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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分子及其界说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社会阶层而言,在西方是近代的产物。“传统知识分子”主要来自于那些与过去的经济结构或生产方式相联系的知识分子。“有机知识分子”就是随着新阶段在经济生产中创造和发展自身的同时造就的知识分子,他们与新阶级同质,能够意识到并执行他们在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中应该履行的职能。“士”是随着中国历史各阶段的发展而以不同的面貌出现于世的。

知识分子作为一个社会阶层而言,在西方是近代的产物。德国社会学家卡尔·曼海姆在《意识形态与乌托邦》一书中指出,知识分子基本上是一个“社会无根阶层”(socially unattached in intelligentsia),一方面因为知识分子在构建其自身知识领域过程中可以来源于不同社会集团,同时又可超越其本源阶层,这样使其有能力综合不同阶级的政治观念;另一方面,知识分子所持政治观点的不同,又可能使其归属于对立的阵营,为本非自己来源的社会集团效力。[2]可见,知识分子不属于任何固定的经济阶级,知识和思想是他们唯一的凭借,因此,他们才能坚持自己“思想上的信念”。正如孟子所言:“无恒产而有恒心者,惟士为能。”

1.西方对知识分子的理解

“知识分子”(intellectual)作为一个历史概念,据许纪霖教授考证,最早来源于俄文,出现在19世纪的俄国。有这样一批人,他们本身属于上流社会,但接受的是西方教育,他们以一种精神态度来观察俄国当时落后的专制制度,觉得所处的社会极为丑恶、不合理,产生了一种对现行秩序的强烈的疏离感和背叛意识,这个群体当时就被称为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的第二个来源是19世纪的法国。1894年,在法国发生了著名的“德雷福斯事件”。德雷福斯是一个上尉,由于犹太人的关系遭受诬陷,引起了一批颇有正义感与社会良知的人士的义愤,他们站出来为德雷福斯辩护,于1898年1月23日发表了题为《知识分子宣言》的文章,后来这批人士就被称为“知识分子”,并被赋予了承载社会良知与公众道义的内涵。[3]比“德雷福斯事件”的发生稍早约半个世纪,别林斯基等一些俄国、波兰思想家在1840年使用了“知识群体”(intelligentsia)这一术语,把他们与其他阶层分开来的最明显标志就是其批判现存秩序与体制的群体态度和趋向。

美国社会学家罗伯特·金·默顿是最早对知识分子进行类型划分的学者之一。他说:“我们可以便利地把知识分子划分为两大类型,那些在官僚组织中行使顾问或技术功能的知识分子,和那些不捆绑在任何官僚组织上的知识分子。”[4]他认为前者要屈从组织机器,听命于上级命令。“政策制定者提供目的,我们这些技工在专业知识基础上提供达到目的可供选择的手段。”[5]因此,这类知识分子自由选择的范围十分狭小,而不捆绑在官僚组织上的知识分子的自由度大得多。意大利政治活动家安东尼奥·葛兰西将知识分子分为“传统知识分子”和“有机知识分子”两种类型,“传统知识分子”是指在社会变动过程中,仍然凭借着文化的持续传承而保持相对稳定地位的知识群体。“传统知识分子”主要来自于那些与过去的经济结构或生产方式相联系的知识分子。“有机知识分子”就是随着新阶段在经济生产中创造和发展自身的同时造就的知识分子,他们与新阶级同质,能够意识到并执行他们在政治、经济等社会领域中应该履行的职能。[6]在法国哲学家米歇尔·福柯看来,知识是权力的眼睛:“我们受权力对真理的生产的支配……我们被迫生产我们社会所需要的权力的真理,我们必须说出真理;我们被命令和强迫了去承认或发现真理。权力从不停止它对真理的讯问、审理和登记:它把它的追求制度化、职业化,并加以奖励。”[7]福柯将现代知识分子分为“普遍知识分子”和“特殊知识分子”两种,前者即传统的知识分子,他们是“主持正义和代表法律的人,用普遍正义和公正的法律理想来抗衡权力、专制和为富不仁”[8];后者是由科学发展和分工细密所形成的专家型知识分子,“知识分子现已不再以‘普遍性代表’、‘榜样’、‘为普天下大众求正义与真理’的方式出现,而是习惯于在具体的部门——就在他们自己的生活和工作条件把他们置于其中的那些地方(寓所、医院、精神病院、实验室、大学、家庭和性关系)进行工作”[9]。这些特殊知识分子虽然也在具体的领域与权力进行斗争,但他们往往囿于实际的、物质的和日常的问题,不能承担起全人类的自我审视与批判的职责。

一般而言,西方常常称知识分子为“社会的良心”,认为他们是人类的基本价值(如理性、自由、公平等)的维护者。知识分子一方面根据这些基本价值来批判社会上一切不合理的现象,另一方面则努力推动这些价值的充分实现。所以,知识分子除了献身于专业工作以外,同时还必须深切地关怀国家、社会以至世界上一切有关公共利害之事,而且这种关怀又必须超越个人私利,即具有一种宗教性的承当精神。

2.中国传统的知识分子观

在中国,传统的“士”与“知识分子”意义较为接近,如果从孔子算起,有绵延不绝的两千多年传统,成为世界文化史上独一无二的现象。中国文化在哪里?钱穆指出,即在中国人身上,而主要在士,士是中国社会的中心。在“四民”社会中,农工商三流分担着人生实际工作,唯“士”最难讲,一定要把中国社会具体而详细地讲出,即将士置入中国历史实际中,始得真明白其意义。[10]钱穆揭示了中国古代的“士”之具备“智识”与“志于道”的两重性接近于西方对知识分子的理解。

孔子最先揭示的“士志于道”(《论语·里仁》)规定了“士”是基本价值的维护者。曾参发挥师教,进一步指出:“士不可以不弘毅,任重而道远。弘,宽广也。毅,强忍也。非弘不能胜其重,非毅无以致其远。仁以为己任,不亦重乎?死而后已,不亦远乎?”(《论语·泰伯》),这一儒学的原始教义对后世的“士”精神产生了深远影响,而且愈是在“天下无道”时代愈显出它的力量。北宋范仲淹提倡“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岳阳楼记》),晚明东林人物的“事事关心”(顾宪成撰)……激发了一代又一代读书人的理想和豪情。“士”在中国历史上的作用及演变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现象,“但无可争辩的,文化和思想的传承与创新自始至终都是士的中心任务”[11]

“士”是随着中国历史各阶段的发展而以不同的面貌出现于世的。在先秦是“游士”,秦汉以后则是“士大夫”,但是在秦汉以来的两千年中,“士”又可更进一步划成好几个阶段,与每一时代的政治、经济、社会、文化、思想各方面的变化互相呼应。余英时指出,秦汉时代,“士”的活动比较集中地表现在以儒教为中心的“吏”与“师”两个方面。魏晋南北朝时期儒教中衰,“非汤、武而薄周、孔”的道家“名士”(如嵇康、阮籍等人)以及心存“济俗”的佛教“高僧”(如道安、慧远等人)反而更能体现“士”的精神。这一时代的“高僧”尤其值得我们注意,因为此时的中国是处于“孔子救不得,唯佛陀救得”的局面;“教化”的大任已从儒家转入释氏的手中了。隋、唐时期除了佛教徒(特别是禅宗)继续其拯救众生的悲愿外,诗人、文士如杜甫、韩愈、柳宗元、白居易之伦更足以代表当时“社会的良心”。宋代儒家复兴,范仲淹所倡导的“以天下为己任”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的风范,成为此后“士”的新标准。[12]毋庸置疑,“近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概念是被置于对其所处社会秩序的批判立场上加以界定的,‘知识分子’已成为社会良知与道义的人格化体现”[13]

东西方关于知识分子的理解虽然多元,但一般而言涉及这样几个因素:一是知识分子必须有某种专业知识技能;二是在专业知识技能的前提下,保持着对人类社会的关怀和对公共事业积极介入的姿态;三是追求思想的自由,对现实始终保持一种批判和超越的立场,对人类、对社会有神圣的使命感与责任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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