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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投资效益评价的方法论

时间:2022-11-11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评价的参照系统由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一个完整的格式塔结构。而使这一格式塔结构得以成立的,作为这一格式塔结构灵魂的,是评价的目的。这一整容过程,是以评价视角为直接尺度的。“整容”是评价主体取得价值客体信息中必须承担的风险。满足了以上五个条件即可构成评价标准体系。评价标准体系是进行评价的关键,是进行评价的依据,价值判断就是根据评价标准体系而作出的判断。

第五节 水利投资效益评价的方法论

1、水利投资效益评价目的

评价参照系统的确立是进行具体评价操作的前提。任何一种评价活动都是以评价的参照系统为依据的。只不过评价主体有时对此不自觉而已。

评价首先需要确定的就是价值主体,即价值关系中的主体。价值关系是主体与客体之间需要与满足需要的关系。在这一关系中,主体的需要是处于支配地位的,它是衡量客体价值的尺度。

其次是评价的视角,评价视角指的是评价所取的角度。而从实质内容上来看,评价视角是价值关系中的主体与客体的交汇点,即评价主体所意识到的价值关系的主体与客体的交汇点。评价视角的确立,是评价可能进行的前提。在评价活动中,因评价者所选定的视角不同,价值客体向评价者显现出不同的景致。

评价参照系统的第三个方面是评价视域,即评价者所选择的判定价值客体X价值的比较范围。评价视域是评价者根据评价活动的目的,基于自身的知识水平面对客观存在着的X与S关系的可比较范围的观念性把握。在评价活动中,即使是从同一视角对同一价值客体作出评价,假若评价视域不同,评价的结论也将不同,有时甚至相反。

最后是评价标准。评价标准是评价参照系统的核心。价值主体的需要是评价标准的基础。在评价活动中评价主体所理解的价值主体的需要以评价标准的形式起着衡量价值客体意义的作用。评价标准是评价活动的一个逻辑前提,评价者对价值客体意义的判定就是依评价标准而作出的。评价活动中最深刻的差异就是由评价标准的差异所引起的差异。由评价视域所引起的评价差异是一种表层的、容易纠正的、容易达成统一的差异,而由评价标准的差异所造成的差异却是一种深层的、难以达成统一的差异。

评价的参照系统由以上四个方面构成一个完整的格式塔结构。而使这一格式塔结构得以成立的,作为这一格式塔结构灵魂的,是评价的目的。下一部分谈谈评价目的的确立。

水利投资效益评价目的

第一类评价的目的是实践。评价是人类实践活动中的一部分,是人类行为中的一部分。为了一定的实践目的而进行的评价是评价中颇为典型的,也可以说是最常见的一类。该类评价的特点是,评价目的是由实践的目的决定的,而实践目的是由在该次评价之前的实践活动和评价活动决定的。该次评价的目的虽然受到以往评价活动的制约,但它是该次评价活动的前提,是其先在的条件,同时是在评价活动开始前就预先设定了的。

由此可见,评价目的的转换,将直接引起评价参照系统的转换,从而引起整个评价活动的转换。

第二类评价的目的是自我反思。评价是人类实践活动中的一部分,但这并不意味着所有的评价都直接指向实践活动(在此用的实践与上面用的实践都是取其狭义,即指与思维活动相区别的人类活动)。在实际评价活动中,有一部分评价仅是以人的自我认识为目的的。以反思为目的的评价便是其中的一种。这类评价的特点有三:一是评价主体与价值主体只有逻辑上的区别,时间上的区分,而没有实体上的区分;二是评价的部分过程是在尚未确定评价目的,尚未确定评价的参照系统时就开始了的.这个“部分过程”是指评价者对价值客体信息的感知和整理过程;三是客观的价值关系已经形成,而作为价值主体和评价主体的人,尚只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在这种情况下,评价就是以揭示其所以然,揭示已形成的价值关系的本质为目的的。

简言之,这类评价的目的是为了揭示已形成的价值关系,是为了反省评价者自己己获得的价值感受。

水利投资效益评价应充分反映这两类评价目的。

2、水利投资效益评价信息的获取

(1)获取价值客体的信息

在获取价值客体信息过程中,评价主体要根据评价目的将自然状态的客体进行“整容”,使之成为价值客体。这一整容过程,是以评价视角为直接尺度的。评价视角使评价者对所收集来的信息进行合目的化处理。这一“整容”过程,使客体变为合评价目的的单面客体,使客体具有化为一个可以进行评价操作的具体的存在。“整容”是评价主体取得价值客体信息中必须承担的风险。因为它有可能因为评价视角选择不当,或以评价视角对价值客体信息的选择不当,而使评价差之毫厘,谬以千里。

(2)获取价值主体的信息

获取价值主体的信息,实质上就是把握作为价值关系承担者的价值主体的需要。在获取价值主体的信息时,必须首先区分需要的这两种情况,分别把握价值主体的愿望与价值主体的实际存在状态。除了需要的这双重含义之间的区别外,在获取价值主体信息时,还需分清它们与需求的关系。价值客体可能满足主体的需求,而不是主体的愿望。

(3)获取参照客体的信息

参照客体,是可以被评价者用来比较价值客体在同类客体中地位的客体。在与不同参照客体相比较时,评价的结论会是不同的。评价的结论除受到对价值客体、价值主体信息的把握之外,还受到参照客体信息的制约。人的评价都是在特定时空条件下,即有效的范围内作出的,因此它的结论只能具有相对的意义。

获取参照客体信息的常见方式有四种。一是在价值客体信息刺激下,通过联想而激活在该次评价前获得的,类似于价值客体的有关客体的信息,使之成为该评价信息的一部分。二是根据评价目的的要求,有意识地去搜集去查询可与价值客体形成比较的参照客体的信息。三是在意外景遇中,得到参照客体的信息。四是发挥想象力,超越现有客体信息的限制,假设未来一种理想的客体,从而与当时的价值客体形成比较。

3、水利投资效益评价的价值判断

价值判断,是评价主体经过一系列的评价环节而得到的关于价值客体与价值主体价值关系的结论。

(1)将评价标准具体化,确定评价标准体系。

所谓“体系”,一是指它反映评价目的,体现评价标准总原则的。二是指它是多指标的,其指标是分层次的。三是指它各个指标根据其在评价体系中与主体目的的关系,有权重之别,每一指标应有适当的权重值。四是指它具有各指标的约束条件。五是指这一评价指标体系,在逻辑上是自治的,即各指标的划分是不重合的、清晰的。满足了以上五个条件即可构成评价标准体系。评价标准体系是进行评价的关键,是进行评价的依据,价值判断就是根据评价标准体系而作出的判断。

(2)以评价标准体系衡量价值客体。具体来说,是将价值客体依据评价指标进行分解,以评价指标衡量价值客体各个部分(分解后的各个部分);然后根据一定的计算方法,得出关于价值客体的综合评价值。

(3)以对价值客体的评价标准与评价步骤,对价值客体的参照客体进行评估,得出关于参照客体的综合评价值。

(4)将步骤2所获得的关于价值客体的综合评价值与步骤3所获得的关于参照客体的综合评价值进行比较,作出关于价值客体的价值判断。

4、水利投资效益评价表达的形式

评价表达的形式最常见的有以下几种:一是语言表达,这种表达包括口头语言表达和书面语言表达两种。评价语言表达并没有特定的句式,无论是陈述句还是感叹句,也无论是描述性语言,还是评价性语言,皆可表达评价,有时陈述性语言所表达的评价信息效果更强,这是因为人们的接受屏幕是一个带有价值观念的有色接受屏幕,无色描述进入这个屏幕后,就会变成一个价值判断。事实描述性的评价表达之所以效果更强的一个原因,是接收者对评价性语言的劝说性、诱导性往往存有戒意,而对事实描述则放松警惕,以为陈述者此时是价值中立的,因此就更容易受这种伪装过的价值判断的诱导。与书面语言相比,口头语言表达直接传播的范围较小,仅限于人际交往的小范围之中,但它间接传播的可能性却较大,而且传播中的噪音也颇为严重。二是行为。表示抗议或表示拥戴的游行等等,属于这种表达中较为显著的形式。三是形象.形象表达的评价更具感染力和影响力。

5、评价的相对合理性

研究评价的合理性问题,也就是研究我们依据什么理由说一种评价是合理的,而另一种评价是不合理的,怎样才能达到合理的评价。在价值判断有无合理性可言这个主题下,人们讨论着三个主要的问题:一是在价值判断中,有没有一种像在事实判断中那样不依赖于我们意识而存在的客观的性质和内容;二是在人类社会有没有公认的、一致的价值标准;三是有没有合理的方法以解决价值判断的争议。

从规范的角度研究合理性问题,是要指出在一定条件下为达到一定目标,应该如何去做。根据合理性的这种含义,评价的合理性所指的是:评价的合事实、合逻辑、合规范、合目的性。合理的评价指的是:评价者在一定的约束条件的限度内所作出的,符合上述条件之集合的,关于客体意义的衡量。所谓“约束条件”是指在一定的社会历史阶段的实践水平和状况。任何评价都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作出的,也都是为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的实践服务的。它的合理性都是相对于一定的社会历史条件而言的。这既是评价的约束条件,也是评价合理性的约束条件。

所谓“目标”,从直接的意义上说,是指评价的目标:从更深层的意义上说,是指决定这一评价和这一评价将引导的实践的目标。在现实中,任何评价都是相对一定的实践目标而进行的。

在衡量一个评价是否合理时,该评价过程与该评价的目标的自洽性是一个相当重要的方面,所应考虑的目标有两级:一是作出评价的目标,二是衡量价值的目标。简而言之,评价的合理性也是相对一定目标而言的,是以一定的目标为支点评价的。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一个相对于一定社会历史条件的评价的合理性模型,即所谓一个评价是合理的,它必须满足以下三个层次的条件。在最低层次上,所谓一个评价是合理的,它必须对评价客体和评价中所包括的事实的把握必须是准确的,即评价所包含的关于评价客体的信息必须是符合实际的,是真实的。这是评价合理性的“真”的标准。在第二层次上,所谓一个评价是合理的,它必须具有自洽性、和谐性。其中最重要的是它必须具有逻辑自洽性。评价的视角、参照客体集、评价标准等必须与评价的目标具有逻辑自治性、和谐性。这是评价合理性的“美”的尺度。在第三个层次上,所谓评价的合理性是指,该评价所引导的行为必须是合目的的。这是评价合理性的“善”的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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