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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美国股票的基金有哪些

时间:2022-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基金资产持有的普及性来看,截至1998年,7700万的美国个人、4400万的美国家庭持有投资基金的股份,投资者的数量已超过美国人口总数的30%。投资基金已经成为美国居民投资证券市场和参与分享国家和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投资工具。而在我国,参与证券投资的人数只有4000万人,占人口总数的3%,而通过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证券投资的人数更少。

第六节 国际投资基金

1.国际投资基金的定义

基金资本来源于国内,但投资于国外证券市场的投资基金,按照投资地区的不同,又可以分为区域基金和环球基金。区域基金是将基金投放在一定地区的各个金融市场上,这类投资基金的投资空间比环球基金小,但比单一市场基金大。其优点是既可以避免环球基金回报率削弱的表现,又可以分散一定的市场风险,而且风险程度一般比单一市场低。基金管理公司为适应投资者对投资地区的不同需要,设计和组建了多种区域性基金。当今市场上常见的区域基金有欧洲基金、北美基金、太平洋基金、东南亚基金、远东基金、东盟基金等。

环球基金又称世界基金,它是投资空间最广的一类基金。环球基金的最大特点是最大程度地分散了市场风险,所以环球基金绝大多数都是低风险基金。稳健保守性的投资者多喜欢投资环球基金,其主要原因就是环球基金能够广泛地分散市场风险,大大降低风险等级。但是,风险往往与收益成正比,风险小,回报率也比较低。环球基金回报率较低的原因是收益被众多的市场平均化了,即使有一些市场投资回报率比较高,也会被其他市场的低回报拉下。

2.国际投资基金在中国的发展

中国市场为国际投资基金提供了巨大舞台:全球最大的投资基金之一凯雷集团(The Carlyle Group)投资于中国携程旅行网曾获得15倍的惊人回报,但这一案例并不算最高,远有盛大网络,近有百度,国际投资基金投资收益率都惊人地高。

国际投资基金常是以股权投资方式进入企业,以其专业技能帮助企业提升内在价值,并实现成功上市;最终在合适时机以股权转让、售卖等方式退出企业,从而获得原始投资的高倍增值。然而,在市场经济、制度环境均存在相当“国情”的中国本土,想要流畅操作,一气呵成这一投资增值循环,对于国际投资基金来说,仍是一个颇有难度的挑战。

国际基金买入中国企业股权所权衡的唯一出发点,就是未来能否有通畅的退出渠道,在卖出股权时实现资本增值。而企业IPO(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或上市之后转让股权,则是国际投资基金最易得到股权溢价出售机会的退出路径。对于中国企业,上市路径有三条:一是国内A股证券市场直接上市;二是海外证券市场直接上市;第三条路是通过造壳或借壳的海外间接上市。无论是A股还是H股直接上市,受上市门槛、审批环节以及股权的流通性问题等特别的政策规定,国际基金的退出问题难以解决,所以国际基金一般不选择此方式。

因此,市场上目前成熟的做法一般是通过一定方式把中国本土企业改制成由海外离岸公司来控制的公司,从而实现“海外曲线IPO”(也即“红筹上市”)。其一般操作流程是:境内企业在海外设立离岸公司或购买壳公司→将境内资产或权益注入壳公司→以壳公司名义在海外证券市场上市筹资。这样,私人股权投资基金对中国的投资和退出,都将发生在管制宽松的离岸市场。

如此处理之下,首先,可以绕开国内严格的资本与外汇管制;其次,通过收购、注资、换股,境内企业股权为海外公司所控制,成为法律意义上的外商投资企业,可享受相应优惠待遇;第三,也是对于私人股权投资基金来说最有意义的一点——通过海外上市公司可实现所持股份的全流通,并可在离岸注册地简便地办理有关股权转让、退出等资本运作。同时,境外公司累积盈余可以无限制地保留。如此安排之下,中国企业吸引到外资基金的投资,其中部分优秀的更可以实现海外上市;国际基金则有了比较明确的退出路径,有助于其坚定来中国投资的信心。

更重要的是,国际投资基金投资中国企业之后,除了资金之外,还能帮助中国企业建立起规范的公司治理结构,能给处于快速成长之中的企业提供技术和市场等方面的专业帮助,这些都是中国企业最需要的。

3.中美投资基金现状比较

3.1 基金资产规模及其影响力比较

从规模总量上看,我国基金业在1998年步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截至1999年年底,10家基金管理公司管理着20家投资基金,资产总额已经超过500亿元的规模。与我国相比,美国共同基金的资产规模到1998年年底已达5.5万亿美元,雄居全美第二大金融资产,是我国目前基金资产规模的800多倍。从基金对证券市场及国家经济发展的影响力看,共同基金已成为美国证券市场的主要参与者、美国经济发展的支柱和主要资本来源。这可以通过以下数据证明:美国的共同基金总资产中,股票型基金(又称平衡型基金)有2.98万亿美元,债券型基金和混合型基金分别为8310亿美元和3650亿美元,以上基金的资产已占共同基金资产的绝大多数,为78%,并持有美国公司股票19%,国债和机构证券8.6%,公司债券、外国债券和商业票据16.8%,市政债券33.3%。与之相比,我国投资基金到1999年年底,仅占深、沪A股市价总值的1.94%,可见在证券市场中所起的作用还相当小,更说不上国家经济建设的主要资本来源了。从基金资产持有的普及性来看,截至1998年,7700万的美国个人、4400万的美国家庭持有投资基金的股份,投资者的数量已超过美国人口总数的30%。投资基金已经成为美国居民投资证券市场和参与分享国家和世界经济增长的主要投资工具。而在我国,参与证券投资的人数只有4000万人,占人口总数的3%,而通过证券投资基金参与证券投资的人数更少。

近年来中国证券市场的高度景气,推动投资者理财需求高涨,投资者对基金的认同度大幅提升,基金管理行业实现跨越式发展,扩张规模几乎是过去8年的总和,管理资产达到7500亿元;截至2007年2月底,共有325只基金正式运作,资产净值9856.7亿元,基金份额达6788.2亿份。2006年基金的平均净值增长率高达102.68%,是2005年的26.8倍,有125只基金实现了净值翻倍。其中封闭式基金平均净值大幅攀升,实现了103.26%的增长率,而2005年同期仅为2.92%。从各类型基金资产净值比例看,股票型基金占比最大,达到了64%;其次是混合型基金,占基金资产净值总额的23%。无论从基金资产净值还是基金份额占比来看,股票型基金都居于各类型基金之首。货币型基金2006年遭到大比例的赎回,比例较2005年下降较大。

但在市场占有率方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规模在全球的市场占比仅为0.3%左右。基金公司的管理规模方面,全球前十大基金公司中,最大的先锋公司基金管理规模超过8000亿美元,最小的也超过1000亿美元(与中国基金市场总规模相当)。而中国最大的基金管理公司的基金管理规模仅100亿美元略多,与全球最大公司相差80倍。在基金市场深度方面,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仍然很浅。中国为3.4%,而美国则超过了70%,发达国家中该深度最浅的日本和德国也超过了10%,印度也达到5.6%。

3.2 基金的数量和品种的发展水平比较

美国共同基金的繁荣,是与其丰富的可供投资者选择的基金数量和品种密不可分的。美国共同基金的数量近几十年来发展迅猛,其中平衡型、债券型和混合型基金从1960年的161家发展到1998年的6288家,平均每年增加161家。在美国,从保守到积极,代表多样化的投资目标的共同基金种类超过7300种。根据投资目标分类,共同基金就有33种类型。基金品种的不同,除了体现在投资对象上,还体现在投资地域、风险控制手段、封闭期限、资金来源和发行网络等各要素的区分和组合上。我国目前在投资基金品种的创新上也有了突破,1999年已先后有成长收益型、成长型、优化指数、指标股、国企成长型、成长价值复合型等新基金品种推出。这些品种的推出,不仅满足了投资者日益多样化的投资需求,也向广大投资者推介国外成熟的投资理念,倡导理性投资,促进了国内投资者素质的提高和结构的调整。但另一方面,已推出的基金品种仍局限于封闭式、契约型基金,产品设计的创新仅局限于投资对象的创新,基金品种的区分和市场的细分还不很明确。

2007年以来,我国106只股票型开放式基金近6个月累计净值增长率平均达到51.01%;其中13只指数型基金半年累计净值增长率平均为57.14%。可比的82只开放式混合型基金近6个月累计净值平均增长率为42.81%。可比的27只开放式债券型基金近6个月累计净值平均增长率为8.10%。由于无须考虑申购赎回等份额规模变动的冲击,上半年封闭式基金整体业绩增长明显优于开放式基金。现存的39只封闭式基金上半年平均净值增长率为64.70%。

2007年共有19只封闭式基金到期,除去已经转型的基金,在上海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有10只,在深交所交易的为8只。在封闭式基金整体行情的推动下,2007年到期的封闭式基金的折价率逐步收窄。上半年期末全部封闭式基金的平均折价水平下降至20.83%。

3.3 法制监管体系的比较

美国完善的法制建设是基金业良性发展的助推器。美国对基金业的监管分为两方面:一是宏观管理,主要是通过政府监督、政府对基金业的内部管理、行业组织自律和投资者对投资基金业的监管四个层次来进行。二是法制管理。美国不但有《证券法》、《证券交易法》、《投资公司法》和《投资顾问法》对投资基金设立、管理等方面进行规范,而且有行业规则和共同守则,来进一步落实相关法律的实行。中国近年来在监管问题上也作了很多的工作,如从最初的中国人民银行、证监会双家管理到由证监会统一管理就是非常大的进步,但是如何管好投资基金确实还存在很多问题。从基金市场的法律建设来看,我们出台了《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但由于经验不足,有不少地方尚待完善,加上在整个证券市场的法规建设不足的情况下,仅靠一个管理办法很难把投资基金业规范好,而《投资基金法》草案的审批通过有一定过程,《投资公司法》、《投资顾问法》的拟定尚有争议。行业自律和内部监管也有一定的过程和经验的积累。但不管怎么说,加强法律法规的建设不仅仅是对基金管理公司,而且对整个基金业的建设都是非常重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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