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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金融市场资力之窥测

时间:2022-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新货币政策实施以后,金融市场之资力必为之一变。关于我国金融市场资力之来源,分布及其支配机关,本报第四卷第九号中,曾专篇论述。关于我国金融市场上资本一项,最可注意者即为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之增加股本。以我国之金融市场,素称贫弱,一旦增加偌大之资力,在金融工作上,必发生伟大之作用。窃以我国之金融市场,殊不可为此种学所遗误。

中国金融市场资力之窥测[1]

瞿荆洲

我国新货币政策实施以后,金融市场之资力必为之一变。关于我国金融市场资力之来源,分布及其支配机关,本报第四卷第九号中,曾专篇论述。惟当时所根据之材料,止于民国二十一年,近来我国之金融业务已有新的进展,重以币制改革,金融机关之资本,存款及发钞等项,复多变动,故对于我国金融市场资力之一问题,有再事检讨之必要。

一、资  本

关于我国金融市场上资本一项,最可注意者即为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之增加股本。计民国二十三年四月十七日,经行政院议决,增加中央银行资本总额为一万万元(原为二千万元)。二十四年三月由财政部修改中行条例,增加中国银行之资本总额为四千万元(原为二千五百万元,尚有未缴者二十八万七千八百元)。四月,交通银行条例,亦经修改,规定其资本总额为二千万元(原为一千万元,尚有未缴者一百二十八万五千元)。此三银行资本增加之合计额,达一万零五百万元之巨。据中国银行年鉴所载,截至二十二年底止,全国一百五十九家银行实收资本额之合计为二万六千万余元,若将中央、中国、交通三特种银行之资本五千三百四十余万元剔除,其余不过二万万元,是此次三行增加之资本,实抵全国一百五十六家普通银行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我国之金融市场,素称贫弱,一旦增加偌大之资力,在金融工作上,必发生伟大之作用。过去一年中徐州、青岛、天津等处之金融恐慌,长江上游、武汉、蓉、渝等处金融之枯渴,上海银钱业四底十底及今年春节之种种难关,皆由当局者力予救济,得以平安度过,其成效殊堪称道,而中、中、交三行之增加资本,实与有功焉。去年十一月三日新货币政策实施,其无限制买卖外汇以稳定汇价之任务,即委由中央、中国、交通三银行办理,数月以来,成效卓著,此三行若无雄厚之资力,必不能如是胜任愉快也。

通常论银行者,多以为银行之职能,在于运用外来之资金,其自出之资本,除开办费及营业用生财房地产等所必需之资金外,乃是一种保证金之性质,系博取信用之工具,并非用以经营殖利。故资本之多寡与金融业务之良窳,无甚关连。窃以我国之金融市场,殊不可为此种学所遗误。银行家特殊之职能,固在于运用由存款或其他方式所吸收之外来资金,但自银行独特之立场言之,资本与存款同为银行之负债,存款系对外之负债,资本乃对内之负债,银行吸收有巨额之存款,固可运用于工商各业,一方面获得营业上之盈益,一方面促进社会经济之发展,银行若拥有丰厚之资本,亦未始不可作为资金以运用。普通“工厂商号,以自己资本之全部,投之于生产设备,有不足时,往往发行公司债或向金融机关借款以接济,银行事业具有不同之性质,其资本之大部分,须作为运用资金。又银行运用其资金时,无论其营业之方针如何健稳,办理如何周密,意外或偶然之损失,在所难免,在此场合,若有多额之资本金,则其损失由银行业者自身负担,而少予存款者以损失,故资本金之多寡,与银行信用之大小攸关”。(见日本银行研究社出版《金融知识》第七卷第一号,一○○页)

我国各银行之资本,甚为薄弱。据本报第四卷第九号潘恒敏君所编之各银行廿三年度营业报告统计,八十六家银行之资本总额为二六七、七三七、七七二元,若将中、中、交三行之部分除外,则其余八十三家银行之资本额,仅为一三四、○二二、七七二元。每行平均约为一百六十余万元。此八十余行,按期编有资产负债表,对于索寄统计资料者均能迅速具复,其经理人员类多干练,办理较为得宜,乃我国优秀之银行。若依照中国银行年鉴所载,二十二年度全国一百五十九家银行,实收资本仅二万六千余万元,若将中中交三行除外,其余各行资本之平均额每且不足一百万元。其中如南方实业储蓄银行仅四万元。试盱衡东西各外国之银行,如英国之五大银行,日本之六大银行,美国之花旗大通等,其资本额合国币皆有一万万元以上,姑不置论,即较小之国家如比利时之国家银行,资本额为二万万法郎,丹麦之叩盘海京国民银行资本额为二千七百万克伦,挪威银行之资本额为三千五百万克伦。又如在华之外商银行如汇丰、麦加利、东方汇理、义品放款、荷兰、安达等,其资本额皆在国币数千万元以上,远非我国普通商业银行所可与之比拟。

民国二十年三月国民政府公布之银行法,第五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两合公司、股份两合公司组织之银行,其资本至少为五十万元,无限公司组织之银行,其资本至少为二十万元,在商业简单地方,且得核减为二十五万元或五万元,此系迁就当时之情形而制定之法令,殊有过于低微之嫌。现在新货币政策实施,金融业务之范围,须广为推展,金融业务之功用,须尽量发挥,各金融机关必须有雄厚之资力,始可应付新的环境,而自身之资本,尤须充实。我国立法当局,亟宜修改旧法,对于银行之资本定一较高之限度,新设之银行若不依照新法,财政部不予核准固不待言,即原有之银行,其资本额不及此限度者,亦须规定一定之期间强制裁并,务使合于此种新定标准而后已。新货币政策实施后,此殆系我国金融上之一种必要工作。至于今后设置县市或乡区银行,亦宜采取集中制度,由一拥有巨额资本之总行,分设分支行于各地,决不可因陋就简,凑集小额银本,滥行设立,各自为政,以阻碍金融之发展也。

二、公 积 金

公积金、盈余滾存及其他各种提存,系金融业者由营业年获得之利益,而仍保留于金融□机之内者,与资本之性质相同,均系金融业者自有之资力。实收资本过少,提存多额之公积金,乃是一种补救方策。近年来我国市面上百业衰颓,金融业获利特厚。据全国银行年鉴所载,二十二年全国银行之实收资本为二六○、八四六、三三二元,其纯益额为三二、八○二、三一六元,纯益对资本之比率在百分之十二以上。至其公积金及盈余滾存,截至二十二年底止,共为七六、六四四、四四五元。约为实收资本百分之二·三八。据本报第四卷第九号各银行廿三年度营业报告统计,其资本为二六七、七三七、七七二元,纯益额为三一、七九三、三七二元,各项提存(公积金及盈余滾存之外,更包括特别公积金、备抵呆帐及其他提存金在内)为五九、八一八、八二四元,其纯益对资本之比率仍约为百分之十二,而各项提存对资本之比率则仅百分之二二·三四。按我国银行法第十六条规定,公积金达到资本总额之一倍者,提存之数额始不受法律之拘束,其用意至当。就今日金融界之实情考之,其公积金去资本之一倍相差甚远。我国各金融机关资本之薄弱既如彼,而公积金之低微复如此,金融业者,亟宜有以改进之也。

英国之银行,有一种特征,即其实收资本额数较小,而其公积金则为数特多。试就在华之英籍银行观之,一九二三年汇丰银行之实收资本额为港币二○,○○○,○○○元。其公积金分金银两种,金公积为八九、七八四、一七三元,银公积为一○,○○○,○○○元,二者合计近一万万元,几达资本金之五倍。有利银行实收资本为一,○五○,○○○英镑,公积金为一,○七五,○○○镑,公积金亦超过实收资本,此外如麦加利银行,资本与公积金各为三百万英镑,适与一倍之标准相符。盖英国之银行,业务活跃,其资本金一项,与他国之银行比较,并无甚优异,惟有多提公积以补资本之不足耳。我国之金融,在新货币政策实施之后,已入于一新阶段,观于英国之先例,当亦知所取法也。

自世界经济恐慌发生,我国早受其影响,加之近年来水旱为灾,兵戈未息,农、工、商各业皆困,而金融业年获巨利,实系一种畸形发展。金融与国家之产业,原应相辅而行,值此产业衰落之际,我国金融业者所有之盈余,大抵多得之于工商业以外之投资,例如债券及地产等,即是较其显著者。关于此点,时贤之述已备,而吴承禧氏所著之“中国的银行”一书中六八至一○一页论列尤详,读者可自参阅。窃以金融业者如此获得之利益,若全数入于私囊,殊欠允当,应留置于金融机关之内,一方面用以充实营业之资金,另一方面藉以为营业发生损失时,对于存款者之保障。此即将学理置之不论,就事理衡之,我国各金融机关亦应增提公积金以补资本之不足也。

三、发  钞

发行钞票,系金融业者由营业之运用所造出之资力,在新货币政策实施后,发行统一,为我国金融史上之一大变革,一般人对于此一问题,亦最为注意,考单一发行制度,除有特殊情形者外,几为近代各文明国家一致采用,我国之统一发行,原系最允当之措置,无可为惊异。在廿四年十一月三日以前,我国银行之发行钞票者,除中央、中国、交通三行外,计有中国通商、四明、中南(即四行准备库)、大中、北洋保商、四川美丰、香港国民、中国农工、中国农民、中国实业、中国垦业、农商、浙江兴业、河南农工、青岛市农工、天津边业、陕北地方实业、江西建设、江西裕民、南昌市立、浙江地方、福建东南、富滇新、广西、广东省、山西省、河北省、陕西省、宁夏省、湖南省、湖北省等银行,共三十四家,其中准备充足,发行稳健者,固有多家,但资力空虚,营业呆笨之地方银行及规模狭小之银行,因特殊势力而取得发行权者,实不在少数,其发行之庞杂紊乱,并为世界所罕见。至其发行之钞票,每多有地域之限制,流通未能广远,汇兑掉换,有贴水申水之损失,金融紧急之际,钞票挤兑之事复时有所闻,扰乱金融市场之安全,防碍社会经济之发展不一而足。有识之士,早有改革之议,今一旦集中而统一之,其有裨于国计民生,当非浅鲜。

发行统一之后,原有之发行银行关于发行一部分之事务,次第收束,其业务较前缩小,一时颇有烦言,一若币制改革,不啻攘夺其业务之一部者然。然殊不知此乃“见树不见林”之见解。考私立银行之发行钞票,其唯一之用途,在于为支付筹码之周转,故不惜以六成现金、四成保证为十足之准备,且须耗费印刷及管理之工本。此种用钞票以为支付筹码之作用,在发行统一之后仍能充分发挥。盖我国金融市场上,早有一种领用他行钞券别度,行之已久。据全国银行年鉴所载,领用他行钞券之银行,计有四十九家之多,其中如中国农工、中国垦业、浙江地方、浙江兴业、青岛市农工及河北省银行等,本行自有钞券之发行,同时复领用他行之钞券。诚以领用他行钞券所需之准备,与本行发行钞券所需者相同,且可免除发行费用,其周转支付筹码之功用与本行发行固无殊也。现在发行统一,原发行银行,可将所有之现金及保证准备,如数拨交发行准备管委员会以领用法币,一如其他各银行之领券,就发行银行之损益计算之,固宜欢迎之不暇,尚何间言之有哉。

新货币政策实施后,一般人最关心者,为法币之准备问题。因现银禁止行使,法币概不兑现,人皆以其为不兑换纸币,有易于滥发之虞也。此种心理,系由于国人迷信金属之所致。马寅初氏于对于新货币政策之意见(见一月廿九日《时事新报》)一文中,论之颇详。货币之功能在其能尽交易媒介伸缩性与适合性之效用。法币能尽此效用,斯为良好之货币,其价值并不必以金属硬币为后盾。且自新货币法令公布后,同时即有发行准备管委员会之组织,法币之准备仍规定为保证四成,现金六成,每月检查一次,将发行数额及准备之种类及数额分别公告,甚足以昭大信也。

本年一月廿一日发行准备管理委员会发表第一次检查报告,截至廿四年十二月卅一日止,法币之发行总额为六四一、五五四、八九○元,现金准备总额为四三二、八一八、二七六元,现金准备实超过六成,其六万万余元之发行数目与截至廿四年十一月三日各行发行之总额相埓,现在禁止行使现研银,社会上所需用之“一元”钞票,较前激增。以上海一隅而论,截至廿四年十一月止,华洋银行库存之银币平均为二七四、三八○千元,若以其二分之一由法币代替,则发行之额,至少须较前增加一万数千万元以上。由此观察,足证统一发行之后,法币之发行甚有节制也。

在采用多数发行制度时代夺发行之钞券,其功用仅为支付筹码之周转而止。各发行银行,各以其自身之利益为前提,以伸缩其发行数额,每引起金融资金不应有之张弛,现在发行统一,由政府银行居金融中枢之地位,视社会经济实际之需求,当金融紧急之时,则增发兑换券以济筹码之不足,在金融松弛之际,则售出证券以收回过剩之筹码(参看本报第四卷第十一号龙永贞君著《我国货币改后应注意之若干问题》一文)。故法币之发行,不仅足为支付筹码之周转,且具有调剂金融之功能,此则非前此钞券之发行所可企及者也。

四、存  款

存款系金融市场主要之资力,据中国银行年鉴统计,廿二年底全国银行之各项存款总额为二、六二五、一四九、○四○元,与其实收资本二六○、八四六、三三二元相比,超过十倍以上,其数额不可谓不庞大。若如前节所述,金融机关之资本再为充分之增加,则保证稳固,其容受存款之实力,自益宏大。英国银行所收受之存款,常由高过其资本二十乃至三十倍者,我国金融机关在新货币政策实施之后,资本额及公积金等尽量充实,更以英国银行资本对存款之比率即所谓资本比率为准则,则以后之存款收容量,当可数倍于今日也。

存款之为资力,其问题之重心,在于存款存入数额之增加,金融机关收容力之大小,尚属次要。关于我国金融机关存款之数额之增减,一般人所常注意者,为国人存款于外商银行之一问题。据“我国金融市场之资力”一文中统计,在华外商银行吸收存款之总额为一百一十七万万余元,假定其中有百分之五为华人存款,则其总数约为六万万元。当币制改革之际,一部分拥有巨资者,惑于我国通货膨胀货币贬值之说,多向外商银行开外币户,将款项存于外商银行,以为资本之逃避。此虽无确切之统计,但其数当不在少。外商银行之外币存款多不给息,即有息亦不若我国银行之优厚,新货币政策实施,迄今已有数月,法币之发行,如前节所述,甚有节制,并无膨胀或贬值情事,对外之汇价,虽有海外银价剧变之风潮,仍能维持稳定,故前此存放外商银行之存款,应即次第流回,此巨额之存款,若能收回而为我用,必能予我国金融市场以甚大之助力。

我国金融界存款之来源,据吴承禧氏之分析,多为私人及私人团体私人之积蓄或薪资生活者余剩之款项,由金融机关化零为整,以应工商业者较大宗之需求,固为银行之一种功能。但今日最进步之金融机关,对于存款之经营,在于形成所谓“存款通货”。工商交易之收解,充分使用票据,收入之票据复存于其往来之金融机关,汇票及期票,概托其经收,出入双方,由金融机关从中转帐以抵消,资金之增益及利殖,由存款之增加以表现,如是存款增多,而存款之内容,多为贴现或放款之转帐。现在中央银行已加入票据所,其后更组为中央准备银行,建立完善之信用市场,存款通货必有巨额之增加,我国金融市场资力之前途之发挥光大,殆未可限量。

综上所述,新货币政策实施后我国金融市场之资力,就资本及公积金言之,大有增加之必要,就发行及存款言之,则又有增加之可能也。

【注释】

[1]本文原载《中央银行月报》第5卷第1期,1936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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