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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银行业与北洋政府内债

时间:2022-11-2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1897年,第一家华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设立总行。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同京、津等地区银行业与政府财政关系较为密切的情形相比,上海地区银行业更趋向于接近工商业。这与该时期上海地区工商经济发展较快,且远离中央政府行政中心等因素有关。如存款额常居于当时上海各商业银行之首的浙江兴业银行,对工商业的放款额约占各项放款总额的50%以上。又如截至1926年年底,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对工商业的放款额竟约占各项放款总额的74.67%。

第一节 上海银行业与北洋政府内债

一、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后上海银行业发展概况

上海自1843年对外开埠后,以其优越的地理位置和便利的水陆交通,很快取代了南方的广州,成为中国对外贸易最重要的口岸。1861年,上海出口贸易在全国出口贸易中所占比重是50%,(1)1870年,上海在全国对外贸易总值中所占比重达到63.6%,1880年,其所占比重为57.8%。(2)1895~1927年间,上海进口总值累计达8 346.7百万海关两,出口总值累计达5 575.4百万海关两,在全国外贸中所占比重也有40%~50%。(3)上海一地对外贸易的繁盛,进出口商货的集散,必然伴随大量的资金周转融通活动,正是在此基础上,各种金融机构相继设立,近代上海金融市场日趋活跃。

近代新式银行机构在上海出现之前,传统金融机构钱庄是上海金融市场上的主角。1847年,英国丽如银行率先在上海设立代理处。19世纪50年代,又有4家英商银行等相继在上海开设分支机构。1860年,法兰西银行进入上海,为当时唯一的非英资银行。1865年4月,刚成立不久的英国汇丰银行即开始在上海设立分行。(4)以汇丰银行等为代表的外资银行资力雄厚,又享有种种特权,在上海金融市场上长时期处于优势地位。直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中国人自己投资设立的新式银行才相继出现。1897年,第一家华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在上海设立总行。“该行初设之时,一切悉照西法,又多参照汇丰之成例。”(5)继中国通商银行设立之后,在上海陆续设立总行或分行的有:户部银行(后改称大清银行)、信成银行、浙江兴业银行、信义银行、四明商业储蓄银行、裕商银行、交通银行、浙江银行(浙江实业银行的前身)等。(6)1911年辛亥革命以后,特别是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随着西方列强对华侵略的暂时放松,以及国内民族工商业的进一步发展,中国新式银行机构的设立数量也出现了快速发展的势头。1912~1927年,新设银行多达313家,资本总额约为206 628千元。其中总行设在上海一地的有53家。(7)中国银行成立于1912年,总行在北京,上海设有分行。著名的“北四行”(盐业、金城、中南、大陆4家银行)均成立于此一时期,其中中南银行总行设于上海,其他3家在上海设有分行。“南三行”中,除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早先设立,后又相继将总行改设上海外,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也于1915年成立,总行设在上海。这一时期,上海地区华资银行业实力的增加是比较快的。

其中总行设上海的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及中南银行的实力增长概况如表1-1所示。

表1-1 1914~1927年上海商业储蓄、浙江兴业、浙江实业及中南4家银行实力增长情形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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续 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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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杜恂诚主编:《上海金融的制度、功能与变迁(1897~1997)》,上海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第72~76页。

据1925年估计,在华金融业的总资力中,外资银行约占36.7%,钱庄约占22.5%,华资银行约占40.8%。(8)至1927年年底,上海39家华资银行实收资本总额已约达1.37亿元,资力合计为12.45亿余元。(9)由此可见,本国银行业在上海金融市场的地位及作用不断地增强着。

随着本国银行业的不断发展,银行业同业公会组织也开始出现。上海银行公会始于1915年春,由中国、交通、浙江兴业、浙江实业、上海商业储蓄、盐业、中孚等7家银行所发起。初始时尚无基址,遂假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为会所。“每日中午集各银行要人聚餐一次,藉以讨论一切。”1918年,香港路4号会址落成后,7月8日,上海银行公会召开正式成立会,订定公会章程,照章选举董事,并互选中国银行沪行经理宋汉章为正会长,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总经理陈光甫为副会长等。据其公会章程规定:“本公会以增进金融业之公共利益及矫正金融业上之弊害为宗旨。”此时入会银行计有中国、交通、浙江兴业、浙江实业、上海商业储蓄、盐业、中孚、聚兴诚、中华商业储蓄、四明、广东、新华储蓄、金城等13家银行。随后数年间,大陆银行、东莱银行、东亚银行、永亨银行、中国实业银行、东陆银行、正利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中南银行、农商银行、工商银行、中华懋业银行、中华汇业银行等又先后加入公会,至1926年前后,上海银行公会会员银行已达到26家。接着,正利、东陆2家银行收歇,会员银行减为24家。此数年间,先后担任公会正会长的还有盛竹书、倪远甫,副会长的有钱新之、孙景西、吴蕴斋。1927年1月,上海银行公会改行委员制,以旧董事宋汉章、胡孟嘉、徐新六、李馥荪、陈光甫、倪远甫、吴蕴斋、黄明道、叶扶霄等9人为第一届委员。1927、1928年间,和丰银行、江苏银行相继加入公会,至此,上海银行公会会员银行增至26家。(10)除上海银行公会外,这一时期,北京、天津、汉口等华资银行业比较集中的地区也都成立了本国银行公会。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同京、津等地区银行业与政府财政关系较为密切的情形相比,上海地区银行业更趋向于接近工商业。这与该时期上海地区工商经济发展较快,且远离中央政府行政中心等因素有关。如存款额常居于当时上海各商业银行之首的浙江兴业银行,对工商业的放款额约占各项放款总额的50%以上。(11)又如截至1926年年底,上海商业储蓄银行对工商业的放款额竟约占各项放款总额的74.67%。(12)可见,这些银行与民族工商业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也因为此,当时上海被称为全国“商务金融中心”,而北京则被称为全国“财政金融中心”。(13)尽管如此,由于近代中国特殊的国情等,上海地区银行业还是不可避免地与政府财政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关系。

二、上海银行业购买北洋政府债券及对北洋政府垫借情况

晚清和北洋政府时期内债发行的大概情形为,同光年间,外国公债制度已传至中国,当时最初举借的国债是外债而不是内债。1894年,中日甲午战争爆发,清政府因军费无着,始募借商款应用,惟成绩不佳,结果仅募得款额1 100余万两,可谓我国举借内债之嚆矢。甲午战争后,为了偿付巨额赔款等,遂有1898年昭信股票之发行,原定债额为1亿两,惟应募者较少,实际募得之数仅约400万两。1911年,武昌起义发生,清政府为了筹付战费,又发行五厘爱国公债3 000万元,惟实际募得者仅约1 000万元。(14)南京临时政府之际,为应付各种急需,发行八厘军需公债,额定1亿元,而其实际由政府直接募入者仅7 371 150元。(15)北洋政府时期,中央政府威权不振,各地军阀割据,连年混战,财政极为紊乱。中央政府在财源枯竭、入不敷出的条件下,初始主要依靠举借外债度日。但后来由于国内外形势的变化,特别是1914年第一次世界大战爆发后,西方国家忙于准备战争,无暇顾及对华资本输出,外债来源逐渐减少。在这种条件下,为了弥补财政入不敷出的严重情形,“司度支者惟以募集内债为填补军政费不二法门”。(16)1914年,北洋政府设立内国公债局,转向依靠大量发行内债来寻求解决财政困难的出路。关于北洋政府统治16年间财政、交通两部等举借内债总额,最新研究成果中统计约为992 725 449.868元。(17)

当时,北洋历届政府内债募借的办法,有直接向社会大众劝募,有径向金融机构等筹借。由于政局动荡不定,财政拮据,债信跌落,在向社会大众劝募方面,实际成效不大。结果,北洋时期的内债,多由金融机构等,尤其是京津地区的金融机构应募或承借。不过,“国家公债以北京为发源之区,上海为集散之处,两地买卖最为繁赜”。(18)上海地区金融机构,尤其是银行业在承借北洋政府内债方面也占有一定的份额。

众多金融机构因各自的职能、地位不一,其在内债应募或承借中所发挥的作用也不尽相同。中国、交通两大银行,作为北洋时期众多华资银行中资力最为雄厚的两家银行,被赋予国家银行的地位,享有诸多经营特权,同时,这两家银行在内债的承募、押借及本息经付等方面,与其他众多的华资商业银行比较,也居于比较显赫的地位。据统计,截至1921年年底,包括中国银行在内的47家银行,购置有价证券的总额是56 071 368.15元,其中中国银行一家购置有价证券数额达22 882 591.19元,约占40%。(19)遥遥领先于其他各银行。又据1925年年底各银行结账报告统计,包括中国、交通等在内的29家银行,购置有价证券的总数是57 681 061元,其中中国银行购置数为11 836 739元,约占21%,交通银行购置数为11 633 109元,约占20%。(20)两家银行购置数额也是超出其他各银行。

中国、交通两银行历年持有北洋政府债券数额之所以如此之多,除了与该两行因代理国库事宜而与政府财政间关系比较密切之外,还由于承销、购买政府公债大折扣、高利率以及可以充作各种保证准备等。针对当时投资政府公债的高额回报率,有学者曾指出:“中国的公债,因为政府信用过于薄弱,发行次数频繁以及发行数额过于庞大的缘故,市价常远在票面价格之下。投资公债的人,从债票本身所得的利息虽然只有八厘或是六厘,但因债票面值与市价的‘差益’大甚,投资所得的总利润却是异常优厚而远非其他一切的投资利得所能望其项背的,所以,银行界对于公债的投资便非常踊跃。”(21)加之北洋时期整个社会经济不景气,更是促进了银行业对政府公债投资或投机的积极性。据1925年调查,全国141家华商银行,开设在京兆及直隶的银行就有37家,占总数的26%以上。而这些银行绝大多数做公债投机生意。(22)北洋政府在缓不济急的条件下,还往往以公债作抵向各银行进行押款。由于北洋政府公债发行,专恃各银行包卖及抵押,利息甚高,折扣甚大,以至于时常出现“官商交利,而政府吃亏”的现象。(23)当时金城银行曾指出:“银行买卖承押政府公债,利息既高,折扣又大,所沾利益,实较任何放款为优。”(24)该行甚至专门设立从事公债买卖投机活动的机构——丰大号。先是1921年于北京设立丰大号,1923年又设立上海丰大号。(25)此时期,浙江兴业银行也从事公债买卖投机活动,并承作公债押款。关于该行从事公债投机情形,据1924年行务会议记载:“金融公债照现市一面买进本月份,一面卖出八月份期货,约有一分利息可套。”该行从买卖承押公债中所获得的投机利润,仅1926年上半年即达34余万元之多。(26)

在北洋政府库款周转困难或者入不敷出之时,银行业等还直接向政府提供大量的垫借款。这些垫借款以中国、交通两银行居多。至于浙江兴业银行上海总行对北洋政府财政部的放款,1923年余额为233.7万元,1924年为170.5万元,1925年为103.3万元,到1926年仅33.2万元,占各项放款总额的4.7%。可见,该行的财政性放款余额逐年减少。(27)1926年年底以前,上海商业储蓄银行所承受的各种军政借款数额是252 771.37元,(28)其数额不算多。这一时期,华资金融机构还通过组织银行团,联合向政府有关当局提供垫借款。如1921年间,京津沪等地22家银行组成经募车债银行团,与北洋政府交通部签订合同,承募该部发行的八厘短期购车公债600万元,并由银团预先垫款等。上海方面参与银行有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上海商业储蓄银行、中国通商银行、四明银行、东莱银行等。(29)同年间,上海一地银钱业25家还组织上海造币厂借款银团,与财政部币制局签订合同,担任发售上海造币厂特种国库券250万元。(30)

北洋政府统治时期,社会政治、经济局势动荡多变,财政收入来源不多,导致政府在发行和举借大量债款后,因为担保抵押不稳定,经常会出现公债还本付息延期,甚至搁置等现象,从而对众多的债权人,尤其是金融业等,造成了严重损失。1921年春,值周自齐任财政总长之际,鉴于政府所发各项公债,除民国7年短期公债和民国3年、4年公债还本付息基金较为稳固外,其余各种内债本息基金皆无着落,以致政府债信低落,债券市价波动不定等,在以张嘉璈等为代表的银行界建议下,制定颁行内债整理方案,指拨本息基金,进行了第一次内债整理,并规定整理案基金拨交总税务司转银行专款存储等。此后,在政府债信有所恢复的条件下,发行公债重新成为北洋政府筹措军政经费的主要渠道,且其发行公债的形式更是层出不穷。(31)至1925年年底,北洋政府财政、交通两部所欠国内金融业的无法偿还的债款已达到48 000万元。(32)由于中、交两行对政府财政垫借款过多而又不能及时收回,加之其他种种复杂因素,1916年,京津地区发生了中、交两行停兑风潮,1921年,又发生了两行挤兑风潮,这对两行的信誉和金融市场等带来了比较严重的影响。风潮过后,包括中、交两行在内的众多华资金融机构鉴于同北洋政府财政关系过于密切所导致的严重后果,纷纷进行内部改组,调整业务经营方向,并将营业重心南移,逐渐走上了疏远政府财政、亲近工商经济的道路。北洋政府由于自身问题重重,也逐步失去了对华资金融机构的控制。

总之,北洋政府为弥补财政亏空而滥发公债,由于财源匮乏、基金不继等原因,其公债又经常出现还本付息延期搁置等严重情形,“故人民对于政府发行公债或库券,其应募时,不察者恒抱怀疑观念”。(33)这种情形也必会影响到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前后国内金融业对于政府举债的态度。1927年4月南京国民政府成立以后,财政依然困难,入不敷出严重,仍不得不靠借债度日。同时鉴于晚清北洋时期滥借外债之种种弊端,南京国民政府“抱定不借外债宗旨,故内债更趋膨胀”。(34)1927~1937年间,南京国民政府先后发行和举借了大量的债款。(35)这些债款的主要承受者为上海的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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