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会计基本假定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会计基本假定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时间:2022-11-16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会计人员只为特定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工作。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称为会计年度。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是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主要是为满足国家对企业进行直接管理服务的。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帮助有关方面

第三节 会计基本假定与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一、会计基本假定

(一)会计主体

会计主体是指会计为之服务的特定单位。要开展会计工作,首先应明确会计主体,也就是要明确会计人员的立足点(立场),解决为谁记账、算账、报账的问题。会计人员只为特定的会计主体进行会计工作。每一个会计主体不仅与其他会计主体相区别,而且独立于其本身的所有者之外。也就是说,会计所反映的是一个特定会计主体的经济业务,而不是其他会计主体的,这就要求会计人员明白,他们必须站在这个特定会计主体的立场上来开展会计工作。

(二)持续经营

持续经营是指作为会计主体的企业,其经营活动将按照既定的目标持续下去,在可以预见的将来,不会面临破产,进行清算。这是绝大多数企业所处的正常状况,这样的会计主体,其所有资产将按照预定的目标在正常的经营过程中耗用或出售,它所承担的债务也将如期偿还。

财务会计的一系列方法都是以会计主体持续经营为前提的。例如,只有在持续经营的前提下,企业的资产才能按历史成本计价,固定资产才可以按其使用年限计提折旧。

如果企业不具备持续经营的前提条件,而是已经或即将停止营业、进行清算,则需要处理其全部资产,清理其全部债权债务。在这种情况下,会计处理要采用所谓破产清算。

(三)会计期间

对于持续经营的企业来说,既然在可以预见的将来,它不会面临停业清算,企业就不能等到结束其经营活动时才去进行结算和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为了定期反映企业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向有关各方提供信息,需要划分会计期间,即人为地把持续不断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划分为较短的经营期间。会计期间通常为一年,称为会计年度。世界各国企业的会计年度起讫日期并不统一,例如,有的企业以本年的7月1日至下年的6月30日为一个会计年度,有的企业以本年的4月1日至下年的3月31日为一个会计年度。

从理论上讲,将会计年度的起讫点定在企业经营活动的淡季(如果有的话)比较适宜,因为在企业经营活动的淡季,各项会计要素的变化较小,便于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特别是便于计算确定本会计年度的盈亏,而且由于淡季的经济业务较少,会计人员有较为充裕的时间办理年度结算业务,便于及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西方国家许多企业的会计年度结算日就是处于营业活动的淡季。然而,将会计年度的起讫日定在营业活动的淡季也有其局限性,这主要表现在淡季资产负债表所反映的年末财务状况往往缺乏代表性,例如,年末偿债能力有可能比年中其他时间的要好。

(四)货币计量

会计提供信息要以货币为主要计量尺度。企业的经济活动是多种多样、错综复杂的。为了实现会计目的,企业会计必须综合地反映企业的各种经济活动,这就要求有一个统一的计量尺度。在商品经济条件下,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最适合充当这种统一的计量尺度。

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尺度,为会计计量提供了方便,但同时也带来了问题。货币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其价值不是固定不变的。为了简化会计计量,也便于会计信息的利用,在币值变动不大的情况下,一般不考虑币值的变动。然而,由于世界性的通货膨胀给经济发展带来很大的影响,对于财务会计报告如何反映通货膨胀的影响的这种客观要求有逐渐增长的趋势,并因此产生了通货膨胀会计。

要实际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除了应明确以货币作为主要计量尺度之外,还需要具体确定记账本位币,即按何种统一的货币来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在企业的经济业务涉及多种货币的情况下,需要确定某一种货币为记账本位币;涉及非记账本位币的业务,需要采用某种汇率折算为记账本位币登记入账。

(五)权责发生制

现代企业财务会计以采用权责发生制为基本前提或基本假设。权责发生制也称为应计制,它要求对会计主体在一定期间内发生的各项业务,凡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本期收入,不论其款项是否收到,均应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符合费用确认标准的本期费用,不论其款项是否付出,均应作为本期费用处理。反之,凡不符合收入确认标准的款项,即使在本期收到,也不能作为本期收入处理;凡不符合费用确认标准的款项,即使在本期付出,也不能作为本期费用处理。显然,权责发生制所反映的经营成果与现金的收付是不一致的。

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规定,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采用权责发生制。在真实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方面,权责发生制较之收付实现制具有较大的优越性。

二、会计信息质量特征

为了实现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保证会计信息的质量,必须明确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是财务会计报告所提供的信息应达到的基本标准和要求。对于其应包括的内容,人们在认识上还不统一。一般认为,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主要包括客观性、相关性、明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

(一)客观性

客观性是指企业的会计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必须真实、客观地反映企业的经济活动。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为依据,如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会计信息的客观性主要包括真实性和可靠性两方面含义。

真实性是指会计反映的结果应当同企业实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一致。每一项会计记录都要以合法的凭证为依据,不允许弄虚作假。财务会计报告必须如实反映情况,要保证账证、账账、账表和账实之间相互一致。

可靠性是指对于经济业务的记录和报告,应当做到不偏不倚、以客观的事实为依据,而不应受主观意志的左右,力求使会计信息可靠。

(二)相关性

相关性是指会计信息要同信息使用者的经济决策相关联,即人们可以利用会计信息作为有关的经济决策。对会计信息的相关性要求,是随着企业内外环境的变化而变化的。在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的会计工作和会计信息主要是为满足国家对企业进行直接管理服务的。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完善,国家对企业的管理逐步由直接管理转向间接管理,主要是利用经济杠杆进行宏观调控。与此相适应,国家对企业会计信息的需要也发生了变化。此外,随着企业筹资渠道的多元化,企业之间的经济联系也迅速增强,会计信息的外部使用者已不再局限于国家,而扩大到其他投资者、各种债权人等与企业有经济利害关系的群体。同时,随着企业自主权的扩大,会计信息在企业内部经营管理中发挥着更大的作用。因此,在目前情况下,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就是要求企业会计信息要满足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进行经济决策的需要。

(三)明晰性

明晰性,也称为可理解性,是指会计记录必需清晰、简明,便于理解和使用。

提供会计信息的目的在于帮助有关方面进行经济决策,要运用会计信息就必须理解会计信息的内涵。这就要求会计信息能简单明了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容易为使用者所理解。要在保证会计信息的客观性与相关性的前提下,力求使会计信息简明易懂。当然,要真正发挥会计信息的作用,还需要使用者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

(四)可比性

可比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相互可比。

具体来说,可比性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同一企业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在附注中说明。二是不同企业发生的相同或相似的交易或事项,应当采用规定的会计政策,确保会计信息口径一致,相互可比。

企业会计信息的使用者不但要通过阅读某一会计期间的财务报告掌握企业在一定时期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而且要能够比较企业不同时期的财务报告,以明确企业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变化趋势。因此,企业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具有可比性,即对于同一企业在不同地点和不同时间发生的相同类型的经济业务,应该采用一致的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

在会计核算中,相同的业务往往存在着多种会计处理方法,例如,存货计价方法、固定资产折旧的计算方法、产品成本的计算方法等,企业可以在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选择运用。但是,为了保证财务报告前后期有关数据的可比性,便于信息使用者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要求企业的各种会计处理方法和财务报告的指标口径、核算内容、编制规则在前后各期保持一致。此外,强化可比性的要求,还可以防止某些企业或个人通过会计处理方法的变动,人为地操纵企业的资产、负债、收入、费用、利润等会计指标,粉饰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强调可比性并不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政策绝对不变。如果原来采用的会计程序和方法已不符合客观性与相关性的要求,企业就不宜继续采用。如果存在更为相关和可靠的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企业不宜保持其会计方法不变。因此,按照可比性的要求,企业不但要揭示其编制财务报告所采用的会计程序与方法,而且在企业确有必要改变原有的会计处理程序与方法时,应当将变更的内容和理由、变更的累积影响数,以及累积影响数不能合理确定的理由等,在会计报表附注中予以说明。

出于比较不同的投资机会等原因,信息使用者还需要能够比较不同企业的财务报告,以评估不同企业相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情况。因此,企业在编制财务报告时,对于相同的经济业务,应当采用相同的会计程序和方法。这就要求,一方面,固定统一的会计制度要尽量减少企业选择会计政策的余地;另一方面,企业要严格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规定选择会计政策。

(五)实质重于形式

实质重于形式是指企业应当按照交易或事项的经济实质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不应仅以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为依据。这是因为,有时候交易或事项的法律形式并不能真实反映其实质内容,因此,为了真实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就不能仅仅根据交易或事项的外在表现形式来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而应反映其经济实质。

(六)重要性

重要性是指企业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反映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所有重要交易或事项。企业在保证尽可能全面完整地反映企业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前提下,要根据一项交易或事项是否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产生重大影响来决定对其反映的精确程度,以及是否需要在会计报表上予以单独反映。凡是对会计信息使用者的决策有较大影响的交易或事项,应作为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的重点;对不重要的经济业务则可以采用简化的处理程序和方法,也不必在会计报表上详细列示。强调会计信息的重要性的质量要求,在很大程度上是出于对会计信息的效用与加工会计信息的成本这两个方面的考虑。如果把企业纷繁复杂的经济活动事无巨细地详细记录与报告,不但会提高会计信息的加工成本,而且使会计信息使用者无法有所侧重或有针对性地选择所需的会计信息,反而不利于作出正确的经济决策。

(七)谨慎性

谨慎性也称为稳健性,是指企业对交易或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保持应有的谨慎,不应高估资产或者收益、低估负债或者费用。在对某一会计事项有多种不同的处理方法可供选择时,应尽可能选择一种不导致高估资产或收入的做法,以免损害企业的财务实力,防止信息使用者对企业的财务状况与经营成果持盲目乐观的态度。例如,对期末应收账款预计坏账发生、计提坏账准备,对期末存货估价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法等做法,都体现了谨慎性的要求。

(八)及时性

和任何其他信息一样,会计信息也具有时效性,其价值会随着时间的流逝而逐渐降低。这就要求企业的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必须满足及时性的要求。具体来说,及时性包括及时记录与及时报告两个方面:及时记录就是要求对企业的经济业务及时地进行会计处理,本期的经济业务应当在本期内进行处理,不能延至下一个会计期间或提前至上一个会计期间;及时报告是指要把会计资料及时地传送出去,将财务报告及时报出,也就是说,财务报告应该在会计期间结束后规定的日期内呈报给有关单位或个人。及时记录与及时报告是紧密联系的两个方面。及时记录是及时报告的前提,只有将会计资料及时地记录下来,才有可能及时地报告;及时报告是会计信息时效性的重要保证,如果不能及时报告,那么即使会计记录很及时也会使会计信息失去时效性。因此,企业会计应将及时记录与及时报告二者很好地统一起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