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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减值准备账务处理

时间:2022-11-2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由于各种因素变化,2010年12月该设备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48万元。2009年、2010年甲公司全年应计提折旧额为10万元,2010年12月,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65万元,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8万元,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万元。

一、固定资产期末计量

(一)固定资产期末计量原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规定,企业应于期末对固定资产进行检查,如发现存在以下情况,应当计算固定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确定资产是否已经发生减值:

(1)固定资产市价大幅度下跌,其跌幅大大高于因时间推移或正常使用而预计的下跌,并且预计在近期内不可能恢复;

(2)企业所处经营环境,如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或者产品营销市场在当期发生或在近期发生重大变化,并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3)同期市场利率等大幅度提高,进而很可能影响企业计算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的折现率,并导致固定资产可收回金额大幅度降低;

(4)固定资产陈旧过时或发生实体损坏等;

(5)固定资产预计使用方式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如企业计划终止或重组该资产所属的经营业务、提前处置资产等情形,从而对企业产生负面影响;

(6)其他有可能表明资产已发生减值的情况。

固定资产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时,其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企业应当将该固定资产的账面价值减记至可收回金额,减记的金额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计提相应的资产减值准备。这里的可收回金额应当根据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

(二)固定资产减值核算

企业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应当设置“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核算。企业按应减记的金额,借记“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贷记“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固定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得转回。

【例7-22】 甲公司于2008年12月购进不需要安装的机器设备一台,当月投入使用,入账价值85万元,预计使用年限8年,预计净残值50000元。假设该企业按年限平均法计提折旧。由于各种因素变化,2010年12月该设备发生减值,预计可收回金额48万元。

2009年、2010年甲公司全年应计提折旧额为10万元,2010年12月,该设备的账面价值为65万元,预计可收回金额为48万元,应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17(65-48)万元。甲公司应编制如下会计分录:

借:资产减值损失——计提的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0000

  贷:固定资产减值准备   17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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