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盛宣怀的币制论

时间:2023-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盛宣怀在举办洋务活动中,深感圜法(币制)必须有中国自己的,而且应该全国整齐划一。这置地有声的发问,正是对当时币制状况做出的准确判断,也是抓住时中国货币问题的要害。此时为1899年,盛宣怀为维护中国币制的独立自由,主张推行全国统一的一两重银元,以抵制外国银元的入侵,显然有些脱离实际,太过理想化,也说明他对币制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和透彻。

附:盛宣怀的币制论

盛宣怀在举办洋务活动中,深感圜法(币制)必须有中国自己的,而且应该全国整齐划一。他提出:“臣愚以为国家圜法,自古及今,皆有自为制度,随人趋步,各国所无(45)”以致他大声疾呼:“圜法之乱,何以为国(46)。”这置地有声的发问,正是对当时币制状况做出的准确判断,也是抓住时中国货币问题的要害。“中国圜法不自为政,自铸银元与他国银币并行不悖,将来英、法、德、俄、美、日各币俱来,先由租地浸灌内地,无计禁阻,而自然大利为外人分夺,其弊一也。”在《条陈自强大计折》里,他指斥“墨西哥圆以九成之银,铸成运行中国,易我十成之银,几耗以万亿计。”在寄张之洞的电文里,又深入分析:“墨银入中国,市少则贵多则贱,不以轻重作准,是货也,非币也。龙元亦视墨币为低昂,出省则愈贱,在各省市用则可,部铸垂为一代典制,公亦知其未可也(47)。”可见京局与各省局同时鼓铸,若铸元而不铸两,仍不能废两改元,还会闹得“有时无银可铸,”其弊二也。部库搭收,仍当以分为准,如解库一百元,止能作银七十三两,而十成足色变为九成,无可贴补,其弊三。搭放兵饷一百元,必须做银七十三两,如值市面鹰洋跌价作七十两,则龙元亦止能作银七十两。即如目下京城龙元止能换银六钱八分,其弊四也(48)。在币制不统一,不独立自主的条件下,清廷铸造银元,外国银元会从各国租界流出,侵夺中国利益,各省银元也会在辖内与中央政府争夺利益。由于市面流通的是银元,府库用的却是银两,两者在劣币驱逐良币法则作用下,市面流通的银元与龙元两种货币,银元和银两之间,龙元、白银会被外国人套取,流失国外而无可贴补。此时为1899年,盛宣怀为维护中国币制的独立自由,主张推行全国统一的一两重银元,以抵制外国银元的入侵,显然有些脱离实际,太过理想化,也说明他对币制的认识还不够深入和透彻。到了1901年7月13日,在写给刘坤一、张之洞的电文里,他公开表示愿意放弃一两重银元的主张,转而以为“至于轻重似以七钱二为便云,此论极是(49)。”说明盛氏为把理想变为现实,建立合理的中国币制,他汲汲以求,不断修正自己的理念和认识,而不是固守己见,墨守成见。当天,他发给《行在政务处》的电文,做出最好的诠释。他说:“窃不敢谓七钱二必不应铸,但恐中国不能废去几两几钱几分几厘,即能废两为元,亦与外国银元永远并行,作价任其高下,难以自主,难以画一,难以塞漏巵保利权,难以铸铜行钞票。”不废两为元,就不能不铸一两银元,一两重银元如不停铸,则币制就不能画一,利权外溢则将继续下去,道理既简单又明了。且有前车之鉴,“凡变法不从源头做起,虽变无益。此二十年来学步西法,无益之明证也(50)。”所谓从源头做起,即清廷当从部司做起,一切收支均改两为元,否则如上所说,币制不统一,就会陷入四难的尴尬境地,特别是难以自主,难以画一,难以塞漏巵保利权,其爱国的赤字之诚,昭然若揭。

故盛氏于光绪三十年(1904)三月廿五日电告外务部,与来沪的美国金融专家精琪会谈币制的原则为:“惟思改定国币,要使同行一律,无所阻碍。认为币制绝非易事,尤其是必须自主,外人不得干预,“以尊主权而免攘利(51)。”向外人征询意见是可以的,外国人发表意见也是允许的,但不许强加于人;币制问题不许外人干预,以尊主权而免攘利,则是他一贯奉行的宗旨和原则。

宣统元年(1908)闰二月清廷迫于压力,预备立宪,向盛氏“垂询币制”,在“立宪最重理财”方面,盛氏提出“推广中央银行,先齐币制,以裕财政的原则意见。”看来统一整齐币制的目的,不是为了市场,也不是为了通商惠工,便利内外贸易,而是为财政,为了中央财政。那么,怎样来规划齐币制呢?即“币制欲求画一,非用圜法不可,欲专用圜法,非确定十进位不可。”他借鉴日本币制改革的经验,总结中国的教训,认为“齐其末必先端其本,中央银行实发行国币根本之地也。”其一语中的,当是认为中央银行负有发行货币的基本职能,国币只能由央行发行,所以说央行为本,货币为末,要整齐统一币制,则必须先设立中央银行,如果没有央行,就等于是没有本,怎么可能有末。“不有中央银行,何以备悉商情,操纵国币,从前我国所造龙元,未足抵制墨银,继造铜元,转以加增民困,皆官自为之,与商民隔膜,则不归银行管理之病也(52)。”就是说官府行为不为商民考虑,未与商民沟通,遍询意见,以致我行我素,违反了市场规律。不尊重货币流通法则,又未令“银行与币局联络一气,综揽全纲。”且应“讨求本国利病,每颁一制,必先调查,各抒所见,择要而行,故能毫无扞格。”若要国币在全国通行,原原本本,不变形走样,就得“使民信用,必当有中央操纵之权,才能收四海翕从之效(53)。”这是盛氏研究币改,得出的货币银行理论,是其心血积累所得,集中外经验,弥足珍贵,值得称许,得到肯定。只可惜穷途末路的清政府,面临着灭顶之灾,中央政权的基根已经动摇,调查研究无法顾及,盛氏的神机妙算已不可能付诸实施。

然而,从思想史的角度,值得介绍其目,以供研究借鉴。盛氏提出:一、造币局宜归度支部管理,以杜分歧也;一、印刷纸币局宜设在京都,以便调查也;一、金币未能亟办,宜豫(预)为善备,以定步骤也;一、纸币宜速归国办,以杜利权外溢也;一、金圆宜可试铸,存作银行准备,以免旧金出洋也;一、银圆金币宜分期派造,以资周转也;一、银铜辅币,宜随时察度分铸,不可浮多也;一、白铜币利益最多,宜格外慎重,以防私铸也;一、新铜元宜变通添铸,仍可无碍旧铜元,以收速效也;一、旧银块宜分别收买代铸,以归通货也;一、新币宜借款迅速铸造,以资周转也;一、金银铜矿宜速广为开采,以资鼓铸也;一、海关纳税宜查照新约,悉收主币也;一、州县钱粮宜收解均用原币,以救官民两亏也。洋洋洒洒五千言,“总期兴利除弊,一定不移,诏令所颁,永无反汗,夫而后币制克日定断,财政次第推行,非特于立宪大有禆助,即海陆军亦不难筹款举办矣(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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