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管理是怎样规定的

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管理是怎样规定的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生产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⑦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关于申请出具的报告》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审核通过的,打印《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退1份给申请人。同时在其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上注明退运货物的代码及退运数量,并签署办理时间及经办人姓名。

20.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管理是怎样规定的?

答:(1)概述

生产企业在出口货物报关离境,因故发生退运,且海关已签发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的,须凭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的《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根据出口退税管理系统生成),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运手续。

(2)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

1)出口货物报关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

2)出口收汇核销单(出口退税专用)原件及复印件(未收汇核销的以及试行免予提供纸质出口收汇核销单的出口企业不需提供)。

3)出口发票复印件。

4)载有《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的电子数据。

(3)对纳税人的时限要求

生产企业在向海关办理出口货物退运手续前,向主管税务机关退税部门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

(4)税务机关承诺时限

提供资料完整、填写内容准确、各项手续齐全的,当场办结。

(5)办理流程

1)受理审核。

①审查出口企业提供的资料是否齐全、合法、有效。

②核对出口企业提供的各种资料的复印件内容是否与原件相符,复印件是否注明“与原件相符”字样并由出口企业签章,核对后原件返还纳税人。

③审核《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填写是否完整、准确,是否与提供的报关单、核销单、出口发票上相关内容一致,签字、印章是否齐全。

④审核已退税额、应补回已退税款等计算是否准确。

⑤对需要补税的,通过系统查阅是否已结清应补缴的税款。

⑥纸质资料不齐全或者填写内容不符合规定的,以及应补缴的税款未结清的,应当场一次性告知出口企业补正或重新填报。

⑦纸质资料符合要求的,将《关于申请出具(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的报告》有关信息准确录入(或读入)出口退税审核系统审核。

2)核准。审核通过的,打印《出口货物退运已办结税务证明》,签署审核意见,提交审批人签字(或签章)后,加盖公章(或业务专用章),退1份给申请人。同时在其出口货物报关单原件上注明退运货物的代码及退运数量,并签署办理时间及经办人姓名。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