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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发展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既是完善农发行职能的重要途径,更是农发行信贷支农的一大突出亮点。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快发展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事关全行改革发展大局,必须深入思考,正确抉择。加快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既是总结农发行甘肃省分行十多年发展历程的必然结论,也是当前和今后我行的历史使命和现实选择。

以土地整治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为重点推动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王达祖

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既是完善农发行职能的重要途径,更是农发行信贷支农的一大突出亮点。农发行甘肃省分行自2007年开办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以来,全行真正进入信贷支农新阶段。中长期贷款余额从2006年末的2.32亿元增加到2010年10月末的119.59亿元,增长了50多倍,占全行贷款总额的43.35%。在中长期贷款的强力拉动下,彻底改变了信贷结构单一和贷款总量徘徊不前的局面,确保了全年均衡增长,实现了对全省“三农”多方位、宽领域、深层次的支持。在新的形势下,如何进一步加快发展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事关全行改革发展大局,必须深入思考,正确抉择。

一、发展中长期信贷业务是农发行的现实选择

加快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又好又快发展,既是总结农发行甘肃省分行十多年发展历程的必然结论,也是当前和今后我行的历史使命和现实选择。

(一)中长期贷款是我行业务快速发展的助推器。“十一五”以来,全行上下一心一意谋发展,信贷业务“一体两翼”格局基本形成。这一时期,全行累计投放贷款818亿元,占建行以来贷款投放总额的53.2%,年均增长近20%,年均投放量比2005年增长了1.7倍,中长期贷款余额年均净增55亿元。事实表明,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无疑是我行“十一五”信贷总量增长的重要推动力和信贷结构调整的重要手段。

(二)中长期信贷业务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随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农村土地整治、农民集中住房建设已经成为统筹城乡发展和推进城镇化进程的重要举措。近年来的中央1号文件出台了一系列强农惠农政策。特别是党的十一届五中全会提出“加大政策性金融对农村改革发展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拓展农业发展银行支农领域,大力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国办《关于进一步支持甘肃经济社会发展的若干意见》,明确提出了要加快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夯实农业发展基础,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总行从落实国家有关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出发,从有效缓解工业化城镇化“缺地”、新农村建设“缺钱”、耕地保护“缺动力”、统筹城乡“缺抓手”的矛盾入手,推出了“新农村建设贷款”产品。这些都为我行发展中长期信贷业务提供了千载难逢的机遇。我们一定要抢抓机遇,积极支持城乡一体化发展,加快推进新农村建设,努力将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打造成集政策性、专业性、品牌性于一体的主打产品,彰显“建设新农村银行”的品牌效应

(三)加快发展中长期信贷业务是必然选择。随着国家支农政策调整和省内区域经济格局的初步形成,农发行传统业务发展空间有限,各类储备贷款受国家储备计划制约,会大体维持在一定的水平;收购调销贷款和龙头企业贷款受传统农作物种植总面积的减少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不会出现大幅度增长。但随着国家支持新农村建设力度增大和全省城镇化建设步伐加快,形成了农民向城镇集中,农业、工业向园区集聚的趋势,建设项目增多,对中长期贷款的需求量增大,围绕土地整治和城乡一体化建设的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将得到快速发展,我行必将进入以发展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为主的新阶段。结合省情行情实际,我认为今后五年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发展的总体要求和目标是:围绕农业农村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积极落实国家和省上的支农惠农政策,坚持规范管理与加快发展“两条腿走路”的方针,以支持土地整治和城乡一体化建设为重点,加快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县域城镇建设“三大板块”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发展,充分发挥在农村金融中的骨干和支柱作用。预计未来五年,我行中长期政策性贷款年均增长60亿元,到2015年达到450亿元,占全行贷款余额600亿元的75%;不良贷款率控制在新增风险容忍度范围之内。

二、发展中长期信贷业务必须突出重点

“政府主导、支农惠农、示范带动、控制风险”是我行在多年信贷业务实践中形成的基本经验。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全行上下要突出重点,强力推进。

(一)明确工作重点。一是抓重点项目。农村土地整治,侧重于农村土地复垦开发,现有土地收储整理开发、中低产田改造、高标准农田建设、农村村庄整治等;城乡一体化,侧重于农民住房条件改善、农民集中居住区建设与改造、农村危房改造、棚户区和泥草房改造以及县域城镇基础设施建设;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侧重于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农村能源、农村路网等建设。优先支持列入当地发展规划、政府主导、社会关注、具有显著民生效应的重点项目,优先支持大中城市郊区和县域城镇的基础建设项目;优先支持自身现金流能覆盖贷款本息、抵(质)押担保完备,尤其是以土地、林业和水资源等稀缺资源为抵(质)押担保物品的项目;优先支持列入中央和省级政府支农计划、有充裕财政补贴资金来源的项目。二是抓重点区域。陇东各行要进一步扩大支持的领域和深度;中部各行要在巩固现有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在重要领域要有新的突破;河西各行要广开思路,打开局面,取得实质性进展。省分行营业部、嘉峪关、金昌市分行按照当地政府推进城乡统筹建设规划,在重点区域分层次、分步骤加大信贷支持力度。

(二)建立和强化合作机制。一是加大营销力度。政府是中长期政策性贷款项目的主导者、统一规划者和组织实施者,要加大向地方党政的请示和汇报,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等媒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召开新闻发布会、座谈会、项目洽谈会等形式,宣传政策、推介业务。根据行业、地域特点,因地制宜,有针对性地提出营销方案。对于重点项目,各级行要主动上门拜访发改、城建、农林、财政、交通、土地等相关部门,加强沟通与联系,促进当地政府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进一步理顺和优化外部环境。二是完善合作平台。争取促动搭建和整合经济社会发展居全省前50位的县区,在每一个县区建立一家融资平台公司;已与市县区政府搭建融资平台合作的各级行,要进一步加大合作的广度、深度和力度。已与当地政府签订合作框架协议的二级分行,要进一步支持实施框架协议下的项目建设;有条件的市分行要与县政府签署有项目支撑的合作框架协议,及时跟进营销,全方位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三是创新合作模式。要按照“政府推荐项目、经济实体承贷、农发行独立审贷”支持模式,加强向当地政府的汇报协商,紧紧围绕各级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完善项目库,精心培育,对成熟项目及时给予支持。

(三)严控信贷风险。一是严格准入制度。要紧紧围绕国家的重大支农部署,紧紧围绕农村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紧紧围绕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在银监会批复的业务范围内开展工作,不离农、不打“擦边球”。贷款期限一般不得超过8年,利率下浮的下限是计提影子拨备后能确保盈利。二是规范承贷主体。承贷主体必须是政府注资的国有独资或国有控股的经济实体,承担项目建设和运营职责,在“借、用、管、还”各环节具备较强的管控机制,做到治理科学、组织健全、财务规范、内控到位。三是强化风险保障。借款人权益资本要充足,有稳定的经营性现金流或者可靠的偿债资金来源,财务可持续性强。偿债资金来源70%(含)以上的要源自于借款人自身收益,本级财政补贴收入还贷的额度不超过30%。严格执行实贷付制的要求,确保贷款资金不被挪作他用。对项目资本金的前期投入额度难以确定的,可采用以项目工程监理单位提供的项目建设进度证明、并经会计事务所评估的报告为依据认定。四是建立监测机制。要按上报项目待调查、已调查、待审查、贷审会已审批、审批已发放和已审批未发放等六种类型进行管理,指定专人及时了解项目营销和贷款投放进度,做好项目经常性监测分析工作。五是严格办贷流程。所有贷款都要按流程、按制度办理,严格落实“廉洁办贷十不准”,落实尽职免责要求,严防道德风险和操作风险。

(四)抓好典型示范。一是建立庆阳市分行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整体推进示范行。庆阳市在年初全市政府工作会议上要求,各县(区)组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加快城镇化建设。目前,庆阳市七县一区全部成立了融资平台公司。庆阳分行要充分利用现有政府融资平台,在目前中长期贷款业务发展的基础上,全方位、整体性推进这一业务深层开展。各行要认真学习观摩庆阳分行新农村建设整体推进情况,交流经验,扬长避短,推进当地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发展。二是建立支持泾川县县域城镇建设示范县。平凉市泾川县资源丰富,区位优势明显,是国家级农林示范基地县。县政府提出建设现代农业示范区、人文生态旅游经济区和陇东能源化工基地泾川项目区三个优势经济区,南北两个果畜互支互促循环农业示范带和省级循环经济产业园。这些都为依托城乡统筹发展规划,建立支持县域城镇建设示范县提供了条件。三是建立兰州新区、陇南成县、秦城区李家台子村新农村建设示范点。兰州被确定为全国首批20个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以秦王川综合开发为重点的兰州新区建设,将涉及大量土地整治开发,需要大量社会资金投入。陇南市成县政府为了加快县域城镇改造,将穿城而过的东河治理列为今年建设重点,通过修河堤、整治两岸土地、修建绿化带,提高城镇品位,改善城乡居住环境。秦城区李家台子村作为2010天水市新农村建设示范点,目前当地政府部门正在进行规划设计,向当地行提出贷款需求。兰州新区、成县和李家台子新农村建设要规划超前、分步实施,为推进全省新农村建设起到一定的示范引导作用。四是建立天水市分行规范化管理示范行。近年来,天水市分行结合实际不断强化制度建设,推进精细化、规范化管理,制定了《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天水市分行贷款资金管理办法》,保证了项目贷款支付给施工单位和出让土地的农民,严抓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工作,积极化解贷款风险,运行效果较好。天水行要在现有的基础上,做好规划,制定具体措施,高标准、严要求建立示范化管理方式。省分行将在适当时候召开中长期政策性贷款规范化管理现场观摩会,促进全行提升信贷管理水平。

三、发展中长期信贷业务必须坚持“三个不动摇”

(一)坚持以业务发展为中心的指导思想不动摇。发展是第一要务,是解决各种矛盾和问题的根本途径。实践证明,凡是业务发展比较快的时期,也是全行上下思想统一、各种矛盾和问题比较少的时期。因此,要进一步统一思想、转变观念、拓宽视野、廓清思路,制定发展目标、任务、措施和要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善始善终地加以落实。要普遍增强以业务发展为中心的思想,增强使命感,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和发展意识,把业务发展当作第一要务始终不动摇,当作压倒一切的大局始终不动摇,协调各类资源,统筹人力物力,集中全行精力推进中长期政策性信贷业务发展。

(二)坚持粮棉油收购不出大的问题不动摇。粮棉油信贷业务

是我行的立行之本、发展之基。各行要吸取建行以来的经验教训,任何时候都要把确保农民增产增收、维护粮价稳定、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作为政治任务,确保收购不能出现大的问题。要牢固树立主业意识,全力支持粮棉油收储,积极支持特色优势农业产业,努力成为农业特色产业的主办银行,绝对不能以弱化,甚至放弃传统业务的发展与管理为代价而发展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要通过“抓大放小、择优扶持、有进有退、有保有压”方式,适度控制商业性小额贷款客户增加,以更加优惠的信贷政策促进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使商业性贷款业务发展总量和占有比重,确定在总行的要求之内,为农发行今后的改革和发展打好坚实的基础。

(三)坚持完善和创新信贷管理不动摇。一是对政府主导的建设项目,要及早介入,开展营销。依据国家担保法规,办理有效合法的抵质押担保手续,研究对尚未取得土地证,可以国土部门出具的预审意见,办理预期土地出让收益权质押。对没有办理“四证”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书的,只要有当地政府相关部门出具行政许可手续确认函的,可先期办理贷款评估、审查和审议,提高办贷时效性。二是优化流程,简化手续,适度降低贷款条件和准入门槛。建议总行适度延长中长期政策性贷款期限;积极探索只要是国家及省上的重点项目,在资本金大大高于国家规定比例、本项目现金流充裕的条件下,可予以信用贷款的方式。三是探索统筹协调各方资金融入建设项目的途径。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由之路,这一过程需要大量的建设资金,但农发行的政策性信贷资金“包打不了天下”。因此,要探索依靠财政资金撬动,通过银团、联合贷款形式,充分发挥商业性信贷资金和政策性信贷资金的整体效能,吸引社会各方资金融入新农村建设中,形成财政、银行、社会三位一体共同支持的合力。四是探索研究新的信贷产品、操作平台和贷款方式,合理地确定贷款投放条件,建议在未征求调查人员和开户行意见的前提下,不随意增加其他限制性条件,保证审批贷款能够及时投放,促进中长期政策性贷款业务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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