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个人模式风险管理

个人模式风险管理

时间:2022-11-2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与小组模式更多地利用外部信用合作组织的力量实现信贷风险管理不同,这是一种更为主动的风险管理实现路径。以下将主要以包头市商业银行和台商行的微小企业贷款为例,分析个人模式微小贷款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实现机制。在此基础上,为借款人编制整个家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对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其未来的现金流量及还款意愿。

第四节 个人模式风险管理

小组贷款是对“贷款机构—单个借款人”这一传统信贷模式的制度创新,这种通过创建信用合作组织实现组织化信用升级,基于社会资产建立约束激励机制的贷款模式充分运用了组织内部的信息优势和内生性惩罚机制,完善和提高了信贷机构在为微小贷款目标群体提供融资服务时的信息处理机制和博弈参与能力,从而实现了对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世界各国及我国的成功实践充分证明了小组贷款模式在帮助贫困人群摆脱融资困境,走向可持续发展方面所具有的独特作用。

但与此同时,个人贷款模式也在传统信贷技术基础上,经过以客户群体特点和需求为导向的模式创新后在微小贷款运动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欧洲复兴银行(EBRD)、印度尼西亚的BRI都是这一模式的代表(王益、黄良赳,2006)。更能体现这一趋势的是小组贷款的典型代表孟加拉乡村银行也在其第二代微小贷款模式中,逐渐放弃了连带责任技术这一小组联保贷款的核心要义而采用个人责任贷款技术(聂强,2010)。这固然有小组贷款模式组建小组困难、导致社区关系紧张、无法避免整体策略性违约等小组模式内在缺陷的影响,但更关键的是,经过创新的个人贷款模式在解决信贷风险,平衡微小贷款目标群体融资需求和微小贷款机构可持续发展上具有的独特路径。这种路径相比于小组贷款,在一定条件下体现出对外部环境、目标群体特点和贷款机构可持续发展更强的适应性。

个人贷款模式在传统的信贷技术的基础上,重新整合了信息、博弈关系、信贷程序、信贷人员等相关要素,从而创新了相关风险控制技术和实现机制,实现了对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其特点是不要求借款人通过小组实现组织化信用升级,也不需要利用抵押担保品实现物质化信用升级,而是就借款人经营及家庭状况现场调查搜集信息,并基于对信息的有效分析判断客户的现金流而后作出信贷决策。具体而言,就是基于微小贷款客户特点,设计出简便易行的信贷程序和能够获取真实信息并以此判断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信息处理机制,通过强调和客户保持长期关系及信贷人员在整个贷款流程中的责任提高了微小贷款机构的博弈参与能力,并建立专门的微小贷款部门和训练有素的信贷人员,使微小贷款机构能够在低成本和低风险的条件下向目标群体提供融资服务。

因此,个人贷款风险管理的本质是通过技术创新,强化自身的纵向筛选和纵向监督功能。与小组模式更多地利用外部信用合作组织的力量实现信贷风险管理不同,这是一种更为主动的风险管理实现路径。

从国内实践情况来看,2005年由国家开发银行引入的商业化、可持续的IPC微小企业贷款技术是国内第一次实施的基于商业化可持续原则的个人贷款模式(章和杰、梁晓,2008)。同年,包头市商业银行和台商行分别与国开行签订合作项目协议,成为了全国首批微小贷款项目合作银行。在几年的实践中,包头市商业银行和台商行的微小企业贷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并通过对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实现了机构的可持续发展,以IPC技术为核心的个人模式微小贷款逐渐推广至全国其他地区。以下将主要以包头市商业银行和台商行的微小企业贷款为例,分析个人模式微小贷款的风险管理技术与实现机制。

(一)IPC技术与信息处理机制

与农村信用社的联保贷款和小额信用贷款主要面向农户不同,微小企业贷款主要的客户群体为有3个月以上营业实践,需要扩大规模,并且具有持续稳定现金流的个体工商户或小企业。他们与农户相比,虽然具备了一定的财务信息,但这些信息往往不健全且可信度不高,同时借款人经营资产和家庭财产、生产账目和家庭账目往往没有明确的界限,因此借贷双方之间仍然存在着严重的信息不对称。为了克服信息不对称,个人贷款模式要求信贷人员就单个借款人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深入细致地进行实地调查,不但要了解借款人的业务流量、存货量、各种原始单据等业务信息,还要调查家庭成员、日常收入、生活开支、水电费及性格特征、社会地位等“软信息”,而后通过各种渠道的交叉审核对获得信息的可靠性进行验证。在此基础上,为借款人编制整个家庭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对信息进行分析,预测其未来的现金流量及还款意愿。只有在借款人的现金流量足以归还贷款时,银行才发放贷款(赵坚、金岩,2007)。这样一个包括信息获取、信息验证、信息分析三位一体的信息处理机制确保了微小贷款机构能够尽可能多地掌握体现借款人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的信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

1.信息获取

个人贷款模式信息处理机制首先要解决的问题是如何在借款人财务信息不健全的条件下获取尽可能多的有利于判断借款人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的信息。

IPC技术强调多渠道获取信息,其中现场调查,广泛收集第一手的数据和信息是最重要的途径之一。在借款人填写贷款申请表提供基本信息后,信贷人员需要到借款人的经营场所及家庭进行调查,了解企业及其经营的全面情况。现场调查不仅应收集借款人提供的能体现其经营情况的各类财务报表,还应对企业的组织架构、操作流程及业务关系进行评估。具体而言,获取信息可以通过考察营业场所、查看有关文件记录、同相关人员直接交流等多种方式进行。

考察营业场所可以全面了解借款人的经营情况。包括企业的开工率、产能利用率、库存、销量等,从中可以判断出企业的市场地位和增长潜力;信贷人员还可以通过观察借款人与雇员的互动情况,业务活动的组织方式等,判断借款人的管理才能和企业内部的关系融洽程度;此外,信贷人员需要通过考察营业场所对企业的固定资产进行检查、记录并估价。

有关文件记录不仅应包括借款人提供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果能够提供)及与上下游企业签订的合同、存货单据等,还应该包括由第三方出具的单据,如水表、电表、工商及税务登记表,甚至包括交通违章记录等。而且,信贷人员在利用这些文件判断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时,应以后者为主要依据。如从借款人使用水电和纳税的情况能在一定程度上判断出企业的经营情况,从借款人是否拖欠水、电费和逃税可以判断出企业的财务状况和借款人的个人品质。[25]

在现场调查时,还可以通过与相关人员的直接交流获取信息。交流的人员不仅应包括借款人,还应包括家属、雇员、邻居甚至客户等多个群体。值得注意的是,为了避免出现集体隐瞒的情况,信贷人员应该在信息验证时更加注意对这部分信息的真实性进行验证。

除了主要用于评估借款人还款能力的“硬信息”,在现场调查时还应该注重收集“软信息”,主要包括借款人的年龄与教育水平、家庭责任感和对家人的态度、是否有不良嗜好和犯罪记录、其他人对客户的评价、对贷款用途的解释等。这些“软信息”不仅有助于判断借款人的还款意愿,还有助于了解客户的还款能力。相比于客观的、易于传递和统计处理的“硬信息”,软信息具有模糊性和人格化特征,难以用书面报表形式进行统计归纳(张捷,2002),因此需要通过多方面的渠道收集。如信贷人员在信用记录不完整的情况下要了解借款申请人的信用情况,可以选择向供应商了解借款申请人是否能按时支付货款,也可以向借款人的邻居、有生意往来的人和雇员了解其名声,还可以通过在不同岗位工作的员工了解借款人是否按时支付工资,通过这些信息来判断借款人的信用,判断其还款意愿(赵坚、金岩,2007)。

2.信息验证

在多渠道采集信息的基础上,信贷人员还需要通过多角度的验证对信息的真伪进行判断。交叉检验是微小企业贷款中最常用的一种进行信息验证的方法。

交叉检验是指信贷人员对通过不同渠道获得的信息进行比较,来评价信息真实性的一种分析方法,是在信贷技术层面克服信息不对称的有效方式(王绯,2007)。交叉检验的原理是信贷员在获取信息时,借款人可能会有意或无意地提供某些不真实的信息,但这些不真实的信息必然有漏洞或相互矛盾的地方,从不同的角度考察,这些矛盾就会暴露出来;同时从不同的角度考察,还有利于发现不同信息之间可能存在的内在联系,便于更全面地掌握借款人的情况,因而对获取的信息进行多角度的交叉检验,可以验证信息的真实性。

交叉检验可以多角度进行。从时间维度看,信贷人员可以考察借款人提供的不同时间的数据是否相互矛盾,如日营业收入的累计值是否和月营业收入大致相等,一个经营周期的期初数据是否能和流量及期末数据对应起来,如启动资金加上每年的利润、减去每年的非商业支出是否与实有权益大致相等;从空间维度看,信贷人员可以考察借款人提供的信息是否与当地同行业的平均水平大体相当,如营业额、营业费用、毛利率、雇员的工资水平与当地平均水平的差别(孙晓琴,2007);从信息载体看,信贷人员可以考察口头信息是否与书面信息、实际状况相一致,如借款人所说的收入情况是否和实际生活状况大体匹配。

从检验信息的类型来看,交叉检验一般可以划分为对“软信息”的交叉检验和对财务信息的交叉检验。在进行交叉检验时,“软信息”又可以分为借款人的基本信息、借款人的经营信息和企业信息三类,通过不同类信息之间的交互验证,如借款人的住房信息和经营状况的吻合程度,可以对借款人提供信息的真实程度作出判断。财务信息的交叉检验包括权益、销售采购、存货等多方面,其中权益的交叉检验是最为核心的内容,其原理是信贷人员根据所获取的各项财务信息,以权益为各项财务指标的最终作用结果,对数据的真实性进行判断(王绯,2007)。

3.信息分析

个人贷款依靠一套针对微小贷款客户特点的、以现金流分析为基础的贷款分析和决策方法保证贷款风险得到正确评估(王绯,2007)。从借款者角度来看,其经营企业的收支与日常家庭的收支往往没有明确的界限,存在一定的资金互换性,因此需要将借款人的家庭生活和企业经营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分析。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依赖于是否有充足的现金流在冲抵日常支出和企业支出后仍能偿还贷款(见图5‐19)。因而现金流分析在判断借款人的还款能力时具有决定性的作用。一定程度上,开辟微小企业贷款“多渠道获取信息,多角度验证信息”的立体化信息收集机制最重要的目的就是对现金流进行计算和分析。

img91

图5‐19 微小企业贷款借款人现金流特点

完整的现金流分析包括现金流计算,还款计划制定及指标计算、敏感性分析三步。

信贷人员首先需要根据借款人每月的收入和支出信息,[26]计算贷款期限内每月的现金流情况。假设借款人每月的收入为I,每月不包括微小贷款偿还额的支出为E,则每月的净现金流为NCF=I-E,假设微小贷款的期限为N个月。NCF的计算过程见表5‐3。在计算出借款人每月的净现金流后,信贷人员需要在此基础上制定出分期还款计划,[27]并通过计算相关指标考察借款人的还款能力。在微小企业贷款的实践中,使用最广泛的是“累积还款能力”和“还款之后的自由净现金流”这两个指标。[28]

累积还款能力是指整个贷款期间所有月份的净现金流之和与所偿还贷款总额之间的比率。假设按照分期还款计划,借款人每月需偿还资金额为D,则累积还款能力A计算如下:

img92

累积还款能力从整体上表征了借款人的偿付风险。若A≤1,说明借款人的累积净现金流不足以偿付贷款,微小贷款机构面临着较大的信贷风险。因此只有当A>1时,才能考虑向借款人贷款。而在实际操作中,为了使还款更加的可靠和有保障,一般要求满足A>2(赵坚、金岩,2007)。

表5‐3 微小企业贷款现金流分析[29]

img93

然而累积还款能力是一个总量指标,因此无法反映还款的结构风险。特别是当借款人每月现金流出现很大波动的情况下,该指标无法反映出借款人是否能够偿付每月的款项。“还款之后的自由净现金流”指标解决了这个问题,用B代表该指标,其计算式如下:

img94

为了有效控制风险,微小企业贷款一般要求该指标满足B>0.5(赵坚、金岩,2007)。这意味着在扣除所有的家庭和企业支出及偿还本期应还贷款后,借款人剩余的自由净现金流与该期应还贷款额的比率必须大于0.5,这一措施可以使得借款人有能力应付不可预料的其他支出,以及超支或者是收入减少的情况。信贷人员在综合这两个指标的分析结果后,可以通过制定更加灵活的还款计划或者拒绝贷款有效地控制信贷风险。

为了考察借款人现金流的稳定性,信贷人员还必须对现金流进行敏感性分析,以便找出影响借款人还款能力的因素,并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一步控制风险。

综上,IPC技术通过提供信息获取、信息验证、信息分析三位一体的标准化信息处理机制,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提高了微小贷款机构的风险管理能力(见图5‐20)。

img95

图5‐20 微小企业贷款三位一体的信息处理机制

(二)IPC技术与博弈参与能力

小组联保贷款广泛应用的分期还款、累进贷款等贷款技术在个人贷款模式中也得到应用,并被证明在提高贷款机构博弈参与能力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同时,个人贷款模式还强调信贷人员要与借款者形成良好的长期互动关系,这种关系型贷款对于提高博弈参与能力也有着相同的作用。博弈参与能力的提高主要体现在以下三点:一是可以对贷款的使用情况、项目收益情况进行监督,有效地避免借款人在项目选择、努力程度选择及贷款偿还中出现道德风险倾向;二是可以实施有效的信用激励机制,在借款人中形成正向的预期效应;三是与借款人形成长期性、高频率的博弈关系。

1.期还款

个人贷款模式提高贷款机构博弈参与能力的首要做法是在计算借款人现金流的基础上,依据还款计划与现金流匹配原则,制定灵活的分期还款计划。分期还款技术的运用改变了传统银行贷款只在期末归还本息的做法,通过增加还款次数提高了借款人主动与贷款机构接触的频率。对贷款机构而言,分期还款技术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可以通过借款人分期还款的表现对其贷款运营项目进行间接监督。相比于信贷员在现场进行直接监督,这种监督方法具有成本更低,一定程度上也更有效的优点。二是可以通过借款人分期还款的表现对贷款风险进行动态监控,及时掌握风险偏大的贷款,从而避免信贷风险在期末的集中暴露,起到风险微分[30]的作用。也可以对风险偏大的贷款采取及时有效的措施,从而将原本无法实施的一次性惩罚分解(史晋川等,2010),发挥了信用激励机制的作用。三是通过标准化的还款期限设计可以对大量借款人的还款进行集中处理,降低了贷款机构的管理成本。对借款人而言,经常性的还款是对其负有还款义务的一种提醒,降低了一次性还款给其带来的巨大的财务压力,从而提高了借款人的还款意愿和还款能力。

2.累进贷款

与小组联保贷款一样,个人贷款模式也广泛应用了累进贷款技术的动态激励机制,其通过将双方对未来的预期和对历史记录的考察纳入合约框架,达到了促进借款人改善还款行为的目的(焦瑾璞、杨骏,2006)。它的作用机制在于能够发挥“试错”的功能,即可以用较小的贷款来进行尝试,以发现借款人的真实信用水平,在长期的重复博弈中发展借贷双方的业务关系和借款人的信贷记录(王绯,2007)。即便借款人出现了无法或不能履约的情况,因额度较小而不会对贷款机构产生更大的影响。对借款人而言,融资服务的稀缺性使得失去之后额度更大的借款权利构成了其违约的隐形成本,一旦其不按时履约,则意味着将会失去几乎全部的借款机会。这样,获得累进贷款的预期就对借款人形成了一个有效的激励使其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道德风险。可见,累进贷款技术既为借款人实施有效的信用激励机制创造了条件,也有利于与借款人形成长期性的博弈关系。

3.关系型贷款

个人贷款模式与小组贷款模式的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没有通过组织化信用增级的方式转移甄别客户、监督贷款使用的责任和成本,而是通过发挥贷款机构的纵向筛选和纵向监督作用取代了小组模式中的横向筛选和横向监督机制。这种模式成功的条件之一就是要求信贷员与借款人建立长期的“准私人”关系或朋友关系(赵坚、金岩,2007),确立以客户关系为导向而非数据处理为导向的灵活管理获取“软信息”(史晋川等,2010)及对贷款使用情况进行及时的监督。

通过强调与借款人保持密切的联系,信贷人员可以及时发现贷款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进行处置,为激励机制作用的发挥创造条件。贷款机构可以根据市场细分情况将信贷人员按地域(村或社区)、行业、供应链以及协会等中介组织进行合理配置,信贷人员专业化于给其配置的业务领域(张文彬、童迪,2011),从而可以在相同或相近业务的重复实践中,学习掌握行业知识、市场信息及相关的法律法规,并通过日常联系将这些信息传递给借款人,从而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借款人的贷款使用效率和还款能力。信贷人员在当好行业顾问的同时,还可以通过提供各种延伸服务,如帮助解决借款人的家庭问题,发展和借款人之间的“准私人”关系。这样做的目的在于将信贷人员和借款者之间单纯地依靠资金借贷维系的关系扩展到生活的其他层面,通过拉近“情感距离”扩展双方博弈的时间和空间,增加了借款人违约的“面子成本”[31],能够促使借款人更诚实地提供信息并增强其还款意愿。同时,这也是提高借款人对其服务“黏度”的主要途径,从而为发挥累进贷款技术作用创造条件。

(三)IPC技术与信贷管理制度

相比于小组贷款模式,个人贷款模式更注重通过发挥自身的纵向筛选与纵向监督功能实现对信贷风险的有效管理,这种有效性的基础在于简便易行的信贷程序及信贷人员的信息处理与分析判断能力。同时,个人模式贷款没有将信贷分析和管理的大部分成本通过外部化的方式转嫁给小组,因此在实现对信贷风险有效管理的同时降低运行成本、提高运行效率对于微小贷款机构而言具有同样重要的意义。换言之,相比于小组贷款模式,个人贷款模式面临着更大的内部风险。微小贷款机构通过建立科学严格的管理制度,实现了对内部风险的有效管理,为信用风险管理创造良好的内部环境。

1.信贷程序

个人贷款模式的信贷程序呈现出标准化、高效率、可复制的特点,这是由借款人文化层次整体较低、数量多,缺乏完善的财务报表及抵押担保品,且具有“小、频、急”的资金需求等特征决定的。标准化且透明的信贷程序易于借款人了解且信赖,也有利于信贷人员开展工作,降低操作风险,从而提高了信贷程序的效率;高效率的信贷程序同时降低了贷款机构的操作成本及借款人获得贷款的成本,提高了微小贷款的可得性;可复制的信贷程序有利于其在不同区域间的借鉴利用,提高了微小贷款的覆盖广度。

一个标准化的微小贷款业务流程由贷款营销、贷款申请受理、贷款调查、贷款决策、贷款发放和贷款监控组成(见图5‐21)。

img96

图5‐21 微小企业贷款业务流程

与传统贷款相比,个人贷款模式信贷程序的特点除体现在前文所述的贷款申请受理、调查及发放、监控阶段之外,在贷款营销和贷款决策阶段亦针对微小贷款客户进行了以目标客户特点为导向的适应性创新。

微小贷款的市场虽然广阔,但由于目标客户长期被排斥在正规金融机构融资服务体系之外而对其产生了不信任感,再加上目标客户自身存在的文化水平普遍不高、金融知识缺乏等内在缺陷,因此广阔的市场仍需要微小贷款机构进一步的开发和引导。这就要求微小贷款机构制定主动且高效的营销策略。一方面通过主动营销将微小贷款服务理念传达给目标客户,特别是微小贷款分期还款和累进贷款等创新性的信贷技术及严格的信贷纪律,在目标客户中树立微小贷款“好借好还”的形象;另一方面通过主动营销实现对目标客户的第一次筛选,实现贷款风险管理前移。在我国的实践过程中,微小贷款机构创造出了许多极具特色的主动营销手段,如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在全国各地进行的以现场推荐会为纽带连接银行和客户,在宣传微小贷款产品的同时也获得了客户的第一手信息资料。

个人模式微小贷款信贷决策的主要依据是建立在信息基础之上的对借款人现金流的判断,而微小贷款目标群体的信息多为难以量化和传递的软信息。Berger和Udell(2002)的研究证明了软信息的有效性要受到银行组织结构的影响,由于软信息的传递成本过高,基于软信息的贷款决策权应该减少审批环节,下放给掌握着这些软信息的基层经理和信贷员。在此理论的指导下,个人模式微小贷款的贷款决策基于目标客户的这一特点相应地进行了创新。一是信贷决策分散化。根据贷款的数额和贷款期限明确设定支行、地区和总部的贷款决定权限,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可能使贷款决策接近客户和基层信贷人员,提高审批的效率。二是推行“四眼原则”的决策机制。即通过审贷会的形式,召集两个以上的审批人员对贷款进行审批,相关的信贷人员没有投票权,但需要为审贷会提供信息。只有在审批人员一致同意的情况下才能作出贷款决策,因而审贷会可以很好地分散贷款决策风险。同时,审贷会的人员组成相对较为灵活且人数较少,审贷会召开时间也不固定,确保了贷款决策的高效率。审贷会上成员之间对于贷款分析的讨论也有利于提高信贷人员的业务能力,使得审贷会具备了培训的附加功能。三是执行严格的授权等级制度。这一方面体现在根据信贷人员的工作能力和经验按贷款金额的大小进行不同的关于分析权、操作权和决策权的授权;另一方面被授权人在一笔贷款中不能同时使用分析权和决策权,从而有效避免了信贷人员的道德风险。

2.信贷员

与借款人接触最为频繁的信贷员在宣传微小贷款理念、树立机构形象、培养借款人对贷款机构的信任上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同时以现金流分析为基础的贷款分析和决策方法的核心就在于信贷人员的分析判断能力,因此信贷员的素质是保证个人贷款模式下微小贷款机构成功运营的关键(王绯,2007)。微小贷款机构通过设计以思想教育为基础、技术培训为核心、激励机制为保证的管理制度对信贷员形成了良好的管理。总结起来,这种管理制度具有以下特点:

(1)强调负责的工作态度和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微小贷款客户的特点决定了为其提供的融资服务大部分的工作时间是在户外,而且需要根据客户的生活和工作习惯安排工作时间,因而具备负责的工作态度是成为称职信贷员的必备条件。同时,微小贷款业务的高风险性要求信贷员必须具备良好的风险管理意识,这是贷款机构对风险实施有效管理的基石。

(2)强调复合的能力背景和良好的自我学习能力。信贷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交流能力,在与借款人沟通交流中引导借款人提供并主动发现更多的信息,同时还需要具备良好的判断信息真伪的能力及一定的财务功底和计算能力,以便信贷员在现场快速地通过信息自制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并估算现金流;此外,具备一定的行业知识对信贷员来说具有关键作用,这其中包括对行业产品、市场、生产方法以及该行业外部影响因素的全面了解。这些知识可以帮助信贷员了解潜在客户的收入情况和经营风险,也有助于信贷员对客户提供的信息进行交叉检验,也是信贷员设计贷款额度和安排还款计划的基础(赵坚、金岩,2007)。

微小贷款机构通过完善的培训体系为信贷员提高业务水平提供制度保障,但更重要的是,信贷员需要不断吸取总结自己在实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以提高自身能力,因此良好的自我学习能力至关重要。

(3)强调建立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不同于传统贷款把信贷活动中的信贷分析、贷款发放、贷款监督和回收交由不同的部门进行,微小企业贷款要求信贷员对其所发放贷款的整个生命周期负责,因而高质量的信贷分析结合承担责任的信贷员的密集监督是提高还款率的关键(赵坚、金岩,2007),而激励约束机制的有效发挥则是两者发挥作用的保证。近年来,很多国家(例如东欧和中亚)的实践已经有力地证明,劳动密集型的安排和激励相容的政策,可以在最大程度上克服借款人与债权人之间的信息不对称(王君,2005),而建立有效激励约束机制的核心在于建立基于绩效的薪酬制度,将信贷员的收入和个人发展与贷款逾期情况直接挂钩,这将促使信贷员在关注贷款规模的同时又高度重视贷款资产的质量。

综上所述,个人贷款模式风险管理的基本思路是通过IPC技术三位一体的信息处理机制及分期还款、累进贷款、关系型贷款等信贷技术,完善及提高了微小贷款机构的信息处理机制和博弈参与能力,通过建立标准化、高效率的信贷程序及培养高素质的信贷人员创造了良好的内部环境,从而对风险实施积极主动的管理。

参考文献

[1]Berger,A.N.and G.F.Udell.Small Business Credit Availability and Relationship Lending:The Importance of Bank Organizational Structure.The Economic Journal,2002(477):32‐53.

[2]Berger,A.N.,N.H.M iller,M.A.Petersen,R.G.Rajan and J.C.Steine.Does Function Follow Organizational Form?Evidence from the Lending Practices of Large and Small Banks.Journal of Financial Eco‐nomics,2005(76):237‐269.

[3]Besley,T.and S.Coate.Group Lending,Repayment Incentives and So‐cial Collateral.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5(1):1‐18.

[4]Chowdhury,P.R.Group Lending:Sequential Financing,Lender Monito‐ring and Joint Liability.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5(2):415‐439.

[5]Chowdhury,P.R.Group‐lending w ith Sequential Financing,Contingent Renewal and Social Capital.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7 (84):487‐506.

[6]Deininger,K.and Y.Y.Liu.Determinants of Repayment Performance in Indian M icro‐credit Groups.World Bank Policy Research Working Pa‐per,2009.

[7]Devereux,J.and R.P.H.Fishe.An Economic Analysis of Group Lend‐ing Programs in Developing Countries.The Developing Economies,1993 (31):102‐121.

[8]Egli,D.Progressive Lending as an Enforcement Mechanism in M icrofi‐nance Programs.Review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4(4):505‐520.

[9]Ghatak,M.and T.W.Guinnane.The Economics of Lending w ith Joint Liability:Theory and Practice.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9(1):195‐228.

[10]Ghatak,M.Group Lending,Local Information and Peer Selection.Ghatak,M.Screening by the Company You Keep:Joint Liability Lend‐ing and the Peer Selection Effect.The Economic Journal,2000(465):601‐631.

[11]Hossain,M.Credit for A lleviation of Rural Poverty:The Grameen Bank in Bangladesh.IFPRIResearch Report,1988(2):102‐230.

[12]Impavido,G.Credit Rationing,Group Lending and OptimalGroup Size.Annals of Public& Cooperative Economics,1998.

[13]J.Haynes.Risk as an Economic Factor.The Quarterly Journal of Eco‐nom ics,1895,9(4):409‐449.

[14]Ghatak,Maitreesh.Group Lending,Local Information and Peer Selec‐tion.Journal of Development Economics,1999(60):27‐50.

[15]K rahnen,J.P.and R.H.Schm idt.Developing Finance as Institutional Building:A New Approach to Poverty‐oriented Banking.Boulder,CO:Westview Press,1994.

[16]Molho,L.The Economics of Information:Lying and Cheating in Mar‐kets and Organization.Oxford:Blackwell Publishers,1997.

[17]Montgomery,R.Disciplining or Protecting the Poor?Avoiding the So‐cial Costs of Pressure in M icro‐credit Schemes.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Development,1996(8):289‐305.

[18]Morduch,J.The M icrofinance Promise.Journal of Economic Litera‐

ture,1999(34):1569‐1614.

[19]Sanjay,J.and M.Ghazala.A Little at a Time:The Use of Regularly Scheduled Repayments in M icrofiance Programs.Journalof Development Economics,2003(72):253‐279.

[20]Schiffer,M.and B.Weder Firm Size and the Business Environment:Worldw ide Survey Results.Discussion Paper 43,International Finance Corporation,Washington,DC,2001.

[21]Schreiner,M.and H.H.Colombet.From U rban to Rural:Lessons for M icrofinance from A rgentina.Development Policy Review,2001(19):339‐354.

[22]Stiglitz,J.E.and A.Weiss.Credit Rationing in Markets w ith Imper‐ fect Information.The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1981(3):393‐410.

[23]Stiglitz,J.E.Peer Monitoring and Credit Markets.World Bank Eco‐nomic Review,1990(3):351‐366.

[24]Bastelaer,V.T.Does Social Capital Facilitate the Poor's Access to Credit?World Bank Social Capital Initiative Working Paper No.8,1999.

[25]Varian,H.Monitoring Agents w ith Other Agents.Journal of Institu‐tional Theoretical Economics,1990(1):153‐174.

[26]Waterfield,C.and A.Duval.Savings and Credit Sourcebook.A tlanta,

Ga:CARE,1996.

[27]Wydick,B.Group Lending under Dynamic Incentives as a Borrower Dis‐cipline Device.Review of Development Econom ics,2001(3):406‐420.

[28]艾路明.小额贷款与缓解贫困.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

[29]程恩江,刘西川.中国非政府小额信贷和农村金融.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07.

[30]崔少磊.基于共同体理论的农户联保制度信贷风险控制机理研究.西北农林科技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31]杜晓山,孙若梅.中国小额信贷的实践和政策思考.财贸研究,2000(7).

[32]官兵.企业家视野下的农村正规金融和非正规金融.金融研究,2005(10).

[33]何菁菁.农业产业化发展中的金融支持研究.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10.

[34]何嗣江,史晋川.弱势群体帮扶中的金融创新研究———以台州市商业银行微小贷款为例.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9(4).

[35]何嗣江,汤钟尧.订单农业发展与金融工具创新.金融研究,2005(4).

[36]何嗣江.订单农业发展与金融市场创新.浙江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7.

[37]贾文斌.小额贷款可持续发展与制度创新研究.浙江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9.

[38]焦瑾璞,杨骏.小额贷款和农村金融.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39]李虹.激励、合作范围与担保制度创新:李庄模式研究.金融研究,2006(3).

[40]李莉莉.正规金融机构小额信贷运行机制及其绩效评价.中国农业大学博士学位论文,2005.

[41]李新然.论“小额信贷”的非金融价值.农业经济问题,1999(4).

[42]刘大耕.小额信贷必须走持续发展之路.中国农村信用合作,1999(12).

[43]刘峰,许永辉,何田.农户联保贷款的制度缺陷与行为扭曲:黑龙江个案.金融研究,2006(9).

[44]聂强.小额信贷的偿还机制:一个理论述评.中国农村观察,2010(1).

[45]冉华.衍生品市场对经济增长的作用.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6.

[46]史晋川,何嗣江,严谷军,等.金融与发展:区域经济视角的研究.杭州: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

[47]孙晓琴.小企业信贷技术与银行组织结构的关系研究.北京交通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48]汤敏,姚先斌.孟加拉“乡村银行”的小额信贷扶贫模式.改革,1996(4).

[49]唐红娟,李树杰.农户联保贷款的运行机制及其实践分析.金融理论与实践,2008(6).

[50]汪三贵.中国小额信贷可持续发展的障碍和前景.农业经济问题,2000(12).

[51]王绯.小额贷款的模式与信贷技术研究.对外经济贸易大学硕士学位论文,2007.

[52]王君.寻找微小企业的商业化边界.经济研究资料,2005(8).

[53]王曙光,乔郁,等.农村金融学.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54]王曙光.民间小额信贷的风险控制、制度创新与内部治理:昭乌达模式研究.中共中央党校学报,2009(5).

[55]王益,黄良赳.社会信用合作组织在小额贷款中的作用和意义.金融研究,2006(6).

[56]王元.信息处理、博弈参与和农村金融服务中介.金融研究,2006(10).

[57]熊学萍.农户联保贷款制度的博弈机制及其完善.理论月刊,2005(11).

[58]杨虎峰,张群,谢昊男.农村小额信贷产品、经营绩效与风险控制.地方财政研究,2010(7).

[59]张健华.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

[60]张捷.中小企业的关系型借贷与银行组织结构.经济研究,2002(6).

[61]张美芳.以家庭为单位控制小额信贷信用风险.内江科技,2010(7).

[62]张文斌,童迪.商业可持续的微型企业信贷实践———以台州银行的“小本贷款”为例.中国市场,2011(3).

[63]张转方.农村信用建设与小额贷款.北京:中国金融出版社,2008.

[64]章和杰,梁晓,等.商业银行对新农村建设金融支持的调研———以台州商行为例.浙江金融,2008(12).

[65]赵革,刘函.农村合作银行信用共同体信用制度研究———以天津农村合作银行创建的信用共同体为例.东北财经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7(1).

[66]赵坚,金岩.微小企业贷款的研究与实践.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

[67]赵岩青,何广文.农户联保贷款有效性问题研究.金融研究,2007(7).

[68]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研究所.中国小额信贷案例选编.北京:中国市场出版社,2009.

【注释】

[1]此处的市场机制主要是为了与扶贫贴息贷款非市场化运作相区别。

[2]目前我国的微小贷款机构主要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微小贷款公司等金融机构及政府机构、准政府机构、民间团体等非金融机构。

[3]现有研究一般根据客户组织形式将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界定为个人贷款,如王曙光、乔郁等(2008),参考:王曙光、乔郁:枟农村金融学枠,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版,第336—337页。但本书从风险管理的角度将其界定为小组贷款,原因将在后文进行阐述。

[4]从图中来看,联保小组只包括3名成员,但这只是为了作图方便。事实上,GB模式中联保小组需要由5名成员自发组成。

[5]这也正是为什么教徒比非教徒,穿军装的军人比普通人更值得信任的原因。资料来源:张维迎:枟信用与信息枠,http://www.aisixiang.comdata1979.htm l。

[6]人数的增加使得小组成员之间的博弈更为复杂,但实现正向配对效应的本质是一样的,在此设为两个人只是为了讨论的方便。

[7]这里假设微小贷款机构首先向一人贷款,再向第二人贷款,和后文将要论述的次序融资技术一致。

[8]这里隐含着的一个假设条件是内生性惩罚带来的损失要小于违约带来的收益,即M<A(1+i)。基于资金对于微小贷款客户的稀缺性,且M无法转化为现时经济利益,本文认为这样的假设在一定程度上是合理的。这也说明了发挥内生性惩罚机制,提高M及降低贷款额度A(小额的含义)的重要意义。

[9]这里假设借款人利用贷款获得的收益要大于使用贷款的成本,否则借款人不会提出贷款申请。

[10]贷款合约的远期性质与前文所论述的信用契约的非共时性相一致,前者偏重于从资金角度进行分析,而后者更偏重于信用角度。

[11]在实践中,不同地区小组联保贷款的分期还款技术在还款期限和还款额的设计上存在不同。如有的强调等额分期还款,有的强调还款期限和还款额的设计要与借款人的现金流匹配。

[12]这里的纵向是为了和小组成员之间的横向筛选机制区分开来。

[13]艾路明(2000)认为“只有在市场经济条件中生存了,(贫困农户)才能真正加入到整个国民经济进程中来,才能真正摆脱贫困”。参考艾路明:枟小额贷款与缓解贫困枠,经济科学出版社2000年版。

[14]资料来源:枟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枠2003—2009年卷。

[15]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1999年7月印发的枟农村信用社农户小额信用贷款管理暂行办法枠。

[16]资料来源:中国人民银行2000年1月印发的枟农村信用合作社农户联保贷款管理指导意见枠。

[17]近年来,农村信用体系建设进展顺利,截至2010年年末,全国大部分县(市、区)开展了农户信用档案建设,建立了农户信用评价体系,共为1.34亿个农户建立了信用档案,评定了8300多万个信用农户,7400多万个农户获得了信贷支持。资料来源:张健华主编:枟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枠,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版,第32页。

[18]永济富平小额贷款公司在山西永济发放的小额贷款也要求必须是夫妻、父子、或者其他直系亲属两人一起同意才可以申请贷款。这种以家庭而不是以个人为对象的贷款方法利用家庭成员之间相同的家族价值观念和相同的利益目标追求实现对贷款风险的控制。详细论述可见:张美芳:枟以家庭为单位控制小额信贷信用风险枠,枟内江科技枠2010年第7期,第148页。

[19]资料来源:枟中国金融统计年鉴枠2003—2009年卷。

[20]金融联合支持粮食产业链贷款和“五方联动”支农新模式的详细描述请参考:张健华主编:枟中国农村金融服务报告2010枠,中国金融出版社2011年版,第21—22页。

[21]此处的中小企业的划分标准为2003年国家经贸委、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研究制定的枟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枠。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这个划分标准已无法更好地概括现状。在理论和实务界,出现了小企业、小微企业、微小企业等新的提法。本书所指的中小企业并不完全着眼于企业规模,而是更多地从被正规金融机构边缘化这个现状对企业进行界定。2011年6月18日四部委对中小企业已有新的界定。

[22]数据来源:http://info.ceo.hc360.com‐04/021310100740.shtm l。

[23]根据阿里巴巴官方网站数据显示,网络联保贷款的贷款额度为10万~500万元。从贷款额度来看,并不符合通行的有关微小贷款额度的规定,但本文认为微小贷款是一个动态的概念,服务群体及其帮助服务对象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功能才是微小贷款最本质的特性。因此,本文将网络联保贷款界定为微小贷款的特殊品种。

[24]数据来源:http://tech.sina.com.cn/i/2011—03‐16/09185292408.shtm l。

[25]在微小企业贷款实践中,水表、电表和纳税登记表被称为“三表”,是信贷人员重要的分析工具。

[26]不包括偿还微小贷款的支出。

[27]分期还款计划的具体分析参见下文。

[28]指标选取参考了赵坚、金岩(2007)的相关论述。

[29]资料来源:赵坚、金岩:枟微小企业贷款的研究与实践枠,中国经济出版社2007年版,第103页。

[30]风险微分机制的详细论述见小组贷款对分期还款技术的分析。

[31]这里的面子成本指的是借款人因为没有按时还款给信贷员带来工作上的不良影响而产生愧疚感。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