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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与损失程度

时间:2022-11-18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虽然对某一经济主体或风险作用的某一对象而言,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风险因素的存在,有可能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增大风险损害的程度。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但这种财产价值或所得的损失,必须以“非故意”所导致的损失为限。因而,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这是狭义的损失定义。

一、风险的概念

(一)风险的定义

风险是什么?学术界对风险的定义尚未给出一致性的表述。然而在所有风险定义中,有两种定义被广泛采用。一种把风险定义为随机事件与可能结果之间的差异。认为,可能发生的不同结果越多,风险就越大。另一种定义则表述为可能发生损失的不确定性[1]。从一般意义上讲,风险是指未来结果的不确定性。只要某一事件实际发生的情况与人们的预期有所不同,就意味着可能产生风险。如果未来的结果好于人们的预期,人们将获得一定的收益;相反,如果未来的结果低于人们的预期,就会给人们带来损失。正是由于这种不确定的结局,可能给人们带来不利的后果,才使人们开始对风险的认识和管理引起了重视。

根据概率论,风险大小取决于发生损害的概率,若发生损害的概率是1或0,说明不存在风险,但当发生损害的概率在(0,1)时,风险就会发生。而且概率越大,表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就越大,反之则越小。从概率论的角度来分析,就不难理解风险概念的真正意义了。

(二)风险的特点

1.风险的客观性

风险是客观存在的,自然界的地震、台风、洪水、人类社会中的瘟疫、意外事故等风险,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它们是独立于人的意识之外客观存在的。人们只能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内改变风险存在和发生的条件,降低风险发生的频率和损害程度,却难以彻底消除风险。

2.风险的普遍性

自从人类出现后,就面临着各种各样的风险,如自然灾害、意外事故、疾病、伤害、战争等。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生产力的提高、社会的进步以及人类的进化,又产生新的风险,且风险事故造成的损失越来越大。在当今社会,个人面临的生、老、病、死、意外伤害等风险;企业面临着自然灾害、意外事故、市场风险、技术风险和政治风险等,甚至国家和政府也面临着各种风险。总之,风险渗入到社会、企业和个人生活的方方面面,风险无处不在、无时不在。

3.风险的不确定性

不确定性是风险最基本的特征。具体表现:一是风险是否发生的不确定性;二是风险发生时间的不确定性;三是风险发生地点的不确定性;四是风险所致的损失或大小的不确定性;五是风险所致的损失或收益承担的主体的不确定性。值得注意的是,风险发生的不确定性是对标的个体而言的,即风险的发生是一种随机现象,具有不确定性。对于标的总体而言,风险的发生是必然的,并带有一定的规律性。正是风险的这种特点,使保险得以存在和发展。

4.风险的可测性

虽然对某一经济主体或风险作用的某一对象而言,风险的发生具有不确定性。“即怀疑自己对当前行为所造成的将来结果的预测能力”[2]。但是,就某一个特定的群体而言,因其所面临某一特定风险的客观存在,从总体的角度上看,该特定风险的发生具有必然性。比如,人人都面临着疾病与死亡的风险,对具体某一人而言,疾病与死亡风险的发生具有偶然性,但对所有的人来说,疾病与死亡必然会发生。人们可以根据某一风险发生的统计资料及其相关经验,测算出该风险发生的概率及造成的损失程度,并将其作为风险管理的重要依据。

5.风险的可变性

随着人类生产范围的扩大、经济交往的增强、科学技术的进步,风险也随之发生了变化。主要表现有:第一,空间范围扩大。风险从国内溢出国界,使某一类风险具有国际性质,影响众多国家。如东南亚的金融危机波及世界上的许多国家和地区。第二,损失数额增加。由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财富的积累增长迅速,即使发生和以往一样的风险,也会使损失成倍增加。同时,风险标的的价值巨大,如核电站、航天飞机、人造卫星等,一旦发生风险,其损失是相当大的。第三,新的风险不断出现。科学技术的应用在给人们的生产和生活带来巨大变化的同时,也给人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风险。

6.风险的社会性

风险与人类社会的利益密切相关,无论风险源自自然现象、社会现象,还是生理现象,必须是相对于人身及其财产的危害而言。对于自然现象本身来说,风险只是其自身运动的表现形式,但自从有了人类以后,风险就会威胁到所有社会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三)风险的要素

风险是由多种要素组成的,这些要素相互作用,共同决定了风险的存在及发展、变化。一般认为,风险的组成要素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风险因素

风险因素,又称风险条件,是指那些隐藏在损害事件后面,增加损害可能性和损失程度的条件。风险因素是风险事故发生的潜在原因,是造成损害的间接的、内在的原因。风险因素的存在,有可能增加风险事故发生的频率、增大风险损害的程度。风险因素又可分为实质风险因素、道德风险因素和心理风险因素。

实质风险因素,是指在社会生活中客观存在的并能引起事物变化的各种物理因素,一般表现为有形的风险因素。有形的风险因素是指那些看得见、影响损害程度和频率的环境条件。例如汽车的刹车系统、建筑物的结构、人体的免疫力等,都属于实质风险因素。

道德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道德修养及品行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如由于人的不诚实或不良企图,故意导致风险的发生,如欺诈、纵火等恶意行为,都属于道德风险因素。

心理风险因素,是指与人的心理状态有关的无形的风险因素。如人的过失、疏忽、侥幸心理或依赖保险的心理等,造成风险事故发生的机会增加。如购买家庭财产保险以后放松对家庭财产的保护就属于心理风险因素。

2.风险事故

风险事故是造成生命、财产损失的偶发事件,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只有发生风险事故,才会导致损失或伤害。风险事故意味着风险由可能性转化为现实性,即风险的发生。就某一事件来说,在一定的条件下,它可能是造成损失的直接原因,则它成为风险事故;而在其他条件下,它又可能是造成损失的间接原因,则它成为风险因素。在有些领域,明确规定了事件与事故是两个不同性质的结果,一般地对超过一定限度的现实称为事故;反之,则称为事件。或者说,(纯粹风险)事故与损失相互依存,但事件与损失并不存在必然联系。这方面提示对理性认识人身保险事件是十分有益的。

3.风险损失

由于风险的存在,就有发生损失的可能性,如财产价值或个人所得的减少。但这种财产价值或所得的损失,必须以“非故意”所导致的损失为限。因而,在风险管理中,损失是指非故意的、非预期的、非计划的经济价值的减少,即经济损失,这是狭义的损失定义。一般以失去所有权或预期利益、支出费用、承担责任等形式表现。而像精神打击、折旧、馈赠等均不能作为损失。

通常我们将损失分为两种形态,即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直接损失是由风险事故导致的财产本身的损失和人身的伤害;而间接损失则是由直接损失引起的额外费用损失、收入损失、责任损失等。间接损失的金额往往很大,有时甚至超过直接损失。

4.风险载体

所谓风险载体,是指承受风险的母体,或称风险标的。风险损失表面上是风险标的的变形或损毁,实质是人们对标的所拥有利益的损失。显然,不存在没有风险载体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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