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理论教育 论左宗棠西征借款

论左宗棠西征借款

时间:2022-11-12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左宗棠督师西北十四年,功过是非,另作评论,本章就西征期间举借的外债,即史称“西征借款”作历史的考察与分析。左宗棠督师西北,最感棘手的是筹措兵饷。1875年4月26日,总理衙门议准左宗棠借洋款并知照税务司。第四次借款成立于1877年8月11日。1月20日,左宗棠提议,由南洋大臣沈葆桢代借洋款。此次筹措巨款,仍以各省应协西征薪饷应拨款内分年拨还,故遭有关省的责难。

左宗棠(1812-1885),字季高,别字朴存,湖南湘阴人。1832年中举人,三次会试不第,做乡村塾师。太平军起义后,他支持曾国藩办团练,为湖南巡抚骆秉章慕僚,深得骆的信赖。1860年,由曾国藩保举,清廷特旨任左宗棠为四品京堂襄办军务。他招募“楚军”五千人,赴江西、浙江镇压太平军。1862年任浙江巡抚,旋任闽浙总督。1866年,调任陕甘总督,次年2月,以钦差大臣督办陕甘军务,率军西上“攻捻”、“攻回”。1875年,被任命为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又率军出征新疆,成就了收复新疆伟业。左宗棠督师西北十四年,功过是非,另作评论,本章就西征期间举借的外债,即史称“西征借款”作历史的考察与分析。

左宗棠督师西北,最感棘手的是筹措兵饷。为了养兵,为了购办粮食器械与军火,必需巨额经费。但一切费用之所出,都来自各省的经济,即户部分拨的所谓“协饷”。虽然清廷严令各省应解,否则应予处分,然各省非为愆期,即属短敷。左宗棠为了求讨协饷,运用各种关系,软求硬讨,然而仍然有解有不解。“各省拨解之数,有过半者,有不及一半者,惟湖南止解三分之一,河南拨解不及十分之一,广东、福建、四川,欠解亦多。”《东华录》。以致军饷奇绌,困苦万状。左宗棠奏疏云:“臣二次督师入关度陇,各省每年解到协饷约五百万两。合捐输入款,极力撙节支销,截长补短,挪东掩西,每年亏挪勇饷百数十万两。”《东华录》。在此情景下,左宗棠奏谕清廷举借洋款,核准后,由所派上海采办转运局委员、福建补用道胡光墉经理其事,先后六次向外商与外国银行借款,现分述如下。

第一次借款成立于1867年4月29日。左宗棠嘱胡光墉“试就上海洋商议借关平银一百二十万两,照江苏办过成案,由关税项下拨还”。胡光墉禀复,“现与洋行议定允借。惟据洋商称,现值丝茶两市方兴,需用甚多,其息银须较前加一二厘,以示体恤”。左宗棠允其咨会海关,各省督抚臣,“将各省同治六年七月份起十二月份止六个月,应协甘饷银数,咨行闽海各关监督出印票,督抚加印,向洋商借银一百二十万两,迅将印票发交胡光墉,会同江苏苏松太道应宝时,与洋商交割,一面即汇总山西解州,一面遴委员弁持汇票迅解臣营,由臣给印谕提用,以期便捷。计闽海关代借银二十四万两,粤海关代借银二十四万两,浙海关代借银四十二万两,江汉关代借银十二万两,江海关代借银十八万两。均由各关监督出付印票,并由督抚臣加盖关防,给洋商收执,在本年七、八、九、十、十一、十二等月,各关关税项下拨往洋商”。由曾国藩等督饬各海关监督,按照左宗棠所定数目,出给印票,发交道员胡光墉等,向洋商支借。胡光墉向上海洋商借银120万两,每月利银一分三厘。

第二次借款成立于1868年1月22日。第一次借款,拨甘省津贴陕军及庆、泾一带甘军,并酌济客军外,不敷年终之用。1868年10月9日,陕甘总督左宗棠提出:“数月以来,匀留各营饷项,以为敷衍之计。新旧各营饷项,已积欠三、四、五月不等。近派马队赴晋省东路,发给两月行粮,骤提银五万余两。瞬届年终,各营稍事点缀,所留供挹注之各营存饷,亦无几矣!而需用繁亟,更倍蓰于初。”拟用第一次借款的办法,“再由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各海关监督出给印票,由各督抚臣加盖关防,交道员胡光墉等借洋商银二百万两,会同江苏苏松太道应宝时,与洋商交割,由江宁、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各藩司,于同治七年二月至十一月,连闰十个月,应协甘饷下,按月拨解各海关发还洋商清款”。1868年1月22日,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奏称左宗棠援案筹借洋银200万两,“则利息太重,又未免过于吃亏。再四筹商,因思四成洋税一项,虽系奏明解部之款,然有款可以抵换,似不妨暂为通融办理,免得多出息银。拟令江苏、浙江、福建、湖北、广东各海关,按照左宗棠原拟代借之数划为二:一半由应解都库四成洋税项下先行提出,飞速解交左宗棠军营支用;一半由各海关出具印票,由各督抚臣加盖关防,交胡光墉向洋商借用”。这样仍凑足200万两,“既可节省息银,又可不误军需”。

第三次借款成立于1875年4月26日。1874年11月12日,陕甘总督左宗棠提出饷源顿涸,“总全局之计,非确得实饷三百万两,难以支持”,“筹维再四,断非息借洋商巨款,不能权济急需”,“饬上海采运局道员胡光墉,筹措洋商银三百万两,分批汇解臣军”。胡光墉向英国丽如银行筹借库平银200万两,向怡和洋行筹借库平银100万两,利率均常年一分零五毫。借期定为三年,每半年偿付本息一次。由浙海关、粤海关、江海关认保。其手续与第一、第二次借款同,惟先由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分别照会英国驻华公使转知驻港总领事,命令总税务司转饬各海关。1875年4月26日,总理衙门议准左宗棠借洋款并知照税务司。《军机处录副折》。

第四次借款成立于1877年8月11日。左宗棠整军出关,军需应用火器、子药、皮棉衣裤、毡包棚帐,驼骡马匹、采买、制造、转运输费大增;关以内马步百余营,盐运、饷乾、薪炭、公费,地方津贴诸款,每月仍非数十万两不能点缀。1876年1月10日,“出关马步各营,已调赴凉州,合队待饷进发,各路粮运价脚,待银应付。禀牍纷来,急如星火,臣无以应也”。于是左宗棠提出:“应恳天恩,俯念陇饷涸竭,事机急迫,俯准援照台防成案,允借洋款一千万两,仍归各省关应协西征军饷分十年划扣拨还。”《军机录处副折》。1月20日,左宗棠提议,由南洋大臣沈葆桢代借洋款。1876年2月1日,总理各国事务恭亲王奕议准借款并饬沈葆桢“即照该督所请妥速筹办,以期无误事机,得资进取”。

此次筹措巨款,仍以各省应协西征薪饷应拨款内分年拨还,故遭有关省的责难。1876年2月24日,两江总督沈葆桢,江苏巡抚吴元炳陈述:“今以一千万照台湾成案,八厘起息,十年还清计之,耗息约近二百万,不几虚掷一年之饷乎?若照数乘除,则西征仅约四百余万实饷耳。前届之三百万,至光绪四年始清,而续借之一千万,今年即须起息,明年即须还本。海关应接不暇,而西陲之士饱马腾,不及两年涸可立待。进兵愈远,转运愈难,需饷亦愈巨,将半途而废乎?势必不可。将责备省于还债之外,另筹接济乎?势又不能。将再借洋款乎?海关更无坐扣之资,呼亦不应,徒中兴之老困于绝域,事岂忍言也。此臣等所以反复再四,而不敢为孤注一掷也。”《军机处录副折》。福建巡抚丁日昌亦在1876年3月10日上奏:“以一千万两,分十年计之,除还本银一千万两外,须添出利银一千万两。合之前借五百万两,计每年须贴洋人息银一百五十余万两。国家经费有常,岂能骤增此意外巨款。海与洋事最宜界线分明,今以洋税抵洋债,辗转作扣条目混淆,将来必有不清之日。万一海疆有事,关税不能如常,本息不能照清,洋人藉口盘踞自行征收归款,尔时噬脐无及为患,胡可胜言。”《军机处录副折》。主张洋债不宜多借,谨拟变通办法,以纾国计。1877年7月6日,左宗棠再奏借定汇丰银行洋款500万两。同年7月25日,总理衙门议准左宗棠上述借款。

胡光墉托上海汇丰银行经手,代为签名,发给债单向外国告借伦敦镑数,计英金1604276镑10便士,合中国关平银500万两,年息一分。由于英商汇丰银行货币为先令,由德商泰来洋行包认实银,预备先令价落赔垫,故德商为1.25分计息。“此项借款分十四次本息摊还,每一次以一百七十七日为期,共十四期,计二千四百七十八日,合计七年,本息还清。持上海、宁波、广东、汉口四关关税作抵,到期还银。”《军机处录副折》。

第五次借款成立于1878年10月9日。针对第三、第四次举借外债的众多责难,清廷曾声明以后不得再借外债。1878年9月12日,左宗棠函商上海采运局道员胡光墉,嘱其向华商议借巨款,并准照泰西章程设立公司、洋行,纠集众商,凑资待借,意楚弓楚得,利益归之中华,而取携又较便也。旋据胡光墉复称,即日赴沪创设乾泰公司,招集华商,议以五千两为一股,叫华商各自拼凑,合成巨款以待。而华商颇以商与官交,事属创行,终多疑虑为词。经胡光墉再三譬晓,以来札准一切照洋款成案,事本一律,别无可疑。各华商虽允以175万两出借,而心尚犹豫,未能释然。维时,汇丰洋行商人见创设乾泰公司已有成议,自议以洋款175万附入华款出借,合成350万两,不居洋款之名。胡光墉比以来札设立公司,系专指华款,如羼入洋款,未免歧互,与札意不符,婉词回复。而洋商又称:此次如允洋商附股,并可不由总理衙门及税务司印文印押,以免周折。胡光墉察其情词真切,并可使华商释然无疑,乃飞禀请示:一面援照向意,各备信银交存公司,定议每月一分二厘五毫起息,由粤海、浙江、江海、闽海、江汉五关出票,督抚盖印,六年本息齐还清款。每年两次,每次以六个月为一期。以六年十二期合计,每年需银50余万两,五关匀摊,每关每期不过增银数万两;兹清还前次借用洋款本息,均仍由各省应协西征饷项内划抵。1878年10月9日,总理各国事务奕议准左宗棠向华洋商行各借银175万两。“照左宗棠借定银数,转饬各海关监督出票,由该督、抚加印关防,发交道员胡光墉妥为筹办。”《军机处录副折》。

第六次借款成立于1881年4月28日。左宗棠经胡光墉向英汇丰银行借英金1255350镑,折合库平银400万两,分六年还清,年息0.975分。“其息银六个月一付,分六年十二期付清;其本银则先两年停还至第三、四、五、六等年,每年还银一百万两,还本减息,仍作四年完结,如期由上海采运局经手交还。如上海无银,应准其向户部如期兑取。”

此次借款,先是左宗棠在兰州省城雇德商泰来洋行之福克经营织呢局,福克告知:彼国亦有商款可借,条件务以优惠。左宗棠当拟向借银400万两。会奉诏入京,未有成议。嗣继任之杨昌浚与刘锦棠等以甫经接任,筹饷艰难,仍请左宗棠借筹。左宗棠复饬胡光墉在上海治借外债。因为德商与英商竞争关系,故利率低,手续也简便。

惟借款成立后,胡光墉先扣存10余万两,左宗棠留支带在直隶各营饷46万余两,又划还以前借用本利200余万两,故实在解至甘肃者,仅130余万两。胡光墉所侵行用补水等银106784两,后以胡光墉产业变价扣抵。

西征借款除上述左宗棠委胡光墉经办的六次之外,还有各地为凑交西征协饷而举借外债,如福建凑交西征协饷借款。福建巡抚丁日昌于1876年3月26日向洋商举借20万元,凑交西征协饷。“福建提前预解西饷一年零三个月,计需银六十万两。兹于藩盐各库正款,杂款及兵勇本月应发粮饷内提借,罄其有,计共得银三十万两,尚欠三十万两。除在各项凑借,并由臣日昌与藩司葆亨,向洋行借银二十万两。以上共凑符六十万两之数,即日由轮船汇交沈葆桢处汇齐,解至左宗棠大营,俾应急需。”《军机处录副折》。

西征借款是与左宗棠督师西北的事业联结在一起的。他在东南各省参加了镇压太平军,而后率军镇压回民和捻军起义。接着,他率军讨伐阿古柏,先后收复天山北路和南路,1878年收复和阗,击垮阿古柏政权,使英国、沙俄利用阿古柏分裂天山南北的阴谋破产。因而他举借的西征借款,其性质与所起的作用,必须历史地加以考察,寻清其背景、了解其确实的用途,才能作出评价。第一、二次借款,用于“攻捻”、“攻回”,镇压捻军与陕甘回民起义,而第三至六次借款,则是为反对沙俄侵略中国西部边疆,讨伐阿古柏,属“塞防”之所需。现分述如下。

捻军在“流动作战”两年以后,决定一分为二,由赖文光率部分捻军在中原坚持斗争,此部称东捻军。由张宗禹率部分捻军西进陕西“以为犄角之势”,称西捻军。西捻军入陕,联络陕甘回民起义军,形成联合作战的局面,在与清军作战中,不断获胜。特别是1867年1月的陕西灞桥战中,击毙湘军提督杨德胜、总兵肖德杨等,西安震动。左宗棠在清廷催促下赴陕督办军务。左宗棠根据对形势的分析,向清廷提出西征方略:“进兵陕西,必先清关外之贼;进兵甘肃,必先清陕西之贼;驻兵兰州,必先清各路之贼,然后饷道常通,师行无梗,得一意进剿,可免牵掣之虞。”左宗棠的这一个方略是务实的,它成为左宗棠镇压陕甘回民起义以及进军新疆的基本指导方针。左宗棠还以“治凋敝之区,与戢方张之寇,非得形成巨款筹办一切,何能放手做去”,提出“趁此时尚未入秦,因筹一通融之法”,“与其入秦后,因待饷之故,遇事牵制,坐失机宜,曷若筹借巨款,一气贯注”。于是,左宗棠在各省“协饷”无着的情况下,向清政府建议向“上海洋商议借银一百二十万两,照江苏办过成案,由关税项下拨还”。此为西征第一次借款。

1867年7月,左宗棠到达陕西后,针对西捻军进逼西安的现实威胁,采取了“剿捻宜急剿回宜缓”的作战方针。为此,左宗棠把所部分为“剿捻之师”(主力)、“剿回之师”、“兼讨回捻之师”,企图分割西捻军与陕甘回民起义军的联系,集中力量包围聚歼西捻军。西捻军为了摆脱左宗棠的包围,决定放弃对西安的进攻,于10月底11月初,向陕北转移,连克安塞、延川、绥德,打乱了左宗棠的围歼计划。12月初,西捻军接到东捻军在山东陷入重围的救援信,决定采取围魏救赵的战略,由陕西东进,经山西、河南,入直隶,威逼北京,以调动、牵制清军,解东捻军之围。为此,张宗禹率西捻军2万人兼程南下,12月17日抢渡黄河成功,进入山西,1868年1月初越过中条山,突入河南。西捻军如此神速的举动,大大出乎左宗棠的意料之外。于是,左宗棠一面命刘松山、郭宝昌两军“紧追痛剿”,一面亲率步队“由晋省东趋,觇贼所向,出贼之北,由直隶南路出兵,冀与追军收夹击之效”。与之同时,左宗棠于1868年1月9日再次上奏清廷,声称:“臣所收各省协饷及洋商借款……本即不敷年终之用。……新旧各营饷已积欠三、四、五月不等”,而且“移涉汉民有费,安抚降回有费”,“收抚从匪穷民又有费”,“兴办屯田又有费”,“撤遣勇营更需巨费”。为此,左宗棠提出按照前次西征借款,再“筹借洋商银二百万两”,并要求清廷“敕下总理各国事务衙门转饬赫德会办此事,督饬上海税务司划押,以期速成,而息银亦冀可稍省”。政府斟酌再三决定将“左宗棠原拟代借之数,划为二:一半由应解库四成洋税项下,先行提出,飞速解交左宗棠军营支用;一半由各海关出具印票,由各督抚加盖关防,交胡光墉向洋商借用,仍照左宗棠所拟由江宁、浙江、福建、湖北、广东于同治七年三月至十一月连闰十个月应协甘饷项下,按月拨解各海关发还洋商”。此为第二次西征借款。

西捻军失败后,左宗棠于1868年11月回师陕西。此时,陕西回民起义军在左宗棠“剿回之师”的镇压下,大部归于失败,余部进入甘肃。左宗棠鉴于东南、中原先后平定,要求清廷准许设立西征粮台,由其亲信袁保恒督办,由各省每年“协解”810万两,以供西征,得到清政府的批准。于是,左宗棠决计集中力量镇压甘肃回民起义。左宗棠分兵三路向甘肃进发。在进军途中,左宗棠执行了“只分良莠,不分回汉”,“先抚后剿,剿抚兼施”的政策,并针对回军互不统属的特点,采取了各个击破的战略。在左宗棠的分化、拉拔及血腥镇压下,甘肃回军作了顽强抵抗,并使清军“死伤山积,屡失大将”,终因双方力量悬殊,陕甘回民起义继西捻军失败后又告失败。

第一、第二次西征借款,解决了用兵西北中协饷不济情形下的浩大军需开支,成为左宗棠镇压捻军和陕甘回民起义的财政杠杆,因而属近代中国外债中的恶债。

左宗棠自1866年(同治五年)奉调陕甘总督至1874年在关陇平捻平回,前后历时七年。清廷认为左宗棠克蒇大功。左宗棠认为自己的事业并非到此为止,关陇虽平而新疆尚未收复,西北回民的“叛乱”并未全部戡定,力主出兵新疆,还我金瓯无缺。正当左宗棠部署用兵新疆之时,台湾发生牡丹社生番杀害琉球遭海难人民之事,日本派兵渡台,声言实行“膺惩”,大有开战可能。清廷主张暂停西北方面的军事行动,撤西北用兵之饷以建设海防,发生了海防与塞防孰重孰轻的问题。左宗棠具疏复奏,力陈塞防的重要性,坚持用兵新疆。军机大臣文祥力排众议,支持左宗棠的用兵主张。1876年7月,清政府命左宗棠以钦差大臣督办新疆军务名义,率军前往新疆,讨伐阿古柏。

阿古柏是19世纪中叶中亚细亚浩罕国封建主。1864年,新疆发生反对清朝统治的举事,他受浩罕摄政王派遣率军于1865年侵入新疆。数年间“乃尽有南路八城”,“地极辟展”。曾毓瑜:《新疆清寇记》,《征西纪略》卷四。辟展即现在的鄯善,在吐鲁番以东。阿古柏占领的地区除新疆南路外,北路占有乌鲁木齐、玛纳斯、吐鲁番等地,东北到辟展以东的七克台。1867年,阿古柏建立“哲德莎尔汗国”,自称“毕调勒特汗”。阿古柏在喀什噶尔所建立的政权,是一个浩罕入侵者的政权,是沙俄、英国分裂中国领土新疆的罪恶工具。出兵新疆,讨伐阿古柏,消灭入侵者的反动政权,是正义的,符合民族利益。

新疆远在西陲,千里黄沙,号称瀚海,无论行军作战,转运粮饷,筹集经费,都要比陕甘用兵困难得多。

左宗棠在出兵新疆前,在军事工作部署的同时,在粮草、军饷方面采取了措施,为准备出兵新疆而在各地采办粮食,分地储存。截止1876年4月,由甘肃运至安西哈密的,约1000万斤;哈密运存古城子的,约400万斤;由归化包头运存巴里坤的,约500万斤;从宁夏运存巴里坤的,约100万斤。另外他还从俄国境内买粮480余万斤,经北路运存于古城子。以上合计,约共2480万斤。采办这些粮食要钱,要运到前线,长途转运,其耗资更巨。左宗棠奏稿中新疆之役的运输费的若干资料,肃州购粮每百斤需银5两5钱,运到巴里坤,运费约为粮价的三倍。兵饷支出的猛增,筹饷的问题更为突出。因而早在1874年11月12日,左宗棠就奏请“饷源顿涸,筹借洋款”,“现据后路台、局禀报,合臣现在挪借各款,积欠已数十万两无款拨还。应发各项,无款筹发。而西路出关采运脚价,需发现银,尤难缓待。虽由臣酌定三联银票,饬司盖印,发交各粮局行用,以两个月为度,如期发银,稍资支展。然使届期无银发给,则失信小民,以后遇有缓急,必致无可周转。此出入两抵不敷数目,及办理竭蹶实在情形也。时届年终,百数十营,照向章应发一月粮饷。年前三个月与明年春月,应发各军盐菜、粮价、马干正款,又需及早筹算。总全局计之,非确得实饷三百万两,难以支持。其地方营具一切杂支,尚无论也。筹维再四,断非息借洋商巨款,不能权济急需”。此为西征军第三次借款。此次借款虽经户部议奏核准,分批汇解左宗棠,但迟迟未得汇解前来。1875年4月,日本出兵侵入台湾,各部以台湾危急,停解西征协饷。左宗棠实出无奈,于同年4月19日再奏,“应发盐菜粮价;出关采运价脚,应发未发之款,积欠累累,无可设措。窃虑部复到迟,迫不及待。一面飞饬上海、湖北、陕西各台局委员胡光墉、王加敏、沈应奎等,先筹借银一百万两,赶解臣军,俾济急需”。4月26日,总理衙门议准左宗棠奏折,并知照税务司。广东巡抚张兆栋、浙江巡抚杨昌浚等分别于7月13日、10月31日奏折,报告筹借陕甘协饷并划还洋款数目日期。

在甘肃所做的西征准备大致完成后,左宗棠于1877年3月13日由兰州移节肃州,展开了对新疆的军事行动。由于运输能力的限制,左宗棠采取“缓进速战”的战略,同年5月,清军陆续攻战吐鲁番、达坂城和托克逊等重要城镇,阿古柏自杀于库尔勒,至同年9月,肃清天山北路。在这一作战过程中,消耗的军火与粮食极多,需要经过较长时间的存储补充。1877年7月6日,左宗棠再奏向汇丰银行借洋款500万两。同年7月25日,总理衙门议“准其借用五百万两”,并说“现在左宗棠大军迭克坚城,军务正在得手,自应宽筹饷项,以资接济”。其借款之波折,经过与结果,已如前述,不再赘述。第四次西征借款,保证了清军继续出征,收复了新疆其他城镇。

阿古柏死后,在俄、英的扶植下,他的儿子伯克胡里继续挣扎,依然自称为“汗”,清政府拒绝了英国的所谓“调停”。1878年1月,左宗棠率军收复喀什噶尔,伯克胡里由布鲁特逃往俄国境内。

左宗棠收复新疆,而新疆的问题尚未完全解决。沙俄占我伊犁犹不肯交还。清政府派崇厚前往交涉,沙俄要索赔款280万两,又割伊犁附近的要隘。消息传来,左宗棠主张“先之以谈判,继之以战阵”,用武力收复伊犁。清政府命曾纪泽与沙俄谈判,命左宗棠统筹战守事宜。左宗棠建议新疆设省,在收复地区进行兵屯、民屯,以及浚河渠,建城堡,清丈地亩,厘正赋税和分设义塾等复员工作。左宗棠奏请浙江巡抚杨昌浚帮办甘肃新疆善后事宜。新疆善后诸务毕举,经费尤巨,左宗棠于1878年9月12日,奏议筹借华洋商款350万两,以济要需。此为第五次西征借款。

第六次西征借款是左宗棠在新疆作了政治、军事、经济部署,离开西北晋京任军机大臣之际举借的。“各省、关每年应协甘肃、新疆实饷八百余万两,因历年悬欠过多,臣前于陕甘总督任内,奏奉谕旨,自光绪五年起,每年解足实饷五百万两,以三年为期,俾得及时兴办一切事宜。”“计光绪五、六两年,新饷到甘者,仅止六百数十万两。迩洋防戒严,各省、关有所借口,而饷源更不可问侯,维时俄事尚未成说,关外各军均新调换防兵勇以重边务,而协饷解济不前,应发之军饷与应增之军需,应备之军械,应储之粮料,无从设措。”“不得已,饬陕、鄂、沪各台、局息借华商银九十余万两,暂资敷衍”,现在西征军事结束,“亦不欲贻累替人”,遂于1881年4月28日上奏清政府,请求允许向汇丰银行借款400万两,利息8厘,由陕甘藩库担保。同日,清政府予以批准,是为第六次西征借款。这次借款是左宗棠西征的最后一次借款,带有明显的善后性质。“臣卸篆北上时,与刘锦棠、杨昌浚晤谈,均以甫经接任,筹饷维艰,属臣代为借署。”《军机处录副折》。

左宗棠攻捻攻回,讨伐阿古柏,收复新疆,历时十四年,在这期间还创办西安机器局、兰州机器局等军事工业,制造洋枪、铜帽和开花炮弹等军火。在创办的民用企业中,最著名的是兰州机器织呢局。左宗棠创办的近代企业,在西征中解决了部分军需,在中国近代化中具有深远意义。他举借的西征借款,占西征军需的15%,用于平捻平回的占12%,用于新疆事业的占88%,其作用如同他政治上、军事上的事业一样,既在镇压人民反清斗争中起了作用,又成就了他收复新疆的伟大事业。

西征的六次借款,第一、第二次借款是向上海洋商借的,第三次借款是分别向怡和洋行、丽如银行借的,第四、第五、第六次借款均向汇丰银行借的。六次借款合计1595万两,其中向洋商借款为320万两,向外国银行借款为1275万两。西征借款与以前各次借款相比,有其显著的特点。

第一,西征借款均在事前得到清政府的批准。1865年前的各次借款,均是“先斩后奏”的形式,即地方政府先借款后向中央政府奏报,它本身就是清政府为镇压国内农民起义下令各地“就地筹款”的产物。西征借款均是左宗棠提出建议,经清政府核准后才由各海关代借的。因此,可以说,西征借款是近代中国外债史上的中央政府正式对外国举借的国债。

第二,西征借款受到海关税务司的干涉。以前各次借款,大都是地方政府以关税为担保,一般由当地海关税务司或外国驻华领事媒介,“有时债券经海关税务司签署,但亦有未经签署者”。以前借款,海关税务司只起中介人作用,而西征借款中,清政府指令由海关代借。如第一次西征借款,清政府指令江海关代借18万两,江海关英籍税务司费士来表示反对,“对于监督所出印票初不肯签署”。在这种情况下,清政府指示江海关监督“再三恳商”,并请海关总税务司赫德出面调解。于是赫德趁机以“授权”的形式指示费士来,赫德声称:“关于陕甘总督左宗棠之代表在上海商洽借款一事,总理衙门饬我通知你:左制台之借款业经谕旨批准,并授权你签署上海道台所发行的总计一十八万两之债票。”事情过去后,赫德又制造谣言,“言借饷于众商,速成外国常有之事,并不须多费息银”。借此对清政府施加压力。1868年1月,赫德乘清廷准备第二次西征借款,公开规定:“(一)除经本署特别授权外,海关税务司不得对有关中国借款之债票进行签署或加盖关防。(二)凡今后中国当局向外商借款,北京总理衙门照例应将借款之事正式通知总税务司,以便转知各授权签署或盖印之有关税务司。”这样,赫德就把清政府对外举借的决定权拿到自己手中。正是根据这一点,我们认为,这次西征借款使海关外籍税务司签署对外借款债票成为惯例,从而这次西征借款就成为中国近代外债主权沦落的起点。

第三,在西征借款中,第一次出现了中外商人的“合作”。在第四次借款以后,左宗棠库款未能应手,经费无措。1878年,他致函胡光墉,嘱其向华商议借银款300万两,并准仿照外国章程,设立公司,纠集众商,凑资待借。这一年9月,胡光墉在上海组织了一个专办借款的乾泰公司,以5000两为一股,由华商各自拼凑。当华商凑资175万两时,汇丰银行却自请以同等数目“附入华款出借”,经过几次交涉,达成以洋款175万两附入华款出借,合成350万两。这样既满足汇丰银行的欲望,也解决了左宗棠的急需。

第四,在西征借款中,西方各资本帝国主义国家之间对借款的争夺,已经开始露头。在整个19世纪70年代,中国向外国借债,大体上是由英国银行,特别是汇丰银行独揽的。但在第四次西征借款洽谈过程中,英、德、俄、美、日等国曾展开一场争夺。当左宗棠在1876年计划向汇丰银行举借第四次西征借款之时,正值中英马嘉理事件交涉之际。英国侵略者在交涉过程中,宣称滇案未结之先,不准英国商人对中国借款。急等用钱的左宗棠,迫不及待地要胡光墉向其他各国告贷。德国、沙俄、美国以及新起的日本,均乘机大肆活动,企图与中国建立借贷关系。经过明争暗斗,它们的计划没有实现,最终还是以汇丰银行的500万两借款告结。这500万两债券在1878年初进入市场,就被抢购一空。香港认购的数量,达分配额的17倍。分配到伦敦销售的债券,在进入市场的几天以内,就出现升水。可见,如果没有激烈的争购,市场是不会出现这种现象的。

在汇丰银行承揽的第四、第五、第六次西征借款中,实际上银行并不是贷出款项的债主,而只是债券的经销人。它从清政府那里承揽的每一举借款都立即在市场上公开配销。在第六次西征借款的配售中,凡购买债券者需另付出3.5%以上的贴水。到了后来,汇丰银行干脆拿债券进行投机。在这过程中,各国又或明或暗地进行你争我夺。

第五,西征借款中除第一举西征借款外,几乎每一举都出现四个不同的利息,即中国政府所付的利息,经手人所报的利息,银行贷出的利息和银行在市场上发行的利息。四个利息之间,依次发生不同的差距。中国政府实际付出的利息和银行最后在市场上发行债券的利息,有的相差竟达100%,以1877年的第四次西征借款为例,汇丰银行索取的利息是年息一分(10%),左宗棠向清政府呈报时,将年息改为月息,这样变成了年息1分2厘(12%),其后又以德商泰来洋行“包认实银”为辞,每月加息银二厘五毫,折合年息是一分五厘(15%),比银行承揽的利息高出了50%。等到债券拿到市场公开发行的时候,银行付出的利息,都是年息八厘(80%),而且还是一个九八折扣。从中国政府实际付出的利息到外国银行实际发行的利息相差整整是100%,银行得到的好处显而易见。此外,还有汇价上的巨额利润,对银行也是非常有利的。

至于经手人的好处也不少。西征借款中,左宗棠之所以把年息一分巧妙地改为月息一分,这无疑是他对经手人的酬劳。

在论述左宗棠西征借款中,有一关键人物不能不论,这个关键人物就是红顶商人胡光墉。在六次西征借款中,自始至终都是由胡光墉在中间斡旋的。胡光墉的发迹,与左宗棠有关,更与他为清政府沟通夷务、举借外债有密切关系,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非常典型的人物。

胡光墉(1823-1885),字雪岩,安徽绩溪人,寄籍浙江杭州。家本贫穷,无钱延师就塾,靠自学,粗通文墨。经亲戚荐为杭州阜康钱庄当学徒。三年满师,升为钱庄跑街,主要为候补、捐班的官吏做放贷生意。他发迹致富而成“活财神”,有种种传说,陈代卿《慎节斋文存》,蔡冠洛《清代七百名人传》,费行简《近代名人小传》,段光清《镜湖自撰年谱》,胡光墉的嫡曾孙胡亚光《安定遗闻》中均有记述或描绘,还夹杂迷信神话色彩。各说虽互有歧异,但大致相同的是说胡光墉其人机敏,善于投机取巧,作风泼辣,慷慨好义,能济人急难,从而赢得人们对他的信托和报答。

胡光墉是怎样得到左宗棠的信任?据《杭州府志》载,胡光墉在上海采办军粮军需,联帆二十余艘,驶入钱塘江。此时,太平军再克杭州,杭城被围,不得通。胡将正运之粮匿置僻处。这时新任浙江巡抚左宗棠率湘军入浙,胡将军粮军需献于左之湘军。这也可以从左宗棠奏稿《官军入浙应设台转运接济》得到印证:“臣军业已入浙,所有饷需一切,自应设粮台转运,以资接济。……现拟暂于江西广信府设立粮台,为收支军饷子药总汇,每于玉山设立转运局,随时转运,以利师行。……闻籍贯浙江之江西候补运胡光墉,急公慕义,勤干有为,现已行抵江西,堪以委办台局事务。……以浙江之绅办浙江之事,情形既熟,呼应较灵。”如果左宗棠没有得到胡光墉的军粮军需,不会赞他“急公慕义,勤干有为”。

胡光墉运用他亦官亦商的地位,往来于上海、宁波,不但与商人打交道,还与洋人打交道。从左军入浙后的两年中,胡光墉除经办粮台转运局务,接济军粮军火外,还替左宗棠勾结法国侵略者组织“常捷军”,攻占宁波。而后左宗棠在“常捷军”的洋枪洋炮掩护下攻破杭州城。“江西补用道胡光墉,自臣入浙,委办诸务,惠臻妥协。杭州克复后,在藉筹办善后,极为得力,其急公好义,实心实力,迫非寻常办理赈抚劳绩可比。”《左文襄公全集》奏稿。

胡光墉帮助左宗棠镇压太平军起家,也帮助办洋务企业(如建议创办福州船政局,采用甘肃织呢局全套机器)购运新式武器,等等,本文不作专述。只就胡光墉一手经理左宗棠西征的全军纳银筹措运解事项作一简析。

胡光墉被委办上海采运局务后,确是“实心实力”为左宗棠办事的,为西征筹措饷银,先是催领东南各省协饷,催不到就借洋款凑上,洋款未到手时也向华商借债,总之务使西征饷银接济得上,让左宗棠专心西征,六次西征借款,胡光墉费尽心机,已如前述。左宗棠完成西征事业,十分感激胡光墉,因而在奏折中写道:“臣军饷项,全赖各省关协款接济,而催领频仍,转运艰险,多采胡光墉一手经理。遇有缺乏,胡光墉必先事筹维借凑,预解洋款,迟到则筹措华商巨款补之。臣军依赖尤深,人所共见。此次新疆底定,援其功绩,实与前敌将领无殊!”《左文襄公全集》奏稿。在左的奏稿中,接二连三地将胡的功绩上报给朝廷,于是胡光墉由补用道而至按察使衔、布政使衔。又请赏了一品顶戴,向皇帝请求赏给胡穿黄马褂。这是清朝历史上对一个商人所给的殊荣。

胡光墉是一个商人,作为商人当然要图利。借洋款要付很大的利息,西征借款所付利息至少接近借款的半数,即800万两。胡光墉在利息中获取佣金三分之一估计,亦在200万两以上。曾纪泽在《使英日记》中记载:“十二月初二日,葛德立(英人)言及胡雪岩之代借洋款,洋人得悉八厘而胡道报一分五厘,奸商谋利病民蠹国,虽籍没其资财,科以汉奸之罪,殆不为枉,而复委任之,良可慨也。”这些责难不仅过分而且不合时宜。其一,“洋人得息八厘而胡道报一分五厘”,六次西征借款均没有月息一分五厘的记载,年息一分五厘也不是胡光墉个人擅报的;其二,“汉奸之罪”、“病民蠹国”的结论也是欲加之罪,难道还是以新疆拱手让人为爱国之举?其三,“而复委任之,良可慨也”,似对左宗棠而发,这也只能表明曾纪泽的个人立场。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