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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大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怎样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国外已有的文献来看,针对审计市场效率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着审计市场的竞争性展开的。具体来说,除了关注特定时点的审计市场集中程度以外,研究者们还进一步考察了事务所市场份额的稳定性,并据此对审计市场的竞争性做出了相应推断。这些研究进一步考察了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审计市场集中程度,描述了不同时间、空间环境下的审计市场结构状况。

一、国外研究现状

从国外已有的文献来看,针对审计市场效率的研究主要是围绕着审计市场的竞争性展开的。这主要是由于长期以来,“竞争必然带来高效率”[1]的观念在崇尚市场竞争的西方国家已经根深蒂固。有关这方面的文献大多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美国,当时的背景是:一方面,职业道德准则会计师事务所的执业行为规定了严格的限制,禁止它们实行价格竞标、做广告、直接招揽客户等,但相关监管机构却认为这些限制可能会阻碍竞争,损害消费者的利益,最终,包括美国司法和联邦贸易委员会的反托拉斯机构在内的有关监管部门向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施加压力,迫使其同意对职业道德准则中的上述限制性条款进行重大修改(Simunic和Stein,1995);另一方面,从市场表现来看,大部分的市场份额都被当时以“八大”为代表的少数大事务所占据,而一般认为较高的市场集中度提高了市场参与者“共谋”的可能性,因此,这也使得监管机构对审计行业是否还存在充分的竞争产生了深刻的担忧。例如,美国参议院的报告、会计和管理委员会在其1977年发布的一份报告中指出:“在大客户市场中,‘八大’的市场集中度是如此之高,表明市场已经到了严重缺乏竞争性的地步”[2](Simunic和Stein,1995)。可以说,正是以监管机构对审计行业是否还具有充分竞争性的质疑为发端,引发了学术界对审计市场竞争性研究的热潮。

归纳起来,国外针对审计市场是否还存在充分竞争性的探讨,主要是从以下几个角度展开的:

1.通过对审计市场集中度的考察来探讨审计市场的竞争性

产业组织理论中著名的“市场结构—市场行为—市场绩效”分析框架(即SCP框架)的理论逻辑是:市场结构决定市场行为,并进而决定市场绩效。通常认为,行业集中程度越高(市场结构),在行业中占据大部分市场份额的企业就越容易在价格制定、市场分配等方面形成共谋(市场行为),从而损害市场竞争和社会福利(市场绩效)。Dopuch和Simunic(1980)指出,很多针对审计行业的批评[3]都是以此为理由的。也正是基于SCP框架的思想,很多学者通过对审计市场集中度的考察来探讨审计市场的竞争性。具体来说,除了关注特定时点的审计市场集中程度以外,研究者们还进一步考察了事务所市场份额的稳定性,并据此对审计市场的竞争性做出了相应推断。

(1)对特定时点审计市场集中程度的实证考察。早期关于审计市场集中度的研究者主要运用描述性的方法对事务所在某一时点所占有的市场份额进行了衡量。由于事务所采取的是私人合伙公司形式,有关其营业收入、员工人数等方面的数据并不对外公开,因此,研究者只能寻求必要的替代指标来计算其市场份额。考虑到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数量以及获取的收入与其客户的规模成正比,研究者通常运用客户的规模指标作为对事务所营业收入的替代。Zeff和Fossum(1967)研究了美国各事务所在入选1965年《财富》500强目录的公司中所占的市场份额,他们根据客户的收入、资产和收益分行业对各事务所的市场份额进行了计算,发现:总的来说,“八大”在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这种主导程度在不同行业之间差别较大。Rhode等(1974)、Schiff和Fried(1976)则分别依据1972年和1973年入选《财富》目录公司的相关数据用类似的方法进行了计算,并与Zeff和Fossum(1967)的研究结果进行了比较,结果他们均未发现明显的结论差异。这些研究的共同缺陷是:都用美国入选《财富》500强的企业作为对整个审计市场的替代,而没有考虑小客户市场的存在;而且,所有的研究都仅仅对表面数据进行了简单的处理和浅显的解释,重点关注市场中的单个事务所及其垄断行为而不是整个市场的卖方垄断程度,没有将那些大事务所的市场份额结合起来进行分析或者对市场集中程度进行其他归纳性统计分析

此后,研究者们进一步采用了更广泛的数据来源,并对反映市场集中程度的归纳性指标(如CRn指数、H指数等)进行了测算。例如,Gilling和Stanton(1978)在对澳大利亚审计市场结构进行研究时,其样本就不再局限于最大的公司,并且计算了两个代表市场总体集中程度的指标:CRn指数(代表市场中前n家最活跃企业的有关指标占整个市场的比重)和H指数(与活跃于某行业的企业个数及其差异程度有关)。Eichenseher和Danos(1981)将研究样本扩展到《谁审计美国》第2版(1978)中列出的4900家公司[4],并进一步计算了CR4和H指数,得出了与以往研究类似的结论:审计市场的高集中度现象在大多数行业中确实存在,但是,这种集中程度在不同行业之间存在很大差异。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他们在计算事务所市场份额时,除了运用以往常用的客户数目、客户营业收入等规模指标来替代事务所营业收入外,还增加了客户营业收入的平方根[5]作为事务所营业收入的替代指标,结果发现,在采用不同的替代指标来计算市场集中度时,得到的结果存在较大差异。这可能在一定意义上提醒我们:在利用审计市场集中度的有关实证研究结果对审计市场的某些总体特征做出推论时,必须慎之又慎。

Tomczky和Read(1989)还运用了事务所营业收入这一指标对审计市场集中度进行了更为直接的衡量。他们根据美国28家最大的事务所1983~1987年间的审计收入数据对市场集中度进行了计算,发现美国审计市场具有较高的集中度,“八大”在市场中占据了主导地位。但是与以往大多数研究中运用各种审计收入替代指标计算出来的集中度相比,他们直接运用审计收入指标计算出来的集中度要低一些,这可能意味着以往的研究结果可能高估了审计市场的集中程度。

其他关于审计市场集中度的研究还有Moizer和Turley (1989),Tonge和Wootton(1991),Minyard和Tabor (1991),Maijoor、Buijink、Witteloostuijn和Zinken(1995),Penno和Walther(1996),Schaen和Maijoor(1997),Pong (1999),等等。这些研究进一步考察了不同国家、不同时期、不同行业的审计市场集中程度,描述了不同时间、空间环境下的审计市场结构状况。

(2)对事务所市场份额稳定性的实证考察。Dopuch和Simunic(1980)还测试了事务所所占市场份额的稳定性,他们发现:即使只考虑客户来源为入选《财富》500强的企业,在1965~1975年期间,“八大”在32个行业中24个行业的市场份额亦是显著变动的。如果将客户来源扩大至Harris(1976)统计的8077家公开上市公司,则那些小客户市场的加入降低了“八大”的市场占有率;并且,如果进一步按客户的规模对样本进行分类,则“八大”在不同类别客户中的市场占有率也各不相同。既然“八大”的相对市场份额并不能保持稳定,因此,他们认为“八大”之间很难形成默契的“共谋”。

Danos和Eichenseher(1986)则考察了审计市场集中度的长期发展趋势。他们首先通过分析1964~1980年间299家样本公司的审计师选择情况,考察了“八大”的相对竞争优势;然后,通过一个更大的样本考察了在1950年、1960年、1970年、1980年这四个时点上,“八大”内部每一家事务所市场份额的变化。对前一个问题的研究结果表明,在所研究的期间内,“八大”的累计市场份额始终保持了较高的水平,但并没有逐年发生显著增长;而就后一个问题而言,“八大”内部市场份额的变化则表明,在“八大”内部,仍然存在日益激烈的市场竞争。

Buijink、Maijoor和Meuwissen(1998)对德国和荷兰两国1970~1994年间事务所市场份额的变动进行了考察,发现在这两个国家,审计市场高集中度与事务所市场份额的频繁变动同时并存,这可能表明,伴随着审计市场的高集中度现象,仍然存在事务所之间持续的市场竞争。

总之,从国外已有研究成果来看,尽管存在审计市场高集中度的证据,但也有证据表明,事务所之间很难达成默契的“共谋”,“八大”之间也仍然存在激烈的竞争。这可能意味着从审计市场集中程度直接推断审计市场竞争性的思路尚存在一定缺陷[6]。一些学者也已经充分注意到了这一点。

例如,Pearson和Trompeter(1994)指出,即使在审计市场高集中度的背景下,两家充当市场领头羊的事务所之间也有可能为争夺客户发生激烈的竞争,存在竞相压价和事务所变更现象,但这一点不可能通过分析市场集中度比率予以揭示出来。这与前述Danos和Eichenseher(1986),以及Buijink、Maijoor和Meuwissen(1998)的实证研究发现是一致的。又如,有的研究者还注意到了审计服务需求者的需求特征对审计市场集中度的影响,英国的一家接受欧盟委托对欧洲审计市场是否产生了垄断现象进行研究的机构“国家经济研究协会”(national economic research associates,简称NERA)就这样解释“六大”在欧洲审计市场所占据的主导地位:大型企业需要那些拥有大量资源、国际交往经验以及服务质量更高的大型事务所(Moizer,1992)。笔者认为,这可能意味着审计市场高集中度现象不但不否定市场竞争,反而是市场竞争和选择的结果。此外,尽管有的研究者(如Schmalensee,1982;Clarke,1985)认为从理论上能够证明在静态环境下审计市场集中度与供给者实行垄断定价的能力之间存在一定关系,但也有学者(如Baldwin和Gorecki,1989;Mueller,1991)对这一相关性在动态环境中的合理性提出了质疑(Buijink等,1998)。

2.通过对审计收费的考察来探讨审计市场的竞争性

经济理论通常认为,在竞争性的市场中,每个市场参与者都是价格的接受者,而在缺乏竞争性的市场中,垄断者能够运用自身力量控制产品(或服务)的定价。基于这一点,很多研究者通过考察审计市场中是否存在垄断定价来检验市场的竞争性。

Simunic(1980)运用美国的审计收费数据研究了“八大”在20世纪70年代是否实行了垄断定价。他发现:在1976年销售额超过1亿美元的大型上市公司中,“八大”占有了大约90%的市场份额;但是对于规模较小的上市公司而言,“八大”的市场份额只有大约65%。由于在小客户市场上存在众多的“非八大”事务所,因此他假定小客户市场是竞争性的,并以此为参照基准,对“八大”在大客户市场上实行价格“共谋”的假设进行了检验。考虑到对规模不同、特征各异的客户的审计收费进行简单比较没有实际意义,因此,Simunic建立了一个审计收费模型,发现审计费用是由被审计单位面临损失的可能性、损失在事务所和被审计单位之间的分担比例、事务所的生产函数和事务所的个体特征所决定的。他认为,没有证据表明“八大”存在垄断定价行为,事实上,存在微弱的证据表明“八大”存在规模经济,并通过降低收费的方式将这部分利益转移给了客户。

当然,关于“八大”是否存在收费溢价(即其收费是否显著高于“非八大”)的问题,不同研究者得出的结论并不完全一致。Palmrose(1986)、Francis和Strokes(1986)等发现在小客户市场上,“八大”的审计收费显著高于“非八大”,而在大客户市场上,“八大”与“非八大”的审计收费并无显著差异。Francis (1984)、Chan(1993)等则发现,不论在大客户市场还是在小客户市场上,“八大”的审计收费都显著高于“非八大”。Firth (1985)等则发现事务所的规模对审计收费并无显著影响。当然,样本选择的不同是造成上述研究结论存在差异的重要原因之一。但这种状况至少说明,目前尚无一致的证据表明“八大”确实存在收费溢价。退一步说,即使能够证明“八大”确实存在收费溢价,也不能由此推出“八大”实行了垄断定价的结论。这是因为,目前大多数学者(例如,Francis和Simon,1987;Craswell、Francis和Taylor,1993等)将“八大”的收费溢价归结为“八大”能够提供更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关于审计市场存在竞争性的进一步证据来自于事务所的价格竞争策略。DeAngelo(1981a)讨论了“低价竞争策略”,即为获取与客户的首次审计聘约签订权,会计师事务所以低于当前审计成本的审计收费水平与客户签约。DeAngelo认为,事务所采取这一策略,是对在以后各期竞争时现任事务所会存在“准租”这一客观事实的理性竞争性反映。Simon和Francis(1988)、Turpen(1990)发现,直至签约后的第三年,事务所的削价竞争行为仍然存在。Simon和Francis(1988)估计在初次签订审计聘约时,其收费的折扣高达24%,而在随后的两年中,这种收费的折扣为15%左右。在剔除了收到保留意见的客户样本,并控制了事务所收取的其他费用、客户规模等因素的影响后,“低价竞争”现象仍然存在。Ettredge和Greenberg(1990)也以美国20世纪80年代发生审计师变更的公司为样本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分析。他们发现,新任审计师的初次收费大约比前任审计师的最后一次收费低25%,而且,随着参与业务竞标的事务所数目的增加,收费折扣也会显著提高。这些证据都进一步表明,价格竞争始终是审计市场的主旋律。

3.从其他角度探讨审计市场的竞争性

除了以上两种主要研究思路外,一些研究者还从其他角度围绕审计市场的竞争性进行了探讨。Granfield(1980)曾经引用过美国联邦指南(U.S.federal guidelines)中提及的根据产业组织学的结构理论表明市场可能缺乏竞争性的几种情况:(1)市场中最大的4家供应商控制了50%以上的市场份额;(2)在过去的5年内,很少有重要的市场参与者进入市场;(3)价格竞争消失;(4)在过去7年中的5年内,资本净值回报率超出平均水平。可以看出,前面介绍的两种研究思路与这里提到的(1)和(3)两项表明市场可能缺乏竞争性的迹象有关。此外,也有研究者从市场进入障碍的角度探讨审计市场的竞争性,该种思路显然与这里提到的第(2)项表明市场可能缺乏竞争性的迹象有关。至于这里提到的第(4)项迹象,尽管也有一些文献(如Dopuch 和Simunic,1980)在论及审计市场竞争性时考虑了这一点,但由于很难获得计算事务所资本回报率所需的相关数据,因此,很少有研究者就此展开深入的实证研究。

Dopuch和Simunic(1980)对审计市场的进入障碍进行了探讨,他们否认了注册会计师进入审计行业存在障碍的看法。他们指出,从各州有关执业资格的法律规定来看,在对从业人员实践经验和地域流动的限制方面,注册会计师所受到的限制远远低于医师和律师。事实上,由于审计行业存在服务质量难以确定、信息不对称等特点,因此,现有对注册会计师教育程度和资格认证方面的规定是符合客观环境要求的。

Buijink、Maijoor和Meuwissen(1998)在对德国和荷兰1970~1994年间审计市场的竞争性进行分析和比较时,对两国事务所进入、退出审计市场比例进行了实证考察。他们的看法是,与运用静态的审计市场集中度指标来衡量市场竞争性相比,运用动态思路(即考察审计市场份额的变动程度、事务所的进入、退出比例)考察市场的竞争性更为可取。

可以看出,在前面两种传统研究思路的基础上,国外理论界和实务界也在不断探讨研究审计市场竞争性的新思路,以求更为客观、准确地反映审计市场的本来面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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