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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浙江证券业大发展

时间:2022-11-1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进一步改善全省上市公司结构,鼓励国有大型企业、金融类企业发行上市。支持浙江中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债券承销、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业务。鼓励支持我省上市商业银行到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交易,增加债券融资规模。支持省内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发展壮大,促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良性发展。引导1~2家优质期货公司率先实施股份制改造,于条件成熟时,在全国首先IPO上市或借壳上市,确保期货公司在更高的层次实现平稳可持续发展。

五、推动浙江证券业大发展

(十四)打造证券业的“浙江板块”。进一步改善全省上市公司结构,鼓励国有大型企业、金融类企业发行上市。进一步扩大我省资本市场的市值规模,完善行业结构,增加抗风险能力和持续发展能力。积极培育上市后备资源,加大对已符合条件上市企业推荐力度,推动企业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多渠道上市。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省境内外股票市场上市公司总数达到350家左右,中小企业板和创业板上市数量占全国总数的18%左右,上市公司总数继续保持全国前3位。鼓励行业龙头骨干企业、优质企业利用资本市场进行兼并、收购等,实施“走出去”发展战略。支持符合条件的上市公司开展再融资。

(十五)加快发展债券市场。探索中小企业债券融资新模式,积极支持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发行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中小企业集合债券。支持浙江中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债券承销、信用评级、信用担保等业务。探索债券产品创新,推进债券市场的互联互通、资源统筹和协调发展。鼓励上市公司进行公司债、可转债、分离债等多种方式债券融资,优化企业融资结构。鼓励支持我省上市商业银行到交易所债券市场开展交易,增加债券融资规模。

(十六)加快推进场外市场建设。积极融入全国性的场外市场建设,推动符合条件的国家高新区纳入股份代办转让系统试点扩大范围,推动实现高新区内非上市公司股份公开挂牌转让。

(十七)积极发展民间财富管理机构。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的基金公司、投资管理公司、保险资产管理公司、风险投资公司等落户浙江。大力培育一批以“浙商”系列为代表的浙江本土证券、基金、信托、保险等各类资产管理机构,强化财富管理机构对民营企业的资本运营和资产管理服务,使浙江成为全国财富管理机构类型最齐全、地方法人财富管理机构数量最多的地区之一。

(十八)做优做强本土证券机构。大力培育证券公司核心竞争力,积极推进本土证券公司发行上市。引导证券公司以客户需求为导向持续提升专业服务能力,推动经纪业务转型升级;扶持本土证券公司依托省内丰富的上市后备资源,积极为省内企业IPO上市或并购重组等提供投资银行服务,做大做强投行业务,树立品牌形象;鼓励本土证券公司做优资产管理业务,满足投资者多层次、多元化的投资和理财需求;支持证券公司开展直接投资、融资融券等创新业务。支持省内证券投资基金公司发展壮大,促进证券投资咨询机构良性发展。

(十九)推动股权投资基金机构创新发展。积极总结经验和创新模式,遵循“政府引导、民间参与、市场运作”的基本原则,通过政府财政性引导资金的注入,创设一系列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创业创新活动和地方金融产业发展的创业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和兼并重组基金,引导社会资本积极参与浙江经济建设。鼓励创业(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等股权投资基金投资于成长性中小企业、主导性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使之成为民间资本转化为产业资本的重要渠道。

(二十)引导期货公司转型升级。引导1~2家优质期货公司率先实施股份制改造,于条件成熟时,在全国首先IPO上市或借壳上市,确保期货公司在更高的层次实现平稳可持续发展。推动省内优质期货公司实施兼并收购,促进期货行业整体资源的优化配置,提升优质公司的综合竞争力。引导期货公司转变经营理念,增加人才、信息技术等方面的储备和投入,将业务发展重心从量的扩张转变到质的提升上来。强化期货公司中介服务功能,引导期货公司发挥专业优势,为产业链企业提供风险管理服务。探索适应我省企业参与期货业务的基本模式和途径,扩大产业企业尤其是民营中小企业参与套期保值的广度和深度,有效服务地方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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