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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版前言

时间:2022-11-2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第三版中完全引用最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这有助于读者了解最新法律规范,完善国际贸易保险行为。美国过去行之多年的单一货物保险条款格式发生了重大变化。2004年起,美国推出新的“美国协会货物保险条款”。修订后的第三版系统地解释了美国货物保险新条款,以便中国贸易商在中美贸易中能够正确运用该保险保障自身的利益。

第三版前言

拙著自1997年第一版问世以来,已被全国许多高等院校和企业作为国际贸易专业的指定教科书和业务操作指导用书,并受到广大读者和业界的喜爱和好评。根据形势的发展和变化,遵循读者至上的原则,本着严谨的治学态度和认真负责的精神,笔者对拙著第二版进行了修订,以便更好地满足广大读者和国际贸易从业人员的实际需要。

现将此次修订作以下说明:

(一)增加实际案例分析

此次修订除第一章和第九章外,其他每章均附有相关案例的分析与探讨,以使读者进一步将理论与实践有机结合。

(二)引用最新法律规范

最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于2009年1月1日起实施。修订后的第三版中完全引用最新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这有助于读者了解最新法律规范,完善国际贸易保险行为。

(三)更新美国保险条款

美国过去行之多年的单一货物保险条款格式发生了重大变化。2004年起,美国推出新的“美国协会货物保险条款”( AICC2004)。修订后的第三版系统地解释了美国货物保险新条款,以便中国贸易商在中美贸易中能够正确运用该保险保障自身的利益。

本书的修订完成,得益于以下同仁的大力帮助,他们是马艳、姚尧、戴金桥、王健、范莹、马黎明、马可、李苏京、李震、刘聪、舒畅、王辰、张培龙、任慧、姚新丽、张玉岩、杨思佳、张恒志、王文海,在此一并表示感谢。

随着时间的推移,国际贸易的形势也将发生变化,因而拙著中的某些内容有可能变得不妥。笔者将会及时将变化的内容吸收和采纳到拙著中,使之更臻完善。囿于笔者的学术水平,拙著中的疏漏和不足之处在所难免,尚祈读者和业者不吝指正。笔者的电子信箱: xinchao@163. com。

姚新超

2011年10月于北京励博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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