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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贷款市场发展的呼声加强

时间:2022-11-09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据估计,在2011年年初,中国民间借贷的资金存量就已超过2.4万亿元,占当时借贷市场的比重已达到5%以上。2011年11月11日,央行负责人明确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2011年7月21日积累了10万注册用户、自称“中国最严谨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网站发布了关闭通告。

(五)规范贷款市场发展的呼声加强

说到2011年的贷款市场,有几件大事不得不提:一是狼烟四起的民间借贷发生崩盘现象;二是委托贷款被叫停;三是网络贷款平台关闭的风险凸显。

1.民间借贷风险加大

货币政策“紧箍咒”当头,资金供需加速失衡。在所有银行为放不了款而发愁时,作为“草根金融”的民间借贷金融机构却迎来了史上“最美好”的时光。

由于银行资金紧张,中小企业要想从银行正规渠道获得贷款就显得特别难,即便是支付了上浮的利息后,也拿不到全款,甚至还会碰到银行另类的要求:要想拿到贷款,必须先存款。存款进去,再加上贷款过程中要支付给银行的高额费用(利息、手续费、票据贴现利息等),企业宁愿另觅他径。少了银行融资渠道,企业和个人缺钱都会考虑民间借贷。虽然从民间借贷所要付的利息比银行贵一点,但借钱时很灵活,钱到手也快,对急需用钱的企业来说无疑是最佳选择。

然而,民间借贷高利息的背后实际上是一颗定时炸弹,如果企业能正常运转还好说,一旦有一天企业运转出现问题,那么高额的贷款及利息将压得企业无法喘息,借贷风险必将爆发。

民间借贷崩盘现象最早见诸报端的是江苏泗洪,那里几乎全民从事民间借贷。崩盘之后,参与者也几乎无一幸免,血本无归。“宝马乡”的“全民放贷”最后变成了“全民追债”。此后,温州地区由于众多民营企业家借了高利贷之后无力偿还,引发大规模的老板“跑路”现象,企业家变成“弃业家”。事实上,2011年涉及高利贷,并存在高度风险的地区远不止上述地区,除了浙江、江苏之外,内蒙古的鄂尔多斯、河南安阳、福建等地也爆出高利贷崩盘的新闻。

高利贷之所以会集中在这些地区,主要是由于民营经济相对较为发达,中小企业数量众多,对资金的需求相当旺盛,民间投资也比较风盛。据估计,在2011年年初,中国民间借贷的资金存量就已超过2.4万亿元,占当时借贷市场的比重已达到5%以上。仅温州一个地区,民间借贷资金就高达1200亿元。在这一年里,高利贷利率也不断走高,以温州为例,三年前月息为1分—2分,2011年则飙涨至3分—5分,甚至更高。

在高利润影响下,民间借贷出现了新特征:资金多元化,甚至境外资金加入到民间借贷行列,银行资金也通过各种渠道变相流入民间借贷的池子。银行资金更多时候以一种更为隐蔽、合法的方式流入民间借贷市场。最普遍的做法就是银行通过低息贷款给上市公司或国企,上市公司以委托贷款高息发放出去,银行收取正常贷款利息和委托贷款手续费,各得其所。温州民间借贷崩盘事件中,个别商业银行就有较多的资金卷入。

高利贷崩盘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并引起中央政府强烈关注,民间借贷的合法性问题也被再次提出。2011年11月11日,央行负责人明确表示,民间借贷是正规金融有益和必要的补充,具有制度层面的合法性。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民间借贷关系都受法律保护。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6条也明确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2.委托贷款被叫停

自2010年以来,在一连串的楼市调控重拳之下,房地产企业无论是开发项目启动资金还是建成项目的销售资金回笼均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委托贷款在银行信贷急剧收缩的背景下再度兴起。

据央行发布的数据显示,2011年上半年委托贷款增加7028亿元,前三季度委托贷款增加10700亿元,在社会融资总量中占10%以上,主要是向基础设施、工商项目以及房地产提供资金。

委托贷款的钱主要流向三个方面,第一个是中小制造业企业,它们获利空间本身就非常低;第二个是房地产,由于调控政策,房价下跌的几率非常高;第三个是投向矿产等,这些产业一旦进入下跌空间,就意味着这些信贷资金极有可能会形成烂账。

委托贷款的利润较高,让很多公司趋之若鹜,不过这块业务无异于刀尖舔血,一旦违约,将面临着血本无归的境况。据不完全统计,在2011年前三季度,两市已有超过130份关于“委托贷款”的公告,涉及近80家上市公司,累计贷款额度超过200亿元。

在委托贷款业务中,银行充当中介的角色,利润不高也不承担风险,同时在银根紧缩、高额利息回报的诱惑下,越来越多的上市公司将委托贷款作为一种新利润增长点,这使得此类业务一时间火爆异常。但是利用委托贷款获得高收益的同时,也很可能出现借款方的延迟还款或不能还款的风险,委托贷款的风险难以控制。

高收益驱动委托贷款数量激增,不过这一危险行为已经引起了地方政府的注意,不少地方政府发布禁令,提出地方直属企业不得以各种形式向系统外的企业拆借资金,不得借入高息资金等。

3.网络贷款风险显现

网络P2P(个人对个人)借贷平台,通俗来讲即民间借贷的“网络版”。P2P(peertopeerlending)网络借贷公司,是近年来如雨后春笋般萌发的一种金融服务中介网站。通过网站的搭建,借钱人和放款人可在网上进行注册,需要钱的人发布信息,有闲钱的人参与竞标。在借贷过程中,出借人和借款人签署合同、手续等全部通过网络实现,出借人和借款人都是未曾见过面的陌生人。在P2P平台上,商品即是各借款人的利息和还款方式。这一模式被IT人士解读为“贩卖”资金的淘宝

这种兴起于2007年的网络借贷模式,由于借贷金额总体较低,并且突破了传统借贷的抵押瓶颈,借贷手续相对简便,赢得了许多借贷者认可。一旦双方在额度、利率方面达成一致,交易即达成。借款人除支付利息外,还需向网站支付一定的中介费。根据有关统计,目前国内类似的网络借贷平台数量已突破2000家,达到一定规模的则超过了百家。以线下模式为主的宜信公司为例,这家总部位于北京的公司,已经在全国30多个城市建立了分公司。

令人担忧的是这种直接撮合借款人与放贷人的类银行平台,监管仍存空白。而在“无照驾驶”的背景下,跟P2P网络借贷的初衷相比,“人人贷”似乎已经有点变味。2011年7月21日积累了10万注册用户、自称“中国最严谨网络借贷平台”的“哈哈贷”网站发布了关闭通告。这是国内首家具备一定规模的网络P2P借贷平台宣布关门,此时距离其正式运行才过去一年半的时间。

针对不断涌现的“人人贷”(P2P)网络借贷平台,中国银监会9月14日下发了《关于人人贷有关风险提示的通知》(简称《通知》),指出P2P贷款平台主要存在七大风险和隐患:影响宏观调控效果;容易演变为非法金融机构;业务风险难以控制;不实宣传影响银行体系整体声誉;监管职责不清;贷款质量低于普通银行类金融机构;开展房地产二次抵押业务存在隐患。

监管部门通过下发《通知》的形式,首次对“人人贷”(P2P)贷款平台的风险作出提示,称“人人贷”(P2P)信贷服务中介公司存在大量潜在风险,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采取有效措施,做好风险预警监测与防范。当然,对于民间借贷“堵”不如“疏”,但是如何将之纳入有效监管、控制其风险,将是今后的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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