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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旗的子母相权论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相传景王二十一年他反对铸大钱,提出子母相权理论。子母相权的理论。就是说单位货币的大小应与商品交易需要量相适应,否则,无论大小都会给商品交换带来不便。从而引出单旗反对通胀说,此篇文字便成为中国反对通胀的滥觞之作。后人在此基础上归纳为“母子相权”和“子母相权”。可见,货币流通必须服务于商品流通,为商品流通制约决定的原则,是单旗子母相权论的核心,是真知灼见。

一、单旗的子母相权论

单(shàn)旗,春秋末年人,史称单穆公,单靖公的曾孙。单氏世代辅政,他是周景王(前544—前520)、敬王(前519—前476)的卿士(执政的卿)。相传景王二十一年(前524)他反对铸大钱,提出子母相权理论。他的议论见于《国语·周语下》,因未见诸《左传》,或“钱”字未见诸《春秋》经传,对于这件事的真实性,学术界持有不同认识(6)。其实所谓“大钱”该是由农具钱演变而来的铲形铜质铸币——空首布(7)

《国语·周语下》记载周景王二十一年将铸大钱,卿士单旗出来反对,说:“不可。古者天灾降戾,于是乎量资币,权轻重,以振救民。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于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币而行之,亦不废乎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今王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则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且夫备,有未至而设之,有至而后救之,是不相入也。可先而不备,谓之怠;可后而先之,谓之召灾。周固羸国也,天未厌祸焉,而又离民以佐灾,无乃不可乎!将民之与处而离之,将灾是备御而召之,则何以经国?国无经,何以出令?令之不从,上之患也,故圣人树德于民以除之。……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而为潢汙也,其竭也无日矣。若民离而财匮,灾至而备亡,王其若之何?吾周官之于灾备也,其所怠弃者多矣,而又夺之资,以益其灾,是去其藏而翳其人也。王其图之。”王弗听,卒铸大钱。

概括起来,这篇文字大致从货币职能、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及子母相权理论三个方面论及货币理论。

货币的职能作用。可从单旗反对铸造大钱,认为古代“天灾降戾(至)”的时候,君王就“量资币,权轻重,以振(赈)救民”的话里得到理解。量即度量资币:资、财物,币:财物,资币连缀即财币,权即权衡,轻重即货币的分量轻重,振即赈济救助,全句是说度量财币的多少,权衡货币的轻重,以拯救灾民。可见,其所谓“量资币,权轻重”是计量财币储备的状况,权衡市场上货币购买的大小高低比例是否合适(8),即指货币发挥价值尺度职能作用的结果;“以振救民”则是货币发挥流通手段和支付手段职能作用的结果。

货币是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他强调货币可以赈济灾民,一旦“废轻作重”,就会使“民失其资”,“夺之资,以益其灾”。把废止轻币的流通与百姓失去资财视为因果,反映出他对资与币的关系的认识是,有了货币就有了资财,而废止货币就等于丧失或掠夺了资财,因而货币是作为资财的一般代表,即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看待。它的存留去舍决定着社会上每个持币人的贫富程度,从而决定他支配社会财富能力的大小,也影响到社会生产生活的正常与否,甚或危及国家的成败存亡。“夺之资以益其灾,是去其藏而翳(排除)其人”。当作如是解,不诬也。也反映出春秋末期货币交换已有相当的发展,至少在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据重要位置,不可或缺了。而今铸行重币而废止轻币,是断绝民财来充实天子府库的做法,犹如塞决河川之源,而积聚小的坑池。国库财源一旦枯竭,百姓离散远逃,国库空虚,灾祸降临,而失去救灾的积蓄储备。说至此,单旗不禁发出:大王,你将怎样应对的感叹(“绝民用以实王府,犹塞川原而为潢汙也,其竭也无日矣,若民离而财匮,灾至而备亡,王其若之何?”)!他进而推论,百姓贫困,政府财源匮乏,只会加紧剥削,使得百姓无力承担,于是产生二心,离乡背井,远走高飞(“民失其资,能无匮乎?若匮,王用将有所乏,乏则将厚取于民。民不给,将有远志,是离民也”)。这一认识对于维护城市平民和工商业者的利益是有好处的。有利于市场稳定,社会安宁。

子母相权的理论。他提出:“民患轻,则为作重币以行之,于是乎有母权子而行,民皆得焉。若不堪重,则多作轻币而行之,亦不废乎重,于是乎有子权母而行,小大利之。”如果百姓因为流通中钱币的分量太轻,而生怨,不便于行使,影响交易,政府可以改铸分量重的钱币,以利于货畅其流,于是出现母权子而行的情况,百姓从中受益,也必定有利于生产生活的保障和发展,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和安定。如果因为流通中钱币分量太重,不堪忍受,政府就该改铸行分量较轻的钱币,同时也不废止重币的流通,于是出现子权母而行,使流通中的重币与轻币比率合理,以利于流通的正常,并保证社会各阶层的利益得以实现和安全。照原文理解,用今天的话来说该有四层意思:一是流通中铸币金属含量的大小,即单位货币的大小必须适应商品流通的客观需要,与当时商品交易额大小相适应。二是如果流通中单位货币被认为太小,货币购买力低下,给商品交易带来不便,就应及时调整单位货币重量,改铸分量较重的新币。就是说单位货币的大小应与商品交易需要量相适应,否则,无论大小都会给商品交换带来不便。三是不论改铸重币或轻币,原有的旧币不该作废,作轻不废重,作重不废轻,否则“废轻而作重,民失其资,能无匮乎”?即废止轻币,只铸行重币,使百姓丧失原有资财的作法,能不感到资财匮乏吗!四是轻重不同的两种货币同时流通时,以一个单位的重币作为价格标准,来计算应折合若干个轻币,这就是“母权子而行”;反之,以一个单位的轻币作为价格标准,来计算单位重币应合若干个单位轻币,这就是“子权母而行”。无论是母权子,抑或子权母,都须有一个合理稳定的比例关系,不管是一比几,或者几比一,当是同质足值固定的比例关系,不能随心所欲,朝令夕改,也不该是主辅币关系。有人以为一种是足值币另一种为不足值币。从而引出单旗反对通胀说,此篇文字便成为中国反对通胀的滥觞之作。其实,我们若忠于原作,不作任意的臆断或拔高或贬低,则很难得出通胀的结论,或是在先入为主的前提下,妄下判断,好在古人无法起而辩解,直如任人打扮的小姑娘,无奈之余,细忖,未求甚解,妄下断语,是不负责任的表现。至少有为赶时髦,乱插标签,胡扣帽子之嫌。后人在此基础上归纳为“母子相权”和“子母相权”。总之,流通中的货币单位必须适应商品交换的需要,并铸造出货币单位分数或倍数的分量轻重大小相宜的货币,以便“母权子而行”或“子权母而行”。可见,货币流通必须服务于商品流通,为商品流通制约决定的原则,是单旗子母相权论的核心,是真知灼见。

当然,他还认为把握调整钱币金属含量的时机很关键。或迟或早都不好,“可先而不备,谓之怠;可后而先之,谓之召灾”。是说可以事先防范而不防范,是懈怠;可以事后补救而偏要提早防范,是召灾。提前或错后都无补于事。他的意思很清楚,调整单位货币含金量一定要审时度势,适时适度,恰到好处地适应商品交易额的变化相机变化。既不盲动,也不被动,否则都不利于商品流通。这个认识是对前一认识的深入,也成为限制君王滥发钱币的有力理论武器,是进步的。

单旗最先提出子母相权理论,是指大小不同的同一金属币材的两种铸币如何按照一定比例同时流通的问题,这一概念经常为后人所引用,它的含义却随着货币制度的变化而变化,可以指同一币材不同等级铸币间的比价关系,或指不同金属币材铸币间的比价关系,或指铸币与纸币、或纸币与纸币间的比价关系。直到西方资产阶级货币学说传入中国以前,它一直是中国传统货币学说的主要概念之一。

对于子母相权的理解和认识,在中国古代金融思想史里,因其本义与演绎后的不同,有如孔子、孔学、孔教,儒、儒学、儒教之本义与演绎一般类同。子母相权的本义原系同一种铸币不同重量之间的相权关系,后来就演变为母实、子虚关系,《盐铁论·力耕》桑弘羊所谓“以末易其本,以虚荡(易)其实”。这里的“实”指有用的实物,既然被“虚”的货币所来购买,自然用今天的话讲就是商品了。到了唐代第五琦建议铸造虚价大钱“乾元重宝”时,援用子母相权作理论根据时,“虚”为子,是指不足值的货币,“实”则成为母,是足值的货币,由是而演变为足值货币与不足值货币的虚实关系了(9)

子母相权理论开始触及货币流通与商品流通之间的关系,而且较为正确地表达了货币流通要适应商品流通需要的这样一个基本观点。货币发行要遵循正确的原则,根据商品流通的需要,而非官府天子的需要,亦即正确指出人对铸币的主观把握——货币供给要反映客体流通需要,否则,就会受到惩处——“召灾”。这种初始性的认识,给后人留下许多发幽阐微的空间,因而有许多理论引申彰显出来。

轻重理论,在《管子》一书得到较充分的发挥,成就了中国传统控制论,成为货币流通有力工具的理论基础,也就成就了中国乃至世界经济思想最早、最具特色的管理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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