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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膨胀的意义及测量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通货的快速增加是使物价上扬的原因之一,但并非唯一原因,因此将inflation译成“通货膨胀”,反映了在历史上通货与物价纠葛的情节。此乃因为物价膨胀的意义是物价要以“相当的幅度”持续上涨,才称为物价膨胀。因为是连续性的上涨,故为物价膨胀的现象。核心物价的基本概念乃是将与货币无关的项目,自CPI中剔除。

第一节 物价膨胀的意义及测量

inflation这个英文单词在过去常被译为“通货膨胀”,但所谓“通货”的英文是currency,指的是货币,而非物价,则通货膨胀指的是货币快速增加,而非物价快速增加。虽然通货的快速增加是使物价上扬的原因之一,但并非唯一原因,因此将inflation译成“通货膨胀”,反映了在历史上通货与物价纠葛的情节。例如,1948年的中国可说是“通货与物价齐飞”的年代,当时的钞票的数字不断重印,由500元、5 000元、50 000元到500 000元,数字的快速改变,反映着通货快速膨胀,相对应的即是币值不值钱及物价快速上升。当时,物价狂奔的速度超过纸币的购买力价值,为了购买物品,政府只好再发行通货,使物价更为上升,如此恶性循环,纸钞货币能流通的关键原因——信用,可以说完全崩溃。

另外,政府本身动荡不安,又何以保障纸钞的“无限法偿”?故inflation被译成“通货膨胀”亦是时代的产物。为尊重历史,但又考虑中文之意,在本书中,“通货膨胀”用在已经约定俗成的部分,但如过去未曾使用,则使用“物价膨胀”这一名词。

物价膨胀的意义首先要澄清的是“物价膨胀”不是单纯地指“物价在上涨”。在经济学里,它有一个特殊意义,即物价膨胀是:

“一般物价水准相当幅度的持续上涨现象”

接着,下面将说明其意义。

一、是一般物价水准上涨,而非个别商品价格的上涨

宏观经济学的教科书中,最常用来探讨“一般物价水准”的指标有三个:消费者物价指数、批发物价指数与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消费者物价指数(consumer price index,简称CPI)是衡量消费者所消费物品与劳务零售价格的加权平均变量,此种指数特别为消费者所切身感受,因此如果没有特别注明,一般所称的物价膨胀率,即指CPI的年增率而言。批发物价指数(wholesale price index,简称WPI)是批发价格的加权平均变动位数,反映生产原料价格的变动,此种指数为厂商所密切注意。国民生产总值平减指数(GNP deflator)是根据国民生产总值的结构予以加权的物价指数,此种指数较能反映本国所生产商品与劳务的加权平均价格水准的变动。

二、物价上涨要有相当的幅度

如果每年物价上涨水准都很小,例如是1%或2%,则物价虽然持续上涨,但也不是物价膨胀。此乃因为物价膨胀的意义是物价要以“相当的幅度”持续上涨,才称为物价膨胀。但所谓相当幅度指的究竟是百分之多少并没有一个绝对的水准,这必须考虑不同时间及不同国家的情形来决定。以美国的情形为例,因为在20世纪60年代以前,美国的物价相当稳定,故物价若上涨超过4%,即被认为是物价膨胀的状态,但如果是墨西哥,则一向是物价飞涨,物价上升的幅度若在20%以内,则不一定看成是物价膨胀。因此,究竟以百分之多少为“相当的幅度”,并无世界性的客观标准,而要看各国的情形及各个不同的时期来决定。

三、物价上扬必须有持续性

举例来说,如果物价从今年开始,连续5年每年都上涨6%,则5年之后物价水准上升了(1+6%)5-1=33.82%。因为是连续性的上涨,故为物价膨胀的现象。相对地,“一次即止”(once-and-for-all)式的物价上涨,不能称为物价膨胀。

例如,若今年的物价一下子上升了20%,之后就保持在这较高的水准而不变动,此为“一次即止”式的物价调整,并非严格定义之下的物价膨胀。

由于物价膨胀的定义严格,例如,是否持续上涨,是否有相当幅度,都属于相对名词,或见仁见智,难以非常清楚判断,因此,在应用上非常困难。一般人的生活语言中,似乎将“物价上涨很高”,就归于物价膨胀,二者并没有严格区分。自1982年的“王蒋大战”之后,经济学家仍未发展出什么是物价膨胀衡量指标,也并未非常强调其与一般物价上涨有何差异。在一般人心目中,物价膨胀也因此和“物价上涨很高”几乎快相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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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核心物价

核心物价的基本概念乃是将与货币无关的项目,自CPI中剔除。例如,在我国台湾省,每一年的台风一来,岛内蔬菜、水果的价格就攀云直上,造成当期CPI快速上涨,但这部分价格的上涨并非“央行”的货币政策所造成,应与货币政策无关,即使货币政策此时采用紧缩政策,使物价下跌,但它同时也使GDP增长受损。另外,国际石油上涨,造成物价上涨,也非“央行”货币政策所能掌控,所以有学者就建议是否能将CPI中这些容易受到供给面影响的类别删除,则CPI中剩下的部分才能作为货币政策的参考指标。

例如,在第二十三章曾谈论以物价为中间目标的新西兰。在那一章中,我们曾介绍过当物价上涨率超过2%,新西兰央行总裁就要下台,那里的物价上涨率指的就是“核心物价”,否则一个台风就可能使物价上涨率超过2%,则人人都有当总裁的机会。只有将这一类供给面影响的因素删除之后,如果物价上涨率还是超过2%,央行总裁才要下台。

然而,核心物价是否要建构一个指数,以充分反映人们对物价的感受?答案应该不是。人们常常感觉政府所公布的CPI物价上涨率太低,由于公务人员及一般私人机构加薪的依据为CPI,CPI物价上涨率太低,使他的薪水永远跟不上物价上涨率。所以,人们常希望有人能计算出一个更好的物价指标,以反映“真正”的物价上涨率。例如:在1998年3月底,在台湾省公布上个月的CPI之后,报纸就反复讨论“核心物价”,并误解核心物价就是这个能反映民心的物价指数。但其实“核心物价”反映的是货币政策所能影响的物价,只考虑需求面对物价的影响,而不是人们的感觉,它比CPI离人们的感觉更加遥远。

二、核心物价的计算

目前,中国对核心CPI尚未明确界定,美国是将燃料和仪器价格剔除后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作为核心CPI。这种方法最早是由美国经济学家戈登(Robert J.Gordon)于1945年提出的,其背景是美国在1974年至1975年受到第一次石油危机的影响而出现了较大幅度的通货膨胀,而当时消费价格的上涨主要是受食品价格和能源价格上涨的影响。当时,有不少经济学家认为美国发生的食品价格和能源价格上涨,主要是受供给因素的影响,受需求拉动的影响较小,因此提出了从CPI中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的变化来衡量价格水准变化的方法。从1978年起,美国劳工统计局开始公布从消费价格指数和生产价格指数(PPI)中剔除食品和能源价格之后的物价上涨率。但是,就是在美国经济学界,关于是否应该从CPI中扣除食品和能源价格来判断价格水准,至今仍然存在很大争论,反对者大有人在。

由于核心物价是将受气候和季节因素影响较大的产品价格剔除之后的居民消费物价指数,它比CPI离我们的日常生活对物价的感觉更远。但在多数国家中,core CPI与CPI的相关系数仍相当高,显示二者有非常强烈的正相关。

(参考数据来源: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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