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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假设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假设是会计核算得以进行、会计赖以生存与活动的基本前提或制约条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单位在组织会计核算时,应遵循的会计假设包括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和货币计量假设。会计主体假设规定了会计活动的空间范围和界限。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以一年确定的会计期间称为会计年度。

第二节 会计假设与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一、会计核算基本假设

会计假设亦称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是指在特定的经济环境中,根据以往的会计实践和理论,对会计领域中尚未肯定的事项所做出的合乎情理的假说或设想。会计假设是会计核算得以进行、会计赖以生存与活动的基本前提或制约条件。这些基本条件,有些是客观存在的,有些则是假定存在的。例如,会计核算的范围有多大,会计给谁核算记账,应在什么时候算账报账;会计核算的对象是资金运动,资金运动能否持续进行下去;以及在核算中应采用什么计量手段等,通过本章的学习,我们将进一步掌握这些会计核算的基础知识。

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单位在组织会计核算时,应遵循的会计假设包括会计主体假设、持续经营假设、会计分期假设和货币计量假设。

(一)会计主体假设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核算工作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和组织。具体指运用会计方法体系进行会计反映和控制活动,具有独立的经济活动的资金,实行独立的财务会计报告的单位,也称为会计实体、会计个体。会计主体假设规定了会计活动的空间范围和界限。

小资料:你知道会计假设的来源和发展吗?

会计假设这个名词,最早出现在1922年佩顿《会计理论》一书中,但在以后未见普遍应用,直到1953年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下的会计名词委员会第1号公告中,才再次出现此名词,这时,对会计假设的探讨已成为美国会计学界的主题。在我国,经过会计学界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初期的广泛讨论,在1992年11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中采用了这四项假设,并以会计前提的名义表达了会计假设的基本内容。也就是说,我国把它们作为人们在会计实践中长期奉行,无需证明便为人们接受的会计工作前提。会计假设不是一成不变的,由于它们本身是会计人员在有限的事实和观察的基础上做出的判断,随着经济环境的变化,会计假设也需要不断的修正。

确定会计主体的根本目的是规定会计核算的范围,也正是因为规定了会计的核算范围,企业的所有者、债权人、经营者、政府职能部门、社会公众及其他方面才可能从会计核算及报表中获得有用的会计信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规定:“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本身的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也就是说,会计所反映的只能是某个特定单位和组织本身的经济活动,而不是其他主体的经济活动,企业是最典型的会计主体。

为了正确的认识会计主体,有必要对会计主体和法律主体加以区分,一般来说,法律主体一定是会计主体,但是,会计主体却不一定是法律主体。例如,母公司和子公司都是法律主体,同时也都是会计主体,而总公司和分公司则不同,总公司是会计主体也是法律主体,而分公司只是会计主体,却不是法律主体。会计主体可以是任何组织形式的法人单位,也可以是非法人单位;可以是一个特定企业,也可以是企业中的某一特定组成部分;可以是通过控股关系组成的非盈利性组织,也可以是由几个企业组成的企业集团。总之,会计主体可以是独立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一个法律主体可以有多个会计主体。

(二)持续经营假设

持续经营,是指企业或会计主体的经营活动按现在的形式和目标,在可以预见的未来时期持续经营下去,不会面临破产清算。只有在持续经营条件下,企业所拥有的资产才能按原定的目标和用途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被耗用、出售或转让;企业承担的各种债务才能按既定合约承诺条件在正常经营过程中被清偿;企业会计核算才可以建立会计计量和确认的原则,解决很多常见的资产计价问题。所以,我国《企业会计准则》明确指出:“会计核算应当以企业持续、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为前提。”也正是在这一前提条件下,企业会计在收集和处理会计信息时所使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和会计程序才得以保持稳定,才得以在持续的基础上恰当地反映和报告企业的生产经营活动,从而对各方面提供有用的会计信息。

(三)会计分期假设

会计分期,是指人为地将企业持续不断的生产经营活动分割为若干个时间相等的会计期间,分期确定各个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和利润,反映每一会计期间的期初和期末的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据以编制会计报告。

按照持续经营假设,企业各生产经营活动在时间上将无限期持续不断地进行下去,如果要知道企业的经营是否成功,最精确的方法只能是等到企业所有的生产经营活动全部结束后,再通过收入与费用的归集和结转,据以准确地计算企业的净收益并进行利润分配,这样显然是行不通的。因为企业内部和外部会计信息的使用者需要及时地了解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以便做出各种决策。为了及时向各方面提供有关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会计信息,对于那些引起企业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增减变化的经济活动,就必须设法定期地予以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这就客观上要求会计核算必须把持续不断的企业生产经营过程划分为若干个相等的会计期间。

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以一年确定的会计期间称为会计年度。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七条规定:“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是指半年度、季度和月的报告期。我国会计期间采用历年,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会计期间假设是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前提下,为了能时了解情况、发现问题而做出的假设。有了会计期间假设,才便于提供企业期初与期末财务状况的变化情况、本期与以前各期的经营成果的对比信息,从而向企业内部管理层提示改善经营、持续发展的途径,也为企业外部的利害关系方揭示企业长期发展的趋势。此外,正是由于会计分期假设,才产生“当期”与“以前期间”、“以后期间”的概念,直接导致了会计确认、出现了权责发生制和收付实现制的区别,才使不同类型的会计主体有了记账的基准,进而出现了应收、应付、折旧、摊销等会计处理方法。

(四)货币计量假设

货币计量是指会计核算中以货币作为基本的计量单位,计量、记录和反映会计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和经营成果。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为了实现会计目的,必须综合反映会计主体的各项经济活动,这就要求有一个统一计量尺度。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是一种共同的价值尺度,只有货币单位才能把实物单位和劳动单位换算为统一的价值尺度。因此,以货币计量作为确认与计量、记录和报告、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和财务成果的基本计量单位,无疑将是一种必然选择。

货币计量隐含币值稳定假设。以货币作为计量单位蕴含有两层含义,一是会计核算要以货币作为主要的计量尺度。在我国,会计核算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会计法》也同时规定:业务收支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为主的单位,可以选定其中一种作为记账本位币,但是编报的财务会计报告应当折算为人民币。需要注意的是,在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单位的同时,有必要也应当以实物量度和劳动量度作为补充。二是假定币值稳定,因为只有在币值稳定或相对稳定的情况下,不同时点上资产的价值才有可比性,不同期间的收入和费用才能进行比较,并计算确定其经营成果,会计核算提供的会计信息才能真实反映会计主体的经济活动情况。

会计核算的四大基本假设有着密切联系,会计主体假设规定了会计活动的空间范围,持续经营假设和会计分期假设界定了会计主体的核算期间,货币计量假设为会计活动提供了量度工具,它们共同构成了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

二、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也称为会计信息质量标准,是根据会计基本假设和会计目标的要求,对会计信息质量作出的原则性规范,是会计向利益相关者提供反映企业经营活动和财务状况必须要遵循的基本原则。根据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八个方面的内容,这些质量特征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经济业务、提供财务信息时,应遵守会计原则,以便更好地为企业会计利益相关者服务。

(一)可靠性原则

可靠性是指会计核算要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客观如实地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

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是对会计信息最重要的质量要求。这包括几方面的内容:交易或事项要有合法的证据,原始数据必须真实;所应用的方法和标准应该切合经济业务的特点,符合会计政策;财务会计报告应该根据合法的会计账簿进行编制,而不能凭空捏造,更不能出现账簿记录与财务会计报告不相符合的现象;会计报告所反映的信息,经任何第三者在采用相同的原则、程序和方法验证的情况下,结果必须一致。总之,可靠性是会计信息的生命,要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就必须在会计确认和计量、记录和报告过程中做到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二)相关性原则

相关性是指会计核算所提供的经济信息应当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的经济决策需要相关,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对企业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提供经济信息是会计的一项重要职能,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是为了有助于信息使用者做出正确的经济决策。因此,衡量会计信息质量的一个重要标准,就是要看其是否有助于会计报告使用者及时、正确地作出经济决策。

(三)明晰性原则

明晰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清晰明了,便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理解和使用。

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使用,要使用会计信息首先必须了解会计信息的内容,弄清会计信息所反应的经济活动的实质,这就要求会计记录和会计报表都应当清晰明了,否则,就谈不上会计信息的使用。在会计核算中,坚持明晰性原则,必须做到会计记录准确、清晰,填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必须做到依据合法、账户对应关系清楚、文字摘要客观、通俗易懂,在编制财务会计报告时,项目勾稽关系清楚、完整、数字准确。

(四)可比性原则

可比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可比性原则有两层含义:一是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变更的,应当在会计报告附注中说明。即会计信息要在同一企业的不同时期纵向可比。二是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即强调同一行业内部的不同企业、不同地区的企业之间的会计指标要横向可比。只有具备可比性的会计信息才能使会计信息的使用者进行企业间的对比分析,有效判断企业间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作出正确的评价、预测和决策。

(五)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者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应仅以交易或者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

在会计实务中,交易或事项的外在形式或人为形式并不能完全真实地反映其实质内容,当经济业务的法律形式与经济实质不一致时,会计信息应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实质和经济现实,而不能仅仅根据它们的法律形式进行核算和反应。否则,很可能会导致会计信息与客观经济事实不符,不仅不利于甚至会误导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比如,以融资租赁的形式租入的固定资产,虽然从法律形式来讲企业并不拥有其所有权,但是由于租赁合同中规定的租赁期相当长,接近于该资产的使用寿命;租赁期结束时承租企业有优先购买的选择权,在租赁期内承租企业有权支配资产并从中受益。所以,从实质上看,企业实质上控制了该项资产的使用权及受益权。所以在会计核算上,将融资租赁的固定资产视为企业的资产核算和管理。

(六)重要性原则

重要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者事项。

在会计实务中,当经济业务的发生对企业的财务状况和损益影响很大时,就应当严格按照规定的会计方法和程序进行核算,不得简略。比如,企业以融资租赁的形式租入的固定资产,是一笔性质比较特殊的经济业务,不单独反映就有可能遗漏一个重要事实,不利于所有者以及其他方面全面掌握这个企业的固定资产情况,就应当在“固定资产”总账户下,设置“融资租入固定资产”明细账户单独反映,提请会计报告使用者注意;反之,就没有必要单独反映。

在评价一个项目的重要性时,一般从质和量两个方面进行判断。从性质上来看,当其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时,就属于重要项目;从数量上判断,当其数量达到一定规模时,有可能对决策产生一定影响,属于重要项目。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交易或事项是某一特定决策必需的信息,即使其相应的核算成本很高,在总资产中所占的比重很小,也应将其作为重要事项处理。

(七)谨慎性原则

谨慎性是指企业对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谨慎性原则又称为稳健性原则。

任何企业的生产经营都存在着风险,在会计核算中面临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会计人员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对于可能发生的费用和损失,需及时进行合理且充分的估计和列示;而对可能发生的收益则必须在实际实现时方可予以确认并列示。我国具体会计准则及其应用指南中谨慎性原则的应用较多,比如,要求企业定期或者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对各项可能发生的资产损失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加速折旧等,就充分体现了谨慎性原则。

(八)及时性原则

及时性是指企业对于已经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及时性是相关性的必要补充,对会计信息使用者来说,会计信息与决策的相关性不仅表现在会计信息的真实可靠,而且表现在会计信息时效性上,不及时的会计信息对决策者的使用价值会大大降低,甚至无效。在会计核算中,坚持这一原则就是要求及时收集和整理发生的经济业务原始凭据;及时对会计信息进行确认、计量和记录;及时传递会计信息,在每一会计期末按规定的时限编制会计报表,并传递给会计信息使用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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