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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股减持的争论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国民政府公布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后,立即受到各方关注,在国民党政府内部、实业界、经济学界、媒体之间展开了广泛争论。政府财政金融部门有些人主张出售国有股,认为通过减持国有股可减轻财政负担,回笼通胀从而减缓通胀压力。国民党政府的各级民意代表首先表示反对。国民党政府出售国营事业的主要目的是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兼顾提倡民间资本的目的。

二、国有股减持的争论

国民政府公布国有股减持的方案后,立即受到各方关注,在国民党政府内部、实业界、经济学界、媒体之间展开了广泛争论。

1.国有股应否减持

这是争论的核心问题。政府财政金融部门有些人主张出售国有股,认为通过减持国有股可减轻财政负担,回笼通胀从而减缓通胀压力。如中央银行会计处处长金国宝认为:出售国营事业可收到三种效果,“第一就是平衡财政收支加上一个新的力量。第二,出售后,必有大量法币回笼,藉收紧缩通货的效果。第三,趁这个机会彻底地把国营与民营事业的范围划清楚,政府可免受与民争利之嫌,人民方面亦可从此有一定范围自由经营”。[19]不少工商界人士对此也表示欢迎,如上海证券交易所协理杨荫溥认为,国有企业国有股不是减持的问题,而是应全体出售给人民。他说:“这次国营事业售让民营,我认为有一个重要的原则,就是要彻底执行,也就是应该全部转归民营,不应拖泥带水的保留部分官股,否则人民是绝对不会要的。因为不彻底的结果,将变成既非民营又非国营的‘官营’。”[20]

部分学者对此也表赞同。如经济学家方显延认为,“将政府经营的轻工业移交民营”,可以“祛除今日官民争利的积弊”。[21]他分别在《大公报》、《经济评论》、《新世纪评论》等报刊发表《论中纺出售民营问题》等文章,抨击国有企业效率低下。他在《中国经济危机及其挽救途径》一文中认为,造成国营事业效率低下的原因有三:“(1)国营事业不计成本的盈亏,以国家对公务人员待遇之低,他们决不会替国家节省,作谋利的打算。(2)管理机构重床叠瓦,往往一个厂矿,有几个主管当局,任何一项计划,须经每一主管当局核准始可决定;在工商业机会一日百变情形之下,等候批准决定下来,早已时过境迁,失去效用了。(3)国营事业还有一根本的弱点,就是主管人是以公务员的身份来管理,而不是以企业家的立场来经营,他不会也不能充分发挥他的企业精神;加上事业易受政府的影响,主管人时常被调动,他很难制定一个远大计划和方针”。[22]中央大学经济系主任程绍德认为,出售国营事业“可得到三个显著的佳果”:“第一,藉此可收缩大量通货,弥补财政赤字,解除当前经济的危机。第二,发行股票,引导社会资金发展经济建设,使资金股票化,证券化,运用灵活,融通无阻。第三,逐渐养成人民投资的习惯,树立健全资本市场,奠定未来经济建设的基础”。[23]

美国舆论对国民政府国有事业售予民营方案也表示肯定,《华盛顿邮报》称其为“一有益的方案”,“此举足以使南京方面一群骗子失去敛财自肥以增加其在国外之存款之路”。[24]

但民营化方案也遭到多方批评。国民党政府的各级民意代表首先表示反对。如立法委员丘汉平在向行政院所提质询中指出:国营事业改组出售,不但不能促进生产,反将国家资产分归有资人民,“实为下策”,它与民生主义相反,亦违背宪法精神,是“开倒车”。[25]河北省临时参议会在致行政院长翁文灏的电报中也说:出售国营事业不仅无补于财政,反而助长贫富不均,且有外资染指,有使中国工业再度陷入殖民地状态的危险,这“与政府经济政策与国父节制资本,倡导民生主义之精神大相背驰”。[26]国营事业的许多领导人也不赞成出售。资源委员会委员长钱昌照认为,将国家资本与官僚资本混为一谈是错误的,民生主义最重要原则之一就是发达国家资本,目前发展国家资本的主要任务是推进基本工业建设,“整个世界向前进,我们不能开倒车”。[27]中央银行稽核处处长高方指出:“自由放任经济制度是最浪费的,我们现在已变为十九世纪的陈迹,英美都已渐渐走上计划经济之路,难道我们对这条痛苦的荆道还留恋不舍吗?”[28]

许多学者也对出售国营事业持批评态度。丁忱认为,尽管国营事业成绩难以令人满意,但却不能因噎废食,出售国营事业不过是黄金政策的一个翻版,只能制造一种新的投机对象,不利于生产[29];王壁岑认为民营化“既与三民主义理论未合,且亦无补于当前之危机,是一件失策的举措,是少数官僚政客的阴谋”;发达国家资本、扩大国营事业,是关乎中国经济建设前途的大前提,大原则,“不容推翻”,不但现有大规模国营事业不宜出售,未来国营事业尚需继续扩大;严仁赓认为不能因国营事业效率不够理想而动摇对社会主义的信念,“没有开倒车或绕远路的必要”;[30]张一凡指出,“如果政府真正属于全体人民,代表全体人民的话,则根本不应该卖出来,相反地,应该使国营事业愈扩大愈发展为好,只有政府不属于人民,不代表人民利益,而且绝了望,才是卖出来的好……许多国营事业的规模都很大,且都是有机配合,将来的发展更有前途。在今天产业落后的中国,正需要把这些事业,加以很好地发展……现在拿这些大规模有机配合的事业来拆散而零星出卖,真象把一条活牛来分割卖掉一样”。[31]吴斐丹、钱建夫等人也具有相似的观点。

值得一提的是,争论中的大部分人不同程度地对民营化方案表示担忧,认为出售国营事业不但不可能达到平衡财政的目的,反而在国民党政治极端腐败的情况下,有可能落入官僚豪门之手,成为新的官僚资本,危害社会。尤为引人注目的是,几乎所有的论者都认为,民营化方案能否顺利进行,成效如何,关键并不在其本身,而是相关的政治环境能否得到改善。如娄立斋认为,制止通货恶性膨胀,解除民族工业危机的根本途径是彻底改革官僚政治,迅速实现和平;张奇瑛认为形势所迫切需要的首先是安定,在政治上力求和平;美国《华盛顿邮报》文章称,造成经济危机的主要原因是劣政和内战,除非政府恢复和平和秩序,使人民能安居乐业,“否则局势难以改观”;[32]英国《经济学家周刊》也说:“中国内战不停,虽亚当·斯密复生,也没有办法!”[33]

2.国有股减持的原则

主要集中在三个方面:第一是出售的目的。国民党政府出售国营事业的主要目的是弥补财政收入的不足,在此基础上兼顾提倡民间资本的目的。对此,大部分人表示反对,认为出售国营事业不能偏从财政上着眼,而应从国家工业政策上着力,应该顾到经济的目的,甚至以经济为主要目的,“以财政政策决定一切,为国不为民,结果一定不堪设想”[34]。1947年4月9日,《申报》发表的《国营事业配售民营办法之检讨》一文指出:“对于这件措施,不要偏从财政上着眼,而应从国家工业政策上着力,则国营事业出售民营的意义,必为民间拥护,它的成功,在经济史上必有灿烂的成果。”第二是出售企业的范围,针对政府所提“部分出售”计划,许多人提出了批评,认为此举“不伦不类”,“最无可取”,其目的在控制及保留一部分的利益,“是锱铢必较讨价还价的态度”,认为政府应该在超出国营范围的事业中,尽先选择其售价可能最大的尽先出售,并且要毫不犹豫毫无保留地出让,任何形式的保留“都是不合理的,多余的”。[35]第三是出售的对象。出于对官僚资本的担心,很多人反对官僚豪门资本参与承购国营事业,并建议政府采取限制个人购买量、限制大股东的投票权、公开招股、专家管理等预防措施。但也有相当部分人主张“谁有钱就卖给谁”,应从法律上或管理上严防官僚豪门资本,而不能简单地将其拒之门外,“而且为使国企顺利出售,还非得借重这部分资本不可”[36]。有人甚至认为,“出售国营生产事业,所要顾忌的反而是唯恐官僚资本不来,因为放任官僚资本会去投机,实远不如把他们游资吸入生产的正轨”。至于官僚资本导入生产事业后造成的“某种恶果”,“政府可以用征收财产税等手段来补救”。[37]

此外,人们还讨论了出售技术、国有资产的估价等方面的问题。

上述争论,一直持续到国民党政府垮台前夕。就一般意义而言,这种争论是不同利益集团之间的争论,如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大资本家与中小工商业者、民族资本与外国资本之间的争论。但由于大量经济学者的参与,这种争论更具有学理性,它不仅是一种利益再分配方式、方法的争论,更多的是未来中国工业化模式的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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