及化工产品批发

限制投资原油、化肥、农药、农膜、成品油(含保税油)的批发、配送

F518贸易经纪与代理

禁止投资文物拍卖

F52零售业

F521综合零售

限制投资棉花、原油、农药、农膜、化肥的零售、配送(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由中方控股)

F522食品、饮料及烟草制品专门零售

限制投资粮食、植物油、食糖、烟草的零售、配送(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商品的连锁店由中方控股)

F524文化、体育用品及器材专门零售

1.除同一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图书、报纸、期刊连锁经营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65%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投资图书、报纸、期刊连锁经营,连锁门店超过30家的,不允许控股

2.除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独资、合资、合作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电影产品)分销外,限制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投资音像制品(除电影外)的分销(限于合作)

3.禁止投资文物商店

F526汽车、摩托车、燃料及零配件专门零售

限制投资加油站(同一外国投资者设立超过30家分店、销售来自多个供应商的不同种类和品牌成品油的连锁加油站,由中方控股)建设、经营

F529货摊、无店铺及其他零售业

限制投资直销、邮购、网上销售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53铁路运输业

G531铁路旅客运输

限制投资铁路旅客运输公司(中方控股)

G532铁路货物运输

限制投资铁路货物运输公司(限于合资、合作)

G54道路运输业

G542公路旅客运输

限制投资公路旅客运输公司(限于合资),且外方投资比例不得超过49%,主要投资者中至少一方须是中国境内从事5年以上道路旅客运输业务的企业

G543道路货物运输

限制投资出入境汽车运输公司

G55水上运输业

G551水上旅客运输、G552水上货物运输

限制投资水上运输公司(中方控股),投资定期、不定期国际海上运输业务须中方控股

G553水上运输辅助活动

1.投资国际海运货物装卸、国际海运集装箱站和堆场业务限合资、合作

2.限制投资船舶代理(中方控股)

3.限制投资外轮理货(限于合资、合作)

G56航空运输业

G561航空客货运输

投资航空运输公司须中方控股,经营年限不超过30年,投资公共航空运输企业的,一家外商(包括其关联企业)投资比例不得超过25%,法定代表人须为中国籍公民

G562通用航空服务

1.投资农、林、渔业通用航空公司须合资、合作

2.投资从事公务飞行、空中游览、为工业服务的通用航空企业须中方控股

3.限制投资摄影、探矿、工业等通用航空公司(中方控股)

4.通用航空企业经营年限不得超过30年,法定代表人须为中国籍公民

G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

G56航空运输业

G563航空运输辅助活动

1.除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投资航空运输辅助服务,须符合外方投资比例要求,经营年限不超过30年

2.投资飞机维修(有承揽国际维修市场业务的义务)和航空油料项目限中方控股

3.除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限内地企业控股以外,禁止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投资民航计算机订座系统

4.投资民用机场的建设、经营须中方相对控股

5.除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独资设立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以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投资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须合资、合作

6.禁止投资空中交通管制公司

G59仓储业

G591谷物、棉花等农产品仓储

承担储备粮经营管理和军粮供应任务的粮食企业,由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

G60邮政业

G601邮政基本服务、G602快递服务

禁止投资经营信件的国内快递业务和投资邮政公司

I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3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I631电信、I632广播电视传输服务、I633卫星传输服务

1.限制投资电信、广播电视和卫星传输服务

2.禁止投资各级广播电台(站)、电视台(站)、广播电视频道(率)、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发射台、转播台、广播电视卫星、卫星上行站、卫星收转站、微波站、监测台、有线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

I64互联网和相关服务

I641互联网接入及相关服务、I642互联网信息服务、I649其他互联网服务

1.除应用商店以外,投资经营其他信息服务业务的外方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

2.投资经营国内因特网虚拟专用网业务的外方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

3.禁止投资新闻网站、网络视听节目服务、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互联网文化经营(音乐除外)

4.禁止直接或间接从事和参与网络游戏运营服务

I65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I654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I659其他信息技术服务业

1.除投资经营类电子商务的外方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5%以外,投资经营其他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的外方投资比例不得超过50%

2.禁止投资经营因特网数据中心业务

J金融业

J66货币金融服务、J67资本市场服务、J68保险业、J69其他金融业

J661中央银行服务、J662货币银行服务、J663非货币银行服务、J664银行监管服务、J671证券市场服务、J672期货市场服务、J673证券期货监管服务、J674资本投资服务、J679其他资本市场服务、J681人身保险、J682财产保险、J683再保险、J684养老金、J685保险经纪与代理服务、J686保险监管服务、J689其他保险活动、J691金融信托与管理服务、J692控股公司服务、J693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J694金融信息服务、J699其他未列明金融业

1.限制投资银行、财务公司、信托公司、货币经纪公司

2.限制投资保险公司(含集团公司,寿险公司外方投资比例不超过50%),保险中介机构(含保险经纪、代理、公估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

3.限制投资证券公司(外方参股比例不超过49%,初设时业务范围限于股票(包括人民币普通股、外资股)和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承销与保荐、外资股的经纪、债券(包括政府债券、公司债券)的经纪和自营,持续经营2年以上符合相关条件的,可申请扩大业务范围);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外方参股比例不超过49%);证券投资咨询机构(仅限港、澳证券公司,参股比例不超过49%);期货公司(仅限港、澳服务提供者,参股比例不超过49%)

4.投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须符合相关规定

5.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外国投资者总资产不得低于500万美元;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1 000万美元,高级管理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资质和不少于3年从业经验

K房地产业

K70房地产业

K701房地产开发经营

1.限制投资土地成片开发(限于合资、合作)

2.限制投资高档宾馆、高档写字楼、国际会展中心,以及大型农产品批发市场的建设、经营

3.禁止投资别墅的建设、经营

K703房地产中介服务

限制投资房地产二级市场交易及房地产中介或经纪公司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L71租赁业

L712文化及日用品出租

1.除同一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出租连锁经营的出资比例不得超过65%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投资图书、报纸、期刊出租连锁经营,连锁门店超过30家的,不允许控股

2.除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可以独资、合资、合作形式提供音像制品(含后电影产品)出租外,限制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投资音像制品(除电影外)的出租(限于合作)

L72商务服务业

L721企业管理服务

投资设立投资性公司应符合:(一)1.外国投资者申请前一年,该投资者的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且该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投资企业,其实缴注册资本超过1 000万美元,或者;2.外国投资者在中国境内已设立10个以上投资企业,其实缴注册资本超过3 000万美元。(二)投资性公司注册资本不低于3 000万美元。(三)外国投资者应为一家外国的公司、企业或经济组织,若外国投资者为两个以上的,其中应至少有一名占大股权的外国投资者符合(一)的规定

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L72商务服务业

L722法律服务

1.限制投资法律咨询

2.外国律师事务所只能以设立代表处的形式提供法律服务

L723咨询与调查

1.投资会计师事务所须合伙

2.限制投资市场调查(限于合资、合作)

3.禁止投资社会调查

L726人力资源服务

1.除允许香港、澳门服务提供者设立独资人才中介机构外,其他国家或地区投资者只能设立中外合资人才中介机构,投资比例不超过70%

2.人才中介机构最低注册资本为12.5万美元,外方出资者应是从事3年以上人才中介服务的外国公司、企业和其他经济组织

L727旅行社及相关服务

投资从事出境旅游业务的旅行社限合资(不得从事赴台湾地区旅游业务)

L728安全保护服务

投资武装守护押运服务的保安服务公司外方投资比例不得超过49%

L729其他商务服务业

限制投资评级服务公司

M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M73研究和试验发展

M731自然科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禁止投资人体干细胞技术开发和应用

M734医学研究和试验发展

禁止投资基因诊断与治疗技术开发和应用

M74专业技术服务业

M744测绘服务

1.限制投资测绘公司(中方控股)

2.禁止投资大地测量、海洋测绘、测绘航空摄影、行政区域界线测绘、地形图和普通地图编制、导航电子地图编制

M745质检技术服务

1.限制投资进出口商品认证公司

2.投资认证机构的外方投资者应取得其所在国家或地区认可机构的认可,并具有3年以上从事认证活动的经历

M747地质勘查

1.投资煤层气勘探,石油和天然气的风险勘探,油页岩、油砂、重油、超重油等非常规石油资源勘探,页岩气、海底天然气水合物等非常规天然气资源勘探须合资、合作

2.限制投资贵金属(金、银、铂族)和金刚石、高铝耐火粘土、硅灰石、石墨等重要非金属矿勘查

3.限制投资重晶石勘查(限于合资、合作)

4.限制投资特殊和稀缺煤类勘查(中方控股)

5.禁止投资钨、钼、锡、锑、萤石、稀土及放射性矿产勘查

M749其他专业技术服务业

限制投资摄影服务(含空中摄影等特技摄影服务)(限于合资)

N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N76水利管理业

N762水资源管理、N763天然水收集与分配

投资综合水利枢纽的建设、经营须中方控股

N77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

N771生态保护

1.禁止投资自然保护区和国际重要湿地的建设、经营

2.禁止投资国家保护的原产于我国的野生动、植物资源开发

P教育

P82教育

P821学前教育、P822初等教育、P823中等教育、P824高等教育、P825特殊教育、P829技能培训、教育辅助及其他教育

1.投资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限合作

2.投资非经营性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机构,以及非经营性教育培训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限合作,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

3.禁止投资义务教育,以及军事、警察、政治、宗教和党校等特殊领域教育机构;禁止投资经营性学前教育、中等职业教育、普通高中教育、高等教育等教育机构

Q卫生和社会工作

Q83卫生

Q831医院、Q832社区医疗与卫生院、Q833门诊部(所)、Q835妇幼保健院(所、站)、Q839其他卫生活动

投资医疗机构投资总额不得低于2 000万元人民币,不允许设立分支机构,经营期限不超过20年

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R85新闻和出版业

R851新闻业、R852出版业

1.禁止投资新闻机构

2.禁止投资图书、报纸、期刊的出版业务

3.禁止投资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制作业务

R86广播、电视、电影和影视录音制作业

R861广播、R862电视、R863电影和影视节目制作、R864电影和影视节目发行、R865电影放映、R866录音制作

1.限制投资电影院的建设、经营(中方控股)

2.限制投资广播电视节目、电影的制作业务(限于合作)

3.禁止投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电影制作公司、发行公司、院线公司

R87文化艺术业

R871文艺创作与表演、R872艺术表演场馆、R873图书馆与档案馆、R874文物及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R875博物馆、R876烈士陵园和纪念馆、R877群众文化活动、R879其他文化艺术业

投资文化艺术业须符合相关规定

R88体育

R882体育场馆

禁止投资高尔夫球场的建设、经营

R89娱乐业

R891室内娱乐活动

禁止投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网吧活动)

R892游乐园

限制投资大型主题公园的建设、经营

R893彩票活动

禁止投资博彩业(含赌博类跑马场)

R899其他娱乐业

禁止投资色情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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