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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代扣代缴计算

时间:2022-11-2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上述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则企业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对照上表,24000元所得中,20000元适用20%税率,20000×20%=4000元;其中,4000元按规定加成50%,4000 ×20%=800元,另外加成800×50%=400元,共计5200元。

指个人独立从事劳务取得的所得(即个人与被服务单位发生直接劳务关系),提供劳务的个人与被服务单位没有稳定的、连续的劳动人事关系,也没有任何劳动合同关系,其所得也不是以工资薪金形式领取的。

1.《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劳务报酬所得包括: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2.劳务报酬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减除20%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获取劳务报酬所得的纳税义务人从其收入中支付给中介人和相关人员的报酬,在定率扣除20%的费用后,一律不再扣除。对中介人和相关人员取得的上述报酬,应分别计征个人所得税。

3.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20%。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所谓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对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000元至50000元的部分,依照《个人所得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0000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所谓“加成”征收是指对课税对象在依据税率计算应纳税额的基础上,对税额再加征一定成数的税款。加征一成就是在原税率(税额)上加征10%,加征二成就是在原税率(税额)上加征20%,依次类推,“加五成”即在原税率(税额)上增加50%,“加十成”即在原税率(税额)上增加100%。

劳务报酬的税率可用下表列示:

注意:是所得20000元以下按20%征收,即费用扣除前收入应=20000÷(1-20%)=25000元;20000~50000元须加五成征收,50000元以上加十成征收,这个50000元也是应纳税所得额。

4.劳务报酬所得,属于一次性收入的,以取得该项收入为一次;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

《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的通知》(国税发〔1996〕161号)第四条,关于劳务报酬所得的“次”作了进一步明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属于同一项目连续性收入的,以一个月内取得的收入为一次”。考虑属地管辖与时间划定有交叉的特殊情况,统一规定以县(含县级市、区)为一地,其管辖内的一个月内的劳务服务为一次;当月跨县地域的,则应分别计算。

例:某企业支付给非雇员甲劳务费3000元,乙6000元,丙30000元,丁60000元。分别代表劳务报酬个人所得税的四个级次。则企业须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甲3000元:(3000-800)×20%=440元。

乙6000元:6000×(1-20%)×20%=960元。

丙30000元:30000元收入扣除20%的费用为所得,30000×(1-20%)=24000元;

对照上表,24000元所得中,20000元适用20%税率,20000×20%=4000元;其中,4000元按规定加成50%,4000 ×20%=800元,另外加成800×50%=400元,共计5200元。按简易办法,24000×30%-2000=5200元。

丁60000元:60000×(1-20%)×40%-7000=122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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