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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金融价值评估的原则与标准

时间:2022-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投资项目金融价值评估要求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数据资料的预测分析应该实事求是。价值评估的独立性原则是指价值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应该依据可靠的资料数据,对被评估对象的价格独立地做出评定。坚持价值评估的独立性原则,是保证评估结果客观性的基础。价值评估人员应该坚决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估工作。现行市价是以评估基准日市场上公开买卖的价格作为价值评估的依据。

第三节 投资项目金融价值评估的原则与标准

一、投资项目金融价值评估的原则

为了保证价值评估结果的真实、准确,在评估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客观性原则

投资项目金融价值评估要求所依据的数据资料必须真实可靠,对数据资料的预测分析应该实事求是。在评估前,评估人员要对评估对象进行深入细致的调查,全面准确地掌握被评估资产的真实数据资料。在分析整理时,要从实际出发,对占有的大量数据资料进行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分析综合,然后进行科学的计算。

(二)科学性原则

价值评估必须采用科学的评估规范、标准、程序和方法。一般来说,价值评估的规范、标准、程序和方法是统一的。但由于评估对象的不同和评估目的与要求的差异,也要相应地调整评估的标准、程序与方法。各类资产不仅存在数量的差异,而且还存在质量的差异。因此,在对资产进行评估计算时,要把定量分析与定性分析结合起来,把静态分析与动态分析结合起来,这样才能使评估结果具有科学性与真实性。

(三)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为了保证评估过程的科学性和评估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必须贯彻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公开是指评估过程与所依据的资料必须向投资项目的关系人公开(商业秘密除外),随时可以供这些人查阅,接受关系人的咨询与质疑。

公平与公正是指评估人员在全部评估过程中始终都要保持公平、公正的态度,不能偏袒或倾向当事的任何一方,更不能为个人或本机构的私利任意更改评估的数据、方法和结果。

公开、公平与公正是资产评估人员的基本道德标准之一。无论是内部评估还是外部评估都需要坚守这一原则。否则,可能影响评估人员和机构的信誉,甚至会陷入诉讼或丧失从业资格。

(四)独立性原则

价值评估的独立性原则是指价值评估机构及其人员应该依据可靠的资料数据,对被评估对象的价格独立地做出评定。坚持价值评估的独立性原则,是保证评估结果客观性的基础。价值评估人员应该坚决排除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公正客观地进行评估工作。

(五)系统性原则

投资项目的功能与价值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因此,必须树立系统性观点,价值评估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性的原则。如果投资项目在日后的生产实践中作用大,那么它所产生的效益就大,其评估价值就应高;如果一个投资项目整体功能好,应变能力强,其价值也就应该较高。

(六)可行性原则

要想使评估结果真实可靠又简便易行,就要求评估对象具有较好的可行性,投资项目的可行性分析,是价值评估的前提。如果投资项目本身不具备技术成熟性、市场可行性、经济合理性,那么,评估就是不必要的,充其量也就是一种纸上谈兵。

项目可行性与评估工作具有相辅相成的关系。如果能够较容易地识别项目不可行,就不需要评估;只有当初步判断具有可行性的投资项目,才需要评估。

价值评估的实质就是对投资项目可行性的进一步确认,尤其是对其经济合理性的确认。

二、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前提与假设

投资项目金融价值评估主要针对未来情况,是对未来经营与效益的预期,包括了方方面面的预测,而预测是对未来情况的判别,必然包含着一些前提与假设条件的判断。

(一)持续经营的假设

持续经营假设是指假设投资项目未来的经营活动是可以正常开展的,而且是可以持续地运行下去的。在这一前提假设下,项目的未来用途和经营环境不变,投资者可从项目所设计的经营方式中获益。

适用这一前提假设的价值评估,要求待评估的项目或资产具备三个条件:按原设计或原来用途可以继续使用下去;项目的功能或资产的性能仍能发挥作用;项目或资产所提供的服务正在而且可以继续满足某种经济需要。

(二)公开市场的假设

公开市场假设是指假定项目及资产都可以在公开市场上出售,交易是在理想的市场环境下进行的,是在有组织的市场上发生的。买卖双方地位平等,买者想买而不急于买,卖者想卖而不急于卖,双方有足够的时间搜集信息。投资者不再局限于原有的经营方式,而考虑资产的最大效用,考虑在允许的范围内将资产用于最佳用途时的资产的价格。在这种情况下,资产的价格取决于资产的交换能力,也即取决于潜在的投资使用该项资产获利的可能性和潜在投资者的多少。

(三)破产清算的假设

破产清算假设是指项目或资产在某种压力下,被强制进行整体或拆零,经协商或拍卖方式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强制出售)。在这种情况下,项目或资产交易双方的地位不平等,交易时间短,价格大大低于继续使用或公开市场假设条件下的价格。

评估人员在评估前必须全面了解和把握资产交易变动的背景,以及评估结果使用者准备如何使用价值评估报告。在评估的前提假设确定之后,才能确定用什么方法来进行评估。

(四)投资项目价值评估的前提

在投资项目价值评估中,仅有以上这几个假设是不够的,必须具备以下基本前提,才能使价值评估工作得以进行:

1.未来收益可预知性

投资项目的未来收益可以预测,而且可以用货币来计量。这也是使用收益法评估所应具备的基本前提。如果未来收益无法预测、预知,那么,价值评估就完全失去了可依据的数据,评估根本无从进行。

2.未来风险可预判性

这是指与投资项目获得未来收益相联系的风险大部分是可以预先判断的,并且可以用风险报酬率来表示。这一前提非常重要,因为任何投资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在运营中都存在着经营风险,而不同项目的经营风险是不同的,只有对这些风险可以做出预先的判断,至少对主要风险做出判断,评估结论才有可靠性,否则,再好的评估结论,也可能是虚假的,不可信的。这一点必须加以考虑。

3.未来经营收益的稳定性

这是指投资项目的各项资产能够通过不断更新、补偿,继续使用下去并保证其获利能力,投资项目能够因此得到持续不断的收益流。这也是价值评估的必要前提,尤其是在投资项目进入正常经营期以后,每年的收益流可以持续,且相对比较稳定,直至经营期结束。否则,项目未来经营期内,无法获得收益,或收益极不稳定,价值评估就无法进行。

4.项目价值可反应性

最后,还必须指出,被评估项目的金融价值可以而且必然通过其获利能力反映出来。如果不是这样,采用收益法对项目的价值进行评估就是没有依据的。

投资项目金融价值评估,就是从收益的角度来评估一个投资项目的价值,当然也会考虑到项目的社会作用,甚至政治、军事用途,但是,这些不是重点,重点是它的金融价值,或者说经济价值。

三、价值评估的标准

价值评估的标准是指评估过程中主要数据结论的标准,主要针对项目投入要素的标准、产出物(产品或服务)价格确定的标准、项目终结时的结算标准等。其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设备或资产的重置成本

重置成本是以评估基准日为前提,以资产处于在用状态所耗费的成本作为资产估价的依据。其适用条件是资产处于在用状态。决定重置成本的两个基本因素是重量完全成本及其损耗(或称贬值、折旧)。

(二)产品或服务的现行市场价格

现行市价是以评估基准日市场上公开买卖的价格作为价值评估的依据。其适用条件是完全公开的市场和正常的交易行为。决定现行市价的三个基本因素是生产成本、市场供求关系和资产质量因素。

(三)未来收益的折现价值

收益现值是以资产未来预期收益在评估基准日的现值作为价值评估的标准。其适用条件是资产存在预期收益并可从量上进行衡量。决定收益现值的三个基本因素是年预期收益额、收益期及折现率(即资本化率或投资者要求的股权资本收益率)。

(四)清算价格

清算价格是以假定资产在非正常市场上限期拍卖的价格作为资产估价的依据,其适用条件是资产受某种压力,被强制在非正常市场上限期拍卖。

决定清算价格的因素较复杂,一般包括资产的数量和功能、拍卖期限、市场供求关系、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机关干涉程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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