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论宋代钱荒

论宋代钱荒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神宗时铸钱颇巨,解除铜禁钱禁后,张方平认为民间再销毁铜钱则官府将难以治理。所以尽管北宋是我国历史上铸钱最多的一个朝代,仍感不足,铜铁钱兼用,分路行使。为了维护北宋朝廷的威严和对钱币的垄断,确保北宋货币流通的正常和完整,他批评政府取消钱禁的做法,进一步加剧了钱荒,最终造成“坏法乱纪,伤财害民”,他力主“立四夷内外之限”,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惩处盗铸和偷运出境的不法之徒,以有效缓解钱荒危机。

二、论宋代钱荒

张方平站在反对新法的立场上,认为实行青苗法和免役钱增加了对货币供应量的需求,而钱币的外流和私销又减少了国内货币流通量,这一正一负作用的必然结果只能是形成严重的钱荒危机。

对于前者,他以应天府(治所在今河南商丘南)为例,说明新法实施前正税及诸色杂钱均可折纳谷帛,只有屋税五千余贯须缴纳现钱;服差役须三等以上户;州县差役或身充或雇佣,大概三分收钱,一分以薪粮代替。推行免役法和青苗法以后,民间每年缴纳役钱75300余贯,“每年两限,家至户到,科校督迫,无有已时”。加之酷吏敲诈勒索,贪功求赏,点阅民田庐舍,牛具畜产,桑枣杂木,以定户等,“乃至寒瘁小家,农器、舂磨、铲釜、犬豕莫不估价,使之输钱”。“凡什物估千输十,估万输佰,食土之毛者,莫得免焉。”致使细民下户“伐桑枣、卖田宅、鬻牛畜。比年稍荒歉处,民流散多矣”。横添了货币供需矛盾,流通中货币需要量自然大增。

国内货币流通量的减少是“弛边关之禁,开卖铜之法”所致。首先“弛边关之禁”,则钱币“外则洩于四夷”。自熙宁七年颁布新法以降,废除钱禁,“边关重车而出,海舶饱载而回。闻缘边州军钱出外界,但每贯量收税钱而已”。就是说边州军钱出境,只要每贯收税若干即予放行。海上“旧制唯广州、杭州、明州(今宁波市)市舶司为买纳之处,往还搜检,条制甚严,不得取便至他州也。今自广南、福建、两浙、山东,恣其所往,所在官司,公为隐庇,诸系禁物,私行买卖,莫不载钱而去。钱本中国宝货,今乃与四夷共用。又自废罢铜禁,民间销毁,无复可办”。以前只在市舶司的统领下,对于海外贸易搜检甚严,携钱一贯出境者处死,重金悬赏告捕者,如今则扩大到广南(含今广东、广西地区)、福建、两浙、山东等地,任其所往,当地官司并为之隐庇,外商莫不载钱而去。造成的恶果还远不止此,政治上和军事上“既资之财,又假之兵,以济其猾逆之心”,不无边陲失守,重起战祸之虞。入宋以来,铜钱外流确较唐代不知严重多少。岭南及沿海一带从来都是铜钱的一大漏洞,自宋“置市舶于浙、于闽、于广,舶商往来,钱宝所以由泄”。(15)北方又异军突起,同样成为铜钱的漏洞。当时辽夏行使的铜钱全是用土特产品抑或铁钱从宋朝换回的。所以张方平慨叹道:“钱本中国宝货,今乃与四夷共用。”

其次“开卖铜之法……内则恣行销毁,鼓铸有限,坏散无节”。国内恣行销镕,从来都是铜钱的一大漏洞。开禁前,宋朝的铜禁綦严,可铜器是内地和海外塞外居民所必需,人们犹销铜为器,铜钱遂旋铸旋销。神宗时铸钱颇巨,解除铜禁钱禁后,张方平认为民间再销毁铜钱则官府将难以治理。因为“销镕十钱,得精铜一两,造作器物,获利五倍”。人们自然会趋之若鹜,遂“逐州置炉,每炉增数”,于是“畎浍(田间水沟)之益,而供尾闾(海水所归)之泄”,数年之内,“中国之钱日以耗散”,更积岁月,势将“外则尽入四夷,内则恣为销毁,坏法乱纪,伤财害民”,不堪收拾。所以尽管北宋是我国历史上铸钱最多的一个朝代(16),仍感不足,铜铁钱兼用,分路行使。

为了维护北宋朝廷的威严和对钱币的垄断,确保北宋货币流通的正常和完整,他批评政府取消钱禁的做法,进一步加剧了钱荒,最终造成“坏法乱纪,伤财害民”,他力主“立四夷内外之限”,采取严厉的法律措施,惩处盗铸和偷运出境的不法之徒,以有效缓解钱荒危机。其实随着商品货币经济的发展,北宋时期确上了很大一个台阶,较之以前有了一个大的发展,内外贸易都得到前所未有的扩张和兴盛,只要有钱就能令人心满意足,满载而归;而且在东亚、南亚形成以宋为中心的贸易区,北宋铜钱自然成为许多国家追逐的对象,这种发展态势绝非任何人力或行政力量所能阻止得了的,恰恰暴露他们的守旧与短视,固张方平就显得是那样迂腐和固执。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