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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性银行贷款

时间:2022-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从设立的初衷及实际执行的职能来看,政策性银行客观存在着包括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和调控金融的作用。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国家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基础产业项目、支持产业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出口买方信贷文件既体现了国际惯例,又是买方信贷项目各方当事人实现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

四、政策性银行贷款

(一)概述

我国的政策性银行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与金融相互渗透、相互利用的一种新型金融方式,它由政府创立、扶持是政府执行经济职能,矫正资源分配“市场失灵”,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战略的宏观调控工具,它是社会主义金融体系中与商业银行并存、互补,又与之对应的一种类型的金融机构,具有自身独特的运行规律。从设立的初衷及实际执行的职能来看,政策性银行客观存在着包括稳定社会、发展经济和调控金融的作用。

从概念上解释,政策性银行是指由政府创立、参股或保证的,专门为贯彻和配合政府特定的社会经济政策或意图,直接或间接地从事某种特殊政策融资活动的金融机构。目前我国的政策性银行主要有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政策性银行由于具有经济政策意图,其贷款具有期限长、利率低等特点,但对申请贷款的企业有比较严格的要求。

下面将依次对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这两种政策性银行贷款进行阐述。

(二)国家开发银行贷款融资

国家开发银行贷款主要用于支持国家批准的基础设施项目、基础产业项目、支持产业项目,以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和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建设。基础设施项目主要包括:农业、水利、铁道、公路、民航、城市建设、电信等行业;基础产业项目主要包括:煤炭、石油、电力、钢铁、有色、黄金、化工、建材、医药、森工等行业;支柱产业项目主要包括:石化、汽车、机械(重大技术装备)、电子等行业中的政策性项目;其他行业项目主要包括:环保、高科技产业及轻工、纺织等行业政策性项目。到目前为止,在我国的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中,国家开发银行累计贷款占85%以上。

国家开发银行发放的贷款种类主要包括基本建设贷款、技术改造贷款、设备储备贷款、外汇固定资产贷款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等。

国家开发银行发放贷款的程序包括:

(1)文件准备——贷款申请书。

(2)申请贷款。

(3)项目评审。国家开发银行主要对以下几项内容进行评审:

①项目概况评审。

②借款法人评审。

③总投资评审。

④资金筹措评审。

⑤产品市场评审。

财务效益与偿债能力评审。

⑦担保条件评审。

⑧贷款风险评审。

(4)贷款项目的审批与承诺。

(5)贷款合同谈判与签订。

(三)中国进出口银行贷款融资

中国进出口银行是1994年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国有政策性银行,其主要职能是通过办理出口信贷、出口信用保险及担保、对外担保、外国政府贷款转贷、对外援助优惠贷款以及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业务,贯彻国家产业政策、外经贸政策和金融政策,为扩大我国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和促进对外经济技术合作与交流提供政策性金融支持。在其办理的业务当中,最主要的还是鼓励出口、优化出口商品结构、提升出口产业水平,实现带动经济增长,改善国际收支的出口卖方和买方信贷业务

1.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出口卖方信贷

(1)出口卖方信贷种类。

①出口卖方信贷项目贷款。

②中短期额度贷款。

③境外加工贸易贷款。

④对外承包工程贷款。

⑤境外投资项目贷款。

(2)出口卖方信贷申请程序。

第一步,项目评估。借款人递交项目贷款申请书后,中国进出口银行首先要组织进行项目评估,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①借款人的资信评估。

②项目可行性和经济效益分析。

③担保评估。

第二步,项目审批。中国进出口银行实行审贷分离,贷款分级审批的信贷管理制度。贷款的审批程序是:

①初审。

②评审。

③审批。

第三步,贷款的发放、管理和回收。

①落实放款条件。

②确定代理行。

2.中国进出口银行的出口买方信贷

出口买方信贷是为了支持我国资本货物出口而向国外买方提供贷款,使国外买方即期支付我国出口商的一种融资方式。借款人为中国进出口银行认可的国外买方、卖方银行或财政部。贷款范围限于支持国外买方采购中国的机电产品、成套设备和高新技术产品及服务。

(1)出口买方信贷的适用条件。

①贸易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美元。

②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项目合同金额的85%,船舶一般不超过80%。

③中国产品及服务在贸易合同金额中应占70%以上,船舶应占50%以上。

④贸易合同必须符合贸易双方国家的有关法律规定,取得各自政府或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并提供进口国外汇管理部门同意汇出全部贷款本息及费用的文件。

⑤原则上应按照中国进出口银行的要求办理出口信贷担保。

出口买方信贷的贷款利率参照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每月公布的商业参考利率来确定,一般情况下,贷款的币种、期限不同,贷款的利率也不同。贷款币种为美元或经中国进出口银行确定的其他货币。

(2)出口买方信贷的申请审批程序。出口买方信贷性质上属于资本输出,其申请和审批程序比出口卖方信贷要复杂得多。出口买方信贷的基本程序如下。

①出口商向中国进出口银行申请贷款承诺。

②出口商与进口商签署商务合同。

③进口国银行或财政部提供担保。

④申请并签订贷款协议。

⑤进口方银行通过议付行向出口商出具/通知即期信用证。

⑥进口商向出口商支付15%的定金。

⑦出口商通过进口商发送货物。

⑧出口商通过议付行向进口方银行交单议付/提款。

⑨借款人向中国进出口银行还本付息。

⑩赔偿/追索。

(3)出口买方信贷贷款文件。出口买方信贷文件既体现了国际惯例,又是买方信贷项目各方当事人实现其权利和义务的法律依据。出口买方信贷文件要求完整、准确、详细、严谨、合法,主要包括:有关贷款先决条件的文件,借款人的营业执照、章程,董事会关于利用中国进出口银行出口买方信贷的决议,进口方银行或进口方财政部的担保函,有关当事人的签字授权及印鉴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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