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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货币体系的发展

时间:2022-11-2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989年6月以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为首的委员会向欧洲理事会马德里会议提交了《经济与货币同盟研究委员会报告》,简称《德洛尔报告》。《马约》的签订,标志着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加速发展,是欧洲货币一体化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12月,欧盟首脑会议在都柏林举行,就建立新的汇率机制、欧元使用的法律框架、货币稳定与经济增长的原则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欧洲单一货币运行机制框架基本形成。

三、欧洲货币体系的发展——欧洲货币联盟

1.《德洛尔报告》和《马斯特里赫特条约》

1989年6月以欧共体委员会主席德洛尔为首的委员会向欧洲理事会马德里会议提交了《经济与货币同盟研究委员会报告》,简称《德洛尔报告》。该报告承袭了20世纪70年代的“魏尔纳报告”,规定从1990年起,用20年时间,分3个阶段实现货币一体化,完成欧洲经济货币同盟的组建。《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是在《德洛尔报告》的基础上形成的。1991年12月欧共体首脑们在荷兰小镇马斯特里赫特签署了《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以下简称《马约》)。《马约》关于货币联盟的最终目标是建立经济货币联盟,即实现一个中央银行、一种单一货币的联盟。《马约》的签订,标志着欧洲货币一体化的加速发展,是欧洲货币一体化道路上的一个里程碑。为实现最终的目标,《马约》规定分3步走。第一阶段,1990—1993年底,各成员国均应加入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实现资本的自由流动,协调各成员国的经济政策。第二阶段,1994年1月—1997年,进一步实现各国宏观经济政策的协调;建立独立的欧洲货币管理体系,即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作为欧洲中央银行的前身;各国货币间汇率要逐步缩小并趋于固定。第三阶段,1997—1999年1月1日,其目标是最终建立统一的欧洲货币和独立的中央银行。为进入第三阶段,《马约》规定了下述条件:①通货膨胀率不得超过3个成绩最好国家的平均水平的1.5个百分点;②当年财政赤字不得超过当年GDP的3%,累积公债不得超过当年GDP的60%;③政府长期债券利率不得超过3个最低国家平均水平的2个百分点;④货币汇率保持在欧洲货币体系汇率机制规定的范围之内,至少在2年之内不对其他成员国货币贬值

2.欧元的产生

1994年,欧洲货币一体化进入第二阶段,欧盟的金融专家着手准备统一货币所需的技术文件,次年5月提交了“统一货币绿皮书”,它成为后来的马德里会议的基础文件。1995年12月,欧盟首脑会议在马德里举行,为统一货币定名为欧元。会议决定欧洲货币一体化在最后的期限内分3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从1996年到1998年底,其主要任务是确定首批有资格参加货币联盟的国家;第二阶段,欧洲经济货币联盟正式成立,开始试行欧元;第三阶段,从2002年1月1日起,欧元开始正式流通。1996年底,欧洲经济货币联盟的发展取得重大的突破。12月,欧盟首脑会议在都柏林举行,就建立新的汇率机制、欧元使用的法律框架、货币稳定与经济增长的原则及主要内容等方面达成一致意见,欧洲单一货币运行机制框架基本形成。

1997年6月,欧盟15国首脑在阿姆斯特丹举行会议,就修改《马约》达成一致,并正式批准了《稳定和增长公约》、《欧元的法律地位》和《新的货币汇率机制》3个文件,旨在确保1999年1月1日如期启动欧元。1998年5月,欧盟15国在布鲁塞尔召开特别首脑会议,确认比利时、德国、西班牙、葡萄牙、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奥地利和芬兰11国为欧元创始国,并选出欧洲中央银行首任行长。1999年1月1日欧元如期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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