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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币具有价值尺度等职能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假定货币最初的职能只是交易的媒介,然苟本身无价值,则谁也不会把有价值的货物去与货币交易,所以货币本身必有价值,毫无疑问。货币虽有价值,不必就是价值的标准。有许多学者以为价值的标准是一种职能,延期支付的标准又是一种职能。我们现在再问,货币具备了第二个职能的时候,是不是就具备了第一个职能呢?

(4)货币的职能

货币的职能(functions ofmoney)普通分为3种:(1)交易的媒介(means of exchange,ormedium of exchange),(2)价值的标准(standard of value),(3)延期支付的标准(standard of deferred payments)。第三种职能在信用制度未十分发达以前,似乎尚未出现,至于前两种,则自人类使用货币的最初时代,似乎都已具备了。有人强造学说,以为某一种职能发生于他一种之前,在事实上固然无从辨明,但理论上难于适合。假定货币最初的职能只是交易的媒介,然苟本身无价值,则谁也不会把有价值的货物去与货币交易,所以货币本身必有价值,毫无疑问。货币虽有价值,不必就是价值的标准。古代人类以牛易羊,牛与羊都可说是交易的媒介,都可说是价值物,但我们如果要断定牛或羊谁是货币,那就要问牛或羊在交易后的用途如何。如果在交易以后仍然是当做牛或羊用,那就不是货币,如果两者之中,有一物不预备当做牛或羊用,而是当做一种交易的媒介,那就是货币。所以一物在被决定了第一个职能以后,就不仅有价值,而且有预备与第三物交易的价值,就是价值的标准。说到此,我们已经走到第三种职能的范围里去了。有许多学者以为价值的标准是一种职能,延期支付的标准又是一种职能。他们以为货币是价值的公共尺度(common measure of value),好像一个货币同时可以测量许多货物的价值,但在事实上,同时测量是不可能的事,货币必定在测量一物的价值以后,隔了多少时间,才测量另一物。这相隔的时间,无论久暂如何,就含有延期的意思在内。这是说,货币在具备了第一个职能以后,就具备了第二个职能,并且具备了第三个职能,如果第三个职能一定要列举的话。我们现在再问,货币具备了第二个职能的时候,是不是就具备了第一个职能呢?讲到这里,我们只要记得亚丹·斯密对于价值的分析就够了。他把价值分为有用价值(use-value)和交换价值(exchange-value)两种。一切经济的货财(economic goods)都有交换价值。货币当然不是有用价值,而是交换价值。既是交换价值,则具备了第二种职能时,不得不具备第一种职能。因此,我们可以说,货币同时具备两种职能,就是交易的媒介和价值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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