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保险市场的职能

保险市场的职能

时间:2022-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诚然,分散危险对于补偿损失来说是手段,但是,作为保险的本质特征之表现来说是职能,甚至可以认为是保险的第一职能。补偿损失的职能活动是保险人的负债业务,而利用负债业务形成的保险基金进行融资活动则是其资产业务。由此,保险又派生了防灾防损的职能。保险公司通常是以提供损失管理服务来实现防灾防损职能的。

6.1.3 保险市场的职能

保险市场的职能亦即保险的职能,包括基本职能和派生职能。

1.保险市场的基本职能

(1)分散危险职能 为了确保经济生活的安定、分散危险,保险把集中在某一单位或个人身上的因偶发的灾害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通过直接摊派或收取保费的办法平均分摊给所有被保险人,这就是保险的分散危险职能。通过该职能的作用,危险不仅在空间上达到充分分散,而且在时间上亦可达到充分分散。

(2)补偿损失职能 保险把集中起来的保险费用于补偿被保险人合同约定的保险事故或人身事件所致经济损失,保险所具有的这种补偿能力就是保险的补偿损失职能。

分散危险和补偿损失是手段和目的的统一,是保险本质特征的最基本反映,最能体现和说明保险分配关系的内涵。因此,它们是保险的两个基本职能。

诚然,分散危险对于补偿损失来说是手段,但是,作为保险的本质特征之表现来说是职能,甚至可以认为是保险的第一职能。没有分散危险就不可能有损失的补偿,分散危险是前提条件,补偿损失是分散危险的目的。

2.保险的派生职能

(1)投资职能 由于保险的补偿与给付的发生具有一定的时差性,这就为保险人进行投资活动提供了可能。同时,保险人为了使保险经营稳定,必须保证保险基金保值增值,这就派生了保险投资的职能。补偿损失的职能活动是保险人的负债业务,而利用负债业务形成的保险基金进行融资活动则是其资产业务。从国外经验来看,投资是保险公司收益的重要来源。

(2)防灾防损职能 保险是承担风险的,作为保险经营者,为了稳定经营,则通过人为的事前预防,减少损失的发生。由此,保险又派生了防灾防损的职能。保险公司通常是以提供损失管理服务来实现防灾防损职能的。损失管理服务的内容主要是分析潜在的损失风险、评价保险标的的风险管理计划、提出费用合理的替代方案和损失管理措施等。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