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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保险概述

时间:2023-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后确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此外,人身保险中的人寿保险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兼有储蓄性的特点。按照保障范围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

一、人身保险的含义

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和身体为保险标的的一种保险。人身保险的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即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人身风险的客观存在是人身保险产生和发展的前提。当人的生命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它是以生存和死亡两种状态存在的;当人的身体作为保险保障的对象时,它是以人的健康、生理机能和劳动能力状态存在的。因此,人的生、老、病、死、残等均是人生所面临的风险,而死亡、伤残、疾病、年老则构成人身保险的保险责任,即人们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意外伤害、疾病、衰老、死亡等各种不幸事件。

二、人身保险的特点

由于人身保险标的的特殊性,使得人身保险具有与其他保险种类不同的特点,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点。

(一)人身保险是一种定额给付性保险

人身保险的保险标的是人的寿命和身体,而人的寿命和身体是不能用货币来衡量其价值的。因此,人身保险的保险金额是由投保人和保险人双方当事人共同约定后确定的。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按照约定的保险金额进行给付。双方约定该保险金额的依据为 “需要+能力”,即被保险人对人身保险 “需要”的程度和投保人交纳保费的 “能力”。对于人身保险的需求程度可以采用 “生命价值”理论进行粗略的测算,而交费能力则主要是通过投保人的职业和经济收入来判断。

(二)人身保险具有长期性和储蓄性

人身保险合同,特别是人寿保险合同往往是长期合同,保险期限短则数年,长则达数十年或一个人的一生,即投保人交纳保费的时间与保险人支付保险金的时间之间有很长的距离。此外,保险费的交纳期和保险金额的领取期也可以长达几十年。

此外,人身保险中的人寿保险在为被保险人提供经济保障的同时,兼有储蓄性的特点。人的死亡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增加,而人身保险的保费采用的是均衡保费制,这样投保人早期交纳的保费高于其当年的死亡成本,多余的部分保险公司则以预定的利率进行积累。对于终身死亡保险和两全保险来说,储蓄性极强,保费的投资收益使得投保人不仅可以获得保障,同时可以享受投资所带来的收益。由于保单具有储蓄性,能够积累现金价值,保单持有人可以用保单进行抵押贷款,退保时也可以得到保单的现金价值。

(三)人身风险的必然性、变动性和相对稳定性

在人身保险中,人的生老病死必然会发生,即保险事故的发生具有必然性,但何时、何地、何种情形下发生具有不确定性。以生命风险作为保险事件的人寿保险,其主要风险因素是死亡率,死亡率随着人年龄的增加而增加,同时又受很多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性别、职业等。同时,随着经济的发展、医疗卫生水平和生活水平的提高,同一事故发生所带来的死亡率可能会逐渐降低,因此说死亡率是变动的。但是对整体的死亡率经验而言,死亡率因素与其他非寿险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相比较,又具有相对的稳定性。

(四)人身保险保险利益确定的特殊性

首先,就保险利益的产生而言,人身保险保险利益取决于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的关系;其次,就保险利益的量的限定而言,在人身保险中,投保人对被保险人所拥有的保险利益不能用货币来衡量,因而人身保险的保险利益也就没有量的规定性,即保险利益一般是无限的;再次,就保险利益的时效而言,在人身保险中,保险利益是订立合同的前提条件,并不是维持保险合同效力、保险人给付保险金的要件。

三、人身保险的分类

(一)按照保险保障范围分类

按照保障范围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人寿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和健康保险。人寿保险是以人的生命为保险标的,以人的生存或死亡为给付保险金的条件,当发生保险事故时,保险人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一种人身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事故造成死亡或残疾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人身保险;健康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因病不能从事工作,以及因病造成死亡或残疾时,由保险人负责给付医疗费用或保险金的保险。

(二)按照保险期限分类

按照保险期限长短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长期业务、一年期业务和短期业务。长期业务是保险期限超过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一年期业务是保险期限为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短期业务是保险期限不足一年的人身保险业务。

具体来讲,人寿保险大多为长期业务;健康保险可以是长期业务,也可以是一年期业务;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一年期业务居多,也有许多为短期业务,如只保一次航程、一次旅程的旅客或公共场所游客意外伤害保险。

(三)按照投保方式分类

按照投保方式的不同,人身保险可以分为个人保险和团体保险。个人保险是指一张保险单只为一个人提供保障的保险;团体保险是指一张总的保险单为某一团体单位的所有成员或其中的大多数员工 (一般要求至少为总人数的75%)提供保障的保险。

(四)按照是否分红分类

按照保单是否分红,人身保险可以分为分红保险和不分红保险。分红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可以每期以红利的形式分享保险人盈余的保险,即被保险人在得到保险保障的同时,还可以分享保险人的经营成果,红利给付金额取决于保险公司的实际经营业绩。不分红保险就是被保险人不分享保险人的利润分配,投保此类保险的目的只在于获得保险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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