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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企业会计准则核算的会计方法

时间:2022-11-17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会计机构是由若干互相分工协作的会计人员构成的具有相应的责权利的机构。其他部门、车间通常不设专职会计机构和专职会计人员。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简称“会计证”。其中,前两级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高级资格采取考评结合的办法取得。

第三节 会计机构与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1.会计机构和岗位的设置

会计法规定各单位应当根据会计业务的需要,设置会计机构,或者设置会计人员,并指定会计主管人员。不具备设置条件的,应当委托经批准设立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的中介机构代理记账。

会计机构是由若干互相分工协作的会计人员构成的具有相应的责权利的机构。会计机构的名称没有统一的规定,各单位根据自己的具体情况确定,如会计(或财务)处、科、股、组等。

会计工作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机构负责人或者会计主管人员,出纳,财产物资核算,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资金核算,往来结算,总账报表,稽核,档案管理等。各单位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设置。

会计人员可以一人一岗、一人多岗或者一岗多人。但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这就是所谓的出纳“管钱不管账”。

国有的和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者主导地位的大、中型企业必须设置总会计师岗位。总会计师是单位行政领导成员,协助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工作,直接对单位主要行政领导人负责。凡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在单位行政领导成员中,不设与总会计师职权重叠的副职。总会计师组织领导本单位的财务管理、成本管理、预算管理、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等方面的工作,参与本单位重要经济问题的分析和决策。

2.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

企业会计工作的组织方式有集中核算和分散核算两种。

集中核算组织形式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包括总分类核算和明细分类核算、会计报表编制和分析等,全部集中在会计机构总部进行。其他部门、车间通常不设专职会计机构和专职会计人员。其他部门、车间的兼职会计人员只负责部分原始凭证填制和原始记录的登记,为会计机构总部的会计核算工作提供资料。

采用集中核算组织形式,可以减少核算层次,节约核算费用,但不利于各职能部门及时运用会计资料对经济活动进行分析与考核。一般适用于规模较小的单位。

分散核算(又称非集中核算)组织形式是指企业的会计核算工作分散在会计机构总部及各个职能部门中进行,即日常业务的凭证整理、明细核算、内部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等工作,分散在直接从事该项业务的部门进行;总分类核算、对外会计报表的编制和分析工作,现金往来、物资购销、债权债务结算等明细分类核算工作,集中在会计机构总部进行。这种组织类型下,各部门、车间一般设立专职会计人员,规模较大的部门、车间还设立专门会计机构。

实行分散核算有利于各部门及时掌握会计信息,利用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的分析和考核。

一个单位的会计工作组织是采用集中核算形式还是分散核算形式,取决于企业规模的大小和经济管理的要求。

二、会计人员

设置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配备一定数量符合会计从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不设专门会计机构的单位,应当在有关机构中配备若干办理会计事务的专职或兼职会计人员。

1.会计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明确会计人员的职责权限,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是保证会计工作质量的关键。

会计人员的主要职责是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编制业务计划及财务预算,并考核、分析其执行情况;制定本单位办理会计事项的具体办法等。

会计人员的主要权限有:有权要求本单位各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认真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等批准的计划和预算;会计人员有权履行其管理职能,也就是有权参与本单位编制计划、制定定额、签订合同等,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会计人员有权监督、检查本单位内部各部门的财务收支、资金使用和财产保管、收发、计量、检验等情况等。

2.会计人员的任职资格

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未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工作。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简称“会计证”。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由财政部统一制定。其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和《初级会计电算化》。

3.会计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和职称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分为三级,分别是: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其中,前两级通过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后取得(要参加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需已经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高级资格采取考评结合的办法取得。

对于取得相应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用人单位可以按照规定条件,聘任其为相应的会计专业职务(职称)。会计专业职称包括四级,分别是:会计员、助理会计师、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专业技术资格         职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证): 会计员

初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助理会计师

中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会计师

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高级会计师

担任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的,应当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三年以上经历。

总会计师应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主管一个单位或单位内部重要方面的财务工作三年以上。

4.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

依财政部1996年6月发布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六个方面:

(1)爱岗敬业。即会计人员应当热爱本职工作,努力钻研业务,使自己的知识和技能适应所从事工作的要求。爱岗敬业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出发点。

(2)熟悉法规。会计工作不只是单纯的记账、算账、报账工作,会计工作时时、事事、处处涉及执法守规方面的问题。会计人员应当熟悉财经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做到自己在处理各项经济业务时知法依法、知章循章,依法把关守口,同时还要进行法规的宣传,提高法制观念。

(3)依法办事。一方面,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会计制度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会计工作,保证所提供的会计信息合法、真实、准确、及时、完整。另一方面,要求会计人员必须树立自己职业的形象和人格的尊严,敢于抵制歪风邪气,同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作斗争。

(4)客观公正。会计信息的正确与否,不仅关系到微观决策,而且关系到宏观决策。做好会计工作,不仅要有过硬的技术本领,也同样需要实事求是的精神和客观公正的态度。否则,就会把知识和技能用错了地方,甚至参与弄虚作假或者通同作弊。就现实而言,对会计人员最基本的道德要求,可以用前总理朱镕基2001年4月考察上海国家会计学院时的题词来概况:“不做假账”。

(5)搞好服务。会计工作是经济管理工作的一部分,把这部分工作做好对所在单位的经营管理至关重要。会计工作的这一特点,决定了会计人员应当熟悉本单位的生产经营和业务管理情况,因此,会计人员应当积极运用所掌握的会计信息和会计方法,为改善单位内部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服务。

(6)保守秘密。会计工作性质决定了会计人员有机会了解本单位的财务状况和生产经营情况,有可能了解或者掌握重要商业机密。这些机密一旦泄露给竞争对手,会给本单位的经济利益造成重大的损害,这对被泄密的单位既不公正又很不利。泄露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也是一种很不道德的违法行为。因此,作为会计人员,应当确立泄密失德的观点,对于自己知悉的内部机密,不管在何时何地,都要严守秘密,不得为一己私利而泄露机密。

5.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是依法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并接受委托从事审计和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的执业人员。

只要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从业人员,其中至少有5名注册会计师,并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而且符合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的业务范围和其他条件,就可以组成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独立审计工作。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审计业务出具的报告,具有证明效力。

注册会计师还可以承办会计咨询、会计服务业务。

国家实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组织实施。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的学历或者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中国公民,均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科目为《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公司战略与风险管理》以及《职业能力综合测试》。

前6科专业阶段考试的单科考试合格成绩5年内有效。对在连续5个年度考试中取得专业阶段考试全部科目考试合格成绩的考生,财政部考委会颁发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综合阶段考试科目应在取得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合格证书后5个年度考试中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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