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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的贷款程序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每一会员国委派理事和副理事各一人组成。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相似,在世界银行内,每个会员国均有250票的基本投票权,另外,每认缴10万美元的股金,则增加一票。世界银行预计,美国经济2011年将增长2.8%。世界银行规定,每个会员国均须认购股份。世界银行自建立以来,还一直未要求会员国缴付过待缴股金。尽管如此,待缴股金却为世界银行在国际资金市场借款提供了信用保证。

二、世界银行集团

1944年12月,根据布雷顿森林会议通过的《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Articles of Agreement of the International 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建立了国际复兴与开发银行,简称世界银行。后来陆续建立了国际开发协会国际金融公司、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和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4个附属机构。

(一)国际复兴开发银行(Bank for Reconstruction and Development)(世界银行)

世界银行成立于1945年12月27日,1946年6月开始营业,从1947年起成为联合国的专门金融机构,总部设在美国的华盛顿,是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建立的国际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凡参加世界银行的国家必须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但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员国不一定都参加世界银行。刚成立时,世界银行只有39个会员国,现已发展到180多个会员国。

1.世界银行的组织机构

世界银行的最高权力机构是理事会,由每一会员国委派理事和副理事各一人组成。理事、副理事任期5年,可以连任。副理事在理事缺席时才有投票权。理事会的主要职权为:①批准接纳新会员国;②增加或减少世界银行资本;③停止会员国资格;④决定世界银行净收入的分配以及其他重大问题。理事会每年举行一次会议(即年会),一般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理事会联合举行。同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相似,在世界银行内,每个会员国均有250票的基本投票权,另外,每认缴10万美元的股金,则增加一票。世界银行负责领导并处理日常业务的机构是执行董事会。执行董事现为21人,其中5人由持股最多的美、英、德、法、日5国指派,其余16人由其他会员国按地区分组推选。我国为一独立地区组,指派执行董事和副执行董事各一名。执行董事会选举1人为行长,即董事会主席。理事、副理事、执行董事和副执行董事不得兼任行长。行长无投票权,只有在执行董事会表决中赞成、反对票数相等时,可以投决定性一票。行长下有副行长,协助行长工作。世界银行有许多办事机构,并在主要发达国家和许多发展中国家设有办事处,办理贷款有关事宜。

2.世界银行的宗旨

根据《国际复兴开发银行协定》第一条规定,世界银行的宗旨如下。

(1)为用于生产目的的投资提供便利,以协助会员国的复兴与开发,并鼓励不发达国家生产与资源的开发。

(2)以保证或参加私人贷款和私人投资的方式,促进私人的对外投资。

(3)用鼓励国际投资以开发会员国生产资源的方法促进国际贸易的长期平衡发展,以维持国际收支的平衡。

(4)在提供贷款保证时,应与其他方面的国际贷款配合。

总之,世界银行的主要任务是向会员国提供长期贷款,促进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经济的复兴,协助发展中国家发展生产,开发资源,从而起到配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贷款的作用。但在成立之初,它主要是资助西欧国家恢复受到战争破坏的经济。1948年以后,欧洲各国开始主要依赖美国“马歇尔计划”的援助来复兴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世界银行便转向向亚、非、拉发展中国家提供中长期贷款,帮助它们的经济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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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发布2011年世界经济前景报告

世界银行2011年1月13日发布2011年世界经济前景报告。报告预计全球经济2011年将增长3.3%,低于2010年3.9%的预期。其中,发展中国家经济增速将远超发达国家,新兴经济体经济增速2011年将达6%,低于2010年7%的预期;而发达国家经济增速将仅为2.4%,低于2010年2.8%的预期。报告称,发达国家的经济复苏强度不足以解决高失业问题。世界银行预计,美国经济2011年将增长2.8%。欧洲方面,希腊、葡萄牙等外围国家的债务危机担忧持续抑制欧洲经济复苏步伐,目前希、葡等国的市场融资成本已大幅上涨,并导致市场剧烈波动。世界银行预计欧元区经济增速将从2010年的1.7% 放缓至1.4%,并指出欧债危机是全球经济复苏的重大风险。在全球经济不稳的背景下,美国与欧洲主要国家的央行纷纷将利率降至历史低位。世界银行指责称,这将提升部分发展中国家的汇率水平,因资本大规模流入中等收入国家,将加剧当地货币的汇率压力

资料来源:商务部网站

3.世界银行的资金来源

(1)会员国缴纳的股金。

世界银行规定,每个会员国均须认购股份。每个会员国认购股份的多少以该国经济、财政力量为根据并参照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认缴的份额,同世界银行协商,并经理事会批准。按照原来的规定,会员国认购股金分以下两部分缴付。

1)会员国参加世界银行时,先缴股金的20%,其中的2%以黄金或美元缴付,世界银行对这部分股金有权自由使用,其余的18%用会员国本国货币缴付,世界银行将这部分股金用于贷款时,须征得该会员国同意。

2)会员国认购股金的80%是待缴股金,在世界银行催交时,会员国以黄金、美元或世界银行需用的其他货币缴付。世界银行自建立以来,还一直未要求会员国缴付过待缴股金。尽管如此,待缴股金却为世界银行在国际资金市场借款提供了信用保证。最初,世界银行的法定资本为100亿美元,每股10万美元,1978年4月1日以后,每股按10特别提款权计算。后来经过几次增资,到1990年6月30日,世界银行的法定认缴股金已达1 253亿美元。

需要说明的是,前面所述会员国缴付股金的办法是世界银行协定规定的,也是最初采用的办法,但在1959年增资时,会员国可以将其认缴股增加一倍,但会员国实际缴付的股金并未相应增加,因此会员国实际缴纳的股金由原来的20%降为10%,用黄金、美元缴纳的部分由2%降为1%,会员国用本国货币缴付的部分由原占认缴额的18%降为9%,而其余的91%是待缴股金。到1990年6月30日,我国认缴世界银行的股金为42.19亿美元,实缴股金为2.99亿美元,投票权为35 221票,占总票数的3.27%。

(2)通过发行债券取得借款。

通过在国际债券市场发行债券来借款是世界银行资金的一个很重要的来源。世界银行贷款资金的很大部分是靠发行债券筹措的。例如,在1990年财政年度(1989年7月1日—1990 年6月30日),世界银行借款为117亿美元,而贷款总拨付额为139亿美元,前者占后者的84.17%。世界银行发行债券期限从2年到25年不等,其利率随国际金融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但由于世界银行资信较高,利率往往要低于一般公司的债券和某些国家的政府债券。世界银行发行债券除采取通过投资银行、商业银行等中间包销商向私人投资者出售中长期债券方式外,还直接向会员国政府、政府机构或中央银行出售中短期债券。

(3)业务净收益。

世界银行几乎年年都有巨额的净收益,它除将一部分净收益以赠款形式拨给开发协会外,其余均充为本身的储备金,成为发放贷款的一个资金来源。

(4)债权转让。

从20世纪80年代以来,世界银行常把一部分贷出款项的债权有偿地转让给商业银行等私人投资者,以提前收回资金并转为贷款的一个资金来源。

4.世界银行的主要业务活动

世界银行最主要的业务活动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贷款,此外,还提供技术援助等业务。

(1)提供贷款。

当前,世界银行的贷款已成为发展中国家发展经济的一条较为重要的资金渠道。然而,要获得世界银行贷款也绝非易事,需满足一定的条件和程序。

1)贷款条件。

①世界银行只向会员国政府、中央银行担保的公、私机构提供贷款。即使是预期不久将成为会员国的新独立国家,也只能在成为正式会员国后才可申请贷款。但世界银行也曾向某些会员国管辖之下的地区承诺贷款。例如,在1975年9月巴布亚新几内亚独立之前,世界银行曾向它提供5笔贷款,但都由澳大利亚政府担保。

②贷款一般与世界银行审定、批准的特定项目相结合。贷款必须用于借款国家的特定项目并经世界银行审定在技术上和经济上可行,而且是借款国经济发展应优先考虑的项目。只有在特殊情况下,世界银行才发放非项目贷款。

③申请贷款的国家确实不能以合理的条件从其他方面取得贷款时,世界银行才考虑发放贷款。

④贷款必须专款专用并接受世界银行的监督。世界银行不仅在使用款项方面,同时在工程的进度、物资的保管、工程管理等方面也进行监督。世界银行一方面派遣人员进行现场考察,另一方面要求借款国随时提供可能影响工程进行或偿还借款的有关资料,根据实际状况与资料,世界银行可建议借款国政府对工程项目做政策性的修改。

⑤贷款的期限一般为数年,最长可达30年。贷款利率从1976年7月起实行浮动利率,随金融市场利率变化定期调整,基本按世界银行在金融市场借款的成本再加利息0.5%计算。与一股国际贷款收取承担费相似,世界银行对已订立借款契约而未提取的部分,按年征收0.75%的手续费。

⑥世界银行发放贷款,使用不同的货币:对承担贷款项目的承包商或物资供应商,一般用该承包商、供应商所属国的货币支付;如由借款国承包商供应本地物资,即用借款国货币支付;如本地供应商购买进口物资,即用出口国的货币支付。

2)贷款程序。

①银行与借款国探索洽商提供贷款的可能性,以确定申请贷款的项目是否适合银行资助的类型。

②双方选定具体贷款项目。

③双方对贷款项目进行审查和评估。

④双方就贷款项目进行谈判、签约。

⑤贷款项目的执行和监督。

⑥世界银行对贷款项目进行总结评价。

3)贷款种类。

①目贷款与非项目贷款。这是世界银行传统的贷款业务,属于世界银行的一般性贷款。项目贷款(project loan)目前是世界银行最主要的贷款。它是指世界银行对会员国工农业生产、交通、通信以及市政、文教卫生等具体项目所提供的贷款的总称。非项目贷款(non project loan)是世界银行为支持会员国现有的生产性设施需进口物资、设备所需外汇提供的贷款,或是为支持会员国实现一定的计划所提供的贷款的总称。前者如世界银行在建立初期对西欧国家的复兴贷款,后者如调整贷款和应急性贷款。调整贷款是世界银行在20世纪80年代初设立的,用以支持发展中国家解决国际收支困难而进行的经济调整,并促进它们宏观或部门经济政策的调整和机构改革。应急性贷款是为支持会员国应付各种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而提供的贷款。

②“第三窗口”(the third window)贷款。它是世界银行于1975年12月开办的在一般性贷款之外的一种中间性贷款,是世界银行原有贷款的一种补充。所谓“第三窗口”贷款即在世界银行原有两种贷款(世界银行接近市场利率的一般性贷款和国际开发协会的优惠贷款)之外,再增设一种贷款,其贷款条件宽于世界银行的一般性贷款,但优惠条件不如协会贷款,而介于这两种贷款之间。为发放这项优惠贷款,世界银行设立了由发达国家和石油输出国捐资的“利息补贴基金”(interest subsidy fund),由该基金付给世界银行4%的利息补贴,借款国负担世界银行一般性贷款的利息与4%利息补贴之间的差额。“第三窗口”贷款的期限可长达25年,但只贷给低收入(1972年人均GNP低于375美元)国家。它只开办了两年,到1977年年底结束。

③术援助贷款。它首先是指在许多贷款项目中用于可行性研究、管理或计划的咨询以及专门培训方面的资金贷款,其次还包括独立的技术援助贷款,即为完全从事技术援助项目提供的资金贷款。

④合贷款(co-financing)。它是指世界银行同其他贷款者一起共同为借款国的项目融资,以有助于缓和世界银行资金有限与发展中会员国资金需求不断增长之间的矛盾。它起始于20世纪70年代中期。联合贷款的一种方式是,世界银行同有关国家政府合作选定贷款项目后,即与其他贷款人签订联合贷款协议。然后,世界银行和其他贷款人按自己通常的贷款条件分别同借款国签订协议,分头提供融资。另一种联合贷款的方式是,世界银行同其他贷款者按商定的比例出资,由世界银行按其贷款程序与商品、劳务采购的原则同借款国签订借贷协议。两种方式相比,后一种方式更便于借款国管理,世界银行也倾向于采用这种方式。

(2)技术援助。

向会员国提供技术援助也是世界银行业务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这种技术援助往往是与贷款结合在一起的,该行派出人员、专家帮助借款国进行项目的组织和管理,提高项目资金使用效益。世界银行还设立由该行直接领导的一所经济发展学院,其任务主要是为发展中国家培养中高级管理干部。世界银行也经常帮助会员国制定社会经济发展计划,为某些特殊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和解决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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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银行在中国香港发行5亿元人民币债券

人民网香港1月14日报道,今天世界银行于中国香港首次发行人民币债券,总额为人民币5亿元(相当于7 600万美元),2年定期,偿还日期为2013年1月14日,票面息率0.95%,每半年付息一次。

这是2011年香港资本市场发行的第一批人民币债券,也是世界银行有史以来首次发行的人民币债券。此次发行面向机构投资者。

世界银行资本市场全球主管多丽丝·赫雷拉·波尔说,对于世界银行,这是一宗里程碑式的交易,因为这是世界银行首次发行人民币债券,表明世行对支持开发人民币市场抱有巨大兴趣。

资料来源:人民网

5.中国与世界银行的关系

世界银行建立时,中国是其创始会员国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直到1980年5 月15日,世界银行执行董事会才通过恢复我国在世界银行代表权的决定,我国也向世界银行派出了理事与副理事。

到2010年9月,中国与世界银行已合作30周年,这一合作为推进中国的现代化和发展进程做出了重要贡献。

如同所有历久弥坚的关系一样,中国与世界银行的合作关系与时俱进,不断发展。在合作初期,世界银行为中国引进全球知识理念——如何评估和实施重点项目,如何鼓励创新和引进新技术,如何为搞好经济管理而建立制度和开发政策工具。随着中国改革与扶贫取得成功和加快步伐,世行与中国之间的合作逐渐从单向转变为相互学习。在过去30年,中国的经济增速达到年均10%,贫困率从65%下降到10%,各项联合国千年发展目标都已实现或即将实现。这些成就不仅有益于中国,而且广泛惠及东亚地区乃至全世界。现在世界银行在各个领域借鉴中国的经验,用于帮助其他发展中国家促进发展和战胜贫困。

世界银行的中国业务由世界银行驻中国代表处负责管理,代表处现有工作人员90多人。世界银行在中国的业务主管部门是财务部,主管世界银行中国援助计划的制订和实施。

(二)国际开发协会(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 Association, IDA)

国际开发协会是专门向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提供优惠长期贷款的一个国际金融机构。按照规定,凡世界银行会员均可加入协会,但世界银行的会员不一定必须参加协会。

1.协会的宗旨

协会的宗旨是:对欠发达国家提供比世界银行条件优惠、期限较长、负担较轻并可用部分当地货币偿还的贷款,以促进其经济的发展和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从而辅助世界银行的活动,促成世界银行目标的实现。

2.协会的组织机构

协会在法律和会计上是独立的国际金融机构,但在人事管理上却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故有“第二世界银行”之称。

协会的管理办法和组织结构与世界银行相同,从经理到内部机构的人员均由世界银行相应机构的人员兼任,世界银行的工作人员也即协会的工作人员。因此,它与世界银行实际上是两块牌子,一套机构。

协会会员国投票权的大小同其认缴的股本成正比。成立初期,每个会员国均有500票基本票,每认缴5 000美元增加一票。此后在第四次补充资金时,每个会员国有3 850票,每认缴25美元再增加一票。

1980年5月,我国恢复在协会的合法席位。

3.协会的资金来源

(1)会员国认缴的股本。协会原定法定资本为10亿美元,以后由于会员国增加,资本额随之增加。会员国认缴股本数额按其在世界银行认购股份的比例确定。协会的会员国分为两组,第一组是工业发达国家和南非、科威特,这些国家认缴的股本需要以可兑换货币支付,所缴股本全部供协会出借;第二组为亚、非、拉发展中国家,这些国家认缴的股本的10%需要以可兑换货币缴付,其余90%用本国货币缴付,而且这些货币在未征得货币所属国同意前,协会不得使用。

(2)会员国提供的补充资金。由于会员国缴纳的股本有限,远不能满足会员国不断增长的信贷需求。同时,协会又规定,该协会不得依靠在国际金融市场发行债券来募集资金。因此,协会不得不要求会员国政府不时地提供补充资金,以继续进行其业务活动。提供补充资金的国家,既有第一组会员国,也有第二组少数国家。

(3)世界银行的拨款,即世界银行从其净收入中拨给协会的一部分款项,作为协会贷款的资金来源。

(4)协会本身业务经营的净收入。

4.协会贷款

协会贷款只提供给低收入发展中国家。按最初规定标准,人均GNP需要在425美元以下,2004年的标准则为2002年人均GNP不超过865美元,才有资格获得协会信贷。协会贷款对象规定为会员国政府或公、私企业,但实际上均向会员国政府发放。协会贷款的用途与世界银行一样,是向对借款国具有优先发展意义的项目或发展计划提供贷款,即贷款主要用于发展农业、工业、电力交通运输、电信、城市供水以及教育设施、计划生育等。

协会贷款的期限分为25年、30年、45年3种,宽限期10年。偿还贷款时,可以全部或一部分使用本国货币偿还,贷款只收取0.75%的手续费。

协会的贷款称为信贷(credit),以区别于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loan)。它们之间除贷款对象有所不同之外,主要的区别在于:协会提供的是优惠贷款,被称为软贷款(IDA credit),而世界银行提供的贷款条件较严,被称为硬贷款(hard loan)。

(三)国际金融公司(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 IFC)

国际金融公司也是世界银行的一个附属机构,于1956年7月成立。成立之初有会员国31个。我国于1980年5月恢复在IFC的合法席位。

1.国际金融公司的宗旨

通过向发展中国家,尤其是欠发达地区的重点生产性企业提供无须政府担保的贷款与投资,鼓励国际私人资本流向发展中国家,支持当地资金市场的发展,推动私人企业的成长,促进成员国经济发展,从而辅助世界银行的活动。

2.国际金融公司的组织结构

国际金融公司在法律和财务上虽是独立的国际金融机构,但实际是世界银行的附属机构。它的管理办法和组织结构与世界银行相同。世界银行行长兼任公司总经理,也是公司执行董事会主席。公司的内部机构和人员多数由世界银行相应的机构、人员兼管。按照公司的规定,只有世界银行会员国才能成为公司的会员国。

3.国际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

(1)会员国认缴的股金,这是公司最主要的资金来源。公司最初的法定资本为1亿美元,分为10万股,每股1 000美元。会员国认缴股金须以黄金或可兑换货币缴付。每个会员国的基本票为250票。此外,每认1股,增加1票,IFC也进行了多次增资。

(2)通过发行国际债券,在国际资本市场借款。

(3)世界银行与会员国政府提供的贷款。

(4)公司贷款与投资的利润收入。

4.国际金融公司的贷款与投资

公司贷款与投资只面向发展中国家的私营中小型生产企业,而且也需要会员国政府为偿还贷款提供担保。公司贷款一般每笔不超过200万~400万美元,在特殊情况下最高也不超过2 000万美元。公司贷款与投资的部门主要是制造业、加工业和采掘业、旅游业以及开发金融公司,再由后者向当地企业转贷。

国际金融公司贷款的方式为:①直接向私人生产性企业提供贷款;②私人生产性企业入股投资,分享企业利润并参与企业的管理;③上述两种方式相结合的投资。公司在进行贷款与投资时,或者单独进行,尔后再将债权或股票转售给私人投资者,或者与私人投资者共同对会员国的生产性私人企业进行联合贷款、联合投资,以促进私人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投资。

国际金融公司贷款的期限一般为7~15年,还款时需用原借入货币进行支付,贷款的利率不统一,视投资对象的风险和预期收益而定,但一般高于世界银行贷款的利率。对于未提用的贷款资金,公司按年率收取1%的承诺费。

(四)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ultinational Investment Guarantee Agency, MIGA)

多边投资担保机构成立于1988年4月,是世界银行集团中最新的成员。其宗旨在于鼓励生产性的外国私人直接投资向发展中国家流动,促进东道国的经济增长。因此,它的主要功能是为跨国投资在东道国可能遇到的非商业性风险提供担保,主要承保的险别有货币汇兑风险、征用风险、违约风险、战争和内乱风险等。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对投资项目提供担保前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估,而评估的重要标准是该投资项目对东道国经济发展的影响程度,其中包括对社会环境、社会经济、自然与生态环境、自然资源的影响。因此对其评估体系的认识和研究,关系到发展中国家能否顺利引进外资、利用外资战略的实现。

(五)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The 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Settlement of Investment Disputes, ICSID)

解决投资争端国际中心成立于1966年,其宗旨是:为解决会员国和外国投资者之间的争端提供便利,促进投资者与东道国之间的互相信任,从而促进国际资本向发展中国家流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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