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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一步工作要点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一是发展民资银行板块。完成《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制定和论证工作,并上升为地方法规(规章),强化法规制度保障。制定温州市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方案,积极推动金融、行政、社会、市场等领域信用数据的征集、交换和应用。由温州市财政出资设立政府平台建设引导基金,总规模30亿元。

二、下一步工作要点

下一步,省市金融办将围绕解决“两多两难”问题,进一步彰显民营经济、民间资本、民间活力的特色,通过搭建平台、完善机制、强化服务、加强监管,真正形成与国有银行相匹配、与实体经济相互支撑的金融生态体系,加快推动经济社会转型发展,全力推进以“物质富裕精神富有”为核心的现代化浙江建设。

(一)突出发展三类机构

一是发展民资银行板块。大力推进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争取2013年前完成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股份制改制,把农村合作银行股改作为民资进入金融领域的主要途径。二是发展新型金融组织和非银行机构。择优选择信托、保险、融资租赁、证券、小额贷款公司转制村镇银行、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等6类机构的主发起人,力争实现民资进入金融领域的突破。三是发展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完善地方金融管理体制,加强市、县两级地方金融管理部门建设,对正规金融机构外的民间金融组织进行监测预警,规范发展民间融资,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

(二)突出制定三套制度

一是制定民间融资管理办法。完成《温州市民间融资管理条例》的制定和论证工作,并上升为地方法规(规章),强化法规制度保障。二是制定地方金融监管暂行办法。制定《关于加强对投资管理咨询公司等市场主体监督和管理的实施意见》及9个配套管理暂行办法,加强对民间金融组织、民间借贷活动管理,健全地方金融风险预警体系。三是制定民间融资监测制度。建立健全民间力量监测体系,通过定期公布分平台融资利率指数(小额贷款公司、担保公司、典当行等)、分期限融资利率指数(7天、1个月、3个月、6个月、1年和1年以上等)、分方式融资利率指数(信用、保证、抵质押等)和分用途融资利率指数(个人经营、个人消费、企业流动资金、企业固定资产等)等“温州指数”,及时准确反映温州民间金融活跃度和交易价格,以掌握社会资金的供求情况,促进民间资本有序流动,维护地方经济金融稳定。

(三)突出完善三大平台

一是完善中小企业服务平台。在温州金融改革广场开业的基础上,整合温州及长三角地区、海西经济区的各类要素价值资源,形成以产权交易为基础,各类权益交易为一体的综合型的金融服务平台;完善小微企业综合融资服务中心管理运营,研究落实小微企业融资扶持配套政策,改善小微企业融资环境。二是完善信用建设平台。制定温州市金融业统一征信平台建设方案,积极推动金融、行政、社会、市场等领域信用数据的征集、交换和应用。建立健全覆盖全社会的征信体系,推动中小企业和农村信用体系建设。三是完善民间借贷平台。推动民间借贷登记服务中心试点扩面,第一批在龙湾、乐清、瑞安、平阳、苍南等地实施,争取年内实现温州各县(市、区)全覆盖。

(四)突出拓展三大领域

一是拓展农村金融改革的领域。积极开展农村资金互助会、农村保险互助社、扶贫资金互助会等试点。积极扩展农房、林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农业装备等贷款质(抵)押物范围,并取得全面突破。建立完善农信担保服务体系,鼓励和支持国资公司、民营企业和社会资本兴办“三农”担保机构,实现农信担保机构全覆盖。二是拓展重大项目建设融资平台。由温州市财政出资设立政府平台建设引导基金,总规模30亿元。视募投项目情况,由项目属地县(市、区)同比例配套跟进。同时,引进各类投资者共同组建若干专项子基金,为重大民生项目、社会事业项目建设提供要素保障。三是拓展金融服务的领域。积极引导民资进入实体经济和重点项目建设,不断拓宽民资投资领域,让拥有不同民间资金量的投资者都有投资机会和渠道。

(本报告由浙江省金融办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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