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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所面临的挑战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央委员会的3名成员分别是中央委员会、股东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主席。1803年,法兰西银行被授予发行银钞票。法兰西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也成了一种“法定货币”,[4]即国民和政府必须接受这种银行券的支付。同时,这种银行券的发行量有了上限,用以防止法定货币出现的问题。到1926年,法兰西银行首次被允许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护法郎的价值。法兰西银行的职能也随之扩大。

第一章 中央银行、货币政策汇率政策

第一节 法兰西银行的概况

法兰西银行(Banque de France)是法国的中央银行,其总部在巴黎。法兰西银行是国家信贷委员会的行政机关,受国家委托承担监督和信贷的总任务。在法国本土全境内享有发行钞票的独占的与不受限制的特权,承办黄金和外币买卖、贴现、凭国库券及公司股票的垫款、对国家的垫款及公开市场五种业务,同时办理某些根据其本身的特点和任务所产生的业务。法兰西银行总行设于巴黎,由9个职能机构组成,对外营业的机构网由200多个分支行构成。最高权力机构为董事会,由13名董事构成(必须是法国国籍,其中包括1名总裁和2名副总裁),皆由总统任命,9名成员由政府任命,1名由职工选举产生。

一、法兰西银行的历史

(一)1800~1945年,从一家私人银行到一家国有银行

1800年1月18日,法兰西共和国首席执政官拿破仑创建了法兰西银行,旨在促进因大革命时期而萧条的经济的复兴。法兰西银行的使命是发行见票即付的银行券,[1]这种票据可以兑换成贴现的商业本票。法兰西银行以一家股份公司的形式成立,发行了3000万法郎的股票,由拿破仑和他的一些亲随持有。法兰西银行的年度股东大会只向最重要的200个大股东开放,他们再选出15名董事和3名监事。这15名董事组成理事会,管理法兰西银行。其他的3名监事监督银行的管理人员。理事会轮流选出一个由3个人构成的中央委员会。中央委员会的3名成员分别是中央委员会、股东委员会和股东大会的主席。这样一来,200个大股东控制了法兰西银行,被称为“200大家族”。

1803年,法兰西银行被授予发行银钞票。但是这一权力直到1806年才真正实行。从1806~1945年,这一权利数次中断和继续。随着法兰西银行的分行——“贴现柜台”[2]——在法国各地方城市设立,它逐渐接管了当地发行钞票的银行,发行权利随之不断扩大。一直到1848年,法兰西银行发行的钞票还不是“法定货币”(Legal Tender),持有者可以拒绝接受它作为支付工具。而且,其发行量没有限制。但是当持有者要求兑现钞票时,法兰西银行必须有能力将之兑换成黄金。1848年的政治动荡产生了“强制货币”,[3]这种货币不再有用黄金赎回的义务。法兰西银行发行的银行券也成了一种“法定货币”,[4]即国民和政府必须接受这种银行券的支付。同时,这种银行券的发行量有了上限,用以防止法定货币出现的问题。1870年之后,法兰西银行发行的纸币的法定货币地位就没有动摇过。

随着业务量的不断扩大,法兰西银行在全国建立了庞大的网络,1928年,分支机构达到了259家。[5]一方面,财政部希望它在每个省[6]都有一个分行;另一方面,19世纪,因为法国的地方商业银行众多,需要法兰西银行为之提供贴现服务。法兰西银行的扩张使其在法国经济中的作用越来越明显,它用较低的利率和更多的贴现服务来刺激经济增长。1834年法兰西银行开始可以凭国库券为其他金融机构提供贷款;此后它扩大了贷款范围,可以对公司股票等其他证券提供贷款。此外,在货币与黄金挂钩的体系下,法兰西银行还通过买卖黄金以尽力维护其货币价值。到1926年,法兰西银行首次被允许干预外汇市场以维护法郎的价值。作为对国家给予它货币专有发行权的条件,法兰西银行还无偿代理国库账户,而且在国库短缺时为国家提供贷款。

1936年,“左派”人民阵线开始当政,它敌视“200大家族”,认为法兰西银行的私有制违背公众利益。1936年7月24日颁布的法令给了法国政府更加直接干预法兰西银行的权力。管理层的15名董事换成了20名理事。只有1名董事是由银行派出,两名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大部分董事由政府指派,他们代表公众的利益和国家的利益,而且,股东大会开始向所有的股东开放,打破了过去200个大股东的垄断局面。

1945年12月2日,法国颁布新的银行法,确定法兰西银行国有,才标志着国有化的完成。该法令还规定:1946年1月1日,法兰西银行的私人股东必须将其持有的所有股份转交给国家,作为补偿,他们将得到法兰西银行新发行的20年银行债券。

从此,法兰西银行的私有制被彻底消除。国有化可以使法兰西银行不再受“200大家族”的控制,根据国家和公众的利益进行经营管理,确保国家经济正常有序地运行。但是,新的银行法并没有解决法兰西银行作为一家中央银行应有的独立性问题,这一问题直到1993年《银行法》的出台才得以解决。

(二)1945~1993年独立之路

法兰西银行成功地从“二战”的创伤中复苏,重新在国民经济中扮演重要角色:不仅主导了法国的银行系统,还不断扩大其业务范围和服务种类。“二战”后,法国商业银行的存款因战争大幅下降,不得不向法兰西银行申请资助以维持营业。这一资助也使他们不得不接受中央银行的调控。同时,法兰西银行对企业的直接贴现减少,大型商业银行也被国有化,[7]两者之间的敌对就自然消失了。更重要的是,法兰西银行的领导者有效地利用了国家干预经济的潮流,他们表示“有效的银行业国有化要求法兰西银行扩大其对商业银行的领导作用”。法兰西银行由此逐渐控制法国的信贷业:在1948年,它规定了银行的再贴现金额上限;它在1958~1970年先后三次对商业银行强制实行了贷款控制。

法兰西银行的职能也随之扩大。它不再只是关注货币,还将注意力放在整个国家的宏观经济运行上。为了重建法国工业,复苏战后经济,法兰西银行开始对贷款提供三月以上的中期贴现。这些贴现被称为“流动中期贷款”,[8]它们本是企业用来购置工业设备的贷款,但被逐渐用于经济重建和成为对出口企业的一种资金支援。这一创新是法国独有,而且打破了法兰西银行一个半世纪以来贴现日期不超过90天的惯例。在战后初期,法兰西银行成为法国贷款发放的原动力,它大力支持经济增长,甚至放弃了物价稳定这一职责。从1949年开始,法兰西银行开始限制过度投资以控制通货膨胀。到了1967年,法兰西银行实行法定准备金制,即每个商业银行必须将其存款的一部分存入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则可以调节法定准备金率来控制流通中的货币总量。这样,法兰西银行就拥有了一个和英美等国家一样的现代化的货币政策工具。

20世纪70年代是一个具有重大意义的时代。布雷顿森林体系[9]的崩溃标志着以美元为中心的固定汇率制的终结,各国开始纷纷实行浮动汇率制。在浮动汇率制下,汇率由市场供求决定,货币投机盛行,汇率风险度增加。为了维持本国货币的稳定,各国中央银行必须实行有效的货币政策和外汇政策,通过公开市场操作对货币市场和外汇市场进行干预。

于是,1972年,法兰西银行的总裁发动了一场对1936年的《银行法》进行重修的运动,并从1973年1月3日开始实施新的法规。新的法规规定:法兰西银行为了满足其主要的经营目标需要精简其经营和组织。同时,对银行运行和干预的规定更加灵活。只要证明是经营所需要的,一切变革都被法规所允许。股东委员会的构成也有了很大的改变,股东委员的任命主要是基于他们的能力,而不仅仅因为他们是经济行业和金融行业的代表。

股东委员会的权力增加,新的法规减少了对法兰西银行经营的限制。它只确定了一些基本方针,允许委员们在实际运用中自主发挥。以前2名监事变成1名,但是为了适应股东委员权力的增加,监事的权力也随之增加。财政部长有权决定法兰西银行的利润率和股利政策。国有化使国家成为法兰西银行的唯一股东后,这是一个必然出现的结果。

法兰西银行也开始对自己的经营进行改革。1970年,它完全废除了对企业的直接贴现,只对商业银行提供贴现服务。同时,它着手削减一些分支机构,减少经营负担。1971年,法兰西银行第一次获批关闭了27家分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方面,法兰西银行也开始运用现代化的工具。在20世纪70年代,它开始大范围运用公开市场业务。1971年,法兰西银行第一次将货币市场的利率降到再贴现率以下,银行才首先在货币市场筹集资金。通过在货币市场上的公开买卖债券,法兰西银行不仅可以影响货币市场的利率,还可以控制社会的货币供应量,从而使公开市场操作成为执行货币政策的一种有效工具。

1986年,法兰西银行再度改革,增加了公开市场操作在调节货币供求中的权重。这次改革首先是从货币市场开始的。货币市场从此向大众开放,而且增加了许多新的证券种类和许多分散利率风险的金融工具。因此,货币市场由此有了很大发展,法兰西银行的公开市场操作的影响力由此增强。

(三)1993~1999年加入欧洲中央银行体系

1993年8月4日,法国出台了新的银行法:其中央机构、货币政策委员会,[10]将在“不征求政府意见,也不接受政府和任何人的指导”的独立环境下制定法国的货币政策。法兰西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主要目的则是维持货币稳定。货币政策委员会每年的基本目标都是控制年物价上涨率在2%以下。这样一来,法兰西银行的独立性得到了法律的保障,不仅保证了货币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也为法国加入欧盟创造了条件。

法兰西银行在其职责范围内帮助法国达到欧洲统一货币系统的要求。马斯特里赫特条约规定,欧元区各国必须在通货膨胀率、货币汇率、长期利率、财政赤字和政府公债这五个方面达到趋同标准。法兰西银行对法国达到通货膨胀率、利率和汇率三个标准作出了很大贡献。在这三个方面法国已进入欧盟前三名,确立了其在欧元区的中心地位。

1998年,法兰西银行加入了欧洲中央银行系统,[11]负责欧洲中央银行[12]货币政策在法国的执行工作。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根本任务是维持货币稳定,作为这一体系成员的法兰西银行,在长期维持欧元的稳定方面有着义不容辞的责任

物价的稳定要求中央银行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即中央银行能够坚持自己的政策而不为外界的,尤其是政府的压力所动摇。有关中央银行的独立性,1993年的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有明确的说明。加入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意味着法兰西银行的独立性已经有了很大的改进,而且货币政策的目标开始走向单一化,即维护物价稳定。

二、法兰西银行的目标和工具

(一)法兰西银行的目标

作为法国的中央银行,法兰西银行的目标只有一个:维持本国物价的稳定。其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也是围绕这一目标而展开的。

围绕这一目标,法兰西银行拥有几个具体的职责:

1.执行单一货币政策

执行单一的货币政策,是法兰西银行的根本职责。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法兰西银行是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它履行这个体系所分配的职责,完成该体系所分配的任务。在欧洲中央银行单一货币政策下,权力的非集中化决定了欧洲中央银行和成员国银行存在一个职责的分配问题。欧洲中央银行制定货币政策的基本方针,欧盟成员国的中央银行负责货币政策在该国的具体实施。

与成员国的中央银行在建立经济与货币联盟的三个阶段之前一样,单一货币政策是一个利率政策。这个政策与欧元区的银行流动性的监管和欧元货币市场超短期利率的指导有关。为了实现它的目标,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可以自由使用一系列货币政策工具:运用公开市场操作、经常性便利和最小准备金、执行单一货币政策。

2.制定外汇政策和参与国际交往

根据欧洲央行的指示或咨询,法兰西银行参与调节欧元与外币之间的汇价,而且每日都留意外汇市场动向。依照1998年的法律,法兰西银行还管理国家的外汇和黄金储备。其中一部分储备被转交给欧洲央行管理,剩下的部分则留在法兰西银行的手中。

法兰西银行还有极其重要的对外关系,尤其是在世界货币体系(世界货币基金组织,即IMF,世界银行以及其他国际金融机构)和欧洲货币经济联盟中。

法兰西银行是法国在世界货币基金组织的金融代理,它管理法国在组织中的账户,主要交付组织的“会费”,即各成员国根据国民生产总值按比例上缴的基金。法兰西银行总裁参加世界货币基金组织或世界银行的各种国际会议,也出席经济大国(G7 或G10)的论坛。总裁会代表银行在这些会议上发表关于发展世界货币体系的观点。

此外,法兰西银行还与这些国际组织合作对外国一些中央银行给予技术上的支援。

3.发行、维护钞票和硬币

1993年的法律重申了法兰西银行是法国领土上唯一的钞票发行机构,它还有促进纸币的良好流通的职责。

钞票的制作和印刷:法兰西银行是少数几个参与钞票制作的每一个阶段的银行之一,从设计钞票到印刷钞票。它为钞票设计和印刷提供生产设施,不仅仅满足法国自己的需要,还满足外国钞票发行机构的需要,尤其是非洲地区的发钞行。目前法兰西银行还参与了欧元的生产。

钞票和硬币的流通:包括钞票和硬币的投放,正常流通和回笼。

2002年,欧元问世之后,法兰西银行负责欧元钞票在法国的流通,发行了法国版欧元硬币。[13]

4.监管金融机构

根据监管使命的不同,法国的金融监管机构分为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the Banking Regulatory Committee)、信贷机构委员会(the Credit Institutions Comm ittee)和银行委员会(the Banking Commission)等机构。[14]法兰西银行与这些机构合作,对法国的银行系统和投资机构进行管理和监督。

此外,法兰西银行还与法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金融机构合作,共同监督法国证券市场,特别是债券市场。

5.监管支付系统

在法国,支付系统有银行间电信支付系统(SIT)、法兰西银行转账系统(TBF)和巴黎净额结算系统(PNS),其中,法兰西银行转账系统是结算系统的组成部分。法兰西银行负责这些支付系统的运作和监管。

(二)货币政策的工具

作为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一部分,法兰西银行也使用“公开市场操作”、“经常性融资便利”[15]和“法定最低准备金制度”三大政策工具,满足信贷机构临时支付的需求。

1.公开市场操作

所谓“公开市场操作”,即在公开市场业务范围内,中央银行通过购买有价证券投放货币,或者通过出售有价证券回笼货币。其具体特点如下:①扩大或减少金融机构的超额储备,影响其创造信贷的能力。②通过对银行超额储备的影响来改变货币利率水平。③建立有序的国债市场。④影响短期债券和票据市场,改变金融机构的再贴现和借款活动。⑤通过对货币利率的影响改变外汇市场和国际间资本流动。

公开市场操作在货币监管中起了重要作用,它可以实现三个目标:引导市场利率、管理银行的流动性和传递货币政策信号。

公开市场操作共分四类,即“主要再融资操作”、“长期再融资操作”、“微调性操作”、“结构性操作”。

(1)主要再融资

它代表主要的再融资工具和指导性的短期利率。通过这个渠道提供的融资会有一个反向交易,期限一般是2周。

(2)长期再融资

这种贷款也通过再融资操作提供,最初是用来满足在银行间市场相对不活跃的小金融机构的资金需求。

(3)微调性操作

在特定情况下,中央银行通过微调操作减少银行流动性方面的较大波动,指导货币市场利率的每日变化。与第一个不同,这个操作一般是与各成员国央行授权的一些金融机构进行的,而且在每一个成员国,被选中的金融机构一般在货币市场上表现得十分活跃。微调的形式有很多种:反向交易、欧元外币调期和吸收定期存款。欧洲中央银行根据需要,进行微调性操作。

(4)结构性操作

结构性操作是为了适应银行长期流动性的需要。它的形式有反向交易和发行债券凭证。前者可以为银行系统提供长期的流动性,后者可以增加银行的融资需要,从而为银行提供流动性。

欧洲中央银行在进行上述4种形式的公开市场操作时,使用下列金融工具:反向交易、发行债券、外币调期和吸收定期存款。其中最重要的是反向交易。在这种交易中,一般由中央银行事先公布交易条件,然后各商业银行根据自己的资金需求投标申请,中央银行再根据实际情况予以分配。操作程序是,商业银行先把自己所持有的金融证券出售给中央银行而获得资金融通,但同时承诺将来(比如两周后)再把这些证券赎回。这实质上是商业银行以证券作抵押向中央银行获得短期资金融通。

2.经常性融资便利

经常性融资便利提供或者吸收了隔夜资金,提供了货币政策的信号,还控制了隔夜市场利率。

经常性融资便利包括隔夜贷款便利和隔夜存款便利。这两种便利首先可以满足商业银行短期的资金需求,其次可以吸收商业银行多余的资金,最后还可以分别形成各业市场利率波动的上限和下限。

中央银行设有隔夜贷款便利,对有紧急需要的商业银行提供贷款,前提是后者有充分的金融资产作抵押。这类贷款便利的利率是事先确定的,高于市场利率。商业银行不到万不得已的情况是不会申请这类贷款的。因此该贷款便利的利率变成了隔夜市场利率的最高限。

同时,中央银行还设有隔夜存款便利,吸收商业银行的剩余资金。这类存款的利率也是事先确定的,往往低于市场利率,商业银行一般不会把大笔资金放在中央银行。因此隔夜存款便利的利率变成了隔夜市场利率的下限。

因此,中央银行为隔夜市场利率制定了一个波动幅度,上限是隔夜贷款便利利率,下限是隔夜存款便利利率。此外,商业银行使用经常性融资便利的限制较少,凡有资格参与公开市场操作的金融机构都可以利用这一便利。

3.法定最低存款准备金制度

欧洲中央银行理事会决定在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中引进最低存款准备金制度。欧元区信贷机构存入央行的准备金有利息补偿,其利率根据欧洲中央银行的主要融资操作中的利率而定。

最低存款准备金制度有两个主要功能:第一个是稳定货币市场利率。第二个是增加中央银行的货币需求,这种需求是通过创造或者扩大市场上的短期流动性需求,同时促进了新的支付技术的发展,如电子货币的发展。

这两大功能有利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监管货币市场。没有最低存款准备金制度,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即将处在一个货币市场利率较大变动的市场中,为了微调的目的,它不得不经常使用公开市场操作。这样就会减弱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为中央银行货币政策发出的信号将会被歪曲,如果市场不能理解货币政策信号和技术调整的区别。通过减少中央银行对货币市场的干预,最低存款准备金制度有利于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收集关于利率预期的有用信息。同时,它还增加了欧元区信贷机构的结构性融资需求,从而维持了成员国中央银行作为银行系统“流动性提供者”的地位。

最低存款准备金的三大特征:

第一,存款准备金包括以下几种贷款:存款、发行的债券和货币市场钞票,欧洲中央银行的货币和银行数据收集框架规定了这些。银行间的贷款和中央银行间的贷款不需要提取准备金。而且,对于回购协议,两年以上的存款和两年以上的债券,准备金利率为零。

第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规定:资产负债表上的贷款项目的准备金利率是2%。

第三,最小存款准备金是计息的,利率根据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主要融资操作利率而定。在实践中,利率一般取自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主要融资操作的平均利率。

第二节 欧盟对法国货币和银行体系的影响

如果说过去的法兰西银行是一个立足于自身发展的中央银行,那么现在的法兰西银行则是一个立足欧洲经济的中央银行。在欧盟的框架下,法国的汇率体制和利率体制都有了很大的改变。

一、欧洲货币体系(EM S)的简短回顾

(一)欧洲货币体系的成立和发展

1978年12月4~5日,欧洲理事会布鲁塞尔会议通过了关于欧洲货币体系的协定。1979年3月13日,欧洲货币体系正式生效。

在20世纪80年代,欧洲货币体系运转顺利。经济学家德·格罗微将这一系统的稳定归结于两大因素:浮动范围和外汇管制的存在。

欧洲货币体系建立的初衷是提供一种可能性:即各成员国的货币浮动围绕中央平价进行。正因为如此,伴随着±2.25%的浮动范围,法国法郎对德国马克的浮动始终不会超过±4.5%。同样的道理,考虑到一种更宽的浮动范围(±6%),葡萄牙的埃斯库多、意大利的里拉、西班牙的比塞塔以及英镑可以围绕中央汇率的12%波动。这种波动的可能性,尽管有一定的限制,似乎一定程度上提供了维持欧洲货币体系在20世纪80年代的可能性。事实上,这种相对宽的范围使得那些高通胀国能够对外汇市场进行干预,与此同时,它们在每次“重新排定”(Realignment)之前也可以避免投机者的打击。例如,高通胀国意大利能够贬值其货币达到减小它的弱势的可能性。如此,在每一个十年里,里拉的每一次“重新排定”都在波动范围内,这就使其有一种对汇率的相对轻微的调整,以及一种波动的限制。相反,法国法郎于1982~1983年的“重新排定”超出授权范围的限制,这也就引起了后来的一次巨大的投机获利。最近的这几次投机,使我们不禁产生了一种对整个体系(允许不同国家有不同的通胀率)的怀疑。我们将在后面看到欧洲货币体系自1987年后的巨大变化。

20世纪80年代欧洲货币体系的另外一个特点是,一些成员国实施了外汇管制。特别值得提出的是,法国和意大利在此期间都很好地实施了外汇管制。外汇管制不仅限制了本国货币的流出,还减少了投机攻击的所需的“热钱”。它给这些国家的中央银行提供了时间用来组织一种可行的外汇的“重新排定”,还避免了由投机冲击所带来的混乱局面。然而,这样一种系统到现在还很难同欧洲市场的整合意愿相一致。于是,一种更大的外汇固定趋势在90年代深刻地改变了欧洲货币体系。

(二)货币危机对欧洲货币体系的挑战

在1992~1993年间,欧洲货币体系经历了一次重大的金融危机,英国和法国开始退出了这个系统。

里拉与比塞塔的危机:欧洲货币体系危机始于这两种货币。事实上,尽管意大利与西班牙当局作出了一些承诺,但这两个国家的通货膨胀率还是远高于参照国家的水平。拿德国来说,从1987年开始,就没有一种可能的“重新排定”来弥补这些差距。这些国家的工业竞争力下降,加剧了失业率的上升,并且与1992~1993年的大萧条相联系。这也引起了持续的投机发生,于是进一步加重了欧洲货币体系的危机。

法郎与英镑的危机:和前两个国家相反,法国与英国的分析不能判定它们与德国情况的真实差别。那为什么这两种货币成为集中的投机冲击的目标呢?经济学家德·格罗微解释说,在这一阶段,欧洲正在经历一个比较显著的衰退时期。这样也较快引起了德国与英法的冲突,尤其是在汇率政策上的影响。另外,这一时期的紧张还由于统一进程以及通胀主义者对德国的压力。也正是为了应对这一压力,德国央行优先实施一种紧缩的货币政策来对付通胀。

与此同时,法国与英国希望实施一种更加灵活的货币政策。于是这就造成德国与英法两国的利率的差距更为明显。英法两国开始向德国施压,希望德国放弃它的紧缩货币政策。这种利益的冲突逃不过投机者们的眼睛,因为他们都知道英国和法国当局都想终止本国货币与德国马克的联系,也就是说英法两国都想从欧洲货币体系脱身来实施一种独立的货币政策。在1992年9月份,英镑退出了欧洲浮动汇率机制。也正如投机者所预料的,英国当局开始实施一种扩张的货币政策以致英镑后来的大贬值。

一年以后,一轮新的投机冲击开始了,主要是针对法国法郎。由于法国经济的衰退,尤其是失业率的高居不下使得投机者们更加坚信法郎将会退出欧洲货币体系。

由于投机冲击的不断加强,1993年8月2日,欧共体财政部决定将浮动范围再次提高到±15%,后来变为30%。1993年以后,欧洲货币体系的浮动范围从4.5%变为30%。从投机冲击的减少可以看出欧洲货币体系已经变得相对稳定;也可以看到整个欧洲的通货膨胀率也有所回落。

货币危机之后,欧洲各国开始探讨在欧洲建立经济同盟,谋求共同发展。1991年12月11日,欧共体在荷兰小城马斯特里赫特签署条约,决定建立两个联盟——政治联盟和经济货币联盟。在条约获得各国议会批准后,欧共体于1993年11月1日正式改名为欧洲联盟。《马约》具有里程碑意义,它使欧洲一体化进程进入一个更高级也更艰难的发展阶段。《马约》对如何实现经济货币联盟做了详细的规定。

1995年欧盟马德里首脑会议给单一货币取名为欧元(EURO),公布了欧元纸币和硬币币样。1996年都柏林首脑会议通过《稳定与增长公约》,为的是确保欧元问世后,欧元区国家保持持久的“达标”状态,使欧元成为稳定坚挺的货币。5月3日结束的布鲁塞尔特别首脑会议,公布了首批加入欧元区的11国名单,并确定了欧洲央行行长人选。

从1999年1月1日起,欧元区国家在非现金交易中引入欧元,经过三年的过渡,到2002年1月1日,欧元纸币和硬币进入了流通领域。作为欧洲一体化的具体成果和象征,欧元成为了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口袋里的欧洲”。

二、欧盟体系下汇率制度的改变

(一)欧元的诞生和流通

1999年5月2日,德国、比利时、奥地利、荷兰、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葡萄牙、卢森堡、爱尔兰和芬兰11国由于达到了《马约》所规定的经济趋同标准,成为首批流通欧元的国家。欧盟其他4个成员国,希腊由于经济未能全面达标而落选,英国、丹麦和瑞典经济虽然已经达标,但是出于政治目标,没有成为欧元区的成员国。

2001年1月1日,希腊正式成为欧元区第12个成员国。其他3个欧盟的成员国还在欧元区的大门外徘徊。

随着欧盟的不断东扩,欧元区也随之扩大。虽然这些东欧国家在加入欧盟的最初阶段由于种种原因不能成为欧元区的成员国,但是随着经济达标会逐渐加入欧元区。这样一来,欧元将成为整个欧洲大陆的唯一合法货币,在国际舞台上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二)新的汇率制度

汇率机制是欧洲货币体系的支柱。它依照一个稳定的比价体系组织共同体货币之间的兑换关系,但允许在必要时调整比价。

在汇率与干预机制的约束下,加入货币体系的各种货币确定它们相对于埃居的比价。每种货币有个相对于埃居的枢纽行市。通过价差1979年3月13日确定的各个枢纽行市,人们为每种加入欧洲货币体系的货币求出一系列双边枢纽行市。为保证加入汇率机制的各种货币之间的比价稳定,1978年12月5日的协定规定两种类型的干预:

其一,强制性的边际干预:假如本国货币的汇率达到对应于中心双边汇率浮动幅度的上下限±2.25%的最高点或最低点,有关国家的中央银行应进行干预。不过,有些成员国的货币可以享受高达±6%的浮动幅度:里拉直到1990年1月,比塞塔与英镑直到1990年10月加入欧洲货币体系,埃斯库多直到1992年。1993年8月2日,这些浮动幅度扩大到±15%。原则上,强制性的边际干预使参加国的货币进行此类干预。

其二,非强制性的边际内干预:此类干预在最高或最低汇率未达到时进行。他们可以使用所有的货币。在使用共同体货币进行干预时必须得到有关中央银行的同意,使用美元则不必征求同意。旧的体系内不存在边际内干预。行使此类干预时需要动用各中央银行的储备。

欧洲货币联盟初期,由于各国经济政策缺乏趋同性,不可避免地要每隔一段时期调整中心双边汇率。欧洲货币体系在组织这些调整时尽力使其在最佳条件下进行。

(三)法兰西银行和其他央行在汇率制度上的合作

当本国货币汇率降到最低点时,中央银行应买入本国货币以维持本国货币的汇率。作为补偿,它卖出相对于本国货币升值的那种货币。如果中央银行的外汇储备不足,则可以借助信贷进行干预。

在欧洲货币体系中,有三种现存机制:超短期融资措施、短期货币支持和中期财政援助。

超短期融资措施用于边际干预。所有加入欧洲货币联盟汇率机制的国家的中央银行都从中受惠。这种信贷没有数额限制,通过欧洲货币合作基金发放,期限很短。欧洲货币体系建立后,信贷期限从30天延长到45天。

与超短期融资措施一样,短期货币支持基于各中央银行之间的协定。它满足暂时贸易赤字所引起的资金需求。只有加入欧洲货币联盟的国家才能享受超短期融资措施,欧洲货币联盟的所有成员国都可以申请短期货币支持。贷款的最高限额为140亿埃居。

中期财政援助是欧洲共同体成员国之间的一种相互信贷,期限是2~8年,用于弥补贸易结算的延续赤字。

三、欧盟体系下货币政策的改变

(一)单一货币政策的新框架

单一货币政策是由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所制定的,用于指导货币政策工具的使用,为经济主体提供一个预期的基本点,从而保证货币决策过程的长期延续性,提高了公众对欧洲中央银行的信赖。

欧元区的货币政策通过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予以实施。在欧元区内,欧洲中央银行是最高货币权力机构。各成员国中央银行是欧洲中央银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负责执行欧元区货币政策的日常工作,但各成员国中央银行体系的所有活动必须接受欧洲中央银行决策机构的监督和管理。

(二)货币政策目标的改变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的基本目标是维持物价稳定。在保证这一目标的前提下,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应支持欧洲共同体的总体经济政策。

菲力普斯曲线表明,通胀率和失业率之间存在着相互替代的关系,即牺牲一定的通胀率,就能换取更高的就业率。但是,最近几十年的经验表明在那些通胀率最低的国家,利率也相对最低;而且,这些国家往往会有一个积极的投资体系和更多的工作机会。这也说明了在通胀率与失业率之间权衡的政策是不现实的,这种政策只会导致更高的通胀率和失业率。

(三)货币政策制定和执行的改变

原则上,欧元区的货币政策是由欧洲中央银行唯一制定的。欧洲中央银行制定的政策在整个欧元区得到执行。另外,由于TARGET(Trans-european Automated Real- time Gross settlement Express Transfer system)的存在,所有欧元区国家的支付命令能够及时执行,而且支付命令不能被撤销,这就使欧元区的货币市场趋于统一,短期利率变得相同。这一支付系统建立在两个因素上:一个是每个国家的实时全额结算系统实际由各国央行管理(如法国的则由法兰西银行管理);另一个是每个国家的支付系统之间存在一个中间枢纽(Interlinking)。

在权力下放前提下,各国央行的职责是执行一切有效的货币政策。虽然,决策的权力应集中于欧洲中央银行,但是决策的执行就没有必要集中于欧洲中央银行,尤其是各个成员国的民族文化和经济发展各不相同。在货币政策的执行上,各国央行依然是本国的“发言人”。

于是,一个多极化的组织在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中呈现出来了。例如,法兰西银行一直赞成一种结构,这种机构能使国家中央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中完全发展,而且还能确保对不同的金融市场一视同仁。正是由于有效的信息和透明的体系,这些安排保证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在这样的背景下,欧洲中央银行在操作层面上的决策与协调是处于中心地位的。各国央行负责实施有序的再贷款,有调整地干预和提供官方的再贷款便利,也可以实施除欧洲中央银行系统规定之外的其他操作,只要这些操作不违背该体系的目标和任务。

四、法兰西银行在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中的作用

(一)欧洲中央银行体系简介

欧洲中央银行体系(ESCB)由欧洲中央银行和欧盟所有成员国,包括尚未加入欧元区的成员国中央银行组成,根据《欧洲联盟条约》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欧洲中央银行章程》履行其职责。

在欧洲中央银行体系中,欧洲中央银行处于核心的地位,负责欧元区单一货币政策的制定和执行。欧洲中央银行(ECB)诞生于1998年6月1日,总部设在德国的法兰克福,工作人员500人。保持价格稳定和维护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是欧洲中央银行的两个主要原则。根据《马斯特里赫特条约》的规定,欧洲中央银行的首要目标是“保持价格稳定”。欧洲中央银行的决策机构由三部分构成:管理委员会(Governing Council)、执行董事会(Executive Board)和理事会(General Council)。

(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对法兰西银行的影响

法兰西银行在历史上从来未出现过赤字,然而2003年却破天荒地出现了经营亏损,亏损额达1.63亿欧元。

据分析,法兰西银行之所以出现亏空,主要有以下几大原因:一是国家不再给该行提供完全的补贴。二是欧元的流通和欧洲中央银行的建立,使法兰西银行的职能减弱。法兰西银行停止了个人客户的管理,而将职能集中于经济趋势分析和行使监督规范权。三是欧洲央行实行低利率和高汇率政策,对法兰西银行的投资收益造成了负面影响。

自2005年12月以来,欧洲中央银行已经连续5次加息,每次升息幅度为0.25个百分点,将欧元区的主导利率提高到3.25%。而在这之前,受低利率影响,法国出现了购房抵押贷款的热潮,民众普遍认为国内房地产市场出现了泡沫。欧洲中央银行加息的宣布,不仅有利于抑制欧元区通货膨胀,更有利于法国房价的理性下降。

第三节 欧元、欧洲中央银行和欧洲中央银行体系所面临的挑战

一、欧元:能否成为一种国际货币

(一)欧元的新世界

1999年,欧元诞生,比利时、德国、西班牙、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奥地利、葡萄牙和芬兰11个国家开始使用欧元。2002年,希腊也加入欧元区,至此,欧元在欧洲12个国家流通和使用。

1999年1月,欧元进入国际金融市场,并允许银行和证券交易所进行欧元交易。尽管如此,欧元纸币和硬币于2002年1月才开始正式流通。在此后六个月的过渡期内,本国货币与欧元均可在欧元区内使用。2002年7月,本国货币退出流通,欧元成为欧元区唯一的合法货币。目前,欧元已成为一种3亿多人每天使用的货币。

(二)欧元在欧洲:单一货币

从2002年7月起,欧元成为了欧元区唯一的合法货币,在欧洲的舞台上发挥着重要作用。

第一,欧盟成员国为了启动欧元,必须达到《马约》的几项标准,这就促使成员国降低通胀率和财政赤字,为经济发展创造了良好的环境。

第二,欧元的使用,降低了国际贸易的结算成本,促进了商品、服务、生产要素的自由流动,从而有利于形成一个统一的欧洲市场,推进了欧洲的经济一体化。

第三,欧元成为联系各国金融市场的纽带。所有的金融产品都用欧元报价和交易,通过资本的自由流动,促进了金融市场的竞争和发展。

此外,单一货币的形成,有利于提高欧洲在国际货币体系中的声望。欧元代表的是整个欧洲联盟,在国际贸易和金融市场中,欧元的影响将逐渐增加。

(三)欧元在世界:国际货币

“二战”以来,美国确立了世界霸主的地位。随着美国经济和贸易实力的增长,美元逐渐成为了国际货币,充当着国际贸易的支付工具和各国官方储备的重要组成部分。

欧元的诞生,给美元带来了冲击。虽然欧元区的任何一个成员国的经济实力无法和美国相抗衡,但是当这12个国家组成一个联合体时,其经济实力和美国不相上下。而且,在这12个国家内部以及它们和其他国家的贸易往来中,欧元也逐渐成为一种重要的支付工具。欧洲证券交易所(Euronext)的出现,也为欧洲提供了一个统一的金融市场,欧元计价的金融资产不断增加,在世界金融市场的作用增加。

对于许多东亚国家来说,欧元的出现是一个福音。因为许多东亚国家,如日本和中国,官方的外汇储备都很多。在过去,美元在这些国家的官方外汇储备中占据了很大的比例,造成了这些国家严重依赖于美元。当美元有什么风吹草动时,这些国家就胆战心惊。现在,欧元的出现,使这些国家纷纷增持欧元资产,降低美元资产的比重,优化了外汇的投资组合。

因此,欧元在世界货币体系中的地位不断提高,逐渐在世界舞台上发挥着国际货币的作用。而且,随着欧洲与日本以及中国的经济贸易来往增加,欧元、日元和人民币将逐渐国际化,打破了美元一统天下的局面。国际货币体系将呈现多极化的局面,欧元、美元、日元和人民币将在国际舞台上相互较量,共同发展。

二、欧洲中央银行是否应该保持独立性

(一)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

作为一家凌驾于各国政府和机构之上的区域性组织,欧洲中央银行比其他中央银行更明白独立性的含义。只有独立于政府机构和其他组织,才能根据欧盟区的情况自主运行货币政策,进而确保整个欧盟区的物价稳定和经济稳定。

单一货币政策规定了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无论是欧洲中央银行,成员国央行(NCBs),还是其决策机构的成员,都不能接受任何政府或者机构的指示。而且,欧洲中央银行的财政独立于欧洲联合体,拥有自己独立的预算体系。

在人事上,为了保证欧洲中央银行的独立性,法律规定管理委员会成员有一个较长的任期,但是执行董事会成员不能连任。除非执行董事会成员不能胜任职务或者有严重过错行为,否则欧洲法院不能罢免他。

在职能上,欧洲中央银行是独立的。为了执行有效的货币政策,它可以使用任何政策工具,而且法律赋予它怎样使用和如何使用它们的权力。

(二)独立性的保障——透明性

透明性是指中央银行向公众公开地、明确地和及时地提供所有有关其策略、预测和政策决定的信息。当欧洲中央银行独立于其他机构时,需要定时向公众提供货币政策的信息。一方面,它可以获取公众的信任,公众对货币政策的理解有助于提高政策的可信度和有效性。当公众了解中央银行的货币政策时,就知道中央银行将要怎样干预经济运行。另一方面,还可以增加货币政策的传递效应。当公众相信欧洲中央银行能够实现货币政策的目标时,价格预期就能形成。当价格预期形成时,货币政策的变化能较快地反映到金融变量中去,就可以缩短货币政策传导到投资和消费决定的时间,从而加速经济调整和增加货币政策的有效性。

一个独立的中央银行在执行命令的过程中必须对国内的机构和公众履行一定的义务。根据银行章程,欧洲中央银行需要提供欧洲中央银行系统活动的季度报告和合成的财务周报。此外,它还必须提供关于自身活动和货币政策的当年和前一年度的报表。年度报表上交给欧洲议会(European Parliament)、欧洲联盟理事会(the EU Council)、欧洲执行委员会(European Comm ission)和欧洲理事会(European Council)。为了满足章程的要求,欧洲中央银行还发布以下刊物:月报(季报的补充),合成的财务周报,年报。

(三)欧盟成员:不对称影响能否消除?

1.为什么会存在不对称影响

虽然欧盟中许多国家都属于发达国家,但是每一个国家的发展程度不尽相同,北富南穷的现象依然存在。而且,随着欧盟东扩的进行,许多东欧国家的入盟,更会加剧欧盟内部经济发展的不均衡。

此外,加入欧盟首先就要接受《马约》的条件。《马约》规定加入欧盟必须满足的5个趋同标准:①通货膨胀率不得超过3个成绩最好的国家平均水平的1.5%。②当年财政赤字不得超过GDP的3%,累计公债不得超过GDP的60%。③政府长期债券利率不得超过3个最低国家平均水平的2个百分点。④加入欧洲经济货币同盟前两年汇率一直在欧洲货币体系的汇率机制规定幅度±15%内波动,中心汇率没有重组过。⑤其他因素的评估,如市场一体化的结果,资本账户下的国际收支情况,单位劳动成本和其他价格指数的检查等。

欧盟区国家的经济情况各不相同,一旦完全接受这些标准,对每一个国家产生的影响各不相同。而且,加入欧盟区之后,最终还要接受欧元在本国的流通,也就意味着货币主权的放弃。放弃货币的独立性还能否保证本国经济的稳定性,这也是一个未知数。

2.不对称影响对欧盟及欧元的挑战

正是由于不对称影响的存在,许多国家拒绝加入欧盟,甚至有些已经是欧盟成员国的国家拒绝接受欧元在本国的发行和流通。其中,英国、瑞典和丹麦是典型代表。

作为欧洲的经济强国之一,英国虽然是欧盟的成员国之一,但是一直拒绝加入欧元区。英国害怕加入欧元区之后,不仅要承担更多的责任,还将拖累本国的经济。欧元区的经济表现不如英国,使英国不敢轻易加入欧元区。而且,英镑是当今几大国际性货币之一,加入欧元区则意味着放弃英镑的优势和地位。英国还不愿意放弃英镑的独立性,而且英国的金融市场在世界上处于领先地位,放弃英镑之后,英国就不能自如地运用利率等工具来干预金融市场。另外,英国这个海国,在地理上脱离了整个欧洲大陆,在历史上与整个欧洲大陆有一种疏远感,也不愿意轻易介入欧洲大陆的事务中。

作为世界上有名的中立国,瑞士虽然处于欧元区的包围之中,却一直拒绝加入欧盟。在两次世界大战中,瑞士都是保持中立的立场。欧盟不仅是一个经济联盟,还是一个政治联盟。瑞士害怕加入欧盟之后,会让自己卷入到欧洲的政治事务中,从而违背永久中立的外交政策。瑞士是一个直接民主的国家,加入重要国际组织,如欧盟等,必须经过公民表决并由各州通过后方能生效。1992年,瑞士举行公投,结果显示大多数瑞士公民反对加入欧盟。2005年6月5日,瑞士再次举行的公投,55%的公民赞同加入欧盟的申根公约区(EU’s Schengen Area),这意味着瑞士在向欧盟趋近的道路上,又迈开了新的一步。

除了英国和瑞士之外,瑞典和丹麦这两个欧洲典型的“高税收,高福利”国家,也拒绝加入欧元区。因为加入欧元区,就必须放弃货币主权,使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不能有效配套,从而造成本国人民的生活水平下降。

3.怎样消除欧盟带来的不对称影响

如何消除不对称影响,促进欧盟各国经济的协调发展,成为欧盟的一个难题。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欧盟制定了许多政策,主要有四项:欧洲共同农业政策、财政政策、金融政策和行政措施。

(1)欧洲共同农业政策

欧洲共同农业政策形成于1962年,是欧盟最重要的共同政策之一。其主要内容是制定共同经营法规、共同价格和一致竞争法则,建立统一农产品市场,实行进口征税、出口补贴的双重体制以保护内部市场,建立共同农业预算,协调成员国之间管理、防疫和兽医等条例。共同农业政策有利于推进欧盟区农业的一体化进程,建立统一的农产品市场。对于经济相对落后的东欧国家,农业占据了经济中的较大比重,因此可以从欧盟获取较多的农业补贴,促进本国经济的发展,从而促进欧盟内部经济的均衡发展。

(2)财政政策

财政政策一向是各国调整内部经济均衡发展的重要手段,欧盟也不例外。结构基金和团结基金成为欧盟调整内部经济发展的重要措施。

在欧盟每年的预算中,除共同农业政策在支出中占最大比重外,“结构基金”要占到总预算的近三分之一。1994~1999年间,欧盟用于结构基金的总额达1630亿欧元,平均每年为232亿欧元。根据欧盟1999年的决定,2000~2006年的结构基金将增至1950亿欧元,即每年投入的费用近280亿欧元。

“结构基金”由四部分组成:欧洲社会基金(ESF)、欧洲地区发展基金(ERDF)、欧洲农业指导和保障基金(EAGGF)以及渔业指导性融资基金(FIFG)。其主要目标就是帮助欧盟欠发达的地区进行经济结构调整,对失业人员进行培训,使他们重新具备就业条件。

“团结基金”始于1994年,其主要目标是帮助年国民收入低于欧盟平均收入90%的国家尽快“脱贫”,以达到《马约》为成员国加入欧元区规定的经济指标。在1993~1999年的7年中,“团结基金”的预算达到150亿欧洲货币单位。当某国的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欧盟平均水平的90%以上,则停止享受该基金。希腊、爱尔兰、葡萄牙和西班牙这四个欧盟经济相对落后的国家是“团结基金”的享受国,用这笔基金改善本国的生态环境和交通等基础设施。“团结基金”在这四国的分配比例分别为:16%~20%、7%~10%、16%~20%和52%~58%。

(3)金融政策

欧洲投资银行是根据1957年关于成立欧洲经济共同体的《罗马条约》设立的,主要为欧洲经济一体化提供资金支持。1993年以来,它的贷款额已经超过世界银行,成为世界上最大的多边优惠信贷提供者。例如,1996年其贷款总额达到232亿欧洲货币单位。

为了保证信贷的安全,欧洲投资银行不对一个项目进行全额贷款,一般只提供项目投资额的30%~40%,项目的其他资金来自结构基金和其他方面。欧洲投资银行对欧盟内部落后地区的贷款占其对欧盟总贷款额的70%左右,极大地促进了欧盟落后地区的经济增长。

(4)行政措施

欧盟一方面把在落后地区建立有效的法律体系和社会规范作为实施地区政策的重要条件;另一方面非常重视组织机构的建设,强调政府、企业、工会和家庭之间的和谐和合作关系,注重组织结构的不断改革和完善。

欧盟内部不论是私人部门还是公共部门,已逐步改变了过去的等级制度和官僚主义作风,转向了分散决策、建立伙伴关系和网络联系。

欧盟的结构基金分配体系是欧盟重视组织机构建设的很好例子。欧盟的结构基金分配体系是多级政府分配体系,它包括欧盟、成员国和地方政府。不同级政府之间是伙伴和协商关系,而不是上下级关系。在各级政府之外,设立咨询和评估制度,对过去的政策进行评价以便改进未来的决策。在欧盟一级中,不仅在欧盟委员会设立地区经济总司负责地区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而且,在1994年还成立了欧盟地区委员会,对区域政策和社会发展进行咨询和协调。

【注释】

[1]当时发行纸币必须有金属货币做后盾。纸币持有者有权凭纸币在发行机构提取相应面值的黄金。

[2]Comptoirs d’escompte.

[3]Cours forcé,纸币发行机构可以拒绝用金属货币兑换纸币,纸币不再与金属货币挂钩。

[4]Cours légal,英文Legal Tender,指纸币受法律保护,拒收纸币的个人或单位会受法律惩罚。

[5]159个分行,100个辅助办公室。

[6]法国共有98个省(Départements)。

[7]1945年12月2日《银行法》宣布将四大主要商业银行国有化,即:里昂信贷银行、兴业银行、国家工商银行和巴黎贴现银行(后两家不久合并为巴黎国民银行)。

[8]Créditsàmoyen termemobilisàbles.

[9]于1944年确立。布雷顿森林体系规定美元与黄金挂钩,而其他资本主义国家的货币则与美元挂钩,与美元的汇率固定。这使美元有着与黄金一样的地位。

[10]法语Conseil de la Politiquemonétaire.

[11]Système des Banques centrales européennes(SEBC).在本章第四部分中有对该系统和法兰西银行在其中的职能的详细介绍。

[12]Banque Centrale Européenne/European Central Bank.

[13]欧元纸币在欧元区是统一的,而硬币则具有各成员国的特色。于是欧元区各面值的硬币目前有12种版本。

[14]Comitéde la réglementation bancaire,Comitédesétablissements de crédit,Commission bancaire.

[15]英语Standing facilities,法语Facilités permanente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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