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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险管理委员会的职责

时间:2022-11-03 理论教育 版权反馈
【摘要】: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一般由3~5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审计委员会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应当承担的职责包括:⑥了解管理层的企业风险评估结果及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1)根据国务院国资委《全面风险管理指引》的相关精神,有条件的企业可以在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风险管理委员会成员一般由3~5名董事组成,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委员会成员中应当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向董事会提交风险管理决策及报告,其主要履行的职责包括:

①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②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③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④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⑤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⑥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2)审计委员会同样是隶属于董事会的专业委员会,它独立于经营管理层,其建立的初衷是在董事会建立一个独立的、专门的治理力量以强化外部审计师的独立性,从而提高公司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委员会成员可以从外部董事中选择。审计委员会在进行风险管理时应当承担的职责包括:

①了解管理层对财务报告风险的评估情况,就相关问题征询外部审计师的意见。

②了解并监督企业内部审计质量与财务信息披露。

③了解可能诱发重大风险的财务报告方面的薄弱环节。

④就企业内部审计机构负责人的任免提出意见。

⑤了解内部审计师的风险评估和根据该评估而制定的审计计划。

⑥了解管理层的企业风险评估结果及其对财务报告的影响,审查企业内部控制程序的有效性,并接受有关方面的投诉。

⑦监督企业社会中介审计等机构的聘用、更换及报酬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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