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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审计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固定资产减少包括出售、报废、毁损、盘亏、对外捐赠等。审计固定资产减少的主要目的在于查明业已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已做适当的会计处理。

第二节 固定资产审计

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的审计目标与投资相同,仅介绍其审计程序。

一、固定资产审计

1.获取或编制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分类汇总表。检查分类是否正确,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核对报表数、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是否相符。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分类汇总表的格式如表10-1所示。

2.实施分析程序:(1)分类计算本期计提折旧额与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并与上期比较;(2)计算固定资产修理及维护费用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并进行本期各月、本期与以前各期的比较。通过上述比较,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则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如检查相关的凭证资料。

表10-1 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及减值准备分类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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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说明:备注栏可填列固定资产的使用年限、剩余使用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等情况。

3.实地检查重要固定资产,确定其是否存在,关注是否存在已报废但仍未核销的固定资产。注册会计师实施实地检查的重点是本期增加的固定资产,有时也会扩大到以前期间增加的重要固定资产。在实地检查时,注册会计师可以以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为起点,进行实地追查,以证明记录的固定资产确实存在,并了解其目前的使用状况;也可以以实地为起点,追查至固定资产明细分类账,以获取实际存在的固定资产均已入账的证据。

4.检查固定资产的所有权或控制权,对各类固定资产,获取、收集不同的证据以确定其是否归被审计单位所有:对外购的机器设备等固定资产,审核采购发票、采购合同等;对于房地产类固定资产,查阅有关的合同、产权证明、财产税单、抵押借款的还款凭据、保险单等书面文件;对融资租入的固定资产,检查有关融资租赁合同;对汽车等运输设备,检查有关运营证件等;对受留置权限制的固定资产,结合有关负债项目进行检查。

5.检查本期固定资产的增加。固定资产增加有多种途径,其审计程序包括:(1)询问管理层当年固定资产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固定资产明细表进行核对;(2)检查本年度增加(包括外购、在建工程转入、投资者投入、债务重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更新改造增加等)固定资产的计价是否正确,手续是否齐备,会计处理是否正确;(3)检查固定资产是否存在弃置费用,如果存在弃置费用,检查弃置费用的估计方法和弃置费用现值的计算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6.检查本期固定资产的减少。固定资产减少包括出售、报废、毁损、盘亏、对外捐赠等。审计固定资产减少的主要目的在于查明业已减少的固定资产是否已做适当的会计处理。其审计程序有:(1)结合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抽查固定资产账面转销额是否正确;(2)检查出售、盘亏、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3)检查因修理、更新改造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4)检查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5)检查债务重组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6)检查其他减少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7.检查固定资产后续支出,确定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是否满足资产确认条件;如不满足,检查该支出是否在该后续支出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8.检查固定资产的租赁。对固定资产租赁,注册会计师应关注:租入固定资产是否已在备查簿中登记;租赁手续是否完备,租赁合同是否符合规定,是否经相关管理部门审批;租入的固定资产是否确属企业必需或出租的固定资产是否确属企业多余、闲置不用的;租金有无多收、少收现象;必要时,向出租人函证租赁合同及执行情况;检查租入固定资产改良支出的核算是否符合规定。

9.获取暂时闲置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观察其实际状况,检查是否已按规定计提折旧,相关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0.获取已提足折旧且仍继续使用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做相应记录。

11.获取持有待售固定资产的相关证明文件,并做相应记录,检查对其预计净残值进行的调整是否正确,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2.检查固定资产保险情况,复核保险范围是否足够。

13.检查有无与关联方的固定资产购售活动是否经适当授权,交易价格是否公允,对于合并范围内的购售活动,记录应予合并抵消的金额。

14.对应计入固定资产价值的借款费用,检查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计算方法和资本化金额以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5.检查购置固定资产时是否存在与资本性支出有关的财务承诺。

16.检查固定资产的抵押、担保情况。结合对银行借款等的检查,了解固定资产是否存在重大的抵押、担保情况。如存在,应做相应的记录,同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披露。

17.检查年度终了被审计单位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的复核结果是否合理,若不合理,则应提请被审计单位做必要调整。

18.检查累计折旧:(1)检查被审计单位制定的折旧政策和方法是否符合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确定其所采用的折旧方法能否在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内合理分摊其成本,前后期是否一致,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是否合理。(2)实施实质性分析程序:①计算应提折旧固定资产原值与本期折旧率的乘积,验证本期折旧额的总体合理性;②计算本期折旧额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并与上期比较,分析本期折旧额的合理性与准确性;③计算累计折旧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评估固定资产老化率与可能发生的损失。(3)复核本期折旧费用的计提和分配:了解被审计单位的折旧政策是否符合规定,计提折旧范围是否正确,确定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是否合理,如采用加速折旧法时,是否取得批准文件;检查被审计单位折旧政策前后期是否一致;复核本期折旧费用的计提是否正确,尤其关注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的折旧;检查折旧费用的分配方法是否合理,是否与上期一致;分配计入各项目的金额占本期全部折旧计提额的比例与上期比较是否有重大差异;注意固定资产增减变动时,有关折旧的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规定,查明通过更新改造、接受捐赠或融资租入而增加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计算是否正确。(4)将“累计折旧”账户贷方的本期计提折旧额与相应的成本费用中的折旧费用明细账户的借方相比较,检查本期所计提的折旧金额是否已全部摊入本期产品成本或费用。若存在差异,应追查原因,并考虑是否应建议调整。(5)检查累计折旧的减少是否合理,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19.检查固定资产的减值准备。确定被审计单位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是否充分,资产组的认定是否恰当,会计处理是否正确;计算本期期末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占期末固定资产原值的比率,并与期初该比率比较,分析固定资产的质量状况;检查被审计单位处置固定资产时原计提的减值准备是否同时结转,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20.检查固定资产的列报是否恰当。

二、在建工程审计

1.获取或编制在建工程明细表,复核加计是否正确,并与总账数和明细账合计数核对是否相符,结合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和报表数核对是否相符。

2.实施分析程序,依据借款和工程建设情况计算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并与被审计单位实际的借款费用资本化情况进行比较,如果其差额超过可接受的差异额,则调查并获取充分的解释和恰当的佐证审计证据,如检查相关的凭证资料,确定在建工程期末余额的合理性。

3.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增加:(1)询问管理层当年在建工程的增加情况,并与获取或编制的在建工程的明细表进行核对;(2)查阅公司资本支出预算、公司相关会议决议等,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是否全部得到记录;(3)检查本年度增加的在建工程的原始凭证是否完整,计价是否正确。

4.检查在建工程的本期减少,了解被审计单位在建工程结转固定资产的政策,并结合固定资产审计,检查在建工程转销额是否正确,是否存在仍将已交付使用的固定资产挂列于在建工程而少计折旧的情形;检查在建工程的其他减少情况,确定其资料是否齐全,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5.检查利息资本化是否正确。复核计算资本化利息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率、实际支出数以及资本化的开始和停止时间。

6.实地检查在建工程:(1)确定在建工程是否存在;(2)观察在建工程的实际完工程度;(3)检查是否存在已达到预订可使用状态但未办理竣工决算手续、未及时进行会计处理的项目。

7.检查在建工程的保险情况,复核保险范围和金额是否足够。

8.结合银行期借款等项目,了解在建工程是否存在抵押、担保情况。如有,应取证记录,并提请被审计单位进行披露。

9.检查在建工程合同,确定是否存在与资本性支出有关的财务承诺。

10.检查有无关联方的工程建造或代开发业务,是否经适当授权,交易价格是否公允。

11.检查是否有长期挂账的在建工程。如有,了解原因并确定是否可能发生损失,检查减值准备计提是否正确。

12.检查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关注停建工程:(1)检查在建工程是否出现减值迹象,是否应确认减值准备;(2)检查减值计提所依据的确定可收回金额的方法,对以市价确定可收回金额的在建工程,复核管理层确定的市价是否合理;对以现值确定的可收回金额,复核计算现值的假设、方法是否合理。

13.检查在建工程的列报是否恰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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