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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企业风险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某化工企业准备对自身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分析和衡量,以便为将来制订和实施风险管理计划提供依据。在企业成立的风险专家小组的努力下,分析出企业面临的几个主要风险,如火灾、爆炸、营业中断、公众责任、关键人物损失等。请明确企业风险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并能编制企业风险评估报告。损失程度的评估实际上就是对损失的严重性进行估算。无形损耗指企业财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而引起的贬值。

【任务情景】

某化工企业准备对自身进行一次全面的风险分析和衡量,以便为将来制订和实施风险管理计划提供依据。在企业成立的风险专家小组的努力下,分析出企业面临的几个主要风险,如火灾、爆炸、营业中断、公众责任、关键人物损失等。如果你是风险管理经理,应采用哪些方法对企业面临的这些风险进行评估?

【任务描述】

企业在经营的过程中,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风险,而企业风险管理中的一个很重要的环节,就是在识别自身风险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影响程度进行分析,通过有效的风险衡量和风险评价为确定风险应对策略提供依据。对于不同类型的风险,运用的评估方法是不同的。那么怎样评估企业所面临的多种风险呢? 请明确企业风险评估的内容和方法,并能编制企业风险评估报告。

【知识链接】

一、财产风险损失价值的评估

损失程度是指每次损失可能的规模,即损失金额的大小。损失程度的评估实际上就是对损失的严重性进行估算。在确定损失的严重程度时,必须考虑每一特定风险可能造成的各类损失及其对风险单位的财务及其总体经营的最终影响,既要评估潜在的直接损失,也要估计潜在的间接损失。

(一)直接损失金额的评估

财产的直接损失往往是实物财产本身经济价值的减少,评估的方法有很多,常见的方法包括重置成本法、现行市价法、收益现值法等等。

1.重置成本法

重置成本法是按被评估财产现在的重置全价扣除损耗或贬值来确定被评估财产价值的一种方法。“重置”有两种情况,一种是购买现成的相同或相似的财产,另一种是重新购买材料、重新设计、重新建造相同或相似财产。财产无论是被使用还是闲置,都会被损耗,主要有有形损耗与无形损耗。有形损耗一方面是由于使用引起的,例如机器的运转会造成损耗;另一方面是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引起的,如金属因氧化作用而生锈。无形损耗指企业财产在有效使用期限内由于生产技术的进步而引起的贬值。因此:

财产的重置成本=重置全价-有形损耗-无形损耗

=重置全价×成新率-无形损耗

=重置全价-累计折旧额

(1)重置全价的评估

①直接法

直接法以重置财产所需各项成本直接估算。

财产重置全价=直接成本+间接成本

直接成本是指购置全新财产全部支出中可以直接计入购置成本的那一部分支出。如果是自制资产,直接成本包括生产过程的费用、安装费用以及一定的利润; 如果是外购资产,直接成本则包括该资产的购置费用、设备安装所需的材料费、人工费等。

间接成本是指购置全新财产所发生的不能直接计入购置成本的各种支出,如管理费、设计费等。间接成本需要采用一定的方法才能计入购置成本,通常采用的方法包括按照直接成本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按照单位价格计算,或者按照人工成本比例,即

间接成本=直接成本×间接成本占直接成本的百分率

间接成本=工作量(按日计或按小时计) ×单位价格(元/日或元/小时)

间接成本=人工成本总数×分配率

这里的分配率是指一元人工成本应分摊多少间接成本,它可以根据历史数据统计分析得出。

练一练

风险管理者要对一台机器进行估价,此类设备目前的市场价为5万元,运费1000元,直接安装成本800元,其中原材料费300元,人工成本500元。根据统计分析得知间接成本为每元人工成本0.80元,计算该机器的重置全价。

②物价指数法

物价指数法是根据价格变化趋势等指标,对被评估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调整,使之变为估算资产的重置全价,其计算公式为:

练一练

某地的一栋大楼1990年的建造,当时的建造成本为400万元,2014年对该建筑物进行评估,已知1990年与2014年的物价指数分别为100%与3000%。求该建筑物的重置全价。

③功能价值法

资产功能与资产成本之间一般都存在着一定的关系,功能价值法基于这种关系,选择与被评估资产具有相同或相似用途、性质的参照资产,按照被评估资产与参照资产的生产能力的比例来估算被评估财产的重置全价。即:

练一练

某企业一设备年产量为6000件,全新设备市价为8万元,年产量为8000件,求该建设备的重置全价。

(2)有形损耗的评估

有形损耗是指由于自然力的作用而发生的损耗。对一些固定资产,通常按照该资产的使用寿命及其使用和保养的具体情况来估算其有形损耗。某些特殊的固定资产,如大型机器设备、飞机、船舶等可以根据工作量、工作时间、行驶里程等进行估算。对于原材料、产成品等资产,应视其理化状态估算有形损耗。有形损耗是财产损耗贬值的主要原因,其具体的计算方法有以下三种:

①成新率法

成新率法是指具有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对被评估资产的主要实体部位进行技术鉴定,确定资产的实际损耗程度,再与同类或相似全新资产进行对比,得出被评估资产的成新率,从而估算其有形损耗的一种方法。其计算公式为:

有形损耗=重置全价×(1-成新率)

②使用年限法

资产有形损耗产生的直接原因是资产的使用和自然力的作用,而这两者又和时间密不可分。资产的使用时间越长,受自然力作用的时间越长,其有形损耗就越严重,反之亦然。使用年限法就是利用了资产的有形损耗程度与其使用时间之间的这种关系。其计算公式为:

其中,残值是指被评估资产在报废时净收回的金额。

③无形损耗的评估

无形损耗是指由于科技进步造成的贬值。要确定资产的无形损耗,首先要选取可比资产,可比资产比待估资产要更新、效率更高、更能节约原材料或能源。其次,确定待估资产在一年中较可比资产的营运损失,即确定可比资产在一年的营运中比待估资产多节约的费用或是多增加的产出量的价值,这可视为待估资产在尚可使用年限内每年超额支出的产品生产成本或是功能性贬值的数额。最后,估测待估资产的剩余使用年限,从而计算出待估资产在剩余年限内年功能性贬值的折现值。其计算公式为:

无形损耗=被评估资产年生产成本超支额×剩余使用年限的年金折现系数

2.现行市价法

现行市价法是通过调查市场上与被评估财产相同或类似的财产价格,据以确定财产评估价值的方法,现行市价法的运用,要求有比较发达的物资交易市场,企业能够获得相同或者相似的财产的交易资料。

(1)直接法

直接法是在市场上能找到与被评估财产完全相同的财产,以其交易价格作为被评估财产的现行市价,这种情况出现的可能较小,因此这种方法的运用有很大的局限性。

(2)类比法

类比法是在市场上找到与被评估财产类似的财产,以其价格作为基础,对被评估财产的差异因素做出调整,确定被评估财产的现行市价。其中差异因素有新旧程度差异、功能差异、外观差异等,不同的差异因素调整方法可能会不同,应视具体情况而定。例如新旧程度差异可用损耗的差异来进行调整,功能差异可通过营运费用与产出的差异来调整。

3.收益现值法

企业的某些财产,使用寿命较长,能在未来相当长的时期内获得收益,因此这些财产的价值,可以用它们未来收益的现值来表示。用收益现值法评估财产的一般程序为: 首先,收集、整理评估对象的有关财务资料或经营情况信息,并通过对历史数据的比较分析,预测财产未来收益情况; 其次,收集评估对象的有关税收、物价等有关资料,计算未来期间净收益;再次,预测评估对象的剩余使用年限; 最后,将未来的收益折算为现值。其计算公式为:

收益现值=∑(未来若干年预期收益额×各年折现系数)

收益现值评估法特别适用于出租的财产和以营运收入为主的财产的评估,但运用此法的困难在于未来收益额的预测,因为它受主观因素、管理经营水平及不可预见的因素影响较大。

(二)间接损失评估

间接损失是指由于财产损失造成的除了财产本身价值以外的全部其他损失。例如,一家企业拥有一幢价值2亿元的办公大楼,如果该办公大楼被焚毁,则该企业不仅损失掉办公大楼本身的价值2亿元,它还失去了大楼自焚毁到重建完成期间的出租收入。这样的出租收入的损失就是间接财产损失的一种形式。但是直到现在为止,还没有一个公认统一的评估标准,因此我们只对间接损失的类型做主要介绍。

1.收益减少

当财产遭受损失后,企业就部分的或全部的丧失了对财产的使用,使收益减少。

(1)营业中断损失

营业中断损失是指企业遭受直接损失后不能继续正常的生产经营,在其恢复生产之前所蒙受的收入损失。对于商业企业而言,主要是不能营业造成的利润损失; 对于生产企业而言,主要是产量下降导致利润减少。

营业中断损失主要包括两部分: 一是假如企业的生产经营没有中断,本可获得的净利润。二是营业中断后,仍继续发生的费用,如员工工资、贷款利息等。当然,在企业营业中断期间,也有些费用的支出停止了。例如,照明、暖气、动力用水和电话等方面的费用就可能完全没有了。如果财产是承租的,那么租金的支付也可停止。营业中断期间还可以裁掉一些员工。这些费用应从营业中断损失中扣除。

营业中断损失可以通过恢复经营活动所需的时间来衡量,从发生损失的那天开始,一直持续到所损坏的财产恢复到可以使用的状态为止。在有些情况下,企业可以搬迁到另一个经营场所继续营业,或者在损失发生的地方以较小的规模继续经营。营业中断时间长短取决于受损财产性质与受损程度、修复速度。如果营业中断时间过长,在评估损失时还要考虑到经济发展趋势。

(2)连带营业中断损失

连带性营业中断是指由于非本企业所有、控制或经营财产遭受意外灾害而造成本企业经营中断所带来的损失。连带性营业中断损失通常会在以下一些情况下发生: ①企业开展经营活动所需的大多数原材料和服务都依赖于一个或少数几个制造商和供应商; ②企业的大多数产品都依靠一家或少数几家公司来购买; ③企业依靠相邻的公司在其开展经营的地区吸引客户。

因此风险管理者应检查本企业的生产经营是否过多依赖于某个原料供应商或客户,如果这样,应及时采取对策,以免出现“一损俱损”的被动局面。

典型案例

芯片危机: 诺基亚爱立信的胜负抉择

案情介绍:

2000年3月17日晚上8点,美国新墨西哥州大雨滂沱,电闪雷鸣。雷电引起电压陡然增高,不知从哪里迸出的火花点燃了飞利浦公司第22号芯片厂的车间,工人们虽然奋力扑灭了大火,但火灾仍然带来了巨大的损失: 塑料晶体格被扔得满地都是,足够生产数千个手机的8排晶元被烧得粘在电炉上动弹不得,车间里烟雾弥漫,烟尘落到了要求非常严格的净化间,破坏了正在准备生产的数百万个芯片。晶片是移动电话中的核心部件,突然间的一场大火使处理无线电信号的RPC芯片一下子失去了来源。面对如此重大的变故,飞利浦需要花几周才能使工厂恢复到正常生产水平。

诺基亚公司和爱立信公司都是这家飞利浦公司晶片生产厂的客户,面对移动电话销售火爆的情况,核心元件的缺位无疑是致命的。

在火灾发生后的几天内,诺基亚的官员在芬兰就发现订货数量上不去,似乎感到事情有一点不对。3月20日诺基亚公司接到来自飞利浦方面的通知,飞利浦方面尽量把事情淡化,只是简单地说火灾引起某些晶元出了问题,只要一个星期就能恢复生产。这个信息传到高亨(负责诺基亚零部件供应的管理者)那里,高亨决定派两位诺基亚工程师到飞利浦的工厂去看看。但是飞利浦公司怕造成误会,婉言拒绝了诺基亚的要求。高亨随即就把飞利浦公司供应的这几种芯片列在了特别需要监控的名单上,这种情况在诺基亚公司每年会出现十几次,当时也没有人太在意。在随后的一个星期里,诺基亚开始每天询问飞利浦公司工厂恢复的情况,而得到的答复都含糊其辞,此情况迅速反映到了诺基亚公司高层。

3月31日,也就是火灾两个星期以后,飞利浦公司正式通知诺基亚公司,可能需要更多的时间才能恢复生产。高亨听到这个消息后,发现这可能影响到诺基亚400万部手机的生产,这个数字足以影响整个诺基亚公司5%的销售额,而且当时手机市场的需求非常旺盛。高亨发现由飞利浦公司生产的5种芯片当中,有一种在世界各地都能找到供应商,但是其他4种芯片只有飞利浦公司和飞利浦的一家承包商生产。经过高亨的不懈努力,他们找到了日本和美国的供应商,承担生产几百万个芯片的任务。诺基亚还要求飞利浦公司把工厂的生产计划全部拿出来,并要求飞利浦公司改变生产计划。飞利浦公司迅速见缝插针,安排了1000万个Asic芯片。为了应急,诺基亚还迅速改变了芯片的设计,以便寻找其他的芯片制造厂生产。诺基亚公司还专门设计了一个快速生产方案,准备一旦飞利浦新墨西哥州的工厂恢复正常以后,就可快速地生产芯片,把火灾造成的200万个芯片的损失补回来。

与诺基亚形成鲜明对照的是,爱立信的反应要迟缓得多,表现出对问题的发生准备不足。爱立信公司几乎是和诺基亚公司同时收到火灾消息,但是爱立信公司投资关系部门的经理说,当时对爱立信来说,火灾就是火灾,没有人想到它会带来这么大的危害。当火灾发生的时候,很多高级经理们刚刚坐上新的位置,还不熟悉火灾会造成多大的影响,也没有什么应急措施。

2000年7月,爱立信第一次公布火灾带来的损失时,股价在几小时内便跌了14%。此后,股价继续下跌不止。这时,爱立信公司才开始全面调整了零部件的采购方式,包括确保关键零部件由多家供应商提供。

爱立信公司突然发现,生产跟不上了,几个非常重要的零件一下子断了来源。火灾后遗症在2001年1月26日达到了高潮,飞利浦公司的官员说: 实在没有办法生产爱立信所急需的芯片。而在20世纪90年代中期,爱立信公司为了节省成本简化了供应链,基本上排除了后备供应商。当时,爱立信只有飞利浦一家供应商提供这种无线电频率晶片,没有其他公司生产可替代的芯片。在市场需求最旺盛的时候,爱立信公司由于短缺数百万个芯片,一种非常重要的新型手机无法推出,眼睁睁地失去了市场。面对如此局面,爱立信公司只得宣布退出移动电话生产市场。

2001年4月1日,爱立信公司宣布将停止生产手机,并将手机业务外包给了一家新加坡的制造公司Flextronics的旗下。消息传出,全世界为之震惊。一家生产了100多年电话机的企业,终于不再制造任何手机了。

案例分析:

爱立信公司之所以选择退出,原因很多,诸如火灾引起的损失、市场营销不力和产品设计等多方面的问题。其中飞利浦芯片厂遭受火灾之后,企业没有迅速做出反应,引发手机生产上的深层危机,是导致其和诺基亚公司拉开距离的主要原因。

本案启示:

财产的直接损失,往往是有形且在一定限额内的,而因其带来的间接损失却因其无形而不易被人重视,且其金额可能之巨,远比直接损失对企业的危害要大,风险管理者应有充分认识。

资料来源: 平川.危机管理.北京: 当代世界出版社

(3)产成品利润损失

如果企业的产成品在风险事故中遭受损失,直接损失是产品的成本,间接损失是企业销售掉这些产成品可以获得的利润,商业企业和生产企业有所不同,其待售商品受损而导致的利润损失已经包括在营业中断损失中,其可能的间接损失是由于在营业中断期间,资金周转受阻,实际损失中超过商品成本加一次销售的利润的那部分损失。

(4)应收账款减少损失

企业意外事故的发生,可能使一些应收账款的会计记录与重要凭证损毁,导致企业收债困难,甚至根本收不回贷款。应收账款减少损失包括债务人拒绝偿还的贷款、应收账款延迟收回情况下企业的贷款利息、重建记录费用与增加的收账费用等。

(5)租金收入

企业出租的房屋因损毁而无法继续出租时,企业承受租金收入损失,即使在租约中规定预付租金,这也只能减少有限租期内的部分损失。

2.额外费用增加

企业财产损毁后为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必定会发生一些额外的费用或支出,具体包括:

(1)租赁价值损失

企业在房屋受损后,在重建期间要另租房屋,所付租金为租赁价值,其损失金额内还须减去租赁期间所不必开支的费用。如果企业原本就租有房屋,此房屋受损后,企业是否有损失及损失的大小取决于租赁合同的约定,如果合同中约定房屋受损时,企业仍需付一定期限的租金,那么企业损失这部分租金; 如果合同中无此规定,企业是否发生损失取决于另租房屋的租金是否超出原先所租房屋的租金,如果超过,企业损失即为这部分差额。

(2)租权利益损失

租权利益是指当个人或企业享受较优惠的租赁条件时所存在的资产价值。当所租用的资产受损毁时,该权益可能会因此终止,而租用人也可能随之而承受财务损失,特别是在当租约中指定的租金低于目前市场价值的时候。

租权利益的损失程度取决于租金利益(市场租金和约定租金之差)与租约终止发生时间。最大可能损失是租金利益与剩余租赁时间的乘积。例如,企业以每月5000元承租他人财产。租约中规定,该租金水平保持不变,但同时包含租金终止的条款,即如果火灾造成财产损毁,租约即告终止。假设目前市场上类似的财产每月租金不低于10000元,而租约还有6年到期。显然,这里的租赁权利为每月5000元,可持续72个月。所以,对该财产的承租人而言,其最大损失为36万元(72×5000)。

(3)超额费用

某些特殊企业一旦发生意外事故,使生产经营中断,会使客户纷纷转向他处,即使恢复了生产经营,也难以达到损失前的水平,导致比营业中断更大的损失,或者企业出于维护自身形象或保持良好信誉的考虑,都会不惜一切代价保持继续营业,因此会产生一些超额费用,包括迁往临时生产经营场所和从临时生产经营场所时迁回的费用、因临时租用而支付的较高租金、匆忙采购和雇佣产生的高成本商品与劳务等。

二、责任风险损失价值的评估

责任风险损失价值可以分为有形损害赔偿、无形损害赔偿和惩罚性损害赔偿三种。

有形损害赔偿包括医疗费用、误工损失、财产损失和身体伤害造成的机体价值丧失等。这类损失金额往往可以较为客观地衡量出来,而且可以通过一些法规或估计方法来确定损失,因此也称为经济损失。

无形损害赔偿包括人们因伤害遭受的痛苦或疼痛、情绪焦虑以及失去亲人所遭受的精神创伤等。对于这类损失,很难用金钱来衡量; 而且即便能够衡量,这种衡量也是主观性的,因此这类损失也称为非经济损失。

责任风险价值的评估是一项非常艰巨的任务,这不仅仅指责任损害的类型众多,同时还在于责任损害赔偿自身的复杂性。首先,变动的和不断扩展的法律责任使得原先并不在责任范围内的行为构成新的损害赔偿。其次,无形损害赔偿的主观性以及惩罚性赔偿的不确定性,均使得责任风险损失价值估计难以实现。

典型案例

案例1 瓦尔迪兹号油轮泄漏事件

案情介绍:

1989年3月24日,美国埃克森公司的一艘巨型油轮在阿拉斯加州美、加交界的威廉王子湾附近触礁,原油泄出达800多万加仑,在海面上形成一条宽约1公里、长达800公里的漂油带。事故发生地点是一个原来风景如画的地方,盛产鱼类,海豚海豹成群。事故发生后,礁石上沾满一层黑乎乎的油污,不少鱼类死亡,附近海域的水产业受到很大损失,纯净的生态环境遭受巨大的破坏。这是一起人为事故,船长痛饮伏特加之后昏昏大睡,掌舵的三副未能及时转弯,致使油轮一头撞上暗礁——一处众所周知的暗礁。

陪审团在1994年裁定埃克森公司赔偿32000名原告总计50亿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原告方包括渔民、当地居民、企业和土地所有者。埃克森公司此前已经支付了高达3亿美元的有形损害赔偿金和22亿美元的现场清理费,并与州政府和联邦政府达成协议支付了10亿美元。

埃克森公司对此案提起了上诉。2001年,联邦上诉法院第九巡回审判庭的三人法官小组做出判决,裁定50亿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额过高,并将案件发回联邦地方法官罗素·霍兰重审。霍兰法官将惩罚性损害赔偿降低到40亿美元,埃克森公司继续提起上诉。2003年8月,联邦上诉法院第九巡回审判厅裁定40亿美元数额依然过高。美国最高法院的指导意见是,有形损害赔偿金和惩罚性损害赔偿的比例应控制在1 1~1 10。在这一案例中,有形损害赔偿金为3亿美元,因而惩罚性损害赔偿应控制在3亿~30亿美元。埃克森公司应用了另一种计算有形损害赔偿金的方法,从而认定2500万美元的惩罚金额才是合适的。2004年1月,罗素·霍兰法官裁定了45亿美元的惩罚性损害赔偿,而埃克森公司继续提起上诉。无论最终结果如何,埃克森公司都已经承受了相当大的声誉损失。

案例分析:

惩罚性损害赔偿是责任损害赔偿中的一种,主要是体现出了对被告进行惩罚的目的,它的确定依赖于被告行为的性质和对原告造成伤害风险的严重性,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和主观性,因而其价值估计是很难确定的。

案例2 我国早期精神损失赔偿司法实践

案情介绍:

1995年11月,某省文工团歌唱演员焦某向某整形美容口腔医疗中心先后缴纳整形手术费2600元,术后颧颊后部皮肤肿胀、疼痛,经法医检验,结论为: “焦某双下眼睑重度外翻,双下眼睑睑缘瘢痕形成,双眼结膜炎和双侧颧颊部软组织术后反应显著影响容貌。”焦某遂向深圳市某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损失。一审法院判决赔偿焦某医疗费、交通费、误工损失费及精神损害赔偿费等共计80028元;二审法院改判为赔偿焦某334305.70元。

案例分析:

本案中的原告为文工团歌唱演员,容貌本来姣好,她做美容术显然是为了锦上添花,结果美容不成反被毁容,其精神上的损害是相当大的,所以本案的二审法院在认定经济损害赔偿时,充分考虑了精神损害赔偿制度,于是就有了赔偿数额较高的判决。当事人在签订这些合同时,期待着能得到一定的物质、精神利益,若由于违约方的责任使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使合同履行存在瑕疵,从而致使当事人期待的物质和精神利益受损,违约方不但应承担物质损害赔偿,还要承担精神损害赔偿。

案例来源: 根据http: //baike.baidu.com/link? url=DGe Ek7B1_R3_7Tr1NKW5IC3Bhp No Hj-AGIope Zc7E2V8dx4yf T1Uy UN58p Pcg_QWj U5o6v4WXl_Zv0HX-JIZ-a。

三、人身风险损失评估

(一)直接损失金额评估

企业因员工人身风险所致各种直接损失源于企业对员工的责任,即对员工人身损失的补偿。员工的人身风险直接损失大致可以分为两类:

1.收入能力损失

人身风险事故的发生,会导致员工收入能力不同程度的丧失,有可能是部分的,有可能是全部的,也有可能是暂时,甚至有可能是永久的。其中生命价值理论明确了人身损失风险的基本衡量方法。按照美国学者侯百纳(Dr.Solomon.Huebner)的生命价值理论,仅从经济角度估量人的价值。例如某企业某一员工的年终净收入为5万元,可工作年限为30年,则其生命价值为150万元。而企业的管理者年薪为50万元,工作年限为30年,则其生命价值为1 500万元。当然这只是简单的算法,实际生命价值还须考虑到退休年龄、利率、生活成本、工资生活水平、通货膨胀等多种因素。

2.额外费用损失

额外费用损失是指因人身风险事故而实际增加的费用开支,包括丧葬费、医疗费、假肢费等。影响额外损失的因素较多,也难以控制,例如医疗费,企业风险管理者不能决定其金额,只能由医生针对不同的伤病情况决定医疗费用的高低,而考虑到医药费用及医疗服务价格的上升,医疗费等额外费用也将不断上涨。

(二)间接损失金额评估

除直接损失外,企业人身风险还可能会造成企业间接费用损失,主要包括重要人物损失、信用损失、业务损失。

1.重要人物损失

所谓重要人物是指那些具有高级专业知识、管理才能或身处企业关键职位,在企业中难以替换的人才。如果他们发生人身损失,不但会造成直接损失,也会对企业的管理造成混乱,从而给企业带来难以估量的间接损失。

2.信用损失

在企业发生损失时,除了企业自身遭受损失之外,企业外部也可能会导致企业信用损失。如企业贷款给客户或某客户采取分期付款交易,一旦客户发生不测,影响其收入能力,企业将难以收回贷款或取得客户未付款项。风险管理者要求客户对此类行为提供担保或加以信用损失保险作为一种风险管理的方法。

3.业务损失

企业外部威胁不但会造成人身损失,也可能使企业正常的业务(如原材料的购买或产品的销售)受到影响。例如某个重要原材料商如果因为人身风险事故而影响其原料供应,如果企业产品的销售主要依赖几个重要客户,那么其中任一客户因人身风险事故所致损失也会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活动。企业为保证正常的生产经营,可能与客户签订购销合同,但客户发生人身风险事故时,往往因不可抗力的原因解除合同,或因灾难性人身事故的发生而破产关闭,这也会给企业的生产经营行动造成业务上的损失。

事实上,人身风险还有许多间接的、无形的损失,而且间接经济损失、无形损失可能比直接损失还严重。

典型案例

苹果公司是否因乔布斯之死蒙受损失?

史蒂夫·乔布斯去世已有一年时间。在这段时间里由他创办的苹果公司仍保持蓬勃的发展势头,似乎并没有受到太大影响,但是一切真的如我们所看到的那样风平浪静吗?

“事实上,苹果依然面临着不少严峻挑战,乔布斯的辞世给苹果带来的影响将在日后越来越明显。”国外某分析师说道。一部分挑战来自同类型公司的竞争,尽管苹果在行业内已处于领先地位。其他挑战则来自苹果自身——其相对单一的产品类型,这一问题也是苹果所独有的。而失去乔布斯对苹果的影响可能会在今后逐渐显现,乔布斯富有神秘感的思维方式、强势的领导能力都是无可取代的。“现在已没有哪个领导者像乔布斯这样具有‘魔力’了。”分析人士Roger Kay如是表示。

在乔布斯去世后的一年里,苹果的表现可谓强势。现任CEO蒂姆·库克及其经营多年的团队功不可没,尽管期间苹果也遇到了一些障碍。在企业管理方面,现在的苹果和乔布斯时代有了很多改变。从2013年起,苹果开始实行股息、股份回购。乔布斯向来不愿意失去对公司现金资产的控制,这一点是出了名的。这也许和他从前的经历有关。在i Mac和i Pod问世之前,苹果饱受资金匮乏之苦,并且当时i Mac和i Pod的前景并不明朗。此外,库克还迅速推出了员工的福利项目。而在产品方面,苹果依旧保持着以往的节奏。在乔布斯去世后,两款i Phone相继发售(i Phone4S在乔布斯去世前一天发布,约一周后开始正式发售)。i Phone5于2013年9月21日起发售,在首个周末就售出了500多万部。

如何继续保持公司在优势领域的地位,将是苹果运营团队面临的核心问题。而这一问题涉及技术创新和商业交易两个方面。苹果的老对手微软将在2013年秋天推出升级后的Windows Phone平台,三星也推出了相应的新手机。

乔布斯之死对苹果的影响还有可能在另一个方面显现出来: 与媒体运营商合作以推动苹果产品的销售。许多唱片业者最初并不愿意将音乐版权卖给苹果,乔布斯在与他们的谈判中起了关键作用,最终苹果能够在i Tunes商店中以每首歌曲1美元的价格出售音乐。而苹果电视机能否取得成功,关键就在于其能否与有线电视运营商和电视台达成较好的协议。

尽管苹果目前成功不断,但产品较为单一、过度依赖i Phone的软肋已被那些具有更好创意的竞争者发现,并伺机发起进攻。事实上,乔布斯在世时曾强调需要更加重视新产品的开发,就算它们对现有产品造成威胁也在所不惜。但物是人非,现在决定苹果未来的不是谁是领导者,而是乔布斯的苹果精神能否继续一脉相承。

案例来源: 根据http: //labs.chinamobile.com/news/8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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