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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区规划

时间:2022-11-1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总体方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上海自贸试验区有三年试验期限,两年时间已过。同日,国务院批准了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在全国形成“1+3”的自贸试验区布局。

2013年9月27日,国务院发布《国务院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总体方案》),29日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正式挂牌。上海自贸试验区有三年试验期限,两年时间已过。作为中国新一轮开放和制度创新的前沿,其在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扩大投资领域开放、推进贸易发展方式转变、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完善法制保障方面取得了累累硕果,为自贸区扩区建设和深水攻坚奠定了坚实基础。

2014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授权国务院扩展上海自贸试验区,将面积扩展到120.72平方公里。2014年12月31日,国务院批复同意上海自贸试验区扩展区域,涵盖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区片区、张江高科技片区,新增面积91.94平方公里。同日,国务院批准了广东、天津和福建自贸试验区,在全国形成“1+3”的自贸试验区布局。2015年4月20日,国务院批准《进一步深化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开放方案》(以下简称《深化方案》),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更明确的目标,也标志着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从1.0版升级到2.0版。

本研究将重点对标《深化方案》中对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发展目标”和五个方面的25项具体任务措施,对两年来上海自贸试验区已推出政策进行梳理和评价。通过梳理,有助于对已推出政策有比较清晰的“全景”认识,捕捉政策“空白点”;通过评价,有助于了解各项政策的“落地”情况,打通政策的“最后一公里”;通过梳理和评价,有助于认清现状与目标之间的“差距”,为自贸区未来建设“指明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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