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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关注的不是假货,而是垄断

时间:2022-11-14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若淘宝网上真的是假货泛滥,我认为,最主要的责任应该是监管部门。对于监管部门和政策制定者而言,就是要保护企业和民众的财产权。对于这个情况,监管部门应理直气壮地向淘宝网提出要求,设立专门的紧密合作通道。但其对商家的伤害是很大的。其结果是,更容易造成垄断。为此,对于淘宝网,我们的关注点不应停留在假货上,而应是政企关系、是垄断。对于自然垄断的态度,经济学界尚有分歧。

在当前,政企关系是非常微妙的。企业在规模小的时候,面对监管部门,往往非常弱势,各种执法部门可以找个理由“分分钟灭你”。当小企业发展成大企业,甚至有影响力的企业后,监管部门又敬而远之,不管有无过失,都不敢惹,不仅如此,还会给予种种便利和扶持。

因此,值得探讨的是,在这样的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下,市场化程度多少受到影响,那么,纯粹意义上的自然垄断是否存在?

2015年初,国家工商总局发布了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1]据该报告,淘宝网正品率最低,不足四成。随后,淘宝连续发声质疑工商总局抽检吹黑哨

随着淘宝“叫板”工商总局事件持续升温,很多人已从假货问题本身,转向对中国政企关系的思考。而这个问题最后又指向,政府管得太多及法治不健全。

在我看来,在互联网时代,这样的政企关系,将加剧互联网各个产业的“马太效应”,即强者更强,并导致新的垄断。

垄断可以分为自然垄断与行政垄断。二者主要区别在于,前者是通过努力和创新,通过市场优胜劣汰而形成;后者则更多地依赖政府的力量。二者对经济社会的影响和意义全然不同。

那么,在当前的中国,在这样的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下,市场化程度多少受到影响,纯粹意义上的自然垄断是否存在?

管得太多,监管部门操错心?

众所周知,作为一个平台方,售假事关口碑和顾客体验,事关平台的可信度和生死存亡,淘宝网应该比工商部门更有动力去打假,维护交易的平台。

目前,从淘宝网不断攀升的交易额来看,淘宝网的口碑还是不错的,被骗、被坑的受害顾客比例还是比较少的,至少没有想象的那么严重。

说到这里,有朋友可能要反驳:在淘宝上,顾客是知假买假,结果是一些企业的商标权受侵害。对此,我想说的是,和线下不同,网上销售记录都有,为何这些顾客不去告发、索赔。若是由于维权成本高,那责任不能算到淘宝网头上。

毕竟淘宝网是个平台,不是商家。淘宝和京东、当当网等B2C网站有本质的不同。淘宝网只是把实体世界的交易搬到网上。若淘宝网上真的是假货泛滥,我认为,最主要的责任应该是监管部门。

这就好比,杭州大关夜市或义乌小商品市场,与王府井百货、沃尔玛超市是有区别的,是两个概念。打个比方,若监管部门因假货问题去指责义乌小商品市场,那可能有推卸责任之嫌。

因为,平台企业尽管有维护交易公平和打假的动力,但没有监管职权。若假货泛滥,根源应该是监管不力,或政策制定不合理。

那么,作为平台,淘宝网的责任是什么?我认为,和实体的商品市场不同,网络比较复杂,平台方有责任协助监管部门找到售假企业。

其实,不管是网络,还是实体,打假的逻辑并不复杂。对于监管部门和政策制定者而言,就是要保护企业和民众的财产权。

那么,令人不解的是,监管部门不在受理受害企业、个人维权及降低维权成本方面下工夫,为何要替淘宝网操心“售假率”。

除了对自己监管工作成绩自查的需要外,这种“监测结果”对打假、维权有帮助吗?至少,你代表的是国家的公信力,真要公布的话,你应该拿出有公信力的“监测结果”。所以,人们不得不怀疑,公布这样一个东西,是否有利益驱动?

我一直认为,政府部门管得太多不是好事。政府操心太多,审批太多,会影响企业的活力,影响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作用。你的一举一动,可随时搞倒一家企业。为此,让各级政府“少管”是当前改革的方向。

同时,在改革过程中,我们要警惕的是,当一些政府部门因“没的管”而寻租空间缩小后,拼命找事情管,以体现自己的能量。

监管部门对大小企业态度迥异

若我说此事工商是“该管的不去管,不该操心的瞎操心”,很多工商执法人员可能会叫屈。

一位工商局人士曾私下对我说,难道工商不想管售假吗?淘宝网的“小二”是比较牛的,不好打交道。同时,阿里巴巴公司现在如日中天,全球瞩目,创始人马云经常跟国家领导人碰面、开会、出访,他们怕戴上“打击创业、扼杀创新,影响互联网经济”的帽子。

对于这个情况,监管部门应理直气壮地向淘宝网提出要求,设立专门的紧密合作通道。不过,与这位工商局人士的交流,不得不令人再次对中国政企关系展开思考。

在当前,政企关系是非常微妙的。企业在规模小的时候,面对监管部门,往往非常弱势,若被“盯上”,各种执法部门可以找个理由“分分钟灭你”。当小企业发展成大企业,甚至有影响力的企业后,监管部门又敬而远之,不管有无过失,都不敢惹,不仅如此,还会给予种种便利和扶持。

比如,从此次“监测结果”来看,比淘宝网更冤的是另一家网上商城。该商城仅一个产品被抽检,刚好又是非正品,所以,非正品率100%。此“监测结果”一出,给消费者的感觉是“随便买个东西就是假的”。

事实上,若理性地看,这样的抽检显然不够严谨、不够科学。但其对商家的伤害是很大的。即便如此,这个企业一直不敢发声。

相比之下,淘宝网之所以敢“大战”工商总局,重要的原因是,它已经成长为有全球影响力的企业。

令人玩味的是,在这样的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下,和不少朋友交流后我发现,当淘宝网被国家工商总局“盯上”后,不少民众内心思考的不是孰是孰非,而是“马云是不是得罪人了”。

在很多人的印象中,现有法律体系似乎不能很好地保护企业财产权。我想,本轮改革的重要目标之一,就是要改变这种局面。

政府要避免成为企业实现垄断的“助推器”

经济学上有个著名的理论叫“马太效应”,即赢家通吃,强者更强。现在看来,这已是互联网经济的核心特征。

可以想象,在此背景下,上述政企关系和营商环境必将导致“马太效应”进一步强化。其结果是,更容易造成垄断。为此,对于淘宝网,我们的关注点不应停留在假货上,而应是政企关系、是垄断。

其实,目前来看,阿里巴巴给人最大的隐忧是“支付平台+交易平台=趋向自然垄断”。目前,阿里在支付环节已经体现出一定程度的市场势力。

我们知道,阿里成功的本质是通过互联网的力量,通过创新,减少了交易成本,促进竞争。但是,对于一个平台企业而言,当企业发展到一定阶段,赚得越多,股价越涨,员工工资越高(传阿里员工的年终奖为100个月工资),意味着老百姓支付的交易成本越高。这其实有可能隐形地蚕食民众的福利。

不过,与石化、电力、银行领域的行政垄断不同,阿里追求的是自然垄断。对于自然垄断的态度,经济学界尚有分歧。

有些人认为,到一定程度,自然垄断也会阻碍竞争,蚕食民众的福利,政府应该出手干预。基于此,很多国家制定《反垄断法》,打击滥用市场势力的企业。按这一部分人的逻辑,他们可能会要求拆分淘宝网和支付宝,或是要求淘宝网允许其他第三方支付平台入驻。

另一些人则认为,只要有竞争,只要产品有差异,那么一定程度的市场势力,一定程度的自然垄断无法回避。像专利、品牌,通过努力以实现垄断溢价,是每个企业,每个人的追求。正如知名经济学家谢作诗所言“愈垄断,竞争愈激烈”。从这个角度理解,若打击自然垄断,将影响企业参加竞争及创新的积极性。

对此,在中国政府已经“干预太多”的背景下,我略倾向于后者的观点。

同时,需要指出的是,上述对于自然垄断的影响分析,是基于市场竞争相对充分,即“市场在资源配置起决定作用”的假设基础上给出的。

但上述政企关系和市场环境下,市场化程度多少受到影响,不少自然垄断的背后可能带有行政垄断的影子。为此,对于这种背景下形成的自然垄断的具体影响,我们还要做具体的评估。

至于化解之道,绝不是对自然垄断的干预和限制。相反,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基于上述分析,我认为最重要的是,政府一定要抑制干预市场的冲动,避免成为企业实现垄断的“助推器”。

所以,归根结底,决策层和监管部门当前最紧迫的工作仍然是,放松管制,约束权力,确保市场开放,减少市场进入壁垒,对不同参与者一视同仁;通过法治保障各类市场参与者的财产权,从而使市场更加公平、公开,使竞争更充分。

【注释】

[1]《中国工商报》2015年1月24日,《国家工商总局发布2014年下半年网络交易商品定向监测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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